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產權的概念在學術界是充滿爭議的。在混亂的產權概念下,有個別極端的人甚至推出反對憲政和法治的結論。經濟學和法學中流行的產權概念大致可以分成三類:控制權(或剩餘控制權);權利束(bundle of rights);占有、處置權。第三類概念在中國最為流行,但在學術界應用最少。因為其為比較原始的概念,而且只反映出產權的一小部分屬性,忽略產權的多數重要屬性。所以,我們不展開討論。」
相比之下,俄國在所有制、政治制度、法律等方面,從初始就與羅馬帝國存在根本差異,與西歐有基本不同的制度基因。羅斯各國的書面法律起始於十一世紀基輔大公統治時期,並於十二世紀起在羅斯各國傳播。俄國高度集權的專政制度更來自於自身的演變,形成於基輔羅斯和金帳汗國時期,並受到曾經統治羅斯地區的蒙古帝國的深刻影響。在集中和統一羅斯各國律法的基礎上編纂而成的沙俄帝國第一部法典是1497年頒布的《伊凡三世法典》(The Sudebnik of 1497)。缺乏權力制衡的沙俄帝制和政教合一的東正教制度兩者相互補充,形成了獨特的制度基因,對俄國的憲政改革造成極大障礙的同時,也為建立極權統治奠定了基礎。以下展開討論沙俄的制度基因。」
1917年12月3日德國外長給德國皇帝的信中,稱完全靠德國政府的資助,才使得布爾什維克把《真理報》辦成有效的宣傳工具,並且廣泛擴大了其在布爾什維克的影響力(Von Kuhlmann, Ministerof Foreign Affairs, to the Kaiser, December 3, 1917, in Edward Hallett Carr, The Bolshevik Revolution, 1917-1923. A History of Soviet Russia (New York: The Macmillan Company, 1951)。
大量解密檔案證據進一步證實了這個說法(McMeekin, The Russian Revolution) 。」
許成鋼/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出版日期2024/11/13
字數: 399,489
Jeany讀書 讀嘛讀嘛
本噗1-8章
極權主義定義
「本書所謂的極權主義(totalitarianism)或極權制度,是社會被全面控制的最極端形式的現代專制制度。在這個制度裡,社會所有方面的權力,包括對所有資產的最終控制權,全面集中在一黨手裡。
所謂現代,主要指的是進入二十世紀前不曾存在過的現代極權主義黨,也包括極權主義黨在控制和宣傳方面使用的現代化手段。
弗里德里希(Carl Joachim Friedrich)和布里辛斯基(Zbigniew Brzezinski)在1960年代提出的描述性定義至今仍然是對這個制度很好的概要。
一、以意識形態為核心的控制全民的黨;
二、黨對意識形態的壟斷和依賴三、黨對秘密警察的壟斷和依賴;
四、黨對傳媒的壟斷和依賴;
五、黨對武裝的壟斷和依賴;
六、黨對社會中所有組織(包括企業)的壟斷和依賴,並通過這個管道控制全社會的資源。
第一個符合以上定義的極權制產生於1917年的俄國十月革命,極權主義這個術語則產生於1920年代。」
事實上,極端的專制性質本身決定了無論其名義的意識形態是什麼,其表達的部分內容都會與這個制度的操作嚴重自相矛盾。
例如,以馬克思主義-共產主義為名義的意識形態之共產極權主義,其作為制度基礎的意識形態是無產階級專政,以及黨不可挑戰的統治地位(列寧主義)。這些既是具體的極權主義的制度安排原則,也是其合法性的基礎。
但是帶有極端平等內容的共產主義意識形態,帶有人道主義內涵的關於人的自由的馬克思主義意識形態,只是用於宣傳的意識形態,只是抽象的名義上的意識形態。
任何堅持名義上的意識形態而不服從最高領導的人,即便位於最高階層,都必遭極權主義制度的嚴重懲罰,甚至從肉體上消滅。例如蘇聯的布哈林(Nikolai Bukharin)、托洛斯基(Lev Trotsky);中國的彭德懷、劉少奇、趙紫陽等。」
「本書對制度的討論集中在人權、產權和政治權力這三個要素方面;並結合極權主義的歷史和現實重新解釋了洛克-海耶克關於人權和產權密不可分的論述(第二、三章)。
任何社會的產權結構都與該社會的政治權力結構密不可分。與此對應,本書使用的產權概念是最終控制權的概念。這是洛克-米塞斯-海耶克及諾貝爾獎得主哈特(Oliver Hart)使用的概念,也是二十世紀前學術界通行的概念。
第三章討論了這個概念與二十世紀以來流行的權力束概念之間的關係和差別。全書透過歷史敘述解釋了極權制度的產生,其制度基因源於對產權和權力的長期高度壟斷,以及由此形成的社會對產權和權力的共識。
之所以共產極權主義運動首先在俄國得以建立,是因為那裡具備了建立極權制必要的制度基因,具體包括高度專制的沙俄帝制、俄羅斯東正教及其深入的社會影響,以及秘密(恐怖)政治組織的高度發展(第七章)。
這一章分析了產生列寧主義黨的制度基因在建立和鞏固極權制中所起的作用和機制,包括透過無產階級專政鎮壓反對派、建立紅色恐怖制度、建立全面的國家所有制,以及推動全球共產極權主義革命的機構——共產國際。
