//There is nothing that pisses a voter off like having to wait in even worse traffic, especially in LA. People will vote out of spite. These assholes blocked the freeway! I’m Democrat, but I’m voting Republican this time!(塞車已經讓人幹聲連連了,特別是在洛杉磯。這些混蛋竟然把高速公路給堵了,幹。我以前是民主黨,但我現在要投共和黨)//
solar8110 :
fairy5062:
只是規定不能晚期墮胎
就算只是規定晚期禁墮,但到底憑什麼管到別人的子宮? 這是女性的身體欸,為什麼女性自己不能完全掌控,墮個胎還得特地花旅費到其他合法的州?
你覺得快臨盆的嬰兒是個人還是塊人形肉塊?你認為墮胎是良好的避孕手段而如此選擇嗎?
不要舉極端值啦。
過去社會希望因為各種考量(身體不好/意外/胚胎不健康等)而終止妊娠的婦女不要有過度的心理壓力,認為維護自身健康的選擇是錯誤希望這個流程除罪化(大家都愛用除罪化這個字眼,其實就是訴求不要刻意妖魔化這些人的處境),結果現在呢?
這個時候我要被貼父權打手沒螃蟹大將軍
過去發言
還有 胚胎是不是生命
極端墮胎派可是……出生一週後需要殺嬰OK的肉塊宣言,似乎就不重要了
👷其實昨天偷懶貼路那的噗一直讓我很猶豫就是因為這類女性議題他們會努力罵草人,但是跨運議題時直接裝死。
選擇性支持女性議題。
你們排跨就是跟反(極端)墮胎站在同一邊
要不要多加個女性公敵算了
放屁,是你們把人家通通統稱保守派吧
🤔因為最高法院是把決定權還給各州,所以合法殺嬰問題其實還存在耶(假如真的要搞的話),但會變成如果家屬告州政府時會是一場激戰
真的該要有一齣震驚全球的合法殺嬰,左左又會說右派陰謀從最高法院aka 國家說殺嬰合法,丟回去州政府自己承擔那個殺嬰合法的問題
國家:我決定把選擇權給地方政府
州:(各種方案,各個選舉人端出議題等)
至於有沒有要不要注意極端殺嬰就不知道了別人貼實際上正常程序的州還是很多(極端值很少),也都被當不存在,國家法院搞出法條解釋錯誤而修正錯誤也不在乎
其實硬要說根本就像 我們希望小E案的解釋可以被駁回修正一樣,在某些人眼中這也是平權大倒車
反跨運居然和支持反極端墮胎的團體站在一起消滅盟友,你們不夠choose wisely
女人如果要反對跨運不能依靠外部組織也不能有破壞某些女性主義者的主張,不然都是護家,不然都是成員不夠choose wisely
大概會這樣回
🤔(開始四處看)這些人認為失去國家認可的手段後,極端禁止墮胎派(先定義好這裡指的是多個胚胎或受精卵)會獲得勝利
然而法律如果保障了想要反極端禁止墮胎派,勢必會讓希望極端墮胎派也可以享有殺嬰無免責的權限
所以,你們不是應該先去痛扁嬰兒出生一週後不必究責極端派的人嗎?
陷入了 我的命也是命,為什麼我要考慮另一種極端的人會不會濫用!
紅州好壞壞
欸他下面還有貼紅藍州 是不是可以和其他噗友貼的各州怎麼判定終止妊娠比對一下
🤔
加州可以生下來七天再墮胎都不說
這個英文推用機翻看一下也是
推翻了錯誤解釋的案件後,原本的極端州會更極端修法
這個調調在解釋此案被駁回下放州政府帶來的巨大災難
那如果根本沒有如此時會用什麼說詞他們比較愛說這個來強調女性有權墮胎
我也覺得受精不能終止很愚蠢
但不影響我不支持殺嬰
然後左左從來不深究週數的議題,沒有醫療水準但很愛介入醫療議題,我覺得可怕
這人講話都不會覺得 把墮胎這種傷身的行為拿來當避孕手段是很奇妙的事情嗎?
