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口月
@wyc513
Fri, Nov 22, 2019 3:39 PM
54
17
讀嘛讀嘛
《「野蠻」的復權》
「野蠻」的復權:臺灣原住民族的轉型正義與現代法秩序的自我救贖
//長期關注原住民議題的法律學者吳豪人,從哥倫布以來殖民者如何透過法律剝奪世界各地原住民的土地與權利開始,對照日本北海道阿依努族與台灣原住民族爭取權利的訴訟與立法鬥爭史,檢視、分析原住民族在殖民主義與現代資本主義國家法秩序的雙重桎梏之下,難以真正復權的根本癥結,並提出他的解決方案。
推薦給「想要求得一個以民主、平等、人權為基本價值的現代共同體」的所有人看。
//大家均無力跳脫屬於自己的被害意識,因此也就沒有餘力認清自己的暴力行為。弔詭的是,無力徹底認識自己的暴力行為,就無法徹底認識旁人加諸於己的暴力行為,因此也就無法徹底否定暴力,更遑論溝通與對話,共識與包容。//
下收。
川口月
@wyc513
說
Fri, Nov 22, 2019 3:39 PM
作者筆鋒犀利、直指問題核心,讀來酣暢淋漓。
本書立論嚴謹、結構精實,在理解關於原住民族轉型正義議題的同時,也可學習如何思考、建立論述。
副標「台灣原住民族的轉型正義」與「現代法秩序的自我救贖」簡要說明了串連此議題思考的兩大面向:現狀的問題(通常是對部分人的侵害),及改變的好處(有利於全體)。
川口月
@wyc513
說
Fri, Nov 22, 2019 3:39 PM
由於現狀的問題通常是對部分人的侵害,而多數人對其無感、不知道,因此訴求改變,首先要從讓大眾認識到問題開始。
但人往往偏好安定、維持現狀,因此光是訴諸除去侵害的道德正當性,無法給予大眾足夠的改變動力。
為了加強「改變」的說服力,還要說明改變對於大眾的好處,讓大眾在自利之下,就能做出有益少數的選擇。
川口月
@wyc513
說
Fri, Nov 22, 2019 3:40 PM
在「原住民族的轉型正義」部分,作者爬梳了台灣的殖民歷史,說明原住民族在日本、國府的法律論述之中,如何被認定是「野蠻的飛禽走獸」,而「不具人的資格」,因此「原住民」等同於「自然資源」,是被佔領的客體、被取得的「國有財產」。
「認定『野蠻』」赤裸展現了殖民主義的暴力本質,但荒謬之處在於,「野蠻」之中隱含著的「暴力」,恰巧是現代國家自認與「野蠻」有所區別、高人一等的原因。
川口月
@wyc513
說
Fri, Nov 22, 2019 3:53 PM
而在「現代法秩序的自我救贖」部分,作者先說明了現代法律的殖民性、掠奪性,讓我們看見,那些被我們奉為「神聖不可改變」的,「所有權絕對」、「個體獨立於他人存在」等概念,既不神聖,也可改變。
甚至可以說,以「所有權絕對」為發展中心的市民法,在資本主義的篡奪之下,將帶領人類走向滅亡之路。
所有權絕對的相關概念,將土地、動物等自然,甚至是人類本身,都看作是可以無止盡佔有、掠奪的「資源」。
此思維將人與自然割裂開來,忽視人類活動對自然的後果,必然會加諸在人類身上。使我們直到生態已然浩劫的現在,仍對於採取挽救措施感到遲疑。
川口月
@wyc513
說
Fri, Nov 22, 2019 3:57 PM
因為我們認為生態與我們無關、動物滅絕與我們無關,所以「改變我們的行動」,是「額外的負擔」、「基於善心的舉動」,而不是「停止以傷害(包括自己在內的)生態系的方式來進行人類活動」、「為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
川口月
@wyc513
說