之後,中共及其他各國共產黨都是由共產國際扶持並建立的,其建黨原則及運作機制都是從蘇共移植來的。至今,中共的所有基本原則仍然來自蘇共。第八章系統分析了極權主義黨的基本性質、運作機制,及這些性質和運作機制如何從沙俄的制度基因中演變而來,這對於理解極權主義黨,對於理解中共是必不可少的。即便對於只關心中國的讀者,這章也是必讀的。
第十至十三章分析了共產國際如何把共產極權制移植到中國;中國的制度基因如何幫助共產極權制在中國生根並建立了全盤蘇式的極權制;具有中國特色的共產極權制——區管式極權制是如何演變出來的,又如何在後毛時代的改革開放中幫助經濟發展從而挽救了中共,而最終又如何把中國拖入極權制陷阱之中。這些討論閒明了所謂的「中等收入陷阱」實際上只是極權制陷阱帶來的表象,其本質源於極權制自身的性質。」
具有中國特色的極權制—區管式極權制—是中國與蘇歐極權制之間最大的差別(第十一、十二章)。正是這個差別使得中國的私企能在經濟改革中獲得發展,並成為推動中國經濟發展的關鍵因素,從而挽救了中共政權。但從2010年代後期起,中國出現了全面逆轉,這表明中國經濟的一度發展並不能使中共完全擺脫蘇共的命運。共產極權制的基本制度仍然無法改革,經濟改革仍然註定要失敗(第十三章)。
首先,中華帝制對臺灣的短期統治早在十九世紀末就已終止,使得中華帝制的制度基因在臺影響淺薄。
在日治時期的大正民主時代,臺灣已經開始形成民主憲政的制度基因。而共產國際從未到達過臺灣,國民黨也不是極權主義黨。在國民黨治下的臺灣,不僅未徹底清除民主憲政的制度基因,反而為其提供了生存和成長的機會。
在部分實施《中華民國憲法》的威權時期,透過地方選舉、私企大發展和公民社會的普及,在臺灣制度轉型前的幾十年裡,民主憲政的制度基因在臺灣社會已經有了大發展,並由此產生了要求建立憲政的社會壓力。
臺灣的制度轉型正是依靠威權統治者順應這一巨大的社會壓力而實現的。」
沒想到臺灣也有戲份⋯不過只看概論分析的有點淺?我覺得陳翠蓮《重探戰後臺灣政治史》應該會大勝。
不過這本書畢竟在講中國不是講臺灣啦。
「在十九和二十世紀之交時期,中國、俄國、日本分別努力推動建立憲政;但日本成功而中、俄失敗。從此,在這三個大國之間形成持續且對世界造成重大影響的制度大分流。個日本是歐美以外第一個建立憲政的國家,也從此成為歐美以外第一個發達國家(因篇幅限制,本書不分析軍國主義時期日本反憲政的逆轉)。」
———
蛤,為什麼不分析軍國主義時期的逆轉XDDDD
最近在讀《二戰》都在日本軍國主義時期打交道啊,竟然就被跳過了。
「在中國四十多年的改革過程中,學術界和政策界對於政治改革流行三種主要觀點:
第一種觀點為中國國情或制度特殊論,認為民主憲政制度不適合中國,第二種觀點認為改革的最終目的是實現民主憲政制度,但基於中國國情的特點,要先建立新權威主義作為過波階段,第三種觀點則否定以上兩種觀點,認為中國既應該,也可以,甚至必須直接推動向民主憲政制度的改革。
以上三種不同觀點都涉及一系列相同的基本社會科學問題:什麼是中國制度的基本特點?其特點為什麼如此?它是如何起源的?如何演變的?為什麼中國歷史上歷次憲政變法和共和革命均遭失敗?為什麼共產極權制產生在俄國和中國?中國向民主制度轉型會碰到哪些困難?回答這些問題是本書的核心內容。
但世界上最早建立憲政民主體制的國家最初建立憲政制度時,其經濟發展水準以及識字率等都低於中國現在的水準。大量歷史證據表明憲政民主制度在荷蘭、英國、美國的建立在先,這些國家的產業革命和相應的經濟大發展在後。而且,除少數以貿易為主的城邦國以外,世界各國經濟發展開始產生巨大差別是在產業革命之後。
本書將從幾個方面分析建立民主憲政制度的條件;同時探討另一個困擾學者一個多世紀的基本問題:為什麼產業革命沒有發生在中國?
洛克—憲政(羅斯福、邱吉爾)VS盧梭—極權(希特勒)
二戰結束時,哲學家羅素(Bertrand Russell)曾總結:「自從盧梭的時代以來,自認為是改革者的人分成兩群:一群追隨盧梭,另一群追隨洛克。他們有些時候合作,而許多人看不到他們之間的不相容性。但他們之間的不相容性逐漸愈發明顯。如今,追隨盧梭的結果是希特勒;追隨洛克的產物則是羅斯福和邱吉綴。」
在洛克之後一百年,法國大革命之前的哲學家盧梭借用了洛克社會契約論的一些觀點,但他在人權和私有產權方面的看法從基本上區別於洛克,並發明了限制甚至否定個人權利的概念「普遍意志」或「公共意志」(general will),主張為了公共意志和社會,可以犧牲個人的自由和權利。
法國大革命期間以紅色恐怖統治著稱的雅各賓派,其領袖羅伯斯比爾是盧梭的學生。盧梭對馬克思主義有基本影響,列寧主義政黨從思想、意識形態、制度以及紅色恐怖等,直接與盧梭的理念和雅各賓派的實踐密切相關,實際上是在這個基礎上所衍生發展出來的。
關於中、日、俄三國的制度大分流,日本的明治維新(雖然歷經曲折)為其最終建立憲政奠定基礎,借羅素的話,相當於走了洛克的路,中、俄兩國則走了盧梭的道路。
問題是,為什麼有的國家制度演變追隨洛克,有些追隨盧梭?日本中國了解憲政思想和馬列主義的主要來源,那時更多留日華人了解的是憲政,而非馬克思主義。
本書從制度基因的角度分析歷史上不同制度的差異對憲政改革和對建立極權制度的影響,使讀者了解民主和憲政的制度以及極權制度的起源,從而解釋是什麼因素使中、俄接受從盧梭思想衍生的馬列主義。」
盧梭真的很百變欸!
可以和哈扎人一起,和霍布斯變成性善VS性惡人類學討論對照;也可以和洛克一起,變成極權VS憲政討論對照組。
哈扎人表示:我們大家都公共利益為優先,也沒有就這樣變成極權主義啊!
我本來想說,可能是因為哈扎人部族很小?
