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llerlin
[宅]簡單來說
大然1998年合法取得《ONE PIECE》版權,翻譯成《海賊王》發行單行本
2003年大然經營不善倒掉,同年五月東立取得《ONE PIECE》版權,翻譯成《航海王》
改名眾說紛紜,最常見的是大然不准他人用《海賊王》,所以東立改成《航海王》
《海賊王》跟《航海王》在台灣都是合法授權的稱呼,只是時期不同而已

(下收)
kellerlin
●至於盜版的說法
在戒嚴跟出版法存在的時代,大然(伊士曼小咪)跟東立的確都有印製未授權日本漫畫營利的狀況
但解嚴後、廢除漫畫審查、301條款的監督、改著作權法(1999才廢出版法),1992年大然相繼取得日本授權,變成合法代理
而1997年才連載的《ONE PIECE》由大然從集英社合法授權,所以跟1992年前未授權的狀況無關
kellerlin
●2004年的盜版風波
大然約在2000年開始投資不利、經營不善、重心放在投資大陸導致金流吃緊混亂
書本開始品管不佳紙質變差又削價競爭、未支付代理與授權金但仍先行出版連載作品,此行為被日方得知
雙方開啟談判長達一年多未果,推測約2002年後日方多家出版社聯合跨海提告並紛紛中止授權
所以才有2003年3月31日大然倒閉、5月代理的漫畫版權移轉到東立、尖端、青文、長鴻
雖然大然失去版權跟代理,但坊間私底下仍然零零散散的透過倉儲零售把之前印的賣掉
而該行為又被檢舉,所以才變成2004年被查獲的「7萬多本盜版漫畫」但是公司社長否認的新聞
kellerlin
●其他的支線
2003大然揚言告東立
「而面對大然出版社長呂墩建日前揚言提出侵犯著作權告訴,范萬楠說,『這是大然和集英社的問題,就算不是東立拿到版權,也會有別家出版社爭取』」
自由時報電子新聞網-今日要聞
kellerlin
2006大然詐財事件
「呂墩建在93年5月間,向男子王議賜拿錢佯稱合夥經營漫畫書出版事業,之後拿6百多萬元支票給王議賜,指是分配投資利潤,並以印製『JOJO』漫畫雜誌為由,要求王議賜加碼投資70萬元」
「另外,呂、張夫婦積欠劉裕清、劉裕銘兄弟2千多萬元遲未償還,他們佯稱,最近生意很好,收了很多客票,由於出版韓國漫畫,必須支付簽約款、印刷費用等,必須將所收的客票調現,待書籍發行獲利,即可償債,劉姓兄弟信以為真,借了3千多萬元給他們,之後,呂、張即避不見面。」
出版「灌籃高手」 大然董事長 詐財4千萬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kellerlin
kellerlin
至於《ONE PIECE》這個抬頭、或是人名要怎麼稱呼,自己親友私底下隨便暱稱我婆我老公自己高興就好,不要放到網路上會比較好
kellerlin
如果想在台灣公開討論或是跟不認識的台灣人聊天,還是尊重一下講台灣正版翻譯......不要讓人覺得你是個沒有自覺的盜版仔,這會滿丟臉的唷
kellerlin
當然御宅(族)要很細的去指涉《海賊王》是大然出版已絕版、跟《航海王》是東立代理合法正版也可以。基本上在官方場合,只講東立代理的《航海王》才是對的,然而《海賊王》的名稱比較普遍好懂,所以也會有人吐槽「八成台灣人會看著《航海王》這標題然後念出『海賊王』」
kellerlin
其實ACG圈外人也沒分這麼細啦,會訂正真的是專業,快給編輯加雞腿

