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純潔荷蘭寶の阿嬤@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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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 Dec 21, 2024 3:57 PM
Sat, Dec 21, 2024 4: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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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nice6927 -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17日經表決,通過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所提議的20日立法院院會...
12/20
選罷法修法衝突中三讀 罷免連署應附身分證正反影本 | 政治 | 中央社 CNA
憲法訴訟法修法三讀 同意違憲宣告大法官最少需9人 | 政治 | 中央社 CNA
《憲法訴訟法》修正三讀通過9位大法官才能宣告違憲,司法院:深表遺憾 - TNL The News Len...
《財劃法》三讀通過,藍白聯手增3753億統籌分配稅款,財政部:衝擊全民福祉深表遺憾 - TNL The ...
@eunice6927 - 「25年未能完成修法的財政收支劃分法,12/20三讀修正通過,中央將大幅增加...
[轉噗]
@twreporter - 12月20日立法院修法【立法院三讀通過《選罷法》修正案:罷免案連署需附身分證...
【更新】4個QA看立法院朝野攻防在吵什麼?《選罷法》、《憲訴法》、《財劃法》三讀通過哪些內容? - 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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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 Dec 21, 2024 3:59 PM
選罷法:
「立法院會12/20在衝突中以舉手表決三讀修正通過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明定,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應附身分證正反影本;若冒用他人個資連署,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明定,罷免案的提議人名冊與連署人名冊,都應附本人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明定,選委會查對連署人名冊時,若有連署人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記載資料不明或影印不清晰,致不能辨認連署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戶籍地址或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者,選委會應予刪除。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也增訂,利用他人個人資料,未經同意偽造、假冒提議或連署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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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nice6927
Sat, Dec 21, 2024 4:00 PM
憲法訴訟法:
「經舉手表決下,立法院會12/20三讀修正通過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規定大法官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另外,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0月21日初審通過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所提憲法訴訟法第4條條文修正草案等案,但條文保留送協商。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1月14日協商此案,再加上翁曉玲所提、逕付二讀的憲法訴訟法第30條及第43條條文修正草案,但各黨團意見不一,無法達成共識,送立法院長韓國瑜協商。
上述草案重點,是將憲法訴訟法作成判決及裁定的計算大法官人數規定,由現有總額修正為法定總額(15人),並將憲法裁判作成門檻提高至法定總額的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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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nice6927
Sat, Dec 21, 2024 4:01 PM
換言之,若修正後,憲法裁判至少須有10名以上大法官參與,且須有至少10名以上的大法官同意,才能做成憲法裁判。
逐條討論階段,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分別提出再修正動議。藍白挾人數優勢,經舉手表決,通過民眾黨團所提再修正動議。
現行憲法訴訟法第4條第1項及第2項條文規定,『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由司法院定之。前項規則,由全體大法官議決之』。
三讀通過條文則增訂第4條第3項條文,明定大法官因任期屆滿、辭職、免職或死亡,以致人數未達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1項所定人數(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
另外,現行憲法訴訟法第30條條文規定,『判決,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2/3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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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nice6927
Sat, Dec 21, 2024 4:01 PM
此部分表決時,藍白再度挾人數優勢,通過民眾黨團所提再修正動議,現行條文未修正,但增訂第2項至第6項條文。
三讀通過條文規定,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的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參與人數未達規定無法進行評議時,得經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為不受理的裁定。
另外,依憲法訴訟法第12條迴避的大法官人數超過7人以上時,未迴避的大法官應全體參與評議,經3/4同意始得作成判決或裁定;『第2項之規定不適用之』。未迴避的大法官人數低於7人時,不得審理案件。
