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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的崛起
從鐵器時代到布匿戰爭
The Rise of Rome: From the Iron Age to the Punic Wars (1000 BC–264 BC)
羅馬的崛起:從鐵器時代到布匿戰爭 - 凱瑟琳.洛馬斯 | Readmoo 讀墨電子書

Kathryn Lomas /譯者: 陳建元 /馬可孛羅/出版日期: 2021/04/08
原文:2017
字數: 292,977

本噗為
第三部分:羅馬征服義大利(11-13章)
第四部分:從城邦崛起為義大利霸權(14-15章)

羅馬史閱讀集中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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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羅馬征服義大利
11通往權力之路:從羅馬到義大利
「如果西元前五世紀是一段鬥爭和衰退的時期,那麼四世紀就是復甦的時期,雖然這過程中並非一帆風順。

長期存在的問題再次浮現,而且這些問題所觸發的變化對羅馬國家的運作方式,以及社會結構產生了深遠影響。

共和政府的運作方式有了進一步的改變,社會和政治的新精英階層從既有的貴族和平民的分歧中崛起。

羅馬到了約西元前三五〇年時在義大利中部的主導地位愈來愈穩固,這奠定了羅馬在西元前四世紀後期大規模擴張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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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在西元前五世紀大部分時間遭遇的社會和政治衝突,又在三八〇年代和三七〇年代捲土重來。

有關土地、債務和部分人在政治上遭受排斥的問題,一直持續到了三六七年,這些問題直到此時才因為一系列影響深遠的改革,而被部分解決,不過所謂的「社會階層的鬥爭」要直到二八七年才被徹底解決。

羅馬內部的分歧可能讓他們對三九〇年高盧人入侵的反應變得更為複雜,而羅馬被劫掠所造成的破壞也導致了社會和經濟緊張局勢的重新抬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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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史料的時代錯置問題:

「就像五世紀的情況一樣,我們對四世紀羅馬土地所有權的了解還不夠,無法確定問題的本質,因為我們所擁有的史料多半有時代錯置的傾向,史料會以格拉古兄弟時期的觀點來解釋這個時代的問題。

雖然平民在這個時代不太可能在法律上被禁止持有公地,但因為貴族及其侍從享有優先占有新征服土地的特權,實際上平民階級可能根本無法跟他們競爭。這從而導致財產集中在少數富裕家庭手中,並形成由最富有家庭及其侍從一手掌控的國家土地租賃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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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羅馬的貨幣經濟還處於萌芽階段,使用的是粗銅阿斯(小青銅鑄錠,採用標準重量並且有官印),導致債奴的許多債務都不是出於金錢借貸,而是由渴求溫飽的農民向資源相對充足的貴族借貸購買設備或種子所造成的。

農場的面積一般來說不大,因此大部分的羅馬農民很容易受到天氣變化或歉收的影響,如果發生天災人禍,他們的生計幾乎沒有太多的緩衝空間。一位小農場主在這種條件下很有可能無力償還種子、牲畜或設備貸款,特別是如果我們考量到極高的利率和需要一次清償所有債務。

債務在西元前三六七年的事件中再次成為主要問題,這次事件同時促成了《李錫尼烏斯—色克都斯法》的通過,這是貴族和平民之間鬥爭的分水嶺。這條法律是為了減輕債務而首次採取的實際措施,其中包括從欠款中扣除利息,以及分期償還本金的規定(Livy 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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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人口增長:

「保守估計,西元前三五〇年的羅馬人口大約在三萬人左右,到了三〇〇年則增加至六萬人。⋯人口急遽上升是出於兩個因素:一是人口自然增長,二是渴望追求城市中豐富機會的移民。」

「導致人口增長的另一個因素是羅馬戰爭規模的擴張,特別是從西元前三四〇年開始。戰爭勝利意味著奴隸數量增加,因為奴役戰俘是古代戰爭常見的附帶收穫。從三九六年攻下維伊揭開序幕的擴張階段,為羅馬帶來了穩定增加的奴隸、動產和土地。隨著羅馬的野心和領土利益擴展到義大利中部之外,這數字從三四〇年以降就大幅增加。」

奴隸提供了廉價勞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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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作者對李維的很多紀錄持保留態度,但應該平民、貴族的階級對立問題一直存在,367BC後很少前五世紀響噹噹的氏族當選執政官,而是少數貴族和他們的平民盟友,可能有新的勢力抬頭。

「貴族家庭和平民家庭之間的聯繫和關係網絡正在發展,這使得兩個群體中的一些成員關係變得更加緊密。它還顯示有一個平民領導層正在逐漸成形,他們擁有相當的財富和社會或政治上的人脈,可以充分利用目前的時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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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BC 高盧人進攻羅馬,應該不像羅馬司馬遷們如 Levy 說的,燒殺擄掠破壞羅馬城市。

「廣場上幾乎沒有留下高盧人劫掠帶來的破壞的跡象,而且雷吉亞、公共聚會所和卡斯托耳神廟都沒有受到損害,卡必托里山的建築物也完好無缺。」

因爲考古證據顯示這些都好端端的沒有被破壞的痕跡,所以李維的說法不成立,高盧人可能是只有掠奪動產而已。

然後李維說因為高盧人燒殺擄掠因此急於重建,才把羅馬城蓋的比較隨興不整齊。

作者認為,雖然的確蓋的隨興不整齊沒錯,但是羅馬城本來就隨興不整齊,應該是地形因素,不能怪到高盧人頭上。

而且羅馬殖民城市的棋盤式街道也未必就可以說是羅馬城市的特徵。

《羅馬人的故事》鹽野說到高盧人390BC 劫掠羅馬,那可是痛心疾首,簡直痛心黃鐘毀棄、瓦釜雷鳴,文明被野蠻粗暴地毀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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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他這本書講了很多西元前五世紀、前四世紀的階級衝突,除了行政長官,護民官、執政官等等選拔方式的交鋒,有一個很大的政治戰場是祭司團的選拔方式,好幾個法案通過是為了擴大祭司團,但貴族想方設法不讓平民被選入祭司團。

元老院如前所述,在西元前四世紀感覺不出重要性。

我覺得這一點也是鹽野不太著墨的,我覺得她對宗教祭祀的部分不是太在意,似乎也不覺得誰有權祭祀這件事有很大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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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神廟的奉獻方式改變,朱諾神廟為例:

「在西元前四世紀的最初二十五年中,羅馬人風行建造神廟並不是因為高盧人破壞了城市,反而更像是羅馬獲得軍事成功的反應,特別是羅馬人征服了維伊。

在四世紀時,神廟被奉獻和建造的方式出現了明顯的轉變。在三九六年之前,大多數神廟都是由國家籌建的集體奉獻,但是到了三二五年,以個人名義(主要是獲勝的將軍們)奉獻神廟變得愈來愈頻繁。這個過程,還有戰爭與宗教之間的直接關係以及它們在文字上的聯繫,都被朱諾•蕾吉娜神廟巧妙地傳達出來。

