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皆婆娑 鴉殺三千浮屠之影
健保給付 自費購買 健保自付差額醫材上限
林靜儀醫師
這個國家存在的矛盾狀態。

專業的醫療發展必須齊頭平等,缺乏專業的倒是可以自由招搖撞騙。

在媒體或業務廣告中,鋪天蓋地的存在用各種明示暗示療效、以部分科學或醫學資訊包裝和連結,讓民眾動輒花上千甚至上萬去購買的「食品」、「保健品」。

這其中有些因為廣告不實被食藥署一罰再罰依然熱賣,有的銷售和推廣方式連主管機關都不知道或罰不到。

因為各種制度、法規和政策的限制,有許多健保給付、預算和審核制度之外,必須自付差額或自費的新藥、新治療、新衛材,有充分的醫學研究基礎,具備完整的醫學專業且經過各國衛生主管機關的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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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專業的醫師要提供這些已通過專家審核和醫學證據,健保限於成本無法給付的藥品、治療和衛材,還要被主管機關認為是「賣太貴」「賺太多」「沒有社會責任」「利用知識落差」。

合法的專業被當賊看,遊走法律邊緣的廠商倒是自由的很。

專業的發展受限,缺乏專業的招搖撞騙。

真正可憐的,是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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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靜儀醫師
簡單講幾個邏輯。

一,健保署無法包山包海給付,只能提供基本給付項目,大家都能體諒,所以不強求較昂貴或新治療納入健保。😡結果今天健保署不敢跟病人承認「無法什麼都保」,反而惱羞成怒找自費衛材開刀。

二,不同層級醫院議價能力、倉儲成本不同,甚至醫師提供的醫療技術有差異,自費項目的收費還要經過地方醫師公會和衛生局核可。健保署一刀切上限,考慮過上述差異嗎?是要壓縮大醫院特定專業的新發展,還是衝擊基層的生存空間?

三,如果特定衛材收費有「混亂」或「離譜」,衛福部應該做的是尋求該專科醫學會溝通了解,由專業同儕提供意見與專業內制度規範。罔顧醫學會意見,開過會沒有得到共識就開記者會宣布實施而且要罰,政府跟醫療專業的溝通也太粗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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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果是管理收費極端的「亂象」,根據報導,新上限之後這些包括眼科心臟科的醫材有 八成九 會需要調降。 🤔極端值佔八成九!? 不到一成反而是正常? 誠實說健保署就是連自費都要管而且永遠是cost down心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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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靜儀醫師
醫材上限真的只是影響醫師而已嗎?

為什麼醫師們這麼有意見?

簡單來講,就是可預見的幾年內,台灣的醫材衛材即將出現「願意付錢也沒有東西了以用」的情況了。

台灣人口相較周邊國家少,加上健保已經先把醫療費用定錨,藥品衛材議價空間低,市場小,根本沒有跟外國廠商大聲的本錢。(以為台灣人很有錢嗎?你知道印尼、馬拉西雅、新加坡自費市場多龐大嗎)醫材費用上限一蓋,一些本來佛心供貨的外國廠商,順勢退出台灣,本來用量就少,接著不符成本,退出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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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國的生技生醫產業也不用發展了。

本國廠商自己研發的醫療器材研發有一定成本,即使我國廠商代理外國廠商來申請,要先通過食藥署的醫療器材證,在2019醫療器材法修法之後,終於難得可以在一年內拿到證,不然以前大概要來回公文跑兩年。

然後,還有健保這一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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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個合法醫材要進入健保給付,必須申請,然後經過專家會議共擬會議等等,共擬會議一次審十幾個案子,很可能你的案子在第12案,這次審查到第11案,幾個月後就審你的案子了嗎?沒有喔,很可能重新排在第9案,結果最後審查到第7案,那就幾個月後再來。好幾個藥品都要這樣排隊經過一年以上還審不到。好,終於通過共擬會議了,可以了嗎?還要跟健保署議價,決定未來健保給付的點數(價格)。這樣大概已經經過好幾年了,如果廠商還沒有打退堂鼓的話。從此就在台灣各健保特約醫療院所使用了嗎?沒有喔,未來還定期有價量調查,然後那某醫院比較低的進價,要求降低給付價格。(為什麼別人可以談這麼低的價格?其他醫院一定因此賺了健保黑洞!想想看,大醫院一次3000萬份的進貨成本,跟小診所1萬份的成本會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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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不要進入健保給付,我直接要用自費市場!
直接要用自費販售了也要經過健保嗎?是喔,要先申請健保,然後讓健保「不通過」,才能進入自費市場;所以回到上面那題,跟健保署來回溝通,送進共擬會,等審查,等駁回。終於在來回快二年,來回一堆公文之後,健保署放過你,說「不給付」,然後就可以了嗎?沒有喔,接下來要有醫院提出申請,然後該院所屬地方衛生局和醫師公會開會核定自費價格,通過之後,才能在「那個縣市」使用。如果要全國使用,那必須每個縣市都去申請,然後通過費用。 定價不是廠商或醫師說了算是要地方衛生局開會核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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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經過重重關卡,先不論研發過程要多久、多少成本、失敗多少種類才有幾款成功,光是送進衛福部要通過證號,大概要二年,接下來再經過健保署、健保會、共擬會、專家會議,最後可能進入不斷被砍給付價格的健保市場,或者進入自費市場。