有趣例子:口譯員把麻生太郎首相講的ONE PIECE翻譯成了「海賊王」
【#PLive】總統蔡英文接見日本前首相麻生太郎參訪團 現場直播

而自由時報在報導的時候,則寫成《航海王 One Piece》
麻生太郎:《航海王》魯夫從不背叛朋友、見死不救 盼台日關係也如此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kellerlin
[補]忘記補個圖
大然《海賊王》第一集封面、正式授權版權頁
https://images.plurk.com/46JCgUkL5LR1yPVxcNjNIr.png
https://images.plurk.com/4VoS4qUoDbVFKfkvt9Cfck.png
kellerlin
2003年5月14日東立拿下三王(《棋靈王》改名《棋魂》、《海賊王》改名《航海王》、《遊戲王》)的封面,以及比較大然《海賊王》第1集跟東立《航海王》第61集(故意的)
https://images.plurk.com/6y0pZuJ8EpnyK73l98AM74.png https://images.plurk.com/754Gz5eKUOAm7ow0nYDdyX.png
kellerlin
而中國出版真的盜版的則是《海盗路飞》到底......網路盜版的漢化(未授權翻譯中文)繼續翻譯「海賊王」也許是因為這個名字比較響亮、廣為人知、可以魚目混珠只是盜版漢化人名跟正版不同一講出來就露餡惹吧?大然還不快告死他!!!(?)
kellerlin
雖然因為台灣這樣那樣出版社與作品授權的發展,「海賊王」跟「航海王」在台灣社群的對話與溝通中是互通的,戰這個很容易翻船。真的要辨識對方有沒有看盜版,從人名著手會比較快
kellerlin
然後內容農場翻到這篇,痾,這算中國那邊的狀況,不是台灣的敘述,台灣從來就沒有翻成「路飛」過,如果你在台灣看到「路飛」這個翻譯絕對不是台灣正版唷
海賊王?航海王?大陸海賊王名字由來?
kellerlin
「2016-11-10 由 魚魚魚說動漫 發表于動漫
電影官方發文稱《海賊王》
電影名字將更為《航海王之黃金城》
科普:知道許多海迷都想吐槽內地譯名,特此科普一下為什麼要叫航海王。『海賊王』這個翻譯最早是台灣那邊的,後來引進的那家公司倒閉了,於是將版權轉手給東立,但是那家公司將『海賊王』這個名字以及『路飛』這個名字的使用權都註冊了,要價幾百萬賣給東立,東立沒有答應,這也就是現在東立出版的海賊單行本都叫《航海王》,路飛翻譯成魯夫的原因了。後來大陸也就繼續借用了航海王的名字。」
大然根本不想轉手是日方解約跟東立簽約、大然翻譯也不是「路飛」、中國出版自己改什麼名稱去找大然吵架跟東立無關,不要瞎掰
kellerlin
另一個內容農場文
是真是假,「正版」《海賊王》單行本其實只有27卷?
「但盛極必衰,2003年日本各個出版社紛紛終止給予大然發行授權,大然出版社一怒對簿公堂,結果敗訴」

是大然被告、是大然被日方對簿公堂,主詞受詞居然是反的真不得了
kellerlin
「科普」詳解海賊王翻譯版本,以及如何看待翻譯不同造成的誤解
明目張膽的討論盜版翻譯(漢化)比較好......

《海賊王》欲重引進大陸,出版總署:不好意思,刀上血不能超3滴
然後難得翻到一篇出版心得,說到中國的出版會修改圖文,怎麼好像回到戒嚴時那個會被修正的無版權漫時期...
kellerlin
[轉]所以敢講「凱多」的人絕對要PASS唷
「翻譯與配音議題
由於海道的原名為カイドウ,所以中文譯名眾多:台灣東立出版社譯為海道,香港的天下譯為怪童,而中國的浙美則譯為蓋德
凱多此譯名不屬於任何官方譯名。此譯名最早可追朔到鼠繪漢化組。」
ಠ_ಠ - 關於海賊王這稱呼是盜版這說法⋯⋯ 把海道叫成凱多的才是盜版仔啦!!
海道 | 航海王wiki | Fandom
https://images.plurk.com/1ZlcVLDfFOA51jVQMkHrld.png
kellerlin
至於為什麼不要看盜版,或是看盜版要低調,在我們那個年代差不多都討論完了,理由滋列舉如下:
kellerlin
一、盜版在物理跟心理上真的會害死原作者

不管有沒有營利,不相干的人盜取原作者的作品,會奪走原作者應該要有的名聲跟潛在的收益,尤其是盜版者收益跟名聲比原作高,但錢跟名譽並不會回到原作者身上,原作者受到打擊放棄創作或是走上絕路都有可能,原作者消失後盜版者只會拍拍屁股找下一個受害者,因此除了抓盜版、也不要看盜版、偶爾看了也不要推廣、盜版被抄掉也不要在那邊裝無辜,畢竟這是不對的
kellerlin
二、推廣效果好不等於會去購買原作