Fri, Nov 22, 2019 4:30 PM
看見了現代法律的不義之處,讓我們鬆綁對「所有權絕對」的單一想像,也理解了「把原住民法律再塞入現代法律之中」的荒謬。
一來,被資本主義綁架的現代法律,與以「永續共存、修復正義」為核心的原住民法律相對,何來「共存」可能;二來,此法反過來要求「永續」為「掠奪、占領」修改,好納為己用,更是不可能。
川口月
@wyc513
說
Fri, Nov 22, 2019 4:39 PM
而台灣的原基法及相關法律,看似讓台灣原住民族,相較於日本、中國等不承認「原住民」的官方態度,擁有較好的地位。
但在台灣「不義領先正義,率先轉型完成」的狀況下,原基法反而成為桎梏原住民族的空殼,讓倡議者面臨「不知足、得寸進尺」的罵名,也讓掌權者得以沾沾自喜,享有「人權領先他國」的金玉外殼。
川口月
@wyc513
說
Fri, Nov 22, 2019 4:39 PM
最後,在生態浩劫末路的當下,以「永續共存、修復正義」為核心的原住民法律,為我們提供了新的可能,一個不排除、共存共榮的共同體。
川口月
@wyc513
說
Fri, Nov 22, 2019 4:40 PM
川口月
@wyc513
說
Fri, Nov 22, 2019 4:45 PM
看完這本書,理解原住民族的被掠奪史,才能體會到原住民族發出「從國民黨『大中國史觀』到民進黨『台灣人史觀』,原住民族跟著你們『篳路藍縷』,我們就『顛沛流離』;你說這是美麗島,啟的都是我們的山林」的血淚控訴、咬牙切齒。
「野蠻」是我們命名的,為的是正當掠奪他人;也是我們標籤的,作為我們歧視他人的正當理由。
怎麼能夠不恨呢。
川口月
@wyc513
說
Fri, Nov 22, 2019 4:45 PM
@wyc513 - #讀嘛讀嘛 #台南市美術館 《 藝術家的一日廚房》 以親近、有連結感的語言,介紹18...
//而「移」民,也讓我們終於看見了與「移」直接相斥的「原住民」。
看見「移民/原住民」的互斥概念,才可以看清「我們」觀點之中隱含著的,對於原住民族的忽略、漠視、強迫視為一體。
上面所提「竊據原住民族的文化為己所用」即是「強迫視為一體」的直接展現。「為己所用」過程中的粗劣模仿、刻板玩笑,又是忽略、漠視、不尊重他人文化的血淋淋例證。
川口月
@wyc513
說
Fri, Nov 22, 2019 4:46 PM
川口月
@wyc513
說
Fri, Nov 22, 2019 4:47 PM
@wyc513 - #讀嘛讀嘛 #尋根之旅 part2 #二二八書單 《想像的共同體》、《受困的思想:臺...
//原住民族的文化也就是如此。
我之所以痛恨「加分上大學」,是因為這種無知的說法,完全無視了漢人對原住民族的「文化刨根」。
先逼原住民族放棄自己的文化、語言,刨除了根、奪走了理解自己是誰的機會,再給予服從權威系統的優待?而且優待伴隨著鄙視、刻板印象而來?
這種調侃只能說是吃別人的肉、喝別人的血吧。
川口月
@wyc513
說
Fri, Nov 22, 2019 4:47 PM
@wyc513 - #讀嘛讀嘛 #尋根之旅 part8 #二二八書單 《1491:重寫哥倫布前的美洲歷史...
川口月
@wyc513
說
Fri, Nov 22, 2019 4:50 PM
川口月
@wyc513
說
Fri, Nov 22, 2019 5:02 PM
這讓我想到每次看到討論原住民族議題的時候,常常有人說「身為漢人就是原罪」、「對不起,不然我現在去跳海」的說法。
身為漢人的我對這種說法感到非常不耐煩。
描述不義的現狀,就是「說明現實」而已,還談不上指責,直接跳進來坐在加害人的位置上不會稍嫌過快嗎?