無條件支持晚期墮胎我才覺得是殺人
啊不是胎兒喔,是殺媽媽
所以女性是附屬品不重要囉
拿生命去豪賭也是蠻厲害的……
但左左爭取任何權利總愛用二分法
你是投共和黨的,你一定反墮胎!
你是反跨的,你一定反墮胎!
你是信XX教的,你一定反墮胎!
但左左從來都不講自己有沒有周全的配套如何讓院所與孕婦都能低風險的完成墮胎程序。
(左左:配套是政府要想的(尖叫))
表達議題時總愛用巨嬰哭鬧手法,ex:攻擊生育中心、聳動別人起來暴力抗爭、威脅跟騷大法官等等。
就算被人踢爆有的墮胎教已經激進到都快臨盆了也要墮,左左卻也要護航到底說「那是人家的身體,不關你的事」
左左真的很愛把中間人推開,再來怪別人為什麼不支持自己
支持墮胎者:有人就是蠢到連保險套都不會用!
避孕手段:你怎麼沒考慮男性結紮?
進步派的脫序發展,一昧把羅案的解釋歸為婦女權益的倒退指責保守派至少我自己是支持墮胎,但反對晚期墮胎,那我這樣是不是要被歸在保守派?把所有反對自己的都當保守勢力真的好嗎?
而且羅案一開始主張墮胎權利的理由原本就站不住腳,記得是主張隱私權吧?那這樣被推翻也早有預期,他們與其靠腰失去婦女權益,不如趕緊想辦法爭取合理的墮胎週數
絕大多數百姓鐵定是把柴米油鹽醬醋茶放第一位啦,顧不好民生哪來餘力注意墮不墮的事,而且政黨讓人民連生活都高壓的話,失民心是必然的。
但左左大概只會跳針保守派大勝利,美國倒退回艾米許時代,大家以後祈禱自己別生在美國
左左的人生意義好像只剩「男人也需要衛生棉、墮胎就跟喝水吸空氣一樣自然」這些奇怪的教義了家醜不可外揚🤔每個罵女性權益倒退的都不提七天內怎麼死亡都可以不追究=變相合法殺嬰,我也是覺得蠻奇妙的,一起提出來一起討論才是良好的情況啊
這個法案的問題就是兩派極端值都存在,少提一個討論就是不完整啊。
為什麼無法消滅極端的禁止墮胎(胚胎),因為有智障在推極端墮胎(殺嬰),而沒人阻止他們。
簡單說就是混在女性權益裡的髒東西。
但不想看不討論,只要咆哮一群護家害死我們就好。
《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第15條
人工流產應於妊娠24週內施行。但屬於醫療行為者,不在此限。妊娠12週以內者,應於有施行人工流產醫師之醫院診所施行;逾12週者,應於有施行人工流產醫師之醫院住院施行。
拿美國的事駡台灣這裡的人,左左吃飽太閒、嫌自己人緣太好喔XD?
🤣
該說不意外嗎
海巡王跟ㄇㄇㄇ都參戰了
然後又是右派都是假新聞的論調🤔所以單親媽媽很可憐我們該支持快臨盆的婦女墮胎,即便會把命搭上去
因果上來說不太對ㄅ
Choose wisely 意外嗎我更想知道如何預防這種讓自己身體懷孕到快臨盆才決定要墮胎的單親媽媽再度出現
懷孕跟墮胎不是鬧著玩耶
而且不管懷孕還墮胎,都一定要別人做醫療的支援
平常孕婦難產而死都會告婦產科醫師
高風險晚期墮胎出事時鐵定還是要醫生負責
坦白說 就不是一個人的身體的事耶
到底幾歲巨嬰?
而不是 所以普及正確的性知識以及製造不會有失足少女存在的社會是很重要的事情
成本上來說不過是死一個女人,比砸大量資源去普及教育或維護社會省時省力多了
左左是這樣的意思嗎
但這個太麻煩了,犧牲女人比較快XD
彩虹媽媽跟伴盟教材其實都一樣邪惡啦,不要講的像是只有保守團體好壞壞
我到現在還是好怨嘆護家盟為什麼不拿出女屌教材跟教兒童口交肛交的教材,然後兩個瘋狂盟盟直接對槓衰小的是醫生
左左就一群喜歡把問題搞成最高難度,再來叫別人想辦法處理、想辦法負責的己願他力巨嬰左左:My body my choice!!