但又馬上想到《萬物揭曉》就可以找出雖然部族不大但很極權的例子,北美的西北海岸的部落就有。還有誇富宴,甚至當場殺掉奴隸。
這題好難~
「簡略地說,這個制度的起點是1950年代初的全盤蘇化。在蘇俄移植來的經典共產極權制中,核心是蘇俄幫助建立的布爾什維克黨中國共產黨。
這個不容挑戰的唯一執政黨完全控制政府部門所有方面(包括行政、立法、司法、武裝力量、宣傳、媒體)、所有經濟資源,以及社會所有組織和企業。
黨政之間不存在界限,黨直接任命政府所有部門官員及所有地方各級首長。地方政府沒有任何主權,地方黨政官員都由上級任命。
在這些方面,中國的制度與蘇聯創立的經典極權主義制度完全相同。
毛之後的改革開放是在區管式極權制的制度下進行的。區管式極權制使得中國改革的前三十年裡,私有企業在下游製造業和服務業大發展。伴隨這個發展,中共對全社會的統治一度有所放鬆,中國在所有制、社會組織、意識形態、媒體等諸多方面逐漸出現有限的多元化,中共本身的意識形態也逐漸弱化。
從某種意義上,中國的制度曾一度朝著威權制度,朝著「向地區分權的威權主義制度」(Regionally Decentralized Authoritarianism),或「分權式威權制」轉變。
「激勵相容的原理是,任何制度只有其提供的激勵機制及約束條件與制度中的人的自利行為相容時,這些人的行為才會與該制度的規則一致。這個原理是保證制度或制度變化能夠成功的基礎,在這個原理的基礎上,我們稱滿足激勵相容原理的制度為激勵相容的制度。如果制度能與社會中形成決定性力量的大多數個人的自利行為相容,作為激勵相容的制度,就能持續。對激勵相容的詳細解釋見本書第二章。」
「本書第七、八章將分析導致在蘇俄產生極權制度,並在沙俄社會存在的三個制度基因成分,其起源、演變和影響歷史進程的功能。
這三個成分是在沙俄近代史上流行的秘密恐怖政治組織、俄國東正教及東正教會,以及沙俄帝制的制度基因。
秘密恐怖組織
布爾什維克從初建就截然區別於當時歐洲存在的所有馬克思主義政黨,其關鍵就是秘密恐怖團體的組織原則和組織方式,而秘密恐怖政治組織正是布爾什維克從沙俄社會繼承來的制度基因。
列寧1903年建立布爾什維克黨時,其核心的建黨原則與當時俄國著名的秘密恐怖政治組織「人民意志黨」高度相似(列寧的哥哥是「人民意志黨」地方負責人,在刺殺沙皇的恐怖行為失敗後被處絞刑)。
考茨基(KarlKautsky)、盧森堡(Rosa Luxemburg)等當時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領袖曾激烈批評列寧創立的布爾什維克為恐怖組織,預言布爾什維克建立的蘇維埃制度是依賴恐怖統治的制度。
東正教/基督教傳統
但共產極權主義黨的能力遠超過秘密恐怖政治組織,最大的不同在於其系統的、極具吸引力的意識形態,及極強的煽動性和帶有強烈宗教色彩的全社會動員能力。俄國東正教從精神上、方法上和群眾基礎上,為這種超於尋常的動員能力奠定了基礎(見本書第七、八章)。但共產極權主義更深層次的意識形態根源,則要追溯到有一千多年歷史的基督教和教會(第六章)。
本書第六章用來自歐洲的歷史證據解釋共產極權主義這個世俗宗教的基督教來源,並解釋其制度基因如何使得這個世俗宗教一度成為最具影響力的意識形態和制度。這是理解俄、中產生瘋狂共產主義的基礎之一。
在意識形態和社會動員方面,俄國創建極權主義制度的制度基因來自俄國東正教會。早在沙俄帝國尚未存在之時,東正教會就已穿透那片土地上的人群。東正教具有超越沙俄帝國的重要性,而東正教會成熟的宣傳、組織、懲罰等機制被布爾什維克有意無意地借用,用以鼓動、吸引、控制千年來浸泡在東正教環境裡的俄國民眾,從而建立了一套從意識形態到組織和權力的各方面的機制。這套機制繼承了東正教會的特點,得以穿透並控制整個社會。
史達林在東正教會的神學院接受過正規教育,這也許只是巧合;但布爾什維克成功模仿東正教的做法則超出了偶然。
極權主義黨在武裝奪取政權之後,透過控制政權和暴力全面控制社會所有方面。
而極權制實際控制社會各方面的制度基因則來自沙俄帝制,包括沙皇和朝廷對政治、經濟、軍事、司法權力的高度壟斷,這種權力壟斷的具體制度安排和朝廷對教會的控制,以及人們在暴力下普遍接受這種高度權力壟斷的社會共識(合法性)。
以此為基礎,布爾什維克發展出人類歷史上從未有過的權力產權高度壟斷的共產極權主義制度,全面完整地控制全社會的所有方面。」
「共產國際初建即派代表赴華,但共產國際來華代表報告稱中國落後世界五百年。按照馬列主義理論,如此落後的國家只能是共產國際工作的邊緣地區。但是,共產國際最大的成功就在中國。
本書第九、十章將解釋,使得中國與西方國家如此不同的最大原因,在於中國的制度基因與產生布爾什維克制度的制度基因高度相近。
產生極權主義制度的三個基因成分裡,中國存在兩個高度相似的制度基因成分:中國的傳統帝制和秘密社團組織。
中國帝制的權力之壟斷、控制之嚴密、制度安排之穩固都比沙俄更強。中國的秘密社團也有比俄國更長的歷史,很可能也是更嚴密複雜的組織,如白蓮教、青幫、天地會、三合會、哥老會等。制度基因的高度相關性使共產國際在中國建立布爾什維克制度更容易,發動激勵相容的共產極權主義運動更容易。
東正教或基督教傳統。
中國皇帝向來限制基督教和西方其他思想在中國的傳播,因此中國不存在關於上帝(唯一的神)、真理(唯一真理)和救世主的社會信仰和社會共識,也不存在影響社會的教會。
這使得中國難以自創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類型的極權主義思想。即便在這種外來意識形態進入後,由於理解和社會影響膚淺,中國人也很難靠自己的創新來利用它創造共產極權主義,並建立滲透和控制全社會的制度。
因此,外來力量,例如共產國際,從鼓吹信仰、統一思想、發動宣傳,到建立組織等所有方面的直接栽培和扶植,是在中國建立極權主義制度的必要條件。」
制度演變過程中,競爭各方的領導者和參與者大都局限於短期的局部目標。對於任何常規意義的政黨(甚至包括共產主義運動早期的社會民主黨),激勵不相容的目標會得不到選民支援,因此無法執行。