很多觀看盜版的人主張盜版可以幫助推廣、甚至會在製作或散佈盜版作品的時候加註類似「喜歡的話請支持原作」。說實話「會買的就是會買、不會買的就是不會買」,會買的不管看不看盜版都會消費,問題在於這種人是少數;大部分都是沒錢看免錢的,或是「反正有免費的盜版我幹嘛要買」。推廣是推廣到了但反而打消購買的念頭,跟正版廣告試閱吸引人購買的效果背道而馳,反而好心做壞事
kellerlin
三、品質與翻譯不穩定扭曲內容破壞閱讀體驗

一些人會主張「盜版翻譯得比正版好/盜版製作比較用心」但這句其實有很多的瑕疵下述
kellerlin
一是雛鳥效應:人們會對第一次看到的東西銘印在心認為它就是唯一,初次看到的盜版翻譯(尤其是人名)就會認為應該要這樣翻的人超多,但若是有懂日文翻譯的人、或是可以看日文原文,就會知道這種翻譯真的還好或是很糟......
kellerlin
二是有沒有尊重原作者與出版社想傳達的意義:有時候譯者會因為不太了解作者的意思,寫信去確認、或是根據之前的翻譯作校正與補充,以確定翻譯是否正確或是能比較接近作者的意思。盜版翻譯不可能跟原作或出版社確認,翻譯很多時候在通靈,很多時候一拿原文相比不見得很精準...然後拿扭曲或是和諧文字獄過面目全非的盜版翻譯去罵作者台詞很爛,對作者來說真的就是遇到猴子會氣死
kellerlin
三是盜版翻譯品質大好大壞:有些盜版翻譯剛好對該領域有專精,會補充很多背景知識,使得盜版譯者評價很高,這被一些盜版支持者拿來吐槽正版翻譯在時間成本無法做到這種有愛的行為、或是批評真的翻得不好的正版譯者。但大部分盜版翻譯只是為了搶快,看得通順可以炒作閱讀熱度就好,所以支語(簡轉繁)、日式中文、自創用語或人名、加油添醋、扭曲原意、前後文不連貫的比比皆是,誤以為有愛但實際上是加油添醋的盜版閱聽者,在雛鳥效應下把錯誤扭曲的翻譯當成正典罵正版代理翻譯爛,是個比罵正版翻譯真的爛還要丟臉的事情
kellerlin
四是商業授權問題:原本正版代理在翻譯作品標題或人名都會跟原作者與出版社討論,畢竟事關之後的著作、商標與授權,盜版完全不可能參與這塊,未授權翻譯絕對沒有取得認可而且會有商業利益糾紛、會直接被告,雖然有非授權翻譯的工作室取得授權就地轉正的極少數例子,搞得正版翻譯還要避嫌以避免雷同被誤會被告
kellerlin
五是相信盜版品質而誤會或抹黑作者或出版社:一些盜版因為量少所以可以印得比正版代理好,但也是一批一批每批不同,畢竟買過盜版的不會再買第二次(除非是要做研究或是蒐集狂),自然不可能知道每批的品質跟賭博一樣大起大落。知情的人買到好的盜版就嘲笑作者跟出版社但若買到不好的就不講;不知情的買到差的盜版就罵作者跟出版社但若買到好的就不講,不管盜版品質或翻譯好壞,都是作者跟出版社背黑鍋,五告衰小
kellerlin
六是盜版翻譯破壞閱讀體驗的部分:這點比較主觀,也是為什麼「翻譯是一門專業」的地方,原作台詞跟在地化用語的取捨與調和,確保閱聽者能夠順順地理解原作想表達的意思、同時又因為貼切的在地化用語而感同身受。中國盜版漢化的翻譯,對一些用詞比較敏銳的台灣閱聽者來說,是無時無刻都會出現 的狀況,如果只是一話內偶爾情緒被打斷還能忍受,一頁之間好幾個對話框的台詞不連貫、對話主詞莫名其妙還支語齊飛,那真的會煩躁暴怒寧願打開正版網頁加線上字典生啃原文,更不要提各種盜版翻譯譯者「反正原作台詞太爛我覺得這樣翻比較好」的自由創作,看得懂原文的真的會看到腦溢血
kellerlin
四、盜版惡性循環有如創作與產業之癌