別人:Where is the responsibility?
左左:You take charge of my choice!!
我可以期待foxx講一下這部份嗎
我支持墮胎(胚胎)也反對墮胎(超晚期+出生七天後)
就像
我支持(有常識的已術)跨性別也反對(跨運)跨性別
孕婦有那個意願墮就好
但孕婦怎麼可能自己一個人就能墮好胎ww
而且讓法律解禁人去做危險的事,怎麼想都有很多可以惡用的空間www
剛好看到截圖內容有講同婚的部份
裡面有人提了日本AV我覺得是不一樣的東西
AV也是性產業的一種變成反方就被消音了當事人後面反悔我們最近一次看到的不就跨性別監獄受害變成女人的地獄那個
你們都洗地啦!
看到跨運一個屁都沒吭的再說反跨運卻不支持無差別墮胎的都是洗地
無思考能力,今天看最多的笑話儘管反跨運的都說反對的不是胚胎可墮而是認為【晚期非特例把墮胎當避孕手段】的事情不該支持,大家還是會陷入【你們不支持各種時間的墮胎(避孕手段)自由】,你們就是在製造使女的故事,你們跟現在已經進步到把女人稱呼為子宮載具的跨運一樣虛偽!!!!!
啊噴個跨運給我看一下啊
ㄇㄇㄇ說真的我不在乎有人在那靠么 自己的身體自己做主有什麼不可以
畢竟你不會把嬰兒當人,那是人形肉塊,就算醫生護理師意識到自己在殺小孩有心理壓力也是醫師要自己承擔不然不要當醫師!
喔好個女性權益倒退去他的
如果女性的墮胎自由要覺得責任自己擔,一些渣男當然起立鼓掌叫好。他不必付出責任,沒套的時候女伴會像吃藥一樣說的很自然「拿掉就好了」
👌
孩童都能被左左說成有決定自己變性、要不要性交的行為能力
那些因懷孕而身心受影響、產生變化的孕婦,絕對會被左左講成她們都是意識清楚且開心的做出決定晚期墮胎這種危險的決定
如果有人天真的說 我們立法保障醫院醫師護理人員不會被究責到想自殺 我只會說 放屁
喔沒事,因為厭孩仇男的會直接說就是那塊肉讓她痛苦,弄掉才會快樂🤣🤣
責任自己擔
上師:就算他容易骨折,他還是很快樂ㄋ!!
但某個噗我看他們整噴反墮胎噴得很開心,罵得義憤填膺,想想幾個月前開始的跨運問題,啊他只有出來幫勵馨洗地ry我真的很想說好樣的
還有人直接說對這次釋憲案沒有哭著女權倒退的就是大便
lolllllllllll
範例:
woke A:你們整天吵跨跨吵這麼兇,講得那些只想做自己的跨跨都是變態壞蛋,墮胎這種對女生這麼重要的議題你們反而閉嘴了,可見你們都是來操弄議題的保守神權仇跨仇同父權人士嘛!!
狼明明就很友善,不要污名化他們許多人在反的明明是謊稱自己是女人又死不切屌的噁男,但woke定調大家是在反跨看來在woke心中跨=噁男我就說隨時墮胎是想害死誰?
會資訊不足的族群是誰?是中產以上的人嗎?
1.你們支持女性權益反跨,怎麼不支持女性自主愛墮就墮
2.早說了反跨跟禁止墮胎都是同一掛
啊我不支持超晚期墮胎是可以跟心跳法案比喔幹
反對24週以上沒有醫學理由的墮胎,也不等於反墮胎啊
雖然回歸各州自己的規定,會讓不能\週數很小才能墮胎和允許24週以上墮胎同時發生,與其說是傷害女權,不如說這兩者都是在傷害女性的健康。
墮胎議題就閉嘴的你們是虛偽的女性主義者(啊我就不是啊)
也有人提到點,現在是放還權力給州,但炮火卻過度集中在位在中央、對案例與法條做出解釋的大法官。
所以左左幹嘛不直接去跟想搞禁墮胎還是搞嚴格限制墮胎的州槓?