但共產極權主義黨不是常規意義上的黨,而是高度意識形態統治的、有嚴密組織、有鐵的紀律的組織。它嚴禁內部派別、要求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服從領袖。自上而下的嚴密組織和鐵的紀律使得這類黨可以一方面推動極具誘惑性和煽動性的意識形態,另一方面透過掩蓋真相,策劃分步執行以達到全面控制社會的目標。
本書第八章和第十至十三章以歷史證據陳述布爾什維克和中共如何將其激勵不相容的大目標分解成多個短期激勵相容的目標,有計劃地用各個擊破且暴力的方式,逐步建立共產極權制度。
世界上所有國家要建立極權主義制度都依賴暴力,但執行暴力的資源則依賴共產極權主義所具備的巨大動員能力。極權主義制度是在暴力革命中逐步建立完善的,每一步都離不開動員民眾參與——動員大量社會精英和社會底層的民眾,狂熱地參與革命。
達到每個階段的目的後,中共很快就轉移到下一個目的。由最終目標的激勵不相容性決定,不同階段的目的必定前後矛盾。因此,中共必定在每一步都要違反過去做出的承諾。
在精心設計的、不斷革命的策略下,把本質上激勵不相容的長遠目標分解成多個短期激勵相容的革命,中共將這個布爾什維克黨的基本策略發展到極致。
其革命階段,或者革命戰略的分解是預先計劃的,而且有其意識形態,即他們所稱的理論為這些自相矛盾的做法提供合法性解釋,例如土改和農業集體化運動。
重要的是,在短期激勵相容的革命中,中共都整體削弱或整體消滅一部分試圖抵制或挑戰的政治力量或社會力量,包括黨內的力量。」
制度定義
「本書關於制度的定義著重於操作和具體分析,而不試圖把抽象的、完整的、包羅萬象的關於制度的定義作為起點。
因此,制度在本書指的是對參與主要社會博弈主體的基本和穩定的激勵機制和制約機制。這些機制或制度包括從國家到社區的,政治經濟治理的結構;包括司法及所有對人權、產權、政治決策權保護或侵犯的機制;包括有形和無形的、正式和非正式的激勵和制約機制;包括影響激勵機制和制約機制的社會共識、宗教、信仰和意識形態等。
如此定義的制度,為理解制度演變奠定分析基礎,使得過去的制度成為解釋後來制度的基礎。
本書基本出發點是所有參與社會博弈的人,包括策劃者、知情者、被誤導者和被欺騙者,都是為其自身利益而參與政治、經濟和社會的博弈。基本和穩定的激勵和約束機制決定重大歷史事件發生時的基本條件,以及重大制度演變發展的趨勢。
在政治經濟學中,關於制度最流行的是諾斯(Douglass North)的定義:制度是社會博弈的規則,以及人為製造的制約人和人之間相互關係的約束,包括人為設計和演進形成的制度。諾斯的定義高度抽象,涵蓋範圍完整寬泛;本書的定義更具操作性、更易具體分析,可視為諾斯定義的子集。
從亞當斯密(Adam Smith)起,對制度的研究就是政治經濟學研究的中心問題。
曾對亞當斯密有重大影響的哲學家大衛.休謨(David Hume)指出,社會傳統是契約的基礎,整個社會有契約傳統時,人們覺得別人會為自己服務,所以人們自願遵守契約為別人服務。他把契約傳統中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類比於石拱中每塊基石互相支撐的關係。
契約制度和保護契約制度的憲政制度是對參與市場博弈各方的基本和穩定的激勵機制和制約機制,而合法性與合理性的社會共識是契約制度和憲政制度的形成、維護和操作的核心機制。」
讀完第二章覺得蠻有趣的。
前面一開始討論了不同條件下的賽局理論(博弈),然後討論了他所謂簡化模型:制度基因,以此作為分析工具。
我覺得他在這一章講到的人權、產權、政治決策權,蠻有趣的。
「[10]馬克思-列寧稱為共產主義第一階段的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是直接在產權這個要素上,界定制度的質的差別的(十九世紀至今,許多其他重要經濟學家,
包括米塞斯、蘭格、海耶克、科爾奈等,也都如此界定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制度:國有制為基礎為社會主義,而私有制為基礎則為資本主義)。按照這個定義,所有北歐、西歐的福利國家制度都是資本主義,雖然他們有時自稱為社會主義。」
「本書關於產權的概念建立在所有者對其財產的控制權的基礎上。這是人類麻史上最早產生的產權概念,起源於古希臘時期。人有權控制自己財產,這是對制度演變產生影響最大的產權概念。無論是保護私有產權的洛克、海耶克,還是反對私有產權的馬克思、列寧、毛澤東,其產權概念的核心都是控制權。
但是,產權的概念在學術界是充滿爭議的。在混亂的產權概念下,有個別極端的人甚至推出反對憲政和法治的結論。經濟學和法學中流行的產權概念大致可以分成三類:控制權(或剩餘控制權);權利束(bundle of rights);占有、處置權。第三類概念在中國最為流行,但在學術界應用最少。因為其為比較原始的概念,而且只反映出產權的一小部分屬性,忽略產權的多數重要屬性。所以,我們不展開討論。」
如果把契約看作轉讓對資產的部分控制權,那麼所謂剩餘控制權指的是契約裡沒有包括的控制權。例如,當契約規定之外的情況發生時,只有產權所有者,即掌握剩餘控制權者,才有權決定資產的處置。所有能白紙黑字規定於契約的權利,都可以在市場上轉讓交易。無論資產各項權利如何以契約方式出讓,只要產權沒有出讓,所有沒有包括在契約中的剩餘權利,就仍然掌握在所有者手裡。
換句話說,資產的所有權決定對資產的最終控制權。最終控制權之外的其他權利,都是衍生的權利。
基於控制權的現代產權理論與洛克的思想高度一致。他認為,私有財產是人生而有之的基本權利,因此人生來就有對其財產的控制權。政府的權力是公民有意識地將其一部分權利讓渡出來的,是公民授權政府來保護公民的生命及財產不受侵犯。這個思想是洛克起草的《權利宣言》的支柱,而《權利宣言》是英國光榮革命建立憲政的最重要文件。美國憲法(人類歷史上第一個設計產生的現代憲政)和法國大革命《人權宣言》中人權和產權的精髓,也都源自於洛克。」
僅從這方面起到的作用來看,宗教改革就已經為資本主義奠定了部分基礎。但是,俄國的東正教沒有經歷過宗教改革。中國則從來就禁止基督教的傳播(明清以來耶穌會在中國的活動被限制在辦醫院和辦學等慈善活動,傳教活動被嚴格控制,不允許大規模傳播)。」