朱諾.蕾吉娜崇拜是維伊人的重要信仰,羅馬在攻克維伊之後將朱諾•蕾吉娜的塑像遷到羅馬,並供奉在阿文提諾山的新神廟中,打勝仗的將軍卡米盧斯要將塑像作為禮物獻給朱諾。羅馬人透過這個行為來象徵性地說服女神捨棄維伊,並就此長住在羅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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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羅馬人我覺得應該還是蠻信神的,西元前四世紀神廟蓋的超開心:

「在四世紀下半葉,向神明奉獻戰利品,或利用戰利品來籌建紀念碑的做法變得更加的常見。

例如盧基烏斯.帕皮律烏斯.庫爾索就在三一〇年於羅馬廣場中展示薩莫奈人的武器(Livy 9.1.4.15-16),二六四年也有來自沃爾西尼的兩千尊青銅雕像被陳列在瑪圖塔聖母神廟中。

此外,最引人注目的是三〇五年時有一座巨大的海克力斯雕像落成,並被供奉在卡必托里山上,種種開銷都是由薩莫奈戰爭的戰利品支付(Livy 9.44.15-16; Pliny, NH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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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齊奧爾科夫斯基(Ziolkowski)所撰寫,關於共和時代中期的神廟目錄中,他列出了將軍掠奪來的戰利品中要奉獻給神明的四座神廟。

羅馬城的中心正變得愈來愈具地標性意義,這不僅僅在建築方面,也表現在雕像和其他因征服戰爭而興建的城市紀念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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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希臘化:

「然而,仍有一些與西元前三九〇年的事件無關的重大發展。

三八三年的執政官蓋烏斯•馬尼烏斯(Gaius Maenius)將公共聚會所擴大和翻新為圓形建築物,並帶有階梯式座位,還在集會場的前方增設了發言台(Rostra),演講者可以利用這個平台來向羅馬人發表談話。

公共聚會所作為羅馬國家的象徵,它在政治變革時期被重建和地標化,是具有重要象徵意義的,它象徵了新貴族的出現和羅馬在義大利日益增長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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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的公共聚會所與希臘的公民大會集會所(Ekklesiasterion),兩者有著密切的淵源關係,這反映了希臘是如何影響到羅馬文化。

在薩莫奈戰爭期間,羅馬人曾派遣大使前往德爾菲神廟,而神諭指示他們應豎立起那些最聰明、最勇敢的希臘人的雕像。

因此,畢達哥拉斯和阿爾西比亞德斯(Alcibiades)的雕像被委製並放在公共聚會所中,強化了這棟羅馬重要建築的希臘色彩。

——書友F八卦——

Alcibiades是雅典第一帥哥,又是武力最高的呂布,興趣是賽F1四馬戰車 ,輕浮又愛好奢華,雅典民主的川普。蘇格拉底被指控腐化青年,這個「青年」 全雅典人都知道是Alcibiades。不只投靠斯巴達,還投靠波斯。但不管投靠誰,他的目的都是要帶兵殺回雅典,證明他是最雅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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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場的發言台紀念著馬尼烏斯是如何面對強大的沃爾西人城市安提姆,又是如何取得勝利,安提姆到此時都還是一個享富盛名的海上強權,直到它的艦隊被羅馬沒收為止。

這座發言台是由安提姆船艦的船首(拉丁文為rostra)建造而成的,並從馬尼烏斯奪得的戰利品的份額中支付建造費用。

為了強調個人的成就,馬尼烏斯以靠近廣場的發言台柱子的樣式,蓋了一座勝利紀念碑。

這座發言台以捕獲來的船隻作為它結構的一部分,就引人注意地凸顯出羅馬在義大利日益增長的統治地位和野心,以及羅馬政治的不斷變化本質與政府和人民互動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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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後面估計大約容納3000-4000人,「這容量完全不足以容納所有有權參加會議的羅馬男性公民。」

「在西元前二世紀時,羅馬政府象徵性地調整了廣場的發言台,允許演講者向在廣場中聚集的人們發表講話,在此之前,部落大會的會議僅能出現在一些指定的日子,演講者也只能向擠進公共聚會所的人講話。

以上的例子說明儘管部落大會可以作為表達羅馬人民意志的機構的角色,但實際參與立法的人數卻只有有資格參與立法的人中的一小部分,或甚至可能像學者耶納(Jehne)所說,只有居住在最靠近聚會所的人才能夠參加。

但無論如何,公共聚會所和鄰近的元老院所在地庫里亞,它們作為共和政體關鍵組成要素的體現是有其重大的象徵意義的。」

我覺得考古學家研究出來的東西還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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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74:
「作者注:相比之下,百人團大會嚴格來說是軍隊的大會,因為組織起百人團大會的眾多階層便是兵源的基礎,若在城市的範圍內舉行會議將會違反羅馬境內禁止軍事集會的法律。因此,百人團大會聚集在戰神廣場,便是現在萬神殿和納沃納廣場(Piazza Navona)周圍的地區。該地區最初是羅馬軍隊集合和訓練的場地,因此是舉行會議的合適場所。」

貴族「在巴拉丁諾山、卡必托里山,或是在廣場附近」有房地產很重要。

「中庭房屋(或庭院房屋)是富人的特權,它可以容納下整個家庭,包括了奴隸,有時候還包括同一家族當中的其他家庭。」

由於沒有遺址,不知道此時窮人是否和稍微晚期的多數人住在羅馬多層公寓一樣,但住所應該也是十分狹窄擁擠。

這時期還有312BC蓋了 Via Appia 阿庇亞大道,以及第一座公共水道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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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他這本書還有一種很有趣的總結方式,就是

「在西元前六世紀末造訪羅馬的遊客,將會發現⋯」

「在西元前五世紀末造訪羅馬的遊客,將會發現⋯」

「在西元前四世紀末造訪羅馬的遊客,將會發現⋯」

早知道就直接抄這段總結就好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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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西元前四世紀,其實平民有個權力叫做搬家,用腳投票。

比方說前四世紀初的時候羅馬有第一次分離運動,就是自由民舉家族搬走,就不用服兵役。(之前甚至還有貴族舉家搬走然後回頭打羅馬的戰役)。

所以其實除了羅馬之外,西元前四世紀很多城邦都會興建公共建築,吸引更多人口。

這一點我覺得也蠻有趣的!

當然沒事也不會想搬家,所以這是迫不得已的抗爭活動吧!