左左一邊不信任其他州政府後續的決策,又一邊信奉聯邦大政府主義,真的挺有趣的w
大概三權分立還是一個很難懂的概念吧
偷懶造成的問題 熊蜂是魚就會被打成催生保守份子
生小孩跟墮胎(一定週期內開始)都傷身
愛墮就墮:
生小孩才傷身傷心
Q丸如果有精神真的可以刷一下關鍵字翻回應比較多的噗,支持女性完全可以決定自己要不要自殺的,概念跟我噗首拉出來的那位很像
臺灣的部份我也覺得算好了,不過當時心跳法案的時候被拖出來罵過,理由我還看不懂
噗主是講極端禁止墮胎
不過下面那種 要是不顧丈夫還是堅持要墮
這個我們回到當初心跳法案的分支戰場
→竟然夫妻之間沒有互信互助了,為什麼不離婚
→你是在綁架女性自主權(意即妻子不想沒有婚姻而生下不想要的孩子)
→男性只能接受妻子的自主權那我為什麼要結婚
混沌戰場
但別人不能說支持的是玩咖
不支持晚期墮胎的時候:你們這些假女性主義者
一直強調的我:我不是女性主義者
代孕產業:哈囉?
跨運:哈囉?
只有不能愛墮就墮時才讓人意識到女權很慘烈。
簡直像被商家塞了什麼集點貼紙一樣假設代孕產業開放 孕母懷孕到快臨盆 買家突反悔
孩子生下來勢必有養育與人權問題
最後woke們決定開放晚期墮胎甚至出生7天內仍可墮
cool 產業一條鏈
小孩沒出來就是人形肉塊
哇~我就算恨我媽都不會認為對父母的仇恨要轉嫁到能把嬰兒當肉塊看的地步
避孕的最終手段真的是墮胎ㄋ
崇拜一種權威性象徵的時候不要忘記你也等於要接受過去你不願意接受的東西其實也是神的教誨。
有心跳的肉瘤~摘除腫瘤哪有什麼問題~
跨運要求小孩要你生就生:
女人只是子宮的載體~使用子宮哪需要載體同意~
(然後偷偷說看到的部份我也想問,西歐國家更早耶,臺灣很多跑去西歐的人吧,怎麼沒人譴責)
羅訴韋德案的問題是法官自由解釋(如臺灣也發生過丈夫性自主凌駕在夫妻契約上所以外遇無效)過頭而有隱形炸彈,而在進步加州打算推出生七天後殺(墮)嬰(胎)合法化後,看不下去的反殺嬰團體決定去推翻那些支持殺嬰的團體拿來當基礎的羅訴韋德案,這也波及到了好不容易讓胚胎生命說可以不必影響女性終止妊娠的早期墮胎支持者←
然後現在早期墮胎支持者都不講因為有智障要推殺嬰ok(大概是也混著肉瘤摘掉有什麼不可以派才不講吧)+羅案有爭議才得到這個結果,一切都是美國護家好壞壞!
(紐約30週還能殺我也是長見識了)
看久了還以為是自己閱讀跟理解能力出問題了
胚胎腫瘤說也是想把胚胎跟生命脫鉤
對不起我以前也說過胚胎是腫瘤那孕婦不幸栽在風險,照他說法風險不是法律範圍,所以風險發生時醫生不用負法律責任囉~?
(抬棺灑冥紙)
嗯,理想(
如果要批判反晚期的是沒考慮親情,我覺得比較實際
(應該有人注意到這噗幾乎只有談晚期墮胎帶來的高風險自殺還有殺小孩問題,親情什麼反而一個字都沒提)
高風險都是騙局!醫生執行有什麼高風險!都是反墮胎的謊言!
醫院醫生的專業怎麼可能有這些問題呢!