「三位一體的治理結構,包括構成帝制權力和運作核心的郡縣制的官僚制度;構成帝制的經濟和法理基礎的土地皇權制;構成帝制人事和意識形態核心的科舉制。其中郡縣制和土地皇權制早在秦始皇初建帝制時就已初具規模,相對完整。科舉制初建於漢朝,正式建立則在隨唐,宋時接近完善,明清則臻於頂峰。這個三位一體的制度基因是幫助中國皇帝統治長久,中華帝制(雖不一定是每個朝代)長壽的關鍵。
一方面,這個制度基因從基本上與憲政相衝突,阻礙所有產生和發展憲政所必須的制度基因的萌芽和發展。
另一方面,這個制度基因又為現代極權制的產生、發展和扎根提供基礎。中國當代的極權制度實際上是外來極權主義制度基因嫁接到郡縣制、土地皇權制(土地國有制)、科舉制(官僚人事和意識形態控制)上的產物。」
歐洲的文明史起源於希臘、羅馬共和制。後羅馬共和國退化產生羅馬帝國,其瓦解之後逐漸形成封建制度。
而處於古希臘、古羅馬時期的中國周朝(1046 B.C.-256 B.C.)則是封建制度。從抽象意義上來看,其制度相似於歐洲中世紀時期。之後,秦國以暴力吞併其他封建君主國,建立大一統的帝國。秦用新的制度取代過去的封建制,這就是中華帝制。從抽象層面來看,中華帝制相似於羅馬帝國的制度。
自從秦朝(221 B.C.-207 B.C.)建立以來,雖然中間有過近四百年的魏晉南北朝時期,帝國分裂,也有兩次外族全面統治中國,中華帝制作為制度卻不曾中斷,一直延續到1911年其最終崩潰。從這個意義上,中華帝國的壽命是羅馬帝國以來的世界之最。」
「在建立中華帝制前的周朝,尤其是西周,統治基礎是君主和封建貴族形成的政治聯盟,其背後是由土地產權產生的經濟、政治和軍事的權力。所有封建貴族的權力都產生於其擁有的土地產權。
建立秦帝國後,統治變成完全自上而下的官僚制。秦制中的郡縣制之核心是高度集權的官僚制度,所有官員都由皇帝自上而下任命。即便僅次於皇帝的最高等級官員也由皇帝任命,沒有產生獨立權力的基礎—自己的土地,只有皇帝賞賜的作為收入、獎賞、福利之用的土地。上下級的官僚隸屬關係取代了封建時代的政治聯盟關係。
由於各有自己的權力基礎,這些貴族與自上而下任命且沒有自己權力基礎的官僚在本質上不同。
神聖羅馬帝國中的所謂皇帝,是各級貴族逐級選舉產生的貴族統治聯盟領袖。相比之下,中華帝制自西元前221年就以暴力剝奪了所有貴族的獨立權力,強制帝國所有人無條件服從皇權,並持續摧毀和剷除所有可能產生獨立權力的經濟和政治基礎。在這個帝制的制度基因下,人們習以為常地誤以為這是天經地義的治理結構、天經地義的秩序。
「所有權力歸皇帝,必須保證沒有人具有挑戰皇權的權力。因此,土地皇權制,即皇帝對帝國所有土地都擁有最終所有權,是中華帝制制度基因不可少的成分。土地皇權制消滅從土地產權產生貴族的根基,維持郡縣制,保證皇權的絕對性。從根本上,這也塑造了中國人自古以來對土地產權的獨特觀念,決定了中國自古以來法律的產生和演變的特殊性。這正是中華帝制制度基因的特殊性。
如果說郡縣制剝奪了帝國內獨立社會力量的政治基礎,土地皇權制則消滅了帝國裡產生獨立社會力量的經濟基礎。沒有土地的最終控制權,中國的王公貴族、名門士紳、鉅商大賈都只有依賴皇權才能維持名和利。」
「土地皇權制本身仍然不足以保障郡縣官僚制的長期穩定。雖然帝國高官沒有土地作為權力基礎,但仍然可以透過後代繼承發展權力。父傳子,子傳孫,積累鞏固權力基礎,可以逐漸形成事實上的貴族,具備挑戰皇權的力量。事實上,地方諸侯正是造成漢朝瓦解的原因,隨後帝國分崩離析近四百年。接受此教訓,再度統一的中華帝國隋朝初建正式科舉制。科舉制切斷了高官權力傳子的途徑,從基礎上消除了產生貴族的路徑。而且,科舉制的基本內容是御用文人設計的,直接為統治帝國服務而解釋的儒教。皇權由此達到決定和控制帝國意識形態的目的。
作為制度基因,科舉制不僅是支持中華帝制的支柱之一,而且從根本上影響中國人的精神發展,尤其是影響中國知識分子的基本狀態。科舉制下,中華帝制中的讀書人在社會中獲得承認的唯一途徑是通過科舉考試。由此,科舉制剷除了產生獨立知識分子的社會基礎、知識基礎。所有讀書人都夢想通過這道階梯爬上去。社會上極少有機會產生獨立於皇權的知識精英。本書第五章具體討論科舉制,此不贅述。」
「伴隨帝制的完善,統一行政法規是官僚制度朝著協助皇帝集權方向演變的重要部分。隋朝成為中華帝制在行政法和刑法方面首個集大成者。集中秦漢以來幾百年歷史上所積累的相關官僚制度的法規、習俗,和刑法,隋文帝於583年頒布《開皇律》。
《開皇律》包括十二方面官僚制度治理的行政法及刑法,稱十二律。其中第一篇《名例律》是刑法總則;第二篇《衛禁律》集中在保護皇帝人身安全、國家主權、邊境安全;第三篇《職制律》關於官員的設置、任現、職守及犯法的懲戒措施;第四篇《戶婚律》關於戶籍、土地。自古的所謂戶口是關乎土地和稅收的制度,戶口和婚姻制度將農民鎖定在土地上,既消滅了產生貴族的基礎,又能保證稅收。第五篇關於國有資產和牲口的管理;第六篇關於軍隊;其餘六篇基本上都是刑法的內容。
此後,帝國的治理結構和政務趨於穩定,較少基本框架的變化,而更多是細節的修補。宋、元、明、清的法典很大程度上是在此基礎上演變而成的。
如果與西方著名法典作粗淺的對比,《開皇律》在中華帝制中的地位大概相當於拜占庭帝國的《查士丁尼法典》( Code of Justinian,頒布於529年)在羅馬法和在西方的地位,兩者都系統地集中歷史上幾百年積累的律法。
但需要指出,中華帝制的法典是行政法規和刑法的集合,從來沒有形成過現代概念上以私有產權為基礎的私法、與其對應的公法,及公法中的憲法。因此,以上與羅馬法典的對比只是表面上的,局限於歷史影響和地區影響。」
本章就是複習了一下科舉制度的演變,以及西方基督教的演變,包含宗教改革史。
我覺得蠻適合中學生複習一下歷史的。
「共產主義作為思想、信仰,或意識形態,起源於基督教和猶太教;但是作為詞彙和比較確切定義的概念,是十八世紀末法國大革命期間由巴貝夫(GracchusBabeuf, 1760-1797)領導的運動所創造。
直到1842年,恩格斯才從英國烏托邦主義牧師巴姆比(John Goodwyn Barmby, 1820-1881)習得共產主義這個詞彙和概念,了解到在法國已發展幾十年的共產主義運動,並與他共同創立了「倫敦共產主義宣傳社」(London,Communist Propaganda Society)。
而馬克思是在幾年之後透過恩格斯才知道共產主義和共產主義運動。」