還有我想帶頭的人也不是小農,而是比較富裕但不是貴族的平民,後來會演變成騎士的那個階層。所以這裡的平民應該算是新興的中產階級之類的,後來可以和貴族談條件同盟佔據一個執政官位置的那種平民。

還有一種會跑的可能就是反正山窮水盡了、就跑路吧?講講再度感覺當農民還蠻不好的~採集狩獵部落討生活說不定容易一點。

不知道他們平民可以不可以有被庇護者或是追隨者,感覺可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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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丁戰爭(341-338BC)中,有一場戰役「爆發在名為維塞里斯(Veseris)的小地方,這同時是一個著名事件的發生場景,羅馬執政官之一的普留斯.德西烏斯.穆斯(Publius Decius Mus)在戰役中執行了獻身(devotio)的儀式,他把自己和敵軍都奉獻給了冥界眾神,然後向敵人發動衝鋒。

他在帶領羅馬人奪得勝利時也為國捐軀了。

他的犧牲是如此知名,以至於他同樣名為普留斯•德西烏斯.穆斯的兒子在二九五年於森提烏姆(Sentinum)戰役中指揮羅馬軍隊時,據說也受啟發要效仿父親。」

跟到這種將軍很不好欸

把交戰雙方獻祭給冥界諸神這根本就是打算毀滅世界大反派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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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丁戰爭結束後的和平協議:

「這協議的精髓在於隨著拉丁聯盟的解散、拉丁國家間舉行共同會議的權利被停止,而且已存在的協定都被宣布無效,任何可以凝聚拉丁人集體行動的中心至此全都被瓦解。在此之後,羅馬便位處一系列雙邊協議的中心,這些雙邊協議規定每個城邦只能跟羅馬建立關係,而且禁止與其他前聯盟成員有任何關係。協議有效破壞了拉丁人的集體認同,取而代之的是羅馬的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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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和平協議還有著許多創新的特徵。第一個是將羅馬公民身分擴展到比以前範圍廣泛許多的許多社區。

第二個是打破拉丁作為法律地位、以及拉丁作為族群起源這兩者之間的關聯。從此時開始如果想成為拉丁人,可能只需要羅馬賦予這個人一套法律權利和義務,或這個人是來自擁有這些權利的社區,並不需要出生在拉丁姆和他的父母必須是拉丁人。

最後,該協議擴展了平行原則(在羅馬業已建立),即羅馬公民身分是一種可轉移的法律地位,與血緣或族群無關。一個人可能生來就是羅馬公民,但也可透過其他各種方式獲得公民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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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時候開始,羅馬將戰敗的敵國還有自願結盟的國家都組織起來,這大致可分為三類:成為羅馬公民的國家、獲得拉丁地位的國家,以及簽訂聯盟條約的國家。

羅馬透過這樣做建立起了自願或強制的聯盟網絡來擴大控制,從而避免了其他行政程序的需要。

絕大部分的社區在當地事務的層面上維持自治。這也意味著羅馬在許多情況下避免了強加改革和限制自治這些極具爭議的做法。

這種保持距離的統治方法替羅馬贏得寬宏大量的名聲,並維持一種方便的假象,即在新崛起的權力集團中自己是平起平坐的眾成員之首。我們以下將會看到這對義大利人有深刻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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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合作還是征服?聯盟、公民權和殖民

完整的羅馬公民身分(civitasoptimo iure)

無投票權公民身分(civitas sine suffragio):為羅馬國家一員,有部分自治權。義務:徵兵,為羅馬部隊一員。

拉丁人(通婚權、通商權、移民權)。為完全獨立自主的國家,多為殖民地,採用與羅馬相近的政府與公民組織形式。公共事務使用用拉丁文。義務:出兵的軍事支持,獨立部隊。

盟國:共同防禦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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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公民與無投票權羅馬公民

「從三三八年起,有兩種羅馬公民身分。完整的羅馬公民身分(civitasoptimo iure)賦予一位羅馬人公民和政治權利,這包括了能夠在羅馬對法律投票、選舉地方官和競選公職。

但除此之外,三三八年的解決方案還創造出了一種新的無投票權公民身分(civitas sine suffragio)。

此身分能享有羅馬人的公民權利,但不具備任何政治權利。具有這種地位的人可以要求羅馬法保護,並且具有羅馬公民的地位,但是擁有此身分者也被要求盡公民義務,包括服兵役和(可能要)繳稅,但不被允許在羅馬投票或是擔任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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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備這種身分的社區因此喪失了獨立和自治,而同時又不讓他們(特別是統治階層)取得在羅馬的影響力作為補償。這種受限制的公民身分可能是為了在不需要提供太多好處的情況下強化羅馬的控制,而且這是僅限於四世紀晚期和三世紀的特殊情況。

據我們所知,在三世紀中葉之後便沒有不再有人被授予無投票權公民身分,而且在二世紀早期,大多數擁有這種地位的社區,很可能都靜悄悄地被提升擁有完整權利的羅馬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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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獲得公民身分有許多途徑。個人或小團體可以被授予選舉權,作為替羅馬效力的獎勵。例如在拉丁戰爭期間始終忠於羅馬的坎帕尼亞貴族,就在三四〇年獲得羅馬公民身分。

到了西元前二世紀,義大利人有可能透過在羅馬長期定居來獲得羅馬公民的部分權利,不過目前還不清楚這種做法是從何時開始的。這是一八〇年代的元老院所關注的問題,但是我們沒有什麼證據能夠證明這種做法出現在約二〇〇年之前,而給予個人羅馬公民身分,或透過移居羅馬獲得公民身分,其牽涉到的範圍則相對較小。給予羅馬公民身分最常見和最普遍的方法是利用殖民計畫,以及(或是)將公民身分直接授予整個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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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公民身分對一個社區可能會造成相當大的影響。被羅馬國家吸收,意味著喪失了根本的獨立自主。

從被授予羅馬公民權的那一刻起,這個社區便成為羅馬帝國的一部分,行動自由在許多方面上也從此受到限制。這些自治城(municipia),亦即具有全部或部分羅馬公民身分的社區,被羅馬視為有著繳稅和服兵役的義務(munera),而且他們在與其他社區有所聯繫時,也必須服從羅馬的指揮。

兵役尤其是羅馬公民義務的核心。當時的羅馬軍隊是公民民兵,四十五歲以下的成年男性公民在國家有需要時必須服役,並且每年都會徵召部隊,藉此從中挑選士兵。獲得羅馬公民身分的其他義大利國家的役齡男子,跟上述的情況一樣,他們在有需要時必須要服役,這讓羅馬獲得了額外的兵源。在軍事問題上以及與其他國家的關係中,羅馬公民身分的授予可能會帶來重大變化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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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失去了自主權,自治城仍然是當地的自治社區,它們仍主管自己的內政,儘管在組織上有大規模的變革。新獲得公民權的社區很可能會放棄當地的法律形式,轉而採用羅馬法。

這些居民必須在下一次羅馬人口普查中登記為公民,並被分配到一個投票部落,如此他們才可以行使在羅馬投票的權利。前羅馬時期的政府形式被加以調整,使其接近羅馬本身的政府形式。

大多數公民社區由兩名每年選舉產生的高階行政長官管理(稱為雙人市長
〔duoviri〕),並且由低階行政長官和一個來自該城精英階層的地方委員會來輔佐,這制度大致相當於羅馬執政官、低階行政長官和元老院。他們負責管理社區的日常事務,處理諸如維持秩序、議決地方法律、審理法律案件、監督公共財政,以及維護城市建築物等方面的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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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具有羅馬公民身分的城市居民有權在羅馬選舉中投票並參與羅馬的立法程序。但實際上,居住在羅馬城以外的羅馬公民能夠行使這些權利的程度,可能是有限的。雖然公民的首次登記和羅馬公民的定期普查是在當地進行的,並且是以書面形式提交給羅馬,但是能夠遠距離投交選票的機制卻不存在。個人為了行使政治權利,必須在選舉當日或是在人民大會投票通過立法的日子,親自出現在羅馬。