三讀條文也規定,113年12月20日修正之條文,自公布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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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 Dec 21, 2024 4:03 PM
立法院修正通過憲法訴訟法之新聞稿-司法院全球資訊網-查詢服務-司法新聞查詢-本院新聞
立院修正憲訴法 司法院:造成憲政機關運作困難 | 政治 | 中央社 CNA
「司法院12/20說,憲訴法原規定於實務運作並無窒礙,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憲訴法部分條文,觸及憲法法庭程序自主運作,嚴重影響大法官職權行使,造成憲政機關運作困難,深表遺憾。
司法院說,如果憲法法庭無從行使審判權,勢將減損人民尋求救濟的憲法訴訟權利,各機關也無法透過憲法訴訟解決憲政爭議,斲傷違憲審查制度功能。
司法院表示,修正條文將參與評議大法官人數改為至少10人,遇有大法官卸任、辭職、免職或死亡而未及補足缺額時,恐將無法評議並作成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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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 Dec 21, 2024 4:03 PM
至於同意違憲宣告大法官人數須9人以上,司法院說,在大法官人數補齊前,將造成極少數即得制約多數情形;就算缺額全數補足,高門檻評決人數仍易導致審案效率降低,不利於人民基本權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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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 Dec 21, 2024 4:03 PM
Sat, Dec 21, 2024 4:05 PM
經濟民主連合:回應《選罷法》、《憲法訴訟法》修正草案通過 記者會新聞稿
選罷、憲訴法修正三讀通過 公民團體提釋憲4呼籲 | 政治 | 中央社 CNA
「台灣公民陣線12/20晚間針對選罷法、憲法訴訟法修正案強制闖關的結果提出4項回應。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指出,下週將拜訪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呼籲民進黨團就此修法提出憲法訴訟,並聲請暫時處分及請求大法官就憲法法庭的審理規則制定權做出裁決。
此外,公民團體將請求總統賴清德、行政院長卓榮泰與公民代表見面,聽取建言,討論憲政體制內,行政權可有的因應方式。
第三,公民團體將要求藍營的重要政治領袖,例如台北市長蔣萬安、新北市長侯友宜、桃園市長張善政、台中市長盧秀燕針對是否支持國民黨立法院總召傅崐萁續任進行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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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 Dec 21, 2024 4:04 PM
公民團體最後提到,23日將舉辦『冬季青鳥在桃園,濫權立委究責會』活動,將向6名桃園立委究責,且將擴大舉行後續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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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 Dec 21, 2024 4:09 PM
【台北律師公會對立法院修正通過憲法訴訟法之聲明】
憲訴法三讀修正通過 台北律師公會:將使憲法法庭遭架空 | 政治 | 中央社 CNA
「本次憲法訴訟法的修正,造成處理案件絕大多數都是涉及人民基本權利受侵害的憲法法庭無法運作,更喪失監督、制衡其他國家憲法機關濫權,確保權力分立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功能,在舉國民眾對此修法提案高度關注且憂心的情況下,立法院仍明顯違背其就職時之誓言並辜負人民之付託與信賴,三讀通過本次修法,本會甚感遺憾。本會籲請立委諸公應儘速為適當之處置,以妥適保障人民之基本權利及維護我國長年建立之民主憲政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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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 Dec 21, 2024 4:09 PM
Sun, Dec 22, 2024 10:50 AM
全國律師聯合會聲明
憲法訴訟法三讀修正 全國律師聯合會:極端不妥應嚴厲譴責 | 政治 | 中央社 CNA
「立法院於2024年12月20日所通過之《憲法訴訟法》修正案,已實質造成憲法法庭運作上的困難,本會對於此等破壞憲政體制之修法,表達最嚴厲之讉責!」
聲明|「失去理性的在野聯盟,要將台灣帶向何方?」民間司改會嚴厲譴責《憲法訴訟法》修惡之聲明
憲法訴訟法三讀修正 民間司改會嚴厲譴責 | 社會 | 中央社 CNA
「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憲訴法部分條文。民間司改會發表聲明嚴厲譴責,並呼籲在野兩黨應審慎處理大法官同意權投票,不要淪為為反對而反對,在完全破棄權力分立前懸崖勒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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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 Dec 21, 2024 4:11 PM
Sat, Dec 21, 2024 4:29 PM
卓榮泰憂憲訴法修法影響民眾終局救濟 思考憲政因應 | 政治 | 中央社 CNA
府院黨因應選罷法等3大案 柯建銘:下週大法官同意權後開會 | 政治 | 中央社 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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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 Dec 21, 2024 5: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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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rtle56 - 為什麼增加身分證影本等於實質沒收公民權? 罷免跟匿名投票選舉不一樣 罷免連署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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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 Dec 21, 2024 7:05 PM
Sat, Dec 21, 2024 7:05 PM