欸,這我不知道,一直以為是馬克思和恩格斯創的。
共產極權主義意識形態的核心是絕對平等主義,消滅私有產權。完全實現這些極具煽動性意識形態目標的制度則是極權主義制度。
盧梭-巴貝夫-馬克思主義意識形態的邏輯是不平等產生於私有產權(盧梭);為了實現永久的和完全的平等,必須消滅私有財產(巴貝夫);消滅私有產權後建立的社會,只能通過專政制度統治(巴貝夫)。
馬克思提出的無產階級專政就是以共產主義意識形態為核心,把社會上所有方面的權力-產權都集中在黨-政手裡的極權主義制度。
在十九世紀的社會主義運動中,費邊主義(Fabianism)等其他社會主義運動與馬克思-恩格斯的共產主義運動存在原則性分歧,其中之一是關於私有產權。
有別於共產主義的社會主義運動,費邊主義不反對私有產權。」
然而,從中世紀到今日世界歷史中,在所有人都喪失產權的社會裡,人們不僅在經濟上沒有平等,反而在所有方面都變成了海耶克所說的奴隸(serf)。
洛克早在十七世紀已清楚闡述了人權和產權密不可分,侵犯個人的產權必定侵犯個人的人權。如果大眾對洛克-海耶克所說的這些自己的權利有所了解,鼓吹消滅私有產權的運動就不會有吸引力,極權主義制度就難以建立。
平等主義是共產主義思想千百年來保持歷久不衰的吸引力的主要來源。追求平等是善良人性的基本部分。自古以來,在幾乎所有文明,包括中國古代文明,都能找到平等主義或共產主義的蹤影。這就是共產主義意識形態具有普遍吸引力的根源。
在人類文明史上影響最大的《聖經》(包括舊約和新約)中,尤其系統地記錄了原始的共產主義思想。例如,《新約全書》記載了耶穌和使徒主張並且身體力行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包括收入、財富等方面的平等)的原則。
他們自願放棄財產充公(指的是信眾的社區),不僅把自己變成無產者,而且要求所有傳教者都自願成為無產者。由此,早期基督教群體中形成了一種無產的平等。
在他們之後很長的歷史時期,傳教者和虔誠教徒都學習其榜樣,成為無產者。由這些自願的無產者推動的基督教有為平等而奮鬥的超強感召力,數百年裡跨越文化、跨越地域不斷發展,成為人類歷史上信眾最多的宗教。
基督教和共產主義的關係,主要是宣揚共產主義的人說的,我個人是覺得這應該是推銷共產主義的包裝啦,但也不能不說完全沒有道理。
- 國家規模的共產主義—必然牽涉暴力,因為很多人是不自願放棄私有財產。
舉例:
- 1534-1535明斯克教區重浸派(神權共產主義)。
- 世俗化的共產主義:法國大革命的巴黎公會、雅各賓,並從這條路連上巴貝夫、恩格斯、馬克思、列寧、史達林與毛澤東等。
總之,他這討論的哲學演變路線:
盧梭—巴貝夫—恩格斯—馬克斯
巴貝夫也沒把盧梭抄全,就是借用一部分概念開始。
我覺得哲學史不想提巴貝夫,應該是因為他是不是哲學家,是煽動者XD
盧梭—康德—黑格爾,這個系列,應該還是屬於正常系列,就是還是英美會討論、西洋哲學史教材也都會放進去的系列。
「人類歷史上第一次共產主義暴力革命,是宗教改革時期閔采爾(Thomas Münzer)策劃和發動的德國農民戰爭(法國大革命之前歐洲最大規模的民眾起義)中的一部分。
馬克思、恩格斯、考茨基都專門討論過閔采爾的重要作用。他是路德教的激進變種重浸派的共同創始人之一。他們的武裝起義以血腥暴力對待所有持不同理念的人,最後起義遭到天主教和路德教的共同鎮壓。
閔采爾是充滿超凡魅力(charisma)的宣傳鼓動家和革命領袖。他向信眾宣稱自己直接得到上帝的啟示,世界末日就要來臨,壓迫窮人的舊世界就要滅亡,新世界要顛覆舊世界,而他本人就是救世主。他攻擊富裕為罪惡,號召貧困農民(無產階級)參加破壞舊世界的鬥爭,追隨救世主,創造新世界。
1525年,他率領起義軍占領統治米爾豪森(Mühlhausen)地區,並建立了共產主義城邦。他以強制剝奪了私有財產的方式推行公有制,建立了獨裁的政教合一的共產主義城邦。在米爾豪森,人們以基督的名義向富人索取食物或衣服,凡不是白給的,就強行奪去。把這種強盜行為制度化的理由是基督曾吩咐,所有一切都應該與窮人分享。
這個神權政治政權持續一年多後(文獻有不同記載)被鎮壓,閔采爾被處死。
農民戰爭時期,這些教會國普遍發生了重浸派的起義。明斯特是其中之一。1532年,以路德派為主的公會在市民支持下逼迫主教承認明斯特是路德教城市。此後,大群重浸派信徒湧入明斯特。一些路德教的信徒,以至於負責人,都改宗重浸派。明斯特運動中的重浸派宣傳要返回原始基督教會的共產主義。在這個社會,所有神職人員和富人的財產都要充公,每人都從社會取得所需。在這種共產主義的吸引下,成千上萬的人湧向明斯特,其中既有虔誠重浸派信徒,也有很多只為物質而來的赤貧和負債無望者。
很快地,暴力的重浸派完全控制明斯特,在此進行大規模的共產主義實驗。第一步是沒收被驅逐者的財產,鼓勵窮人拿走沒收的財物。他們稱抗拒掠奪財富的人為不信神的人,並當眾殺戮;告誡大眾,這種公開行刑是為他們的利益,要求被殺者唱讚美詩讚頌對他們的殺戮(幾百年後,蘇共和中共都複製過與此相似的暴行)。
神權政府是明斯特所有人唯一的雇主,以實物支付工資。全城施行配給制,政府建立公共食堂,人們在那那裡用餐同時一起讀《舊約全書》。這是個公社化的社會,沒有私人家庭,關門是非法的。任何外來的人都可以住在這裡。所有的私人住宅被拆除,以適應接受移民的需要。這種強制性的共產主義是以社區和基督教「愛」的名義,並靠恐怖統治來實現的。
「雅各賓專政到俄國布爾什維克革命,甚至到中國共產黨革命,每次產生極權主義制度的軌跡都具有高度相似性:每次都起始於試圖建立憲政的大革命,每次都在革命中破壞了舊世界的力量和秩序,每次都建立了比被推翻的舊制度更專政的極權制。
巴貝夫是這些共產極權運動的先知。他在雅各賓專政時期創造出共產主義思想,並開創了密謀策劃暴力行動的先河,試圖奪取政權推行共產主義。雅各賓專政被推翻之後,巴貝夫及其革命同志對大革命的發展極為不滿,尤其憤恨靠政變推翻雅各賓專政後建立的督政府(Directory)。他們密謀要建立一個徹底平等的新社會,在那裡廢除一切特權(包括革命政府的特權),廢除一切私有產權。
後來,他將共義思想和共產主義運動介紹給剛到英國不久的恩格斯,而馬克思透過恩格斯才得知共產主義運動。因此,巴貝夫是名符其實的第一位共產主義革命家。