一些在西元前三三八年獲得公民身分的拉丁城市距離羅馬很近,因此能夠前去參加選舉或投票。例如,托斯卡倫、拉努維姆和拉維尼姆都在距離羅馬二十到三十公里的範圍內,根據羅馬標準這是一天的路程,但羅馬城以外的羅馬人要參與立法或選舉過程,卻很可能受到社會階層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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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聽說許多義大利貴族在羅馬擁有房子,經常在那裡停留上一段時間,並與羅馬的貴族們建立聯繫。毫無疑問如果他們來自擁有羅馬公民身分的國家,他們就能行使自己的政治權利,但是來自羅馬城以外的普通羅馬人,他們參與的可能性就要小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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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前三世紀、前四世紀:

「(被強加)另一個國家的公民身分所造成的喪失固有獨立性,被視為是地位的喪失。羅馬公民的身分在這個時期似乎不再是種特權,而更像是種負擔和懲罰。

人們厭惡喪失自決權和喪失集體身分的程度可以從一些社區的抗議清楚看出,他們反對要被合併成為沒有選舉權的羅馬公民。

例如李維指出在三〇四年時,艾逵人就痛苦地抱怨他們不願成為羅馬公民,並擔心他們要被迫接受這決定。他們說,赫尼西人雖然曾試圖拒絕,但是仍被強迫成為羅馬公民來作為懲罰。三三八年的拉丁人和坎帕尼亞人被強加上「沒有選舉權的羅馬公民身分」,也被他們視為是種懲罰,而且被迫接受的社區當然也會感受到它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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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丁人和拉丁公民權

「西元前三三八年解決方案的另一項創新特點是,它創造了一套具備法律和公民權利意義的拉丁公民權。從那時起,作為一名拉丁人不再是代表這個人的原籍地或民族身分,而是這個人被國家所賦予的一系列合法權利。」

「與羅馬公民地位不同的是,拉丁公民權在西元一世紀之前很少被單獨授予,它主要是透過殖民的方式傳播的。」

「拉丁人有權與羅馬公民通婚(conubium),這意味著這種婚姻下的孩子是合法的,可以繼承父親的地位,而且家庭財產的遺囑或交易將受到羅馬法律的保護。

他們還擁有與羅馬人貿易的權利(commercium),這給予了他們與羅馬人的經濟往來時的法律保護。

最後,他們在西元前三世紀的某個時機點獲得了移居羅馬、居住在羅馬,並且能夠透過長期居留來獲得羅馬公民身分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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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拉丁公民權的社區的主要義務,是在被要求時必須以軍事力量支持羅馬。由於拉丁人不是羅馬公民,所以他們並不是羅馬軍隊的一員,而是在本地的部隊編制中作戰,並且由自己的軍官來指揮。然而,我們有充分的證據證明拉丁人是羅馬的重要軍事資源。」

李維編年史的年度摘要「幾乎總是將部隊人數細分為特定人數的羅馬人、拉丁人和義大利人,這顯示羅馬軍隊每年都需要大量的拉丁軍隊來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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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羅馬公民身分的社區是羅馬國家的一部分,並擁有部分自治權;拉丁殖民地的情況則不盡相同,後者仍然是完全獨立和自治的國家,縱使他們會被要求採用與羅馬相近的政府形式和公民組織形式。這些地方由選舉產生的年度行政官委員會(多數情況下為行政長官組成的四人委員會[quattuorviri〕)管理,轄下有一個由地方領袖組成的委員會輔佐。公共事務的語言改為採用拉丁文,即使是在母語非拉丁文的社區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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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國

「羅馬盟友的主要職責是在戰爭時支持羅馬,或是向羅馬軍隊提供軍隊,或是拒絕幫助羅馬的敵人。嚴格地說,條約是共同防禦條約,羅馬同意協助任何被第三方攻擊的盟友,而作為回報,盟國同意在羅馬遭到攻擊時協助。

這是基於羅馬人對正義之戰(bellum iustum)概念,即在受到攻擊時進行自我保護。如果一場侵略戰爭中首先發動進攻的是羅馬,那麼從定義上而言這場戰爭便不是正義的,因此嚴格來說,盟友並沒有義務要提供幫助。」

「西元前三世紀開始,羅馬的力量與任何其他盟友之間的差距愈來愈大,這確保羅馬很快成為主導的一方。與此同時,只有「正義」之戰或防禦性戰爭才能被宗教習俗所認可的觀念,開始消失了。到了西元前二世紀,當羅馬擴張到地中海東岸和西岸時,愈來愈多的義大利盟友被要求支持擺明的征服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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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西元前三世紀(225BC)高盧人入侵義大利北部,羅馬元老院對所有盟友派遣信使,要求他們對總兵員進行人口普查。

「它們除了顯示羅馬願意要求其盟國進行全國成年男性的人口普查,也代表其盟國有能力進行這種普查。這本身就說明羅馬的征服對義大利國家施加了一定程度的行政責任,並且要求它們採取一些方式來對其公民進行造冊與登記。」

想到我們之前講到的數字管理,我覺得羅馬人應該管理的比同期的中國好,因爲他們共和時期每年都在打仗,所以說不定城邦時期,年年人口普查成了習慣。

就算在帝國時期,鹽野也有提到,義大利半島普查非常迅速,幾天搞定,速度慢的是行省。

「到了三世紀末,義大利仍然高度區域化,距離文化上全面羅馬化還很遙遠,但是軍事聯盟和兵役的需求無疑推波助瀾了某方面羅馬化的傳播。」

盟國必須有能力公民普查、用拉丁文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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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殖民
「從被征服的敵人占領的領土上建立殖民地的做法,在古代被認為是羅馬成功成為一個大國的關鍵。西塞羅稱殖民地是「帝國的堡壘」,李維認為因為殖民地讓羅馬公民人數增加,所以讓羅馬力量也隨之增強。」

「羅馬人傳統上將殖民地分為兩組(拉丁人和羅馬人),與羅馬國家有不同的行政和法律關係。顧名思義,羅馬殖民地是羅馬公民的殖民地。他們正式成為羅馬國家的一部分,只擁有有限的地方自治權。他們的領土被視為由羅馬直接擁有和統治的領土,他們的居民擁有羅馬公民身分。相比之下,拉丁殖民地的面積更大,是獨立和自治的國家。除了法律地位和羅馬關係的根本差異之外,還有其他重要的區別。」

拉丁人殖民地通常是新佔領的地區,羅馬人殖民地則多半是被征服區域沒收部分所建立的小社區(越200-3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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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較小的羅馬殖民地的用處,似乎就是安插它們在軍事上易受攻擊或特別麻煩的那些地區,建立起永久性的據點,而且是在羅馬直接擁有和統治的領土(ager romanus)裡。

在西元前四世紀,羅馬在許多沿海社區建立起殖民地,如安提姆、明圖爾奈和塔拉西納,這些地方容易受到來自海洋的攻擊。這些地方被指定為海洋殖民地(coloniae maritimae),而且不同尋常的是,殖民者被從羅馬軍隊中除役。這些殖民地充當了駐地的駐軍,監視當地居民並保護他們免受攻擊。如果大型社區建立在羅馬直接擁有和統治的領土之外,這地方的人就會被賦予拉丁人地位,並且是獨立的自治社區。在許多情況下,這些都是城市化水準較低的地區,而且拉丁殖民化的一個影響是將羅馬式的城市社區傳布到各地。」

