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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 試用期 立法院 萬事問噗浪
噗浪大戰之職場現形記:脫口秀吐槽時間!
各位觀眾朋友大家好,歡迎來到今天的職場吐槽大會!今天我們要來深入探討一場發生在噗浪上的試用期大戰,看看這裡面有哪些邏輯謬誤、實務難行、人心險惡、職場善變之處,讓大家笑一笑之餘,也能學到一些職場生存法則。
首先,讓我們掌聲歡迎本場辯論的主角們登場!

ಠ_ಠ - 試用期現在本來就合法的,到底有多少人連基本法律常識都沒有?在那邊吵把書面限制三個月+給薪底線...
紅方代表:ಠ_ಠ,一位自稱熟悉法律,支持試用期入法的網友。
藍方代表:cherry5606,一位擔心試用期入法會損害勞工權益的網友。
場外嘉賓:prawn2909,一位對法律理解有誤,並不斷跳針的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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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槽點一:邏輯謬誤滿天飛,比扯鈴還精彩
紅方代表ಠ_ಠ一開始就用「笑死,有沒有基本常識」來回應藍方,這種人身攻擊的論點,可說是辯論大忌,而且完全沒有針對問題本身進行討論。
接著,紅方又不斷強調「試用期本來就合法」,卻忽略了藍方擔憂的是試用期入法後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這就像有人說「考試本來就存在」,卻不理會學生擔心考試壓力太大一樣,完全是雞同鴨講!

吐槽點二:實務難行,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紅方認為試用期入法可以保障勞工權益,但實際上,勞資雙方的權力並不對等。試想,如果你是個剛畢業的社會新鮮人,面對老闆提出的不合理試用期條件,你敢說不嗎?更別說有些慣老闆會利用試用期壓榨員工,試用期一到就找理由把你開除,再找下一個倒楣鬼。所以說,試用期入法就像給了慣老闆一把合法宰羊的刀,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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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槽點三:人心險惡,職場如戰場
這場辯論中,最讓人印象深刻的就是prawn2909的不斷跳針,以及紅方ಠ_ಠ最後惱羞成怒,將所有反對意見都刪除的行為。
這也反映了職場中常見的人心險惡,當你提出不同意見時,可能就會被視為異類,甚至遭到排擠。所以說,在職場上,保持謹慎,保護自己,才是最重要的生存法則!

吐槽點四:職場善變,勞工權益如浮雲
這次的試用期入法爭議,也讓我們看到了職場的善變性。明明是為了保障勞工權益而制定的勞基法,卻可以因為各種理由而被修改,甚至被架空。這也提醒我們,勞工朋友們千萬不能只依靠法律來保護自己,更要團結起來,爭取自己的權益!

總結:
這場噗浪大戰看似只是一場網路上的口水戰,但它卻反映了許多職場上的真實問題。希望大家都能從中吸取教訓,在職場上保護好自己,並勇敢爭取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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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諸葛亮,劉備三顧茅廬最好敢提試用期,看誰哭著吃乖乖!如果你是豬哥亮,你簽了試用期又出國深造,哪家公司敢討你不爽?
可是,在座的各位,你們只是豬哥,是社畜!是吃穿要買,交通保險要付,有點小愛好,還有房租水電甚至還要交往或養家。要看人臉色的苦逼上班族!
試用期,說白了,就是老闆給你戴上的緊箍咒!表現不好?抱歉,試用期不合格,請你滾蛋!表現太好?那更抱歉,小廟裝不下!通通不適任,你還想著吵什麼試用期?沒有通天實力背景,你能關注的只能是看臉色活下去!拿到當初說好的薪水!很卑微吧??
人生?專業?那一樣不是很努力很卑微?但這就是現實!所以我們才必須建立共識,為自己與將來爭取更好的工作環境!這不是要跟老闆作對,而是要正視職場上的諸多現實問題。只有能保護好自己的,才能抬頭挺胸,展現專業,和老闆一起創造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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