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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收一下墮胎ㄉmur好了不喜消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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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第一次知道原來BLM不是種族平權運動
其實真正目的是消減警察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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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主要是本屆大法官多數同意Roe v. Wade那一屆大法官立論從根本就有問題,瞎掰14修正案,從隱私權延伸到變出墮胎權。
所以直接要求,你們要墮胎權可以,請乖乖走完立法程序,不要讓法院用判決代勞(?)

但大家覺得要由法院像極權國家一樣直接定義
不能放由地方民主自治
所以跟著生氣的台灣人骨子裡還是有威權崇拜ㄅ
都被大法官養壞覺得每個國家都要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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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erialgl - 【原來墮胎法案在吵這個】 今天起床發現到處都在報導大法官釋憲推翻原本墮胎規定...
目前在吵的應該是2
但各家媒體都渲染再製造一點恐慌
覺得其實是為了掩護通貨膨脹蠻有可能的
昨天下去菜真ㄊㄇ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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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帶碼一下 最溫柔美麗的老師見解
真的有喜歡...💍
BLM初衷的確是跟警察的權限比較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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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有喜歡...💍 : 不曉得為什麼提到美國警察
只聯想到甜甜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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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真需要的話應該發起亞裔的反歧視才對 (但媒體的abc看起來都是拿亞洲家長做文章內鬨
真的有喜歡...💍
亞裔~ 亞裔不太好做抗議... 就像北美原住民族一樣 聲音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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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有喜歡...💍 : 就是因為聲音小才覺得比較需要(?)雖然真的做的話有沒有影響力又是另回事…
但黑人感覺後面延伸的議題其實不大需要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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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得有分析法官背景跟
提到這算是州權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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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派跟自由派的差別是在於對憲法解釋的態度上,保守派會傾向於嚴格解釋,避免法官造法,讓不同意見由民主程序解決,也在立法過程中滿足剝奪未出生嬰兒生命的 due process 的定義。自由派在這裡則是把相當於憲法制訂的權力交給大法官來決定,希望大法官能夠維持並推進「進步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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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有個澄清加州法案內容的噗
主要是說其實是限制在周產期內新生兒的死因,若是因為子宮內問題造成的話不得起訴
所以有的醫生就選擇在生產前先打藥,這樣即使墮失敗新生兒也會慢慢死掉解決問題 (thinking)

但好像找不到那個噗ㄌ
感覺可以配合這個人另篇看
@StandWithUs - 晚點有空我也來聊聊墮胎議題吧。然後順便給和平的台灣人開個眼界,如果殺新生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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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on2389: 他後來有補充另個噗
而且我覺得這不能概括稱作殺嬰,殺嬰是小孩生下來後殺他,但這個法案講的是在他胎兒時期就動手,拖到成為新生兒才死應該不大一樣
這不算是刑事豁免權喔,是調查完周產期新生兒的死因後不能作為證據提出,但你要告還是可以告的,只是通常沒證據很難贏,法官也很難知道到底是不是善意(?)

法案我覺得立意沒問題,其他條文大家也都沒什麼意見,應該是就其中幾條覺得不大妥當需要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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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意是立意 跟條文規範後會不會有人走漏洞算兩回事
不然也不會有那麼多法律每年都要更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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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on2389: 不過醫生不一定都是良醫,光台灣就一堆為了健保補助沒事要求病患動手術的醫生了,找醫生討論不見得有用吧
之前家人還被醫生要求把子宮拿掉,雖然她後來沒聽但她朋友很多照醫囑執行弄得身體很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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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下法案的確沒提到周產期
不過周產期這個名詞,的確就是指關於新生兒的事情,定義或許每個國家不同但跟媽媽狀況無關喔
主要應該還是聚焦在為什麼可以不能作為證據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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