原本創作者創造作品買賣賺錢、或是跟出版社簽約看是買斷或分潤給作者、或是授權不同國家代理翻譯正版並取得授權代理金或是利潤等,由著作權保障下良性的商業環境,保障作者的創作能夠賺錢養活自己,也才能鼓勵新的創作者產出作品。
盜版將原作者的心血偷走,不管是推廣還是教學之名當藉口營利,既沒有獲得作者或出版社同意也沒有支付任何授權金額卻能獲得點閱率跟購買的錢,無本萬利吸引漢化盜版惡性競爭,把原本應該給作者的錢賺走還吸引一批盜版粉絲罵原作跟出版社,作者退出新人不敢進來出版社喝西北風最後就是大家都沒有作品可以看
kellerlin
五、台灣海盜王國太嚴重被美國制裁的歷史

台灣在經濟發展(當時稱為經濟起飛)時期,缺乏專利、商標、著作權的基本概念,畢竟戒嚴時期管制出國與舶來品的進出口,民眾不一定接觸過國外的東西辨識不出來,當時加工業很多都抄襲外國商品或是技術來產出,而文藝娛樂也有很多未經授權翻唱外國金曲、盜拷年度排行榜經典唱片或卡帶,書本無授權翻譯盜印等狀況。漫畫更不例外
kellerlin
台灣未授權漫畫(盜版時期)的出版社,有的有合法申請有出版書號一個當N個用
https://images.plurk.com/6rEJModANeW1SNJOGMGzMl.jpg
有的就只是印刷廠員工或老闆自己,飛去日本拿當時最熱門的三大漫畫雜誌《週刊少年JUMP》、《週刊少年Magazine》、《週刊少年Sunday》最新一期或是買一套單行本,拆書後貼上翻譯(當時的翻譯需要打字輸出後用剪刀跟膠水一個一個貼在對話框上)與塗改(以符合戒嚴時期不可以宣揚日本文化把和服塗掉改掉、把裸露塗黑或是穿上衣服、把長髮男子或染髮修成黑色短髮、或是名字與台詞修正成台灣人/中國人),製版後就直接印出來裝熱縮袋或塑膠書套,差不多一周或三天後就能分發到各地的書報亭、雜貨店、文具圖書店來賣
jackie
我到沒看過這麼粗糙的漫畫,我從當時東立未授權週刊少年快報17期買起一直買到最後停刊134期,除了紙質不好外,沒有看過有什麼更改的地方
kellerlin
jackie : 那個是1987(民76)年廢除圖書審查制度後,他們只貼上對話框不用更改,我講的是更早之前約1980(民70年),還在圖書分級制度時期要送審的年代,以《怪醫秦博士》(《怪醫黑傑克》)其中一個無授權版本為例
(找書找到起肖,下續)
kellerlin
(承上)
無版權封面其中一版當作例子,下面圖片取自不同集數跟不同版本
https://images.plurk.com/7GhPzyZYxKK5B4rgJiO1Px.jpg https://images.plurk.com/2IUJqD0q1Ak1ryUr9ezDcJ.jpg
●和服塗黑或被改成西服
https://images.plurk.com/5t0Wh7pk9vx8JZ7PcSTbKH.jpg https://images.plurk.com/5KLVoUBYZl7s5vhsYoHXgK.jpg

●金醫師(吉利哥(?)/奇利柯醫師)被剪頭髮(這篇頭髮被塗得亂七八糟只引用一張)
https://images.plurk.com/1FEa9ZWULiAvQHn3DPDT02.jpg

●被畫上胸罩(這邊的黑傑克好不妙)
https://images.plurk.com/2VI41QHBNQpyqcqUwliI3G.jpg
(下續)
kellerlin
(承上)
然後就算是在東立未授權週刊少年快報(我手邊最早是第9集)
https://images.plurk.com/5EdNSncFqpYvYXFCZJXi7d.jpg

品質也是要賭博的,這本是崩掉的少年快報當作範例。然後可以看到翻譯品質非常微妙、標語、話數、作者跟助手直接日文,翻都不翻的狀況 https://images.plurk.com/24ReLtvhsDPgewCjL6gym9.jpg

