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2010年,陽明交通大學教授陳鋕雄、林志潔分別擔任計畫主持人與協同主持人的《世界各國代孕生殖政策探討》報告指出,在2005年公布的《輔助生殖診所管理準則》(National Guidelines for Accreditation, Supervision and Regulation of ART Clinics in India, 2005)制定之前,印度的人工輔助生殖診所提供的服務已非常著名,且幾乎是獨一無二的,卻沒有任何法規專門規範及監督生殖診所從事的商業醫療行為,因此產生許多爭議。
在我造訪這些代孕機構時,我發現一些很令人不安的措施。例如有些顧客會付額外費用植入數個胚胎,如果太多胚胎著床,就會選擇拿掉幾個。印度人委婉地稱之為『減少』(reduction),但一般人都會稱之為『墮胎』(abortion),儘管這就發生在懷孕後幾週。 《每日郵報》記者 David Jones 為了保證「產出」,代孕中心有時會將胚胎植入2個以上的孕母體內,若有過多胚胎著床,則會強迫墮胎。同樣的,若將一個以上的胚胎放在同一個孕婦體內,最後不只一個胚胎著床,也以墮胎處理。這同樣引發對傷害孕婦健康及剝奪嬰兒生命權的批評。
在代孕合法化的烏克蘭,被棄養的孩子有多慘
這篇看起來是農場文但寫得很認真欸?
在烏克蘭什麼花樣都有真的歎為觀止:
1.代孕的小孩有殘疾,美國父母不要了,小孩成為無國籍人士送孤兒院
2.代孕的小孩健健康康,義大利父母不要,最後保母跑去義大利大使館求助
3.代孕生出來的小孩最後不是委託人的血緣,是孕母親生的,孕母不要
4.委託人沒有提供精卵,直接買嬰兒,合法掩飾非法,基輔警察時常突襲尋找人口買賣證據
喊的時候喊得那麼懇切
結果丟得這麼乾脆
下限那就是秀了才知道
烏克蘭保母說:「這些嬰兒不能被拋棄,他們很脆弱需要照顧,我們真的很希望,父母們能夠將他們帶回家。」這些代孕合約,只有在烏克蘭才合法,如果到其他地方,很可能會違反當地法律,烏克蘭政府也規定,父母必須要當場認領,警報聲,烏俄戰爭爆發後,首都基輔最大一間的代理孕母機構,決定將所有的孕婦跟嬰兒,集中到地下室,讓他們在這邊生產,等待戰爭結束。
台中市婦產科醫師傅嘉興違法為代理孕母一次植入十個胚胎,造成劉姓代理孕母懷八胞胎,進行六次減胎手術,子宮受到永久性傷害。劉女提民事告訴訴請賠償,法官判賠五十一萬元。
更別提這醫生根本想謀殺這孕母了,10個胚胎
代孕倡議者會說都是因為不合法才要一次植入這麼多胚胎,怎麼不說是為了省錢提高成功機率