如果用基督教和教會比喻共產主義和共產主義教會,巴貝夫作為創立者和殉道者,更像是耶穌基督;而巴姆比、恩格斯和馬克思作為傳播者、完善教義者、建立教會者,更像聖約翰、聖保羅和聖彼得;列寧作為政教合一的極權主義制度創建者,則超出基督教和教會歷史經歷過的一切。
巴貝夫是貧民「無套褲漢」革命團體的理論家。他借用盧梭「普遍意志」的概念,強調合法的政府必須表達普遍意志。而他推動的「普遍意志」,是消滅私有產權才能使所有人都愉快,才能消滅犯罪。他及其同志們(其中許多和他共同被審及處死)認為人們不僅需要《人權宣言》所規定的平等,而且要達到絕對平等,為此可以犧牲一切權利。Ia他們提出具體的策劃,試圖靠密謀武裝奪取政權,實現共產主義。巴貝夫的革命暴力傾向極端到連雅各賓派都不能接受的程度,因此他從來不是雅各賓俱樂部裡的重要成員。
巴貝夫為平等派密謀策劃的暴動是在雅各賓專政中產生的更激進的運動,其成員都是雅各賓俱樂部成員。雅各賓俱樂部、羅伯斯比爾和巴貝夫的思想都是在法國啟蒙運動思想的基礎上,在大革命中演變而來。
作為法國大革命的先聲,十七世紀以來的啟蒙運動中產生了多樣化的思想,其中很多是互相矛盾的。
英國的光榮革命和法國大革命都受到啟蒙運動的深刻影響,問題是,法國大革命起初試圖模仿英國光榮革命,試圖建立君主立憲,為什麼憲政的思想卻在大革命中被革命派拋棄?為什麼法國激進革命派越來越專制,以致催生出共產極權主義的運動?」
孟德斯鳩特別強調人基本權利的平等,尤其是人權和產權。而梅葉、馬布利和摩萊里鼓吹絕對平等,以至於要徹底消滅私有產權,消滅家庭。盧梭也著力鼓吹所有方面的絕對平等,雖未明顯提到消滅私有產權。激進革命者,尤其是貧民革命者,在大革命中把絕對平等作為他們壓倒一切的訴求,成為信仰。最激進的貧民革命者提出為了實現絕對平等可以犧牲一切,包括從肉體」消滅阻礙實現絕對平等的任何人。回創始共產主義暴力革命的理論家巴貝夫的工作,正是建立在這些思想家和法國流行思潮的基礎之上。
雅各賓政權以人民主權的名義抓捕和處死成千上萬的人,包括他們自己的革命同志,其專制和殘暴的程度遠超過大革命所推翻的制度。但是,之所以盧梭的人民主權論被廣泛接受且進一步發展,是因為主權至上及主權不可分的觀念既是法國絕對君主制的老傳統,又直接有利於任何急於奪權的政治集團,無論他們自稱革命者還是保皇派。
出於相似的原因,在法國啟蒙運動中產生的很多重要思想,在大革命中並沒有產生影響,或被選擇性地拋棄,例如伏爾泰關於寬容的思想。
伏爾泰批判舊制度的尖銳聲音,被激進革命者無限放大,完全吞沒了他關於寬容的聲音。
以恐怖方式進行的暴力革命,不僅在實踐中與伏爾泰關於寬容的呼喊背道而馳,一些激進革命者更聲稱處死所有持不同意見的人是革命成功的條件。」
「對伏爾泰和盧梭都有很大影響的天主教神父梅葉在其鉅著《遺言》中,系統地關述了他隱瞞一生的無神論、唯物主義,和共產主義的信仰和理論。他憎惡所有的君主,作為路易十四的同代人,他說路易十四是犯有屠殺罪、戰爭罪、製造饑荒罪等的大盜賊、大殺人犯、大剝削者。他不相信上帝的存在,激烈抨擊基督教和教會的一切,包括《聖經》。
梅葉預言,為了實現消滅私有財產和消滅家庭的共產主義願景,需要暴力革命。他說,為了消滅私有財產,值得殺掉幾個國王。
同伏爾泰編輯出版的《遺言》縮減版(Extraits)成為流行書籍。伏爾泰在縮減版裡把梅葉的無神論篡改成自然神論,也閹割了梅葉的共產主義理論。
但是盧梭為後來產生極權主義作出的更直接貢獻是反對憲政原則,反對分權和鼓吹政教合一,並提出主權控制產權以及反對私有產權的思想。在《社會契約論》第二卷,盧梭專設題為「論主權的不可分割」一章,論述與憲政理論直接衝突的道理。
他鼓吹建立政教合一的世俗政權和公民宗教,「由主權者來決定它的條款……主權者雖然不能強迫任何人去相信這些條款,但是他可以將任何不相信這些條款的人逐出國境」。
在盧梭的理念裡,主權代表普遍意志,主權高於個人,而且主權與產權之間沒有清楚的界限。他說,為了平等,「在共同體形成的時候,每個成員都……將自己和所有的力量奉獻給它,其中包括他所擁有的財產。……國家相對於它的成員而言,是他們所有財產的主人……人類因社會契約而失去的,是他的自然自由……而他因社會契約而獲得的,則是公民自由和對於他所占有一切東西的所有權」。
盧梭提出主權控制產權的理由是為了平等,因為私有產權是不平等的起源。
他鼓吹推動建立前所未有的絕對平等:「在真正的民主制中,一切都是平等的…不論是從習俗和才幹還是規則和財富來看都是平等的……。」他聲稱,在私有產權的社會裡,「根本未曾存在過真正的民主制」。」
「在中國,孫中山在辛亥年(1911)發動共和革命,終結了正在進行君主立憲改革的帝國,創建了共和制的中華民國。但他又於1913年親自發動二次革命,試圖推翻兩年前自己建立的共和國。他在失敗中努力尋找蘇共及共產國際的援助,並邀請布爾什維克以其方式改組國民黨,與剛達立的共產國際中國支部(中共)合作,並為中共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
噹噹噹!突然看見孫中山出場了。
有談到了一下基輔羅斯傳統,一興起就是帝制;蒙古帝國帶來中華帝制人口普查和收稅的傳統,使得大公國的領土和人民直接受到蒙古的管轄,以及後來東正教和拜占庭帝國的影響,莫斯科變成第三羅馬。
「隨著拜占庭帝國於1453年被鄂圖曼帝國征服,後起的沙俄帝國成為東正教的基地,被視為拜占庭帝國的繼承者。索菲婭公主把大量書籍帶到俄羅斯,包括完整的宗教典籍,使莫斯科大公國繼承了部分當時世界第一流的宗教和古典文獻。
制度上特別重要的是,索菲婭公主按照拜占庭的標準修訂莫斯科的宮廷制度,從此奠定了莫斯科輝煌奢華的宮廷禮儀和宮廷設計規範。此外,拜占庭帝國的國徽—雙頭鷹,也被俄羅斯沙皇採納為國徽。從此,俄國的宮廷制度和規章禮儀變成基輔羅斯傳統、金帳汗國影響、拜占庭帝國禮制三者的混合物。」
除了政教合一的東正教之外,俄國在其他制度方面受拜占庭的影響相當有限。法律方面,俄國的法典都是在羅斯各國傳統法律基礎上彙編而成。除了教會法法典對教會的影響外,世俗的拜占庭法律,即羅馬法,在羅斯各國並沒有重要影響。
雖然我知道俄羅斯長得和歐洲不一樣,但我一直以為是歐洲人覺得俄羅斯偏遠野蠻地帶,沒想到還真的是非常不一樣!