請問,今天有頂級醫材、藥品,要經過這些關卡,然後進入「反正同類應該價格要差不多」這樣邏輯的「自費上限」規範,進入只有2300萬人的台灣醫療市場。如果你是廠商,你要留在台灣,還是乾脆去別的國家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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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衛福部健保署永遠在把健保資源當成自己口袋裡的籌碼,接著還要把所有健保無法滿足(健保本來就不該什麼都滿足)的項目通通蓋上齊頭平等的蓋子,我建議大家其實也不用打聽查價了,錢存一存,以後到新加坡、韓國去接受比較新比較有品質的醫療吧。

至於科技部、經濟部也不用再編預算扶植台灣生技產業、醫療新創產業了,這個市場,台灣養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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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講的不是鬼故事。譬如某個婦產科已經缺好幾年的簡單醫材,外國原廠說「你們為什麼到現在都無法販售」而決定終止代理,因為代理商走上面那些政府程序走了五年。多年來婦產科病人缺少特定醫材協助她們可以有更好的治療品質,然後現在的狀態是,我知道世界上有這個醫材可以讓病人使用,但是,原廠不賣了,台灣的廠商也不要了。我只能跟病人說,抱歉,我只剩最古早的方式可以提供給你。

健保對台灣造成什麼樣的傷害,各位只是沒看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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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Q 陳柏惟

【民眾健康不該設立天花板!】
  
日前健保署公布,將於八月開始實施健保自費醫材收費上限,許多民眾常聽到的醫材包括人工水晶體、冠狀動脈塗藥支架及特殊材質人工髖關節等,無論任何廠牌或材質,只要功能一樣,收取與健保給付差額的上限都將一致。乍聽之下是為民眾的荷包著想,實則不僅沒有省到錢,還可能劣幣驅逐良幣,讓台灣的醫療水準不進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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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功能醫材價差大是坑殺病患?
自費醫材在進入台灣時即會經歷一連串繁複的申請手續,各醫院若要引進使用亦會經過十分嚴謹的比價程序。但同功能的醫材,材質、耐用度、人體相容性等等細節都有很大的不同,也都需要經過嚴謹的臨床試驗才能開放使用在人體身上。舉個例子來說,台灣製口罩和中國製口罩的盒子上都寫口罩,但良率品質是天差地別,本應開放由民眾來決定選擇,總不能說,為了讓民眾有便宜的口罩,設定價格上限4.99元,讓民眾只能用劣質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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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如何減少民眾在醫院間自費市場比價問題?
除了醫師和患者間的詳細溝通、建立信任關係外,我們肯定健保署建立的自費醫材比價網,但應該努力建構的更加完整、介面友善及白話,讓民眾在搜尋資料的時候不會因為很多專業術語而無所適從。較好的醫材進入台灣,衛福部也應負起品質把關的責任,讓民眾在大筆金額花費的時候更有保障。
簡而言之,市場應透明化,去除資訊不對等造成的 「市場失靈」,對於未揭露資訊、或是不肖哄抬欺騙業者,宜有申訴調查機制,而不是強硬管制市場,讓市場死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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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支實付醫療險即將縮水?
目前許多保險公司推銷的實支實付醫療保險,本意為讓民眾生病急需時可以無後顧之憂的得到最好的醫療,一旦健保署從源頭封鎖,真正好的材料退出市場,台灣人有錢也用不到了。相同的例子已經在藥物市場上發生多年,以往藥效較好、副作用較少的藥物如Clarinase、盤尼西林注射劑泰寧等藥物退出台灣,就是因為藥物被逐年砍價,甚至不比第三世界國家所造成的結果。結果就是藥廠不賣,病患倒楣,只有保險公司省下一筆鉅額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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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給付的品項已經足以因應民眾需求?
那為何在2019年間,光是民眾選擇全額自費醫療的費用,就已經成長至2014年的4倍之多?
  
