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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花精療法在性創傷療癒的應用(彰化)


歐洲已有應用 巴赫花精 合併認知行為療法作為輔助醫療的多年研究,並於部分西歐國家如瑞士與法國合法列入順勢療法之下的保險給付項目;

花精軌道與中醫把脈經絡循行的共振頻率對於 HSP 高敏感特質、兒童及孕期女性具有良好的情緒紓緩效果,在華德福學校也經常配合順勢糖球予以溫和療癒,歡迎擴散。


MeToo   創傷   憂鬱
創傷知情   PUA  焦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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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精做為建立治療關係的媒介 — 以亂倫生存者為例

Flower Essences as a Therapeutic Relationship Established Media: An Example of Incest Survivor

徐婉莉(Wan-Li Hsu)
陳慧女(Hui-Nu Chen)

《亞洲家庭暴力與性侵害期刊》10 卷 1 期(2014/ 07)Pp. 10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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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以花精為媒介,呈現如何與一位亂倫倖存者建立治療關係。

在這過程賦權予個案並建立安全感,以間接不具威脅性方式,建立信任且穩定的治療關係, 讓個案慢慢卸下心房*,願意分享內心深處的秘密。透過花精當治療關係的媒介,不只有助於與倖存者建立關係,在治療過程中更增強其覺察力與對自己情緒的敏銳度,進而接受自己負面情緒和創傷經驗,也開啟對自己的重新認識,不再停留於過去的創傷裡,而能努力往前,對自己做情緒和解並善待自己。 //




* 編按:此處疑是筆誤,應作「心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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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論文是我於 2020-10-05 梭哈 購入巴赫花精 25 ml 全套紙盒組 $12500 之後(40 支/平均 312.5 元)讀到的第一篇中文研究報告,即使未曾有過性方面的創傷,關於自我賦權和建立信任關係的內容亦非常值得瞭解,我想對於創傷知情和理解兒童、潛意識具自殺傾向及弱勢族群看似莫名地 堅持認定選擇受限、自信低落的心理狀態都頗有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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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愛德華.巴曲醫師(Dr. Edward Bach, 1886 - 1936)是英國花精療法的創始者,在 1912 年成為合格的外科及病理學醫師,在倫敦行醫數年後,他漸漸發現不論病人得到什麼疾病,所出現的情緒反應皆是雷同的。他認為應該用「全人」的角度考量病情,納入病人的心理及情緒狀態,如此才是治標又治本的好方法。因此在行醫 18 年後,他毅然決然遠離倫敦,並開始研究花精療法(黃寶敏譯,2004;黃偉德,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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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 1930 年開始,巴曲醫師全心投入花材的尋找,足跡踏遍威爾斯及倫敦郊區,根據其多年的臨床經驗將人的情緒分為七大類,計有恐懼(fear)、不確定感(uncertainty)、與現實脫節(insufficient interest in present circumstances)、寂寞(loneliness)、易受他人及環境影響(over sensitive to influences and ideas)、沮喪及憂鬱(despondency and despair)及過於關心他人的福祉(over-care for welfare of others)。直到 1936 年去世為止,他一共研發了 38 種不同的花精,每一種花精皆有其所代表的情緒(何逸僊,2004;黃偉德,2002;崔玖,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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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諮商假設、診斷、計畫及策略


(三)計畫及策略
使用花精為媒介建立關係的理由:

1. 賦權予個案並建立安全感:

會談過程中使用直覺法進行,個案自由選取花精瓶,即將權力交給她,再由個案引導會談過程,如此有趣、間接不具威脅性的方 式,無形中建立安全感,使得個案慢慢卸下心房,願意將內心的秘密分享(Herman, 1992;Harrison, 2001;李開敏,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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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適當的催化劑:

不論個案因何事件轉介進入心理治療,無可避免地都會經歷情緒的波瀾,如同巴曲醫師所言,不論病人症狀為何,都反應雷同的情緒,因此,透過已知的情緒花精瓶為媒介,可引導個案覺察自身的情緒反應,進而訴說且宣 洩,在自然的互動中卸下防衛,間接促進治療關係的結盟,以花精瓶引導個案經歷下列歷程(何逸僊,2004;陳祈明,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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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覺察情緒:

當個案抽取到某一瓶花精時,會開始反思自己有沒有這樣的情 緒,或是曾經歷這樣的狀態。

(2)認識情緒:

每一次抽取花精瓶的過程,同時也是認識 38 種情緒的開始。

(3)命名情緒:

認識不同的情緒後,個案開始有更多的詞彙命名自己的情緒狀 態,而非心情好或不好而已,而是可以很細緻的區辨自己是憂鬱、絕望或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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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訴說情緒:

在個案能為自己命名情緒狀態後,能較主動連結曾經有此情緒 的事件而娓娓道來。

(5)宣洩情緒:

伴隨而來的可能是哭泣、咒罵等行為,宣洩壓抑已久的悲傷、憤怒或其他情緒。




(三)重新建構:

內在情緒被催化後,個案有機會訴說過去的事件,重新認識自己的問題、動機及需求,重新連結及建構新的解決問題模式,賦予事件不同的意義(Herman, 1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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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治療與復原歷程
(一)治療架構 如前所述,花精使用隨著治療師的訓練不同而有不同選擇,根據本個案之治
療目標及賦權理念(empower),每次 50 分鐘的會談有一定程序,一定的程序讓 個案有秩序感,允許個案主導議題使其有安全感,漸漸褪去防衛,才有機會慢慢 憶起或說出塵封已久的祕密,在固定架構下,選擇「個案直覺法」,治療師只是 提供花精媒材、告知手冊上抽取出花精瓶的情緒含意,而非治療師自行解釋含 意,會談時利用花精為媒介建立關係的治療架構如下: 1.步驟一:在寒暄後,治療師先詢問個案近日生活概況,評估身體、心理、社會、 靈性,以了解是否有突發事件造成額外壓力,以做緊急應變。 2.步驟二:帶領個案深呼吸,靜心 5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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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肆、個案治療暨復原歷程

一、倫理議題

(一)告知使用花精過程

(多處節略)

1. 徵詢個案同意
2. 告知使用目的:
透過此方式,希望將治療過程的權力交給她,並練習自我覺察, 認識負向情緒並啟發自身的復原力。

3. 治療過程使用方式
4.使用風險及權利
5. 簡介英國花精並出示花精諮詢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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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撰寫個案報告之告知過程

1. 徵詢個案同意:
徵求個案是否同意化名後將心理治療進行過程寫成個案報告。個案表示,樂於與他人分享自身經驗,也希望其他人從中獲益。

2. 錄音同意:
個案同意每次會談錄音;也願意主動將自己治療後的心得札記提供參考。

3. 保密承諾:
個案名字化名外,基本資料稍微修改,錄音資料及其提供的心得札記影印本在個案報告完成後一年內銷毀。

4. 個案權利:
個案如果覺得不舒服或不適當,有權力隨時拒絕或停止錄音並要求治療師將資料予以銷毀。

5. 致贈禮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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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復原歷程

1. 治療初期(1 - 12 次)

(1)花精應用情形:
個案表示,使用花精讓她期待來做治療,每次抽花精瓶的過程,讓她有參與感並有機會覺察自己的情緒,不像過去被動的治療方式,而且也都猜得到治療人員可能要問什麼問題,內心被禁錮,沒有人進得了內心世界(圖 4),所以,她很期待每兩週一次的治療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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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份報告之中節略部分以及後續附註的手札及圖畫,可以看出個案在會談過程一點一滴匯集力量的細微轉變,對我來說分外讓人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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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複提醒,這一點後面將會談得更詳盡。在此先特別說明的是—— 愛德華.巴赫醫生在創立花精以及創立構想的最初過程是有爭議的。巴赫醫生從醫生轉變到療癒者身分的個人歷程中,當他闡揚使命,為了將療癒帶進每位男人、女人和孩童的生命裡,他或多或少切斷了與西方「正統」醫學和順勢兩執業群體的聯繫;甚至更引起爭議的是,巴赫醫生將療癒的責任與掌控權交到患者的手上,而非醫者,沒有哪個級別的醫生能接受這一點。

假如我們能克服幾乎所有人一面倒認為對抗式療法較受歡迎的成見—— 當我們向健康保險公司申請給付時,它不僅具有稱霸的地位,而只許其他療法被歸於「另類」—— 而漸漸轉移到能開始思考,凡作為藥性用途的東西便等於「醫藥」的可能性,我們始能解開現有醫療產業所導致的死結。並且我們可能發現自己和下一代從此以後變得更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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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序漸進:

29 伯利恆之星(聖心百合),任脈

10 野生酸蘋果(海棠),膽經

24 松樹 — 15 冬青 — 04 矢車菊,膀胱經

我會再加上

13 金雀花

33 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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