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羽宗次郎
立院竟暫緩公告選罷與財劃法 柯建銘嗆:要罷免韓國瑜、讓傅崐萁扶正
總統不可以但立法院可以...

韓國瑜昨日回答說,兩個召委來函說,選罷法、財劃法暫不公告。他在立法院30年,「一個召委可以發一個函叫立法院通過的法律不予公告?」他要求韓國瑜馬上把這兩個法案送到行政院。

真的是看不懂...
掰噗~
蛤?
akura
暫緩不好嗎
千羽宗次郎
akura : 那總統可不可以接到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之後暫緩公布?
🌈搔癢超人🍻小丸子
民進黨今天如果沒有出來說明是被陳玉珍跟徐欣瑩擋著
國民黨跟媒體就又可以造謠說是行政院在拖
tzuchun ಥ_ಥ
千羽宗次郎 : 憲法72條: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但總統得依照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辦理 。
Jerry
這到底在搞什麼?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tzuchun ಥ_ಥ : 怪醫是反串啦,總統不能超越憲法的不公佈立院通過的法案;而立院一個招委又怎麼能超越憲法的發一個函就阻止立院公告三讀通過的法案XD
阿桂桑
目前有法案延緩送出來的案例在嗎?
(光看那條好像確實沒提三讀後法律要馬上送,但大機率不成慣例,也不太好看)
tzuchun ಥ_ಥ
能鑽這個憲法漏洞也很厲害XD
siao
阿桂桑 :
總統公告施行以前的法律都不算→適用舊法
所以正常情況立法院三讀通過就會趕快送行政院副署請總統公佈施行。

但現在藍白有種三讀的法案,連送出立法院都不敢.....甚至連立法完成的結語都不敢講(也因為他們那時連自己通過的到底是哪個版本都不確定),根本是把三讀立法程序當兒戲。
阿桂桑
siao : 查了一下,如果法律本身有寫生效日的話,好像會直接脫離需要公告的規則(有錯的話請指正畢竟是上廁所空檔匆匆查的
siao
阿桂桑 : 不管有沒有寫日期,還是要總統公佈才算生效阿,這是寫在憲法裡的。

中華民國憲法第 170 條:「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
siao
中華民國憲法是五權憲法,增修條文以後就是五院+總統六個憲政機關的合作制衡。不是立法院的一權超人耶~

所以兩個召委的一紙公文比總統還大,真是太厲害了~
天光已現 | pee
要拖到憲法訴訟法公布實施,這兩個法才要公告,免得被現任大法官用現行憲訴法擋下來
刺刀
阿桂桑 :
要件:1.立法院三讀通過 →2.總統公布
3.有無設定生效日期:
有→生效日期開始實施
無→公布後三日實施

1+2是一定有的
天光已現 | pee
重點是中國國民黨要確定憲訴法實施後才要公告這兩個法
stock0129
財劃法,各地方諸侯還沒喬好分臟的比例
刺刀
天光已現 | pee : 有夠孬
就是不敢碰到憲法法庭
阿桂桑
刺刀 : 所以有設定日期的某個程度來說可以追朔就是(不然通常是不溯及既往
天光已現 | pee
對,很孬。。因為這兩法一公告,行政院會去打憲法官司要求暫時不實施,目前大法官以現行憲訴法判決暫時實施,突然新的憲訴法生效,憲法法庭無法再開庭,這兩個法就會永遠吊在哪裡
天光已現 | pee
中國國民黨是壞不是笨,這些都可以預想的到
zinklink
所以這種亂立法是來亂的喔,韓草包還是共犯
Timshan@國昌不落地
真的是憲亂政藍白黨
🌈搔癢超人🍻小丸子
https://images.plurk.com/qAyW8XFQopN8ytsa1qqVy.jpg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