而「原罪」、「跳海」,不過是拿「情緒性發洩」來當作贖罪券,去取代「能實際改善現狀的行動」罷了。
真正的負起責任,要從認識自己的暴力開始,而這也只是開始而已。
川口月
@wyc513
說
Fri, Nov 22, 2019 5:02 PM
@wyc513 - 《返校》,[白色恐怖片:負雷/恐怖片:普雷] 超級逆風 心得下收。
//體制很殘暴,但人也是。
去看見、承認人性之惡,並時時警惕、抵抗,才可以說是某種程度上的「代誌有解決」,也才能說「原諒有可能」吧。
在那之前,沒有什麼「這不是你的錯」。
不是什麼「原罪」或「跳海」,只是真正意識到自己的責任的誠意罷了。
川口月
@wyc513
說
Fri, Nov 22, 2019 5:03 PM
川口月
@wyc513
說
Fri, Nov 22, 2019 5:20 PM
倡議平權,除了訴諸平等、除去侵害等公義,更有效的作法是訴諸大眾自己的利益,讓他們在為了滿足自身利益的目的下,也能選擇有利於弱勢的選項。
生而被標籤:美國種族歧視思想的歷史溯源
這樣的論述在《生而被標籤》裡也能提到。
族群平等除了是對弱勢群體的保障,也降低了因種族歧視導致群體間不信任的溝通成本。
-
性別平等,在追求公義(平等)的同時,也解放了男性在父權制度下的「要陽剛、不可展現脆弱、競爭」的束縛。
川口月
@wyc513
說
Fri, Nov 22, 2019 5:21 PM
川口月
@wyc513
說
Fri, Nov 22, 2019 5:33 PM
@wyc513 - #讀嘛讀嘛 《正義與差異政治》 作者批判當代正義論的分配式典範,並提供對「正義」的理...
//解決方式:
「要走出文化上定義的種族歧視、性別歧視、恐同、年齡歧視及身心障礙歧視,方法就是努力促使所有主體將自身理解為複數、多變而異質的主體。」
「責備人們」與「要求負責」的區別:
指出人們「不是故意」的行為是「壓迫、支配」,往往激起人們的防備心理,甚至在指責下更不願意去改變自己的行為。
為了除去壓迫與支配,重點應放在「改變未來」而不是「咎責過去」。「要求負責」是前者,是希望「行為者從現在起要對自身行動、習慣、感覺、態度、圖像、聯想等無意識行為進行反思,並努力改變習慣和態度。」
川口月
@wyc513
說
Fri, Nov 22, 2019 5:34 PM
川口月
@wyc513
說
Fri, Nov 22, 2019 5:36 PM
吳豪人《「野蠻」的復權》:如何證成中華民國法體制下的原住民族人權? - The News Lens 關鍵...