我上面問過囉,為什麼避孕方式完全沒有男性結紮跟保險套XDDDDDDDDD
雙管齊下當然是好的,但每個提出避孕方式的好像只有女人才能避孕一樣
後悔了你家的事
反正出事了也是他家的事
跟至潔等等支持者吵時也是,反正跨跨因此死掉了也是他家的事
他們敲碗就好XDDDDDDDDDDD
什麼!美國人不能墮胎了!
這傢伙一進來都不能好好討論了
沒有拍沒編輯的部份
但……我想美國如果生育下滑,應該有一部分會是跨運遺產
這議題講久了讓我突然好想看怪化貓座敷童子篇裡面提到的配偶同意墮胎或未成年墮胎要家長同意這個
然後超級大亂鬥起來,拿法條講實際案例或是互信或是其他因素etc在當時全部都被打成父權擁護者
蛤?
沒那麼嚴重啊,要墮的,可以去加州,覺得沒問題的就在原州。
啊實際上到底會怎樣去裁定根本沒人知道,但先擴散就贏了
//There is nothing that pisses a voter off like having to wait in even worse traffic, especially in LA. People will vote out of spite. These assholes blocked the freeway! I’m Democrat, but I’m voting Republican this time!(塞車已經讓人幹聲連連了,特別是在洛杉磯。這些混蛋竟然把高速公路給堵了,幹。我以前是民主黨,但我現在要投共和黨)//
這時候應該會有人說「你該教訓的是共和黨才對啊!!!!!」
//夾子進去胎兒出來 加州發大財//
那裡畢竟是個搶950美金以下商品是輕罪的地方國家鼓勵生產所以給假給資源不是很正常嗎?
就算最後她決定把肉瘤摘除也是身體自主權,國家沒有道理因為她用到了為了鼓勵生產的資源就禁止
這話就是這麼破碎
美國的思想和生長環境教育跟台灣有落差,我沒有那麼絕望,也不覺得自己是什麼生育機器,或是處在使女的故事裡面。
我沒這麼絕望的原因是因為我覺得這世界沒有所謂的厭女吧?還有家庭給我的教育也有差。
我爸媽不要求我必須結婚必須生孩子,這點就贏了不少,我媽教我女孩子要先想好,不要隨便跟異性發生關係,這樣的教育沒有錯。
首先是注射藥物讓胎兒心跳停止,接著用器具和藥物擴張子宮頸,等子宮頸擴張完成後,就取出子宮的內容物。
我試了一下,沒有找到資料去比較第三孕期墮胎的風險和死亡率和足月生產的死亡率哪個比較高,可能是我關鍵字用錯之類的。
如果是非常不想要繼續懷孕,也一點都不想要小孩的女性,要說服他不要在第三孕期墮胎,就只能拿出佐證告訴他足月生產真的比較安全吧。
(雖然我覺得完全不該拖到這麼晚,但都要討論第三孕期墮胎了,就假設這種情況真的發生了)
要摘除肉瘤還要先停止心跳再來扯出人形肉瘤真進步但這道程序是後面伴隨的併發症(雖然不清楚併發症是不是和孕婦生產時一樣,這可能要看有沒有婦產科願意用單純以晚期墮胎(或引產)的情況來分享女性可能面臨的併發症。
🤔如果覺得墮胎昂貴那提供免費墮胎時又覺得不是利多,所以爭取墮胎的提價格昂貴的部份用意是什麼?
類似上面高端青年自己在那講就是有白痴不會用套所以墮胎該存在的概念一樣?
女人是我的所有品,所以要怎樣都可以
肉瘤吸我的血肉長大,要怎樣我自己決定
本噗仍然要強調沒在講親情面下小孩該留著
🤣
皺皺的小孩不是小孩
極力物化肉瘤可摘的發言
看他還在那胎嬰不是嬰兒 整個瘋了
講這句話的人有思考過自己也是從皺皺的肉瘤(?)慢慢變成褪化成人類嗎?
所以誰養/出養沒有很容易/讓小孩出生在破碎家庭不幸福(然後噗浪極端來說很多家庭有問題的人,所以會贊同這種說法)
等等的你讓小孩出生是活受罪發言
那就要繞回去你他喵的為什麼沒避孕你以為避孕有辦法百分之百嗎?男的不想戴啊!就真的不小心有了/啊就分手(離婚)了我不想要啊(心態跟養寵物一樣)
哪個有利講哪個
被性侵的例外。
還有提供批踢踢八卦板一種解法(?)