殖民地和羅馬之間關係可能相當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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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羅馬殖民地的人口從哪裡來:

「一群被流放的奴隸以及沒有土地的羅馬人,他們都有可能成為殖民者,但是這些群體人數太少,無法用來解釋西元前四世紀與三世紀派往各處的所有殖民者。

其他殖民者可能是來自盟國。在一場成功的戰役之後,戰利品(土地和可移動的戰利品)會被羅馬和盟軍瓜分。

土地可以單獨分配給個人,不過通常是被用來建立殖民地,而且由於盟友有權分享被沒收的土地,他們似乎有資格加入新的殖民地。

因此,拉丁殖民地可能是羅馬人和盟友的混合體,他們都放棄了原來的公民身分,成為殖民地的公民,不過因為新社區的拉丁地位,所以具有拉丁人權利。

如果我們假設拉丁殖民地的定居者包括盟友以及羅馬人,那麼這有助於解釋羅馬如何能在四處建立起為數眾多的大型殖民地,並且強調了殖民地在羅馬人和其他義大利人之間的重要融合模式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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殖民地是否像羅馬史料記載(多完成於西元前一世紀以後)一樣高度組織化、儀式化、由國家(元老院)驅動?

是否在最初階段即有成熟組織架構,猶如羅馬城的複本?

「根據目前的證據,殖民化是否像以前所認為的那樣是一個如此高度組織化和國家支持的行為,這是值得懷疑的。建立於六世紀和四世紀初之間的早期的殖民地,可能是個人以更加臨時的方式安置他們的支持者、侍從或部隊的結果。」

羅馬殖民地特色的重要建築物,可能很多是後來發展階段才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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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卡必托利亞(Capitolia,卡必托里山朱比特的神廟)因為是羅馬國家的中心崇拜,通常被認為是在建城後不久就作為羅馬統治的象徵而興建起來。但最近的研究顯示在許多殖民地的情況中這都是日後的發展,許多建築其實都是在殖民地建立很久之後才興建的,而且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根本沒有建造。在其他城市的情況中,卡必托里山朱比特的崇拜則是與具有強烈地方性的其他崇拜共存著。在阿爾巴.富森,地方上重要的海克力斯和朱比特一起被崇拜,這說明宗教的連續性至少和羅馬的神靈和習俗一樣重要,或者說甚至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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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聚會和當地元老院會議期間建造的建築物,像是庫里亞大會(curia)和民眾大會(comitia)在許多殖民地興建起來,大多數是圍繞著棋盤狀的街道和廣場組織而成的,這立刻就會被人認出是令人熟悉的、具有都市計畫的羅馬城市的文化原型。

然而,該論點的問題是,羅馬城本身的發展卻相當不具規律和缺乏計畫,與殖民地的布局截然不同,弗雷戈里、阿爾巴•富森、科薩(Cosa)和帕斯埃圖姆的挖掘工作就顯示它們的城市規劃並不如過去所認為的那麼整齊劃一。殖民化並未在各地建造出羅馬城的複製品,它其實是傳播了一種城市生活的形式,而這種形式與羅馬自身的發展方式實際上非常不同,這種情形可能反映了希臘在城市生活上的想法影響羅馬和義大利愈來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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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以軍事同盟這種鬆散的網路,使得羅馬人、拉丁人、義大利人一起打仗並互相親近並交流。並造成羅馬有越多盟國、捲入越來越遠以及越來越多的軍事承諾和義務、而又有了更多盟國,從而形成未來一統江湖的根基作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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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 從城邦崛起為義大利霸權 From city-state to Italian dominance
14征服的影響:西元前三四〇年至一六四年的羅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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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霍騰西烏斯法》確切內容如何,它彷彿在早期共和國的動盪中確確實實地劃下分水嶺。從此之後,我們可以看到一個已經在一定程度上與西元前二世紀和一世紀共和政府類似的政體出現。

執政官於此時已經被確立為首席行政長官,執政官掌握了國家的主要行政權力,精英階層中有更多人能夠出任此職,絕大多數的人一生只有擔任一次的機會。

獨裁官這個職位基本上已經被廢棄不用,目前所知三世紀時的少數獨裁官乃是出於軍事緊急狀況。

晉升體系(Cursus honorum)決定了從政者擔任政府職位的次序,一直要到西元前一八〇年的《維利烏斯任職最低年齡法》(Lex Villia Annalis)才開始正規化,不過任官的先後順序在第三世紀中葉時已經變得更加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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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前三六七年成立的法務官隸屬於執政官,主要負責司法工作。法務官的工作以聽取訴訟和監督法庭為主。

然而,執政官和法務官皆擁有統帥權(imperium,即指揮權之意),因此有指揮軍隊的權力。第二個法務官創立於西元前二四六年,而在第一次迦太基戰爭中,為了滿足在西西里和薩丁尼亞等新征服領土的需要,法務官的數量在二二七年又再次增加。自此,法務官發展成了由許多資深官員組成的團體,在權力上低於執政官,職責包括指揮軍隊、出使外國,以及在二六四年之後統治行省,還有監督羅馬的法院。

當法務官職位剛設立時,執政官享有很高的聲望,這可能是因為每年只有一人當選。但世家貴族自此之後始終壟斷這個職位,要直到昆圖斯.普留斯.菲洛在西元前三三七(或三三六年)才成為第一位平民法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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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由於向貴族開放了高階市政官(市政官過去是平民的職位),市政官從兩位增加到四位,但隨著平民受到的限制逐渐減少,高階市政官和平民市政官之間的區別很快便不存在了,結果是每年會有一組四人的市政官被選出,他們負責維護羅馬的日常運行,諸如維護建築物和街道、監督市場和商店、舉辦競賽和慶典,以及維護法律和秩序等等。位居這些官員之下的是財務官這最低階的行政長官,他們主要負責財政相關事務。

到了西元前四世紀末,羅馬逐漸發展出一套追求公職生涯的人所會經歷的行政長官職位,由財務官一市政官或護民官/ 法務官/執政官次序組成的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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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前三世紀的一個關鍵發展是元老院成為羅馬這個國家深具影響力的一股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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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四世紀後期,幾乎可以肯定是三一八年,這年通過的《奧維尼烏斯法》(LexOvinia)是關鍵性的變革。這道法律將決定元老院成員資格的權責移交給監察官,這意味著元老不再能夠僅倚賴行政長官的善意,就能繼續維持元老的身分。監察官有權提名任何品行優良的人(也能夠以不道德作為為由拒絕或開除元老),但實際上,元老院主要是由許多前行政長官組成。向平民開放高階行政長官職位,造成進入元老院的平民愈來愈多。

元老院的職責是辯論國家事務,並提供建議給執政官和其他行政長官,但元老院不具備行政權力,他們的決定,即所謂的「元老院決議」(senatus consulta)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因為通過法律是部落大會的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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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元老院不具備正式權力,但卻具有很強的道德權威和政治影響力。