如果我們只想強行管制健保差價給付,那就變成有錢人直接選擇「全自費市場」 或 「出國治療」,一般民眾根本想加錢用較好醫材都不可能,這只是拉大貧富差距。而國內也不會有廠商想進口或研發創新醫材,久而久之不利醫學之發展與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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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預算已經捉襟見肘應該不是秘密,健保能給付的醫材和藥品僅能維持最基本的醫療品質。與其增加各種不合理的政策來限制醫療發展,不如正面面對這個問題,重新定義健保到底是社會福利抑或是社會保險、減少醫療浪費、讓健保和商業保險/自費市場能搭配合作,在確保健康權同時,也維持民眾選擇彈性,才能讓這個台灣聞名世界的體制長長久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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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át SôNg
好啦
我邏輯又跳太快了

關於醫療自費上限設立,現在已經有一個說法是
因為設立了醫療自費上限,所以爽到了保險公司,民進黨是官商勾結

那反過來說
台灣之前一直因為要價和醫材砍價過兇,卻被說很多很好的藥因為報價比較高,所以導致很多藥廠退出台灣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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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處理這個問題的話
邏輯上而言就要開放自由市場的競爭對吧
那開放市場競爭的話,最後的後果就是很有可能像美國那樣

不過檢測一下武漢肺炎就要噴個十幾萬

但是
台灣的健保醫療邏輯就不是這樣子的

那為什麼台灣健保醫療的邏輯會長這樣
又為什麼無法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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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
很有可能馬上就會被砲是官商勾結
吃相難看到連病患的血饅頭都吃,黑到沒良心

一般人對醫師可能很尊重
但是對醫療大財團可也是沒什麼好臉色喔

然後
自己看一下新聞報導的標題吧

要嘛說藥材性價比,所以醫院都會降價,XXX可以省個幾萬塊
要嘛就是別當冤大頭!健保自費醫材8月起設「收費上限」全台9成醫療院所將降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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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健保邏輯轉換的話......
你們覺得會發生什麼事?

連個口罩要收7塊錢都可以鬧這麼久了
醫療費用可是隨隨便便能破個幾萬幾十萬的喔

到時候會不會出現一堆
因為醫療漲價之後我親人就這樣死掉的小品文出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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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難聽一點
前陣子都還有個電影做工的人在那邊哭這個劇情了ㄌㄟ

還真是賺人熱淚呀

當然啦
有人會說選民進黨出來這也不敢改那也不敢改
那選他們出來要幹嘛

我只想說
都經過這麼多事情了,還不懂這些華人的尿性嗎

溫水煮青蛙聽過沒
華人最愛的就是這一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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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enming Lien
現在講健保管制自費的許多批評其實是錯的,把自負項目和差額負擔混淆在一起。健保並沒有管制自費,健保管制的是差額負擔的昂貴器材價格。

什麼叫做自費?作近視的雷射手術是自費項目,健保沒有管制;住院住單人病房,健保給付健保病房費用,差額是自費要出,健保也沒有(嚴格的)價格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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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討論的是差額負擔,主要針對昂貴器材(像是血管支架、人工水晶體)。差額負擔是指健保給付僅給付基本款(像是非塗藥支架)的價格,要使用進階版的(像是塗藥支架)的器材,病患需負擔基本款和進階版的中間差價。這個差價目前是允許不同醫院可以收取不同價格,但許多病患抱怨在相同品項、相同廠牌、相同型號的支架,為什麼不同醫院會收取不同的差價,而且不少醫院間的差價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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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這次是規定價格上限,希望這些差價不要太多。關於這個差價的價格管制合不合理可以討論,但把這個擴張解釋成健保要管制所有自費項目的價格則是誤解,對這個政策討論沒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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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有針對 2009 年健保血管支架給付價格調降,對後續支架利用作研究。健保署調整價格看起來對消費者是福利,但調降價格後醫師卻說服病患多使用支架。是不是其他的差額負擔有這個現象,健保署需要提出更多的實際證據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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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原po的話來做個開場白,就我以相關產業從業人員的身份來跟大家分享一下心得:
1. 醫德與醫術間不存在等號,四種排列組合都成立。看過沒醫德也沒醫術的“名醫”
Re: [新聞] 打臉陳時中!醫師狠揭「健保署開會真相」 - Gossiping板 - Disp BBS

首先我們必須承認,健保署做這件事是有法源依據的,並不是亂搞的。
法源依據是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5條]
[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52-4條]
[全民健康保險辦理自付差額特殊材料之作業原則]
Re: [新聞] 打臉陳時中!醫師狠揭「健保署開會真相」 - Gossiping板 - Disp 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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