人形肉瘤不是人,跟有屌的男性是女人一樣分娩沒有而上述方式墮胎可能有的併發症:子宮頸割傷或撕裂、子宮壁穿孔,我猜這是因為用器具擴張子宮頸,以及用器具移除子宮內容物的關係。
分娩可能會有而上述方式墮胎沒有的併發症:羊水栓塞、膀胱或直腸撕裂傷或瘻管,因為分娩需要將整個嬰兒從產道產出,或是剖腹。
應該都可能會發生的問題:宮縮不良或植入性胎盤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大出血、麻醉的風險、感染或其他手術的併發症(有可能需要切除子宮)。
如果真的完全從孕婦的角度來看,的確多懷孕一天就多一天風險,然後不管是墮胎還是分娩也都有風險。如果孕婦不想要胎兒活著(想墮胎的女性是這樣吧),那可能需要證明產下胎兒的風險低於墮胎才行。
重申,我還是覺得超過24週都太晚了。
但是我不知道同樣是28週或30週的狀態,生下來和墮胎到底哪個比較危險。
我自己是覺得都那麼大了不如生下來,但這也只是我自己的價值觀而已
通常會晚期墮胎看到的案例都是存在疾病的案例⋯⋯
拖著肉瘤吸自己健康的極限運動嗎?(看著孕婦懷孕期間各種身體問題)
訪問的內容是說,24週以前沒有湊夠錢,錢存夠了就超過24週了。(這是在沒有醫療問題而決定24週以後終止妊娠的訪問)
而另一篇篇研究是在法國,那些超過24週終止妊娠的女性是因為24週才發現胎兒有異常,研究者的建議是,其實有部分的異常是可以在24週以前發現的,但他們發現得太晚了。
到底為什麼義無反顧地做危險的事才叫爭人權啊?
「風險只是醫療建議範圍,不是法律要考慮的」
講這種話的人要不要說說「被刀捅而死亡的機率是多少是醫療建議範圍,不是法律要考慮的」然後支持大家拿刀互捅?
那又回到有哪些因素讓人決定24週以上要終止檢查都沒有問題的胎兒?
🤣
而且這想法就跟李琴峰那本嬰兒有自由意志選擇不出生一樣唯一跟生產相比的大問題,大概就是人工流產太多次,容易造成一些長期的後遺症,但沒有看到詳細數字
沒有比較的話要怎麼證明更加安全和健康呢?
這照片真的是看幾次嚇幾次
就不貼出來了ry
我直接說第三孕期而不是晚期的原因是,大家對晚期的定義都不一樣,我用Late termination of pregnancy 去找,找到很多在說16週到24週的,所以對很多人來說16週以上就是晚了欸。
如果等到第三孕期搞不好小孩都先出生了,在產婦開始陣痛的情況下,這種行為算是墮胎還是接生,合格的醫療機構可以在這時候殺死新生兒嗎?這個爭論也只有在加州才直接做出了解答,他們就定義生出來一週也算胎兒囉
男人沒有戴保險套就跟異性做愛必須罰錢和服刑什麼的,這樣想來還比較女權或平權些@@
不管墮胎與否……好像很少討論致使女人懷孕的男人必須負起什麼樣責任,真的奇怪。
沒有健康問題沒有單親問題沒有經濟問題的30-32週人形肉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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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完全知情利弊也願意承擔責任】,上次這種屁話出現在給小孩荷爾蒙抑制劑有什麼不可以。
最高法院把有瑕疵的判例取消並給各州自己決定:(歷史總是一再上演)大喊美國不能合法墮胎了!肉塊沒有自由!居然要女人犧牲自己成全肉塊!不要提避孕!墮胎就是避孕手段的一環啦!
不過人類就是會拒絕自己願意看的資訊的生物,其實反應也很正常啦(我也是這樣,偶爾練習逼自己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