立院24日行使大法官同意權 藍、白尚未做最後決定 | 政治 | 中央社 CNA
「立法院24日將行使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記名投票表決,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目前尚未做出最終決定,預計在行使同意權前,召開黨團大會做出最後的決定;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也表示,會再開會凝聚共識。
總統賴清德8月底提名張文貞出任司法院長,姚立明出任司法院副院長,以及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與劉靜怡為司法院大法官人選,立法院將於12月24日行使同意權案記名投票表決。
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思銘今天受訪表示,目前黨團還未做最後決定,會在行使同意權前召開黨團大會,討論最終方案,是否全數封殺,目前尚未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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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 Dec 21, 2024 7:05 PM
據了解,國民黨團內部尚未凝聚最終共識,有立委主張全數封殺7位被提名人,但也有立委主張,可同意現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審判長王碧芳出任大法官。
對於下週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受訪時僅表示,會再開會凝聚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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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 Dec 23, 2024 9:55 AM
12/23
藍擬全數封殺大法官人事 綠籲理性勿以政治立場決定 | 政治 | 中央社 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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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 Dec 23, 2024 8:35 PM
性平團體指憲法訴訟法修惡 反對該法上路 | 生活 | 中央社 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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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 Dec 23, 2024 8:49 PM
Mon, Dec 23, 2024 9:10 PM
大法官人事案24日投票綠力挺、藍擬封殺 白成關鍵 | 政治 | 中央社 CNA
大法官人事案將投票 環團盼關心氣候變遷獲認同 | 生活 | 中央社 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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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 Dec 23, 2024 9:03 PM
選罷法修法通過 加溫台中罷免3藍委行動 | 地方 | 中央社 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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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 Dec 25, 2024 8:47 PM
12/25
憲訴法修正條文送抵政院 覆議期限為114年1月2日 | 政治 | 中央社 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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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 Dec 30, 2024 7:55 AM
Mon, Dec 30, 2024 8:19 AM
12/30
藍召委提暫緩公告選罷法財劃法 綠批違憲揚言罷免韓國瑜 | 政治 | 中央社 CNA
@liuchienyi - 總統不可以但立法院可以... 韓國瑜昨日回答說,兩個召委來函說,選罷法、財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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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 Dec 30, 2024 4:05 PM
Mon, Dec 30, 2024 4:05 PM
只聽藍召委?立院三讀法案不公告 綠營批違憲要告韓國瑜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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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 Dec 31, 2024 8:34 AM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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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 Dec 31, 2024 8:34 AM
行政院:1月2日院會後提憲法訴訟法覆議 | 政治 | 中央社 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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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 Jan 1, 2025 4:56 AM
Thu, Jan 2, 2025 6:09 PM
2025/1/1
國民黨:將否決憲法訴訟法覆議 民進黨若要公投會直球對決 | 政治 | 中央社 CNA
憲訴法覆議若遭否決 民進黨團將祭釋憲與暫時處分 | 政治 | 中央社 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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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 Jan 1, 2025 9:26 AM
回補部分吸收金額 中油:1月桶裝瓦斯價格不調整 | 生活 | 中央社 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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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轉噗]