而這種簡陋的翻譯與參差不齊的品質,一般閱聽讀者與動漫粉絲認為,因為那時候各盜版在拚1987年不用送審但是1992版權要合法化的最後一波(至1994年612大限),所以才有各種版本並行發售、或是大補帖般,一次將許多暢銷作品塞在一起出書,撈最後一筆的混亂狀況
https://images.plurk.com/6V8sCBftwrF63uJkMlJWZw.jpg
kellerlin
我自己的整理在這短短的五年間,市面上無授權的漫畫周刊仍然......很多...... https://images.plurk.com/gDN8j99eXF9TPNATXbFhu.png
jackie
可惜那一百多本少年快報在搬家時全賣給回收,我記得當時一本好像買35還是50左右,但最後回收價只有50,連當時的一本新少快還是Top都買不起
kellerlin
說回來,在這之前的盜版1980(民70年)就已經開始了嚴重的惡性競爭持續了好一陣子,雖然有漫畫家牛哥(李敬光)在「全國漫畫家聯誼會」以「日本漫畫為色情漫畫」為由發起「漫畫清潔運動」但仍然沒有改變盜版日漫的亂象
kellerlin
這些亂象有一部漫畫多家出版
(以《城市獵人》為例,之後正版的先授權時報、後改東立,尖端代理到完全版,下圖中只有時報出版的是正版)
https://images.plurk.com/45MNH4SkwsTENWW7rQ4PSb.jpg
kellerlin
還有為了搶快出版但頁數又不夠,只好把不相干的作品(甚至是同人誌)塞成一本單行本的厚度,於是變成大雜燴的問題,讀者會不會生氣?乾我屁事
(以盜版《尼羅河女兒》(正版《王家的紋章》由長鴻代理)為例,一本書內後半段被塞入了原作作者的其他短篇作品、根本就是別的作者的短篇、畫風完全不同的少女漫)
https://images.plurk.com/39pMWrqHOlQUbdU4MGNtRI.jpg https://images.plurk.com/2Tc4YvlYNdolYLL84MQoax.jpg https://images.plurk.com/2lMTKtLt56krDWVsO7dgEi.jpg
kellerlin
還有一種事發生在盜版《機器貓小叮噹》(正版《哆啦A夢》由青文取得,BUT!過程算是台漫史中最會動不動吃官司的一種),那就是未授權的情況下開始改作藤子‧F‧不二雄(藤本弘&安孫子素雄(藤子不二雄A)的其他作品畫成小叮噹填補版面、或是自創劇情出版、出版社甚至以台灣作品的角度跟讀者互動的......現今來看真是尷尬又不尊重的行為,但因為詳細講這個事情會被代理出版社跟當時畫自創劇情的漫畫家告,詳細看這篇就好
[專欄] 你看過台灣人創作的哆啦A夢嗎? 解秘台灣版《機器貓小叮噹》 - 哆啦A夢中文網 新聞
kellerlin
這些例子只是冰山一角,如果看過一些印刷業出版業或是老一輩台灣漫畫家訪談,好像還有拚提前上市拚到內容都不顧、要漫畫家抄襲日本作品賺錢、故意用超好的紙質當噱頭、看到對方銷量好就檢舉或提告、租書店參一腳進盜版書還要罰撕書的人
https://images.plurk.com/222QV93vKUXetjiOcBORAU.jpg https://images.plurk.com/214coCvKhtm2BQfDNkgrfy.jpg
各家抽籤分配盜版作品再因有人違規吵架、你降個五塊我就特價降10元等割喉戰,光是「少快」最頂峰曾賣到23萬冊左右的誇張狀況
【FB】張哲生:還記得《少年快報》週刊嗎? - Gossiping板 - Disp BBS
kellerlin
所以直接吃了美國301條款,台灣的智財權、著作權法漸漸立法,觀念才漸漸開始進入民眾的常識裡(雖然好像也沒有多少長進,至今仍然有許多人愛買盜版商品與模型,拿禁止二創的IP來賣二創被檢舉還在那邊對官方咆嘯),當時嚴格要求加工業或出版業要遵守商標專利版權著作權等,有關智慧財產權的相關規定,被觀察了幾乎10年才從「一般觀察名單」除名
kellerlin
而後隨著網路、書本數位化與個人電腦的發展,盜版的成本變低,更難抓影響範圍也更廣,利用代理授權出版的時間差,搶先由出版國的網友掃描作品交給其他地方翻譯散佈或訂閱購買,台灣與中國的網路社群形成漢化盜版,起初還有無償推廣所以不應收費看過刪除的風氣,然而畢竟盜版點閱率高又有市場開始形成收費的產業鏈,至今已經小有規模
kellerlin
僅管日本大力掃蕩盜版網站,呼籲不要看網路盜版跟不要非法轉載仍然杯水車薪,一路演變到現在然後再聲稱自己比正版授權翻譯又快又好(要說服別人繼續給盜版錢,哪會有壞話呢?),養出了一批罵正版的盜版仔。甚至是因為改電子入稿,結果內文的資訊可能從出版社內部或印刷廠直接上傳網路流出,出現了早雷優越廚的分支
kellerlin
早雷跟偷跑(書已經印出來開始發送或電子書已上架但各地時間差造成先買到的人暴雷/劇透)不同,恐怖的地方在於,書要不還沒印(電子檔)、或是印了根本還沒發行,就在出版社或印刷廠的階段,被拍照或掃描上傳所有內容
洩露劇情除了減少觀看的價值與破壞閱讀體驗,也會因為斷章取義或是社群的推波助燃,而演變成對作者、出版社、代理出版社的傷害,然後吃官司
kellerlin
近期《咒術迴戰》早雷所引發的爭議
「煩請各媒體、網站切勿使用非法圖源,若已使用也請儘速撤除、下架文章,否則本公司將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
也請讀者勿分享、流傳非法來源之圖片或未上市的連載情報,以避免干擾其他讀者之閱讀體驗,及觸犯其它相關法律。
東立出版社」
Facebook
kellerlin
鬧了這麼大一圈,原作者跟出版社、代理並不會得利或賺到錢,只會眼睜睜的看著盜版網站跟集團把自己作品跟出版與代理的錢賺走、疲於奔命應付錯誤盜版翻譯造成的誤解跟攻擊、不斷應付盜版仔與早雷優越仔因斷章取義的內容攻擊作者出版社與正版翻譯、或是一票在那邊「我是在幫你推廣欸」自命清高白嫖仔、以及有錢但根本不會買原作或代理作的卻認為自己很愛作者的鄉愿受眾......而這一切都是盜版搞出來的
kellerlin
「因此除了抓盜版、也不要看盜版、偶爾看了也不要推廣、盜版被抄掉也不要在那邊裝無辜,畢竟這是不對的」