寫完了,《制度基因》就告訴我們,寫得再好,沒用的話就是沒用。
順便幫助大家回憶,美國憲法和獨立宣言很短,可以迅速唸完,也可以釘在酒店旅館上的,還可以寫個信隨函附上。
世界第二長壽的挪威憲法,是人家要打來的五個禮拜被,從報紙上東拼西湊到處抄作業抄出來的。而且政府放在郵局讓大家閒閒沒事看一下順便寄給親友、並且鼓勵大家拆掉內頁、四分五裂,讓大家可以貼在家裡的牆上(現在的年代就是冰箱上了)。
俄羅斯刺殺真的是傳統欸。
雖然布爾什維克當時很弱小,其破壞憲政的策略在社會中並沒有顯著作用;但是,俄國社會中存在的反憲政的制度基因強大,幫助了布爾什維克。
值得指出的是,從第一屆杜馬起,全國當選的多數代表就是左翼,反映出當時俄國的基本狀況。由於極左的社會革命黨—布爾什維克和孟什維克都全力抵制杜馬,拒絕參選,使中間偏左的力量在第一屆杜馬占主導地位。
當然,這種相似性並不是巧合。俄國的立憲派有意學習法國大革命。他們以為,在選民支持下,透過施加壓力,可以迫使沙皇把主權交給議會。他們不準備與政府在任何問題上達成妥協,宣布不承認基本法,要求成立制憲會議立即制憲。他們要求整個政府下台,還推動杜馬立法進行土改、平分土地。
「自古至今,每個極權主義政權的建立,都是暴力奪權和暴力推行極權制的結果。本書第六章討論歷史上短暫存在過的極權主義政權雛形,包括中世紀宗教改革時期的明斯特神權極權制以及法國大革命時期的雅各賓極權制。
歸根結柢,一個制度能否穩定發展,依賴於其能否與整個社會的多數人群的自身利益及其意識形態相容。在西歐地區,當整個社會多數人出於其自身利益而抵制極權主義,當抵制的社會力量大於試圖建立極權主義的社會力量時,那些與現有制度基因不相容的極權主義制度基因突變,最終都被已有的制度基因支持的力量所消滅。因此,二十世紀以前在西歐出現過的極權制雛形屈指可數,曇花一現。
沙俄存在的這三個強大的制度基因,首先使得俄國的憲政改革極為困難。但更重要的是這些制度基因變成極權主義制度的基礎。憲政改革失敗常見,極權主義制度則是俄國首創。本章將詳細討論沙俄制度基因是如何影響俄國憲政改革的失敗以及如何為極權主義政黨奪取政權,建立和發展極權主義制度奠定基礎。」
從這個意義上,列寧創造出了極權主義黨的模式,是極權主義的先驅。I列寧主義的核心原則之一是「民主集中制」,這個原則靠有意製造的誤導幫助極權主義領袖全面控制黨。其真正強調的是「集中」,是保證黨內沒有權力制衡的原則。核心是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中央服從領袖。而所謂「民主」指的是決策前關於策略問題的諮詢和討論。這是用誤導方式推行極權制的關鍵。
真的真的,我覺得中國人對於「民主」這個詞有非常奇怪的認識!和西方整個不一樣!
「托洛斯基說,列寧和史達林的區別在於史達林時期那條消滿鮮血的河流。史達林主義是建立在針對幾乎所有蘇共元老的大清洗(Great Purge)基礎之上的。
大清洗的觸發點是所謂的基洛夫(Sergei Kirov)事件。1934年12月1日,列寧格勒州委書記暨政治局委員基洛夫被暗殺。幾個月前的中央委員會選舉顯示他在黨內享有的聲譽大幅度超過史達林。很多史學家及赫魯雪夫Ii都懷疑其為史達林所策劃,但至今仍沒有直接的證據。
事發之後,史達林立即稱刺殺是托洛斯基為首的反對派所為,並抓捕大多數蘇共元老。
1934年時,黨的精英中有81%是1921年前入黨的,經過大清洗,到1939年,此比例下降到19%。
大清洗處死的蘇聯紅軍高級將領人數超過二次大戰陣亡的數字。紅軍5名元帥中有3人被處決,高級軍官大部分被殺,中級軍官過半被殺。據蘇聯國家安全委員會(KGB)檔案揭示,到1930年代末,內務人民委員部抓捕的人數超過359萬,其中136萬被關押在集中營。
1938年幾乎60%被捕者都被處死。整個1930年代,被處死和饑荒餓死人數約在1,000萬到1,100萬之間。」
1920年代末的個人崇拜宣稱史達林是活著的列寧。十年後,史達林超過列寧,米高揚(Anastas Mikoyan)稱「列寧是有天賦的人,而史達林是個天才」。黨報、黨的代表大會上宣傳史達林是「最偉大的巨人,最偉大的領袖,最偉大的導師和最偉大的天才」;是「人類發展中最偉大的思想家和領袖」;是「人類最偉大的天才」;是「金色的太陽」,「照亮整個世界」。
三十年後,文化大革命中風靡的多數語言,甚至包括林彪的「發明」,其實只是複製品,只是在重複史達林追捧者的創造而已(林1938至1940年間在蘇聯)。」
——
金色太陽都變恆星了!!!!!
現在看習的崇拜,也小case 了,民族的舵手而已
因此,沙皇政府突然垮台,臨時政府突然掌權,以及臨時政府宣布召開全國立憲大會,對列寧來說都完全是突如其來的。
托洛斯基形容那時急於要回國奪權的列寧猶如困獸。在基本不知俄國內情的情況下,列寧於3月19日致電彼得格勒布爾什維克,要求布爾什維克不得信任臨時政府,尤其不得信任克倫斯基。他還要求武裝無產階級,立即選舉彼得格勒杜馬(那時他仍然沒有意識到蘇維埃是可以利用的工具),絕不與任何其他黨派合作。
但是,由於長期流亡在外,列寧在布爾什維克內的領導地位不穩。他從國外發的緊急指示對國內的布爾什維克沒有起任何作用。」
這看起來好眼熟啊
我記得看《最後的貴族》,當初民主同盟之類的也是抱著一樣的幻想
果然欸
1918年憲法的第一篇是列寧起草的《被剝削勞動人民權利宣言》
(Declaration of Working People's Rights),其格式上效仿美國憲法的《人權法案》( United States Bill of Rights)。
它同時規定俄國為「工兵農」代表的蘇維埃共和國,全部權力歸蘇維埃,實行無產階級專政,其涵義與權力制衡的憲政原則正好相反。
蘇維埃完全被布爾什維克控制。因此,全部權力歸蘇維埃實際是全部權力歸布爾什維克的幌子。這點直到更晚的蘇聯憲法才明確表達。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從來是以這部反憲政原則的憲法為基礎的。」
「如同基督教和教會是靠西方傳教士帶到中國,共產主義思想和共產黨組織是共產國際帶到中國的。也如同中國的天主教會是羅馬教會的分支,中共是共產國際的分支。直到共產國際在二次大戰中解散,中共才成為真正完全獨立的組織。
此外,除了創建中共外,共產國際與孫中山也建立了密切關係,而且把國民黨一度改組成了類似布爾什維克的革命黨(詳見後續章節)。
值得指出的是,孫中山早在1905年就迫切希望加入國際社會主義運動,他曾在同年訪問位於布魯塞爾的第二國際總部,要求以他的興中會加入第二國際,但未能如願。」
The Bolshevik Revolution, 1917-1923. A History of Soviet Russia (New York:
The Macmillan Company, 1951)。
大量解密檔案證據進一步證實了這個說法(McMeekin, The Russian Revolution) 。」
——
所以看來是一筆鉅款~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寫作篩選資料和呈現的方式,真的會覺得蘇聯和中共超像!歷史不斷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