吳豪人《「野蠻」的復權》:台灣修復式正義與轉型正義實踐的困境與脫困之道 - The News Le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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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蠻」的復權》
推薦給「想要求得一個以民主、平等、人權為基本價值的現代共同體」的所有人看。
//大家均無力跳脫屬於自己的被害意識,因此也就沒有餘力認清自己的暴力行為。弔詭的是,無力徹底認識自己的暴力行為,就無法徹底認識旁人加諸於己的暴力行為,因此也就無法徹底否定暴力,更遑論溝通與對話,共識與包容。//
下收。
本書立論嚴謹、結構精實,在理解關於原住民族轉型正義議題的同時,也可學習如何思考、建立論述。
副標「台灣原住民族的轉型正義」與「現代法秩序的自我救贖」簡要說明了串連此議題思考的兩大面向:現狀的問題(通常是對部分人的侵害),及改變的好處(有利於全體)。
但人往往偏好安定、維持現狀,因此光是訴諸除去侵害的道德正當性,無法給予大眾足夠的改變動力。
為了加強「改變」的說服力,還要說明改變對於大眾的好處,讓大眾在自利之下,就能做出有益少數的選擇。
「認定『野蠻』」赤裸展現了殖民主義的暴力本質,但荒謬之處在於,「野蠻」之中隱含著的「暴力」,恰巧是現代國家自認與「野蠻」有所區別、高人一等的原因。
甚至可以說,以「所有權絕對」為發展中心的市民法,在資本主義的篡奪之下,將帶領人類走向滅亡之路。
所有權絕對的相關概念,將土地、動物等自然,甚至是人類本身,都看作是可以無止盡佔有、掠奪的「資源」。
此思維將人與自然割裂開來,忽視人類活動對自然的後果,必然會加諸在人類身上。使我們直到生態已然浩劫的現在,仍對於採取挽救措施感到遲疑。
一來,被資本主義綁架的現代法律,與以「永續共存、修復正義」為核心的原住民法律相對,何來「共存」可能;二來,此法反過來要求「永續」為「掠奪、占領」修改,好納為己用,更是不可能。
但在台灣「不義領先正義,率先轉型完成」的狀況下,原基法反而成為桎梏原住民族的空殼,讓倡議者面臨「不知足、得寸進尺」的罵名,也讓掌權者得以沾沾自喜,享有「人權領先他國」的金玉外殼。
「野蠻」是我們命名的,為的是正當掠奪他人;也是我們標籤的,作為我們歧視他人的正當理由。
怎麼能夠不恨呢。
看見「移民/原住民」的互斥概念,才可以看清「我們」觀點之中隱含著的,對於原住民族的忽略、漠視、強迫視為一體。
上面所提「竊據原住民族的文化為己所用」即是「強迫視為一體」的直接展現。「為己所用」過程中的粗劣模仿、刻板玩笑,又是忽略、漠視、不尊重他人文化的血淋淋例證。
我之所以痛恨「加分上大學」,是因為這種無知的說法,完全無視了漢人對原住民族的「文化刨根」。
先逼原住民族放棄自己的文化、語言,刨除了根、奪走了理解自己是誰的機會,再給予服從權威系統的優待?而且優待伴隨著鄙視、刻板印象而來?
這種調侃只能說是吃別人的肉、喝別人的血吧。
身為漢人的我對這種說法感到非常不耐煩。
描述不義的現狀,就是「說明現實」而已,還談不上指責,直接跳進來坐在加害人的位置上不會稍嫌過快嗎?
而「原罪」、「跳海」,不過是拿「情緒性發洩」來當作贖罪券,去取代「能實際改善現狀的行動」罷了。
真正的負起責任,要從認識自己的暴力開始,而這也只是開始而已。
去看見、承認人性之惡,並時時警惕、抵抗,才可以說是某種程度上的「代誌有解決」,也才能說「原諒有可能」吧。
在那之前,沒有什麼「這不是你的錯」。
不是什麼「原罪」或「跳海」,只是真正意識到自己的責任的誠意罷了。
族群平等除了是對弱勢群體的保障,也降低了因種族歧視導致群體間不信任的溝通成本。
-
性別平等,在追求公義(平等)的同時,也解放了男性在父權制度下的「要陽剛、不可展現脆弱、競爭」的束縛。
「要走出文化上定義的種族歧視、性別歧視、恐同、年齡歧視及身心障礙歧視,方法就是努力促使所有主體將自身理解為複數、多變而異質的主體。」
「責備人們」與「要求負責」的區別:
指出人們「不是故意」的行為是「壓迫、支配」,往往激起人們的防備心理,甚至在指責下更不願意去改變自己的行為。
為了除去壓迫與支配,重點應放在「改變未來」而不是「咎責過去」。「要求負責」是前者,是希望「行為者從現在起要對自身行動、習慣、感覺、態度、圖像、聯想等無意識行為進行反思,並努力改變習慣和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