「立法院會12/20在衝突中以舉手表決三讀修正通過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明定,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應附身分證正反影本;若冒用他人個資連署,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明定,罷免案的提議人名冊與連署人名冊,都應附本人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明定,選委會查對連署人名冊時,若有連署人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記載資料不明或影印不清晰,致不能辨認連署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戶籍地址或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者,選委會應予刪除。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也增訂,利用他人個人資料,未經同意偽造、假冒提議或連署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經舉手表決下,立法院會12/20三讀修正通過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規定大法官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另外,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0月21日初審通過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所提憲法訴訟法第4條條文修正草案等案,但條文保留送協商。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1月14日協商此案,再加上翁曉玲所提、逕付二讀的憲法訴訟法第30條及第43條條文修正草案,但各黨團意見不一,無法達成共識,送立法院長韓國瑜協商。
上述草案重點,是將憲法訴訟法作成判決及裁定的計算大法官人數規定,由現有總額修正為法定總額(15人),並將憲法裁判作成門檻提高至法定總額的2/3。
逐條討論階段,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分別提出再修正動議。藍白挾人數優勢,經舉手表決,通過民眾黨團所提再修正動議。
現行憲法訴訟法第4條第1項及第2項條文規定,『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由司法院定之。前項規則,由全體大法官議決之』。
三讀通過條文則增訂第4條第3項條文,明定大法官因任期屆滿、辭職、免職或死亡,以致人數未達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1項所定人數(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
另外,現行憲法訴訟法第30條條文規定,『判決,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2/3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
三讀通過條文規定,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的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參與人數未達規定無法進行評議時,得經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為不受理的裁定。
另外,依憲法訴訟法第12條迴避的大法官人數超過7人以上時,未迴避的大法官應全體參與評議,經3/4同意始得作成判決或裁定;『第2項之規定不適用之』。未迴避的大法官人數低於7人時,不得審理案件。
三讀條文也規定,113年12月20日修正之條文,自公布日起施行。」
「司法院12/20說,憲訴法原規定於實務運作並無窒礙,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憲訴法部分條文,觸及憲法法庭程序自主運作,嚴重影響大法官職權行使,造成憲政機關運作困難,深表遺憾。
司法院說,如果憲法法庭無從行使審判權,勢將減損人民尋求救濟的憲法訴訟權利,各機關也無法透過憲法訴訟解決憲政爭議,斲傷違憲審查制度功能。
司法院表示,修正條文將參與評議大法官人數改為至少10人,遇有大法官卸任、辭職、免職或死亡而未及補足缺額時,恐將無法評議並作成裁判。
「台灣公民陣線12/20晚間針對選罷法、憲法訴訟法修正案強制闖關的結果提出4項回應。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指出,下週將拜訪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呼籲民進黨團就此修法提出憲法訴訟,並聲請暫時處分及請求大法官就憲法法庭的審理規則制定權做出裁決。
此外,公民團體將請求總統賴清德、行政院長卓榮泰與公民代表見面,聽取建言,討論憲政體制內,行政權可有的因應方式。
第三,公民團體將要求藍營的重要政治領袖,例如台北市長蔣萬安、新北市長侯友宜、桃園市長張善政、台中市長盧秀燕針對是否支持國民黨立法院總召傅崐萁續任進行表態。
「本次憲法訴訟法的修正,造成處理案件絕大多數都是涉及人民基本權利受侵害的憲法法庭無法運作,更喪失監督、制衡其他國家憲法機關濫權,確保權力分立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功能,在舉國民眾對此修法提案高度關注且憂心的情況下,立法院仍明顯違背其就職時之誓言並辜負人民之付託與信賴,三讀通過本次修法,本會甚感遺憾。本會籲請立委諸公應儘速為適當之處置,以妥適保障人民之基本權利及維護我國長年建立之民主憲政秩序。」
「立法院於2024年12月20日所通過之《憲法訴訟法》修正案,已實質造成憲法法庭運作上的困難,本會對於此等破壞憲政體制之修法,表達最嚴厲之讉責!」
「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憲訴法部分條文。民間司改會發表聲明嚴厲譴責,並呼籲在野兩黨應審慎處理大法官同意權投票,不要淪為為反對而反對,在完全破棄權力分立前懸崖勒馬。」
「立法院24日將行使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記名投票表決,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目前尚未做出最終決定,預計在行使同意權前,召開黨團大會做出最後的決定;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也表示,會再開會凝聚共識。
總統賴清德8月底提名張文貞出任司法院長,姚立明出任司法院副院長,以及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與劉靜怡為司法院大法官人選,立法院將於12月24日行使同意權案記名投票表決。
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思銘今天受訪表示,目前黨團還未做最後決定,會在行使同意權前召開黨團大會,討論最終方案,是否全數封殺,目前尚未決定。
對於下週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受訪時僅表示,會再開會凝聚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