在台灣有合法正當的管道觀看作品,不要學中國那種沒有書號就無法取得正版作品、代理正版作品還要到處閹割修正內容、把盜版當成正常還沾沾自喜覺得速度快、把超譯或斷章取義拿來吵架增加熱度的世界
kellerlin
我們不需要,我們也不應該學這種價值觀,不然就真的跟回到台灣戒嚴時期有出版法跟漫畫審查一樣的世界線了,不管是才剛加入動漫ACG社群的小菜鳥、小萌新、初學者、新粉絲,結果看盜版看到走火入魔、還講出跟我們這些無恥又沒有著作權觀念時代的歐吉桑歐巴桑一樣的話,真的太丟臉啦
kellerlin
總之盜版總有千萬種理由,支持作者只要買正版就好

→支持作者,就買正版←

很簡單的,就醬
刺刀
以前大然的週刊TOP超黃金陣容真的超好看,後來倒掉也很訝異
當時有消息說是會計捲款3億跑路,不過昨天去查一下不知道是關鍵詞下的不對還是什麼緣故,沒有找到相關報導。倒是批踢踢有人提過,但是被反駁說不可能,這種說法比較像託辭
刺刀
還有上面貼那個外傳真的大爆笑,以前不知道時有買過XDDD 打開國中生新世界的大門
*其實應該是日本同人誌的盜版合輯
jackie
其實當時不用海賊王我這邊得到的訊息是為了社會風氣,海賊太難聽了,所以才用航海王,這在當下那個年代很稀鬆平常不太意外,反而沒聽過大然不准使用
刺刀
jackie : 這邊是有聽說過因為版權問題不能用,畢竟習慣舊譯名,對新譯名的陣痛期(?)印象深刻
當時聽的說法棋靈王改成棋魂也是同樣原因,同期的還有草莓百分百→100%的草莓,五月改成皋月、西野司改成西野官之類的
kellerlin
刺刀 : 大然當時的傳聞非常多,最常聽過的有
起先論壇跟BBS出現內部員工抱怨公司營運不佳人心惶惶(當時編輯鄭國興有在自己的訪談中提到一小部分)
然後大家開始猜測可能是炒股或投資中國失利被騙(畢竟大然有發過公關文說要進軍中國做生意)
一般評論認為長期削價競爭又濫印(事後法院證明未授權就先印來賣)導致的嚴重周轉不靈
這些要素跟當時經濟蕭條台漫出版業西進中國(導致台漫之後變成吃補助維生)、網路發展電子書出現擠壓實體書等客觀條件綜合在一起炸掉這樣