元老一旦獲准進入元老院,成員資格通常是終身的,而且元老不再需要倚賴行政長官的庇護或批准。其結果是元老院這個組織獲得了更大的獨立性。大多數元老被任命是因為他們已經擔任過行政長官,因此整個元老院都得益於擔任前行政長官期間所積累的專業知識和道德權威。元老院的決定相當具影響力,所以行政長官或人民大會都無法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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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老院在西元前三世紀是如何運作的,還有它與人民大會和行政長官的關係,我們對這些議題的理解都還存著不小的進步空間,但它的權力在此期間似乎有所增長,獲得了在軍事和外交政策的控制權、可以接見外國使節和特使、決定每年徵召的軍隊的規模和組成,並且分配職務和軍隊給執政官。除此之外,元老院還可決定土地的分配、殖民地的建立、掌控國家財政、維持公共秩序和控制宗教事務等等。到了西元前二世紀時,根據希臘歷史學家波利比烏斯對於親身所見的羅馬制度的描述(Pol.6.11),他認為元老院是羅馬國家中最強大、最具影響力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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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執政官及其指揮下的低階行政長官不可能既指揮各地戰事,又承擔起管理這個不斷擴大的國家所需的複雜行政任務。因此,他們提出了行政長官在其一年任期結束後,可以延長其權力一段時間的做法,以便在執行某一特定任務時保持軍事或行政上的連續性。前任執政官或前任法務官的統帥權皆以這種方式被延長,並且被要求擔任行省長官或是相似的任務,這些做法日後都成為常規。藉著將指揮權的擁有與執政官或法務官的職務分離開來,使得一位延任執政官(proconsul)或延任法務官(propraetor)(這是擁有指揮權之卸任官員為人所知的名稱)在職務結束後,可以繼續執行他們原有的一些權力,羅馬因此創造出一個曾經擁有權力、具有威望及經驗歷練的更豐富人才庫,來執行軍事戰役和治理羅馬不斷擴張的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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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慶典:

「競賽祭典的最早證據是一道哈利卡納索斯的戴歐尼修斯的描述(Dion. Hal. 7.72),而這他聲稱是根據法比烏斯•皮克托爾而來。

而平民祭典賽會(ludiplebeii)有時則被拿來跟「第一次分離」連結在一起,但是我們沒有確鑿證據能證明這種將起源說得如此早的說法。

然而,競技祭典到了西元前三世紀時已經被確立為年度的大事,而非不定期舉辦的慶典。

獻給朱比特的羅馬節在九月中旬舉行,並且歷時數天。在這幾天內會有一次慶典遊行,當中的隊伍會帶著神像,舉辦戰車競賽、賽跑和戲劇表演(Livy 24.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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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西元前三世紀末時,人們還會慶祝其他幾種慶典,包括平民祭典賽會、穀神節(Iudi cereales,榮耀穀神刻瑞斯)、阿波羅節(ludi apollinares,榮耀阿波羅)和地母女神節(ludi megalenses,榮耀地母女神),雖然除了平民祭典賽會之外,這些大部分的節慶都是從布匿戰爭時期才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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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共和的人口在西元前三三八年到二六四年間從三十五萬增加到九十萬。羅馬城的人口根據估計在九萬到十九萬之間,不過無論人口的確切數字為何,人們普遍認為從四世紀中期以降的一百年間羅馬人口大約增加了兩倍。要支持這種規模的人口需要大量的輝食,據估計每年羅馬進口的糧食可能多達一萬一千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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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在前三世紀出現商標欸:

「貿易和工藝生產的規模也在擴張。羅馬生產了一系列商品,例如採用優質黑色釉面料製成的陶器,其中一些可以被認出是出自特定的工廠和製造商。其中一個製造商尤其多產。它名為小印章工廠(Atelier des Petites Estampilles),因為它大部分的作品都裝飾有小的印記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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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隸:

「除了在西元前三四〇年至二七〇年間戰爭中積累起來的土地和動產之外,羅馬在三世紀所發生的極具變革性的社會和經濟變化,便是奴隸數量大幅增加。古羅馬從早期開始就是一個擁有奴隸的社會,關於奴隸制的法律亦被列入《十二銅表法》。正如在別處討論的,羅馬早期有兩種在法律形式上截然不同的奴隸制。

債奴發生是當債務人被債主拘禁,並要他以勞動代替支付,但這項制度在西元前三二六年被廢除。

動產奴隸(Chattel slaves)的狀況則是完全歸其主人所有,沒有法律上的權利或自由,奴隸若不是生來就是奴隸,就是因為其他方式被奴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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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奴隸:

「並不是所有的奴隸都在他們的餘生中一直保持著被奴役的狀態,很多人透過「奴隸解放」(manumission)的做法而被釋放,這不僅賦予了他們自由,還賦予了他們不完整的羅馬公民身分。

奴隸可以透過多種方式獲得解放:獎勵良好的表現;存下足夠的小額津貼來向主人購買自己的人身自由;還有些奴隸則是在其主人過世後獲得自由。一個人在遺囑中釋放一部分奴隸並不罕見。

從事繁重體力勞動的奴隸可能不太容易倖存到被解放,不過在西元前三五七年時要解放奴隸開始會被課徵百分之五的稅,這代表著被解放的奴隸人數已經多到可以產生大量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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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解放的奴隸不僅被賦予自由,還被授予羅馬公民身分,雖然他們在法律上的不平等依然存在,例如被禁止擔任公職。

他們並不會完全從以前的主人那裡解放出來,而是作為侍從來與前主人家保持聯繫,而且會採用主人的名字來作為他們與其家庭保持連結的標誌。以一個大家庭而言,這產生了創造出龐大侍從群體的有用效果,而且這些待從會被期望協助並且支持庇護者,無論是家務事或是政府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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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不滿意的希臘人:

「希臘人認為羅馬人對待解放奴隸的待遇既引人注目、又有點奇特。

腓力五世在寫給拉里薩城的信中就提到能夠藉由釋放奴隸來增加公民群體的這種能力,是羅馬堅強實力的一個重要來源。

相比之下,哈利卡納索斯的戴歐尼修斯非常驚訝,羅馬居然開放前奴隸取得公民身分,但是卻沒有將公民身分自動授予像他這樣傑出和學識淵博的希臘人。」

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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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臘人奴隸:

「註203:

作者注:在通常情況下被釋放的奴隸會接受奴隸主的本名和氏族名,並保留自己的名字作為家族名。

例如說,西元前三世紀的詩人李維烏斯•安德羅尼庫斯(Livius Andronicus)是一位被俘虜的塔蘭圖姆人(可能是在塔蘭圖姆於二七二年被攻下的時候),並隨後被釋放,除了他的希臘出生名安德羅尼庫斯外,還取了他的前主人的名字李維烏斯。

被釋放的男性和女性的墓誌銘可以用縮寫字母[來辨識(liberti,意思是被某某人釋放的男性或女性),而不是通常的縮寫F(Fili,意思是某某人的兒子或女兒)。」

法文兒子是fils 女兒是fille
Filial 在英文是「子女的」的高級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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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羅馬人要廣告自己家族榮耀表現在:

1. 蓋廟並且把自己家的東西放進去讓大家知道是哪個家族蓋的

「由阿庇烏斯•克勞狄烏斯.凱克斯立誓奉獻的貝羅納神廟,他的做法是將自己祖先的盾牌和肖像裝飾在神廟之中(Ovid, Fast. 6.201-8; Pliny, NH 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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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市中心精華地段有房子,主要是在朱諾神廟到戰神廣場之間的凱旋式會經過的地方,或是山上

「對羅馬人來說,一個人的聲望是源自在巴拉丁諾山、卡必托里山,或是在廣場附近擁有一棟房子。科內留斯—西比奧氏族(Cornelii Scipiones)、法比烏斯氏族和馬尼烏斯氏族(Maenii)都擁有鄰近廣場的房屋,阿庇烏斯.克勞狄烏斯居住在戰神廣場的邊緣,克勞狄烏斯.千圖馬盧斯(Claudii Centumali)家族則在凱里歐山擁有一棟房子。

貴族家庭在房屋需要擴建或是翻新時會選擇在原址重建,而不會搬遷到其他地方,這件事證明了地理位置的重要價值。

這些家庭擁有鄰近羅馬公共生活中心的房屋,這便意味著他們始終會出現在公眾的視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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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點是有時候被拆房子

「也可能會產生令人不安的後果。例如像是瓦萊里烏斯•波普利柯拉等標誌性的房屋會被保留為地標性建物,但也有一些建築物因群眾的憤怒而遭到破壞,例如像是曼利烏斯.卡必托利努斯或維特魯威.瓦庫斯的房子,後者是來自普里沃努姆的貴族,在他領導一場反羅馬的起義時,他在羅馬的房子就被群眾拆毀了。」

3. 家族墓葬群在阿庇亞大道旁邊,然後大家天天經過

「我們有更強有力的證據證明貴族家庭會耗費巨資在新落成、莊嚴的家族陵墓上頭。這些陵墓包含在地下或半地下墓室中埋葬好幾代人的空間,但是有一個可見的上層建築,使陵墓成為引起路人注目的地標性建物,並且因此突出了擁有者的重要性。法比烏斯氏族墓葬與西庇阿氏族墓葬是保存最完好的兩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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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前八世紀
「假設在八世紀的時候有訪客造訪羅馬,他會看到一個由許多獨立茅草屋組成的社區,這些茅草屋之間被宗教的集體活動區域分隔,並以簡陋的圍牆為界。

西元前六世紀
但到了六世紀,映入造訪羅馬的遊客眼簾的是一座防森嚴的城市,有排水和鋪設石子的廣場,還有具地標意義的神廟。簡樸的住宅與貴族的大型豪邸共存,沿著饒富盛名的聖道和廣場的邊緣延伸興建。這座城市發展迅速,建築物的規模也愈來愈大,裝飾著鮮艷的彩繪赤陶鑄模。羅馬已發展成為一座蓬勃發展的國際大都市,從伊特魯里亞和希臘世界引進工匠和進口商品,並吸引了其他地區的強國,如迦太基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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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前五世紀中葉

到了西元前五世紀中葉,羅馬的政治地貌已逐漸成型。廣場進一步發展,新的神廟也相繼建成,其中有些神廟,例如黛安娜神廟和阿文提諾山上的刻瑞斯、利貝爾和利貝拉神廟,都具備特定的社會和政治聯繫背景。但儘管如此,這時期的經濟衰退和文化重組意味著羅馬沒有像六世紀那樣急遽增長。精英階層的文化變得更簡樸,財富也不再以外張的方式被炫耀。羅馬仍然是一座令人印象深刻的城市,但卻時常受到糧食短缺和社會紛爭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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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在西元前三四二到一六四年間的發展,便像是一則隨著征服利益的顯現、財富和權力不斷增加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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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前四世紀中葉

與此同時,四世紀中葉的改革和貴族/平民之間分歧程度的降低,迎來了一段在社會和政治上發揮重大變革的時期。

元老院在此之前所扮演的角色並不明確,它從這時代開始發揮更大的影響力;一個新整合完成的貴族階層也在此誕生,這群貴族的共同點是都曾出任過高階職位,而不是過去封閉精英的世襲成員身分,並且發展了新的方式來維護權力和地位。

諸如競賽、軍事凱旋式等公共活動,以及葬禮等家庭儀式,都成了展示重要個人及其家庭豐功偉業的機會。

征服義大利所帶來的影響在許多方面變得顯而易見。

羅馬現在擁有龐大的人力資源,使它的軍事能力讓其他義大利其他國家難以望其項背。羅馬領土的迅速擴張帶來了明顯的經濟利益,像是多年下來許多勝仗所帶來的掠奪品,但它也引發了人口結構的變化,對羅馬和義大利其他地區都產生了重要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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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戰爭獲得的土地和戰利品使羅馬及其精英突然之間富裕了許多;與希臘世界和迦太基的更密切接觸,使羅馬接受到來自義大利以外更廣闊世界的文化的影響;而湧入羅馬的大量新移民也改變了這座城市的人口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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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前三世紀
到西元前三世紀時,羅馬與過去相比已經有著天差地遠的變化。

它已經發展成為義大利最大的社區之一,擁有最先進的城牆、眾多地標性神廟和公共建築、令人印象深刻的私人住宅,以及排水道、道路和引水道等市政設施。人口變得更加多樣化,有來自義大利和其他地區的移民。

羅馬在根本上仍然是義大利中部的城市,跟它有最緊密的經濟和文化聯繫仍是它的鄰近國家,但希臘文化的影響(無論是看得見的,或是智識上的)變得日益明顯。

此時的羅馬還不能與當代希臘世界的城市,如雅典、以弗所或亞歷山卓的宏偉壯麗相媲美,甚至也無法與其他少數義大利城市如塔圖姆和卡普阿相提並論,甚至據說在西元前二世紀,著名的政治家西庇阿•伊米利阿努斯(Scipio Aemilianus),一位知名的親希臘人士,也對羅馬在相比之下的土裡土氣感到極為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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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儘管如此,羅馬吸收了來自義大利和地中海的文化益上頭。

在距離義大利更遠的地方,羅馬勢力和野心的發展正使它與西地中海的一個更成熟的勢力—迦太基有了更密切的接觸,並且開始出現衝突的可能。

與邁薩拿(今日的墨西拿)的結盟使羅馬在西西里島有了立足點,但也因此將羅馬捲入希臘和迦太基人為爭奪該島控制權,而發生的長期且複雜的鬥爭之中。

這給羅馬帶來了一系列新的挑戰—如何對抗西地中海最強大的海上強權、如何在義大利之外發動戰爭,以及最終要思考如何治理它的第一個海外省份。

這些問題超出了本書的範圍,而屬於本系列下一本書的主題。不過使羅馬走上了征服世界帝國之道路的,便是於西元前二六四年爆發的第一次布匿戰爭,羅馬與迦太基爭奪西地中海統治權的史詩性戰爭的第一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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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他在最後附錄討論了定年的問題:

簡單說,羅馬人是用「某某執政官執政的那一年」來紀年的,但如此就必須要有可靠的執政官清單。

「古文物學家阿提庫斯和瓦羅在西元前一世紀中期發展出來的年代先後順序的方法,被元老院採用為官方的定年法,這是從瓦羅認為羅馬成立的年代計算得出的成果。

這套定年法也被《卡必托里大事記》沿用,這是奧古斯都所編纂的羅馬執政官名單,為羅馬編年提供了依據。

然而,瓦羅將一些年份與某些執政官連結在一塊的說法是有問題,而且《卡必托里大事記》本身也存在許多問題。

大約從西元前三〇〇年開始,執政官年表中包含了一份完整而準確的執政官名單(或者執政護民官,這在某些年份是後者被選舉出來),使我們能相當準確地將羅馬執政官的年代,與現代採用的西元前紀年連結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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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三九〇年到三〇〇年之間這段時期有被所謂的「獨裁官年」(dictator years,三三三年、三二四年、三〇九年和三〇一年)歪曲的跡象,在這些年份中,被列為行政長官的是獨裁官而不是執政官,以及被稱為「無政府狀態」(the anarchy,三七五年至三七一年),據說此時的政治衝突阻礙了選舉進行。

這兩者都被大多學者認為是後來的發明,它將虛構的「獨裁官年」插入其中,並將單一的選舉危機擴大為五年的「無政府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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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構的起因在於希臘年表和羅馬年表對西元前四世紀的重要事件記載的差異,也就是高盧人劫掠羅馬一事。

波利比烏斯(Polybios 1.6.2)可能依據四世紀、三世紀希臘歷史學家給出的年代,將劫掠的年份放在跟三八六年希臘歷史上著名的安塔西達斯和約(Peace of Antalcidas)同年。

但問題在於根據大事記的說法,高盧人劫掠發生於三八一年的執政護民官在位時,而不是三八六年,這些額外的年份可能是為了協調大事記和安塔西達斯和約兩者的時間點。但不幸的是,如果我們放入了「獨裁官年」,並把可能發生選舉危機的時間從一年擴增到五年(「無政府狀態」),這會造成大事記和瓦羅年表因此將高盧人訂在三九〇年,兩者與大多數四世紀的史料會差了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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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其他古代作家使用的年表與瓦羅的年表不同。例如,李維便採用不同的年表,省略了「獨裁官年」,但擴大了「無政府狀態」。

希臘歷史學家有他們自己的年代體系,它是基於奧林匹克運動會的每四年一次的週期,以第一次奧運會(西元前七七六年)作為基準來計算年代。

有一些人,例如哈利卡納索斯的戴歐尼修斯,也發展出一個謹慎而複雜的紀年系統,試圖將羅馬的大事記與奧運會的年份、雅典執政官名單中的年份連結起來。

然而,所有這些年表都記錄了每年的執政官,這使我們能夠藉此協調彼此的年份,還有瓦羅和大事記中的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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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219:審定注:西元前三八六年安塔西達斯和約的背景是斯巴達在四〇四年擊敗雅典,贏得伯羅奔尼撒戰爭,以高壓手段行使霸權,引起其他希臘城邦集體反抗,讓斯巴達窮於應付。斯巴達於是轉而與波斯帝國合作,以犧牲亞洲希臘人的獨立及自由為代價,由波斯大王擔保,斯巴達執行以維持現狀為目的的「共同和平」(koine eirene)。這稱為「大王和平條約」,或以斯巴達談判特使之名稱為「安塔西達斯和平條約」,或逕稱為「共同和平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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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的附錄的年表是公認的瓦羅年表,但這個說明是我目前看的唯一解釋怎麼來的。

鹽野當然沒解釋,然後《在風暴來臨之前:羅馬共和國的殞落》也沒講。而且他的附錄年表除了羅馬是有義大利大事記
超棒的👍

他後面還講了考古證據、史料、官方紀錄、司馬遷們等等,以及研究限制。還蠻有趣的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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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的司馬遷們:

她介紹了很多,但這一段我覺得很有趣:

「歷史是一種文學體裁,所有撰寫早期羅馬史的歷史學家都有自己的動機和寫作歷史的方法,這些因素讓他們對事件的呈現充滿個人特色。

最早的羅馬歷史學家那種簡短而樸實的風格可能是模仿自年度大事記,但是像波利比烏斯、戴歐尼修斯、狄奧多羅斯和李維等這些史家,則是受到希臘化傳統的影響,而此傳統的慣例是要寫出令人信服的敘事體裁,這也讓我們要閱讀他們的著作時增加了另一層複雜性。

他們有不同的方法和目標,像是波利比烏斯非常重視探究個人,而且他的目標是要向希臘讀者解釋羅馬的力量;戴歐尼修斯寫作歷史是為了推動簡潔文雅的雅典語風(atticism ),同時提倡羅馬人和希臘人出自共同源頭的觀點;李維則試圖描繪並且正當化羅馬的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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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李維而言,(個人和集體的)性格是一切的中心,羅馬只有忠於其歷史悠久的德行方能夠取得勝利。李維對早期羅馬的敘述,除了強調許多個人和整體羅馬人的性格之外,還說明偏離祖傳德行的危險,他所敘述的許多事件以及對它們的解釋都是為了聞明這一點。

他和大多數其他歷史學家都從自己所處時代的政治、社會和文化的角度,來呈現羅馬的早期歷史,也因此讓這些著作中存在著不同程度的時代錯置(anachronism)以及回溯投射(retroj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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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對早期羅馬的描述假設了這時候的羅馬正如同共和時期晚期的發展狀況,已經存在一個具備成熟架構的政府,有著地位崇高並深具影響力的元老院;此外,他們對於西元前五世紀與四世紀的社會動盪的敘述,則是深受羅馬共和晚期政治和社會鬥爭的影響,所使用的語言也是共和晚期的語言。

上述如此的解釋,並不意味著這些事件沒有發生過,只是我們不能夠接受其敘述中的細節,以及當中賦予早期羅馬人的行為和動機。」
Jeany|來非虛構小火堆玩吧
「希臘傳記作家和散文家蒲魯塔克(西元二世紀)在他的《希臘羅馬名人傳》(原名《對比的傳記》〔Parallel Lives〕)中收錄了一些人物的傳記,包括羅穆盧斯、努瑪、瓦萊里烏斯•波普利柯拉、科利奧蘭納斯、卡米盧斯和皮洛士。

皮洛士的傳記是相當有用的資源,因為像是李維、狄奧和阿庇安等人關於這段時期的敘述,都只剩下隻字片語或是完全佚失,而且此傳記可能是廣泛取材自許多早期希臘和羅馬歷史學家的相關著作。」
Jeany|來非虛構小火堆玩吧
後面還解釋了一大堆不同學者史料運用的觀點,各種限制之類的。
竟然還有博物館介紹欸。
Jeany|來非虛構小火堆玩吧
這本書是我的第一本羅馬史,9/3 開始。

過了兩個月,10/26 的此時,在中間看了七本羅馬人的故事+一本羅馬共和國的殞落,我終於看完了!!

放鞭炮!撒花!🎉🎉🎉

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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