至於「賠償金額多寡」或是「會計捲款3億跑路」找不到其他片面的證據所以無法採信。網路上之所以找不到當時的資料,原因是很多論壇跟部落格、BBS站跟新聞平台都已經關閉,還有社長矢口否認所有猜測、不刪文就揚言提告的緣故
kellerlin
刺刀 : 在台灣一本書參雜同人誌當外傳的盜版,最有名的例子還是盜版時期的《聖鬥士星矢》,不過我自己沒有書沒辦法舉例,可以看上面我轉噗友的分享
kellerlin
jackie : 你這個想法跟中國內農農場文章是相似的,不是說你有看過或是你是錯的,而是這種想法跟方式,其實跟台灣脈絡沒有關係

「其實航海王就是海賊王,只是改了個名字。那為什麼海賊王會改名『航海王』呢,又沒什麼過激內容,現在不還播得好好的嗎?有人想在過去國家對動漫的題材比較敏感,像「海賊」這種東西,一看就知道有血腥暴力元素,所以才必須改名。這麼說又是光電的錯咯?不過這次就不是了,而是我們自找的。」
出處
海賊王為什麼會改名「航海王」?真相令人氣憤,網友:對不起路飛

(下續)
沃夫☆投共就是要槍斃啊
海賊難聽?
你覺得流寇有比較好嗎?(笑)

很多時候其實也不止是支持合法,很單純的不想被當次等人而已
這句話有兩個以上的涵義
kellerlin
(承上)
因為之前1990年就有更兇猛的《海盜王子》存在、裡面斷手斷腳開腸破肚玩女人性騷擾等血腥暴力色情樣樣來,並沒有被禁(借用別人拍賣的圖當範例)
另外一個我個人認為沒有被提及的因素,是在台澎金馬港澳出版類似的翻譯已經被用過了,1997年米原秀幸的《フルアヘッド!ココ》,台灣長鴻翻《海霸王》香港玉皇翻《海盜王》,這下可以用的詞彙都被用完了,也不好改成「海盜王」之類的,所以改名「航海王」
(下續)
kellerlin
(承上)
台灣解嚴前後,因為血腥暴力色情被警告的風波有三次
一次是1982年牛哥檢舉盜版漫畫進口日本劇漫(青年或成人取向的硬核漫畫)內容淫穢跟黑道火拼,打官司打了3年
二是1992或1994年蠟筆小新跟1/2亂馬動畫播出後露小雞雞跟上空全裸,被家長控告
三是2003-2005年間圖書跟影音出版分級制度、出租店與書店劃設成人區,因為吳育昇提出逾越限制級要嚴查導致出版社跟粉絲不爽,結果變成當時新聞局長林佳龍要背責任,以及事發經過阿宅老是燒錯人
(下續)
kellerlin
(承上)
台灣的代理作品在這些爭議跟吵架之後,頂多就是貼R18標籤、動畫畫面霧化或是打馬賽克處理,倒是沒出現過為了這件事而改標題。台灣真正改標題的傳聞是來自戒嚴時期BJ原本翻蔣博士被勸告要避諱蔣總統而改成秦博士的八卦,頂多就這個吧?
(END)
刺刀
感覺應該跟棋靈王→棋魂一樣,照原文應該是光之碁,所以台版使用超譯名稱另外翻的時候就只能找相似意思的詞彙
海賊王原名One Piece,台版前後版本不能同樣只能改,不然魯夫第一話就說要當海賊王了,東立版翻譯應該也沒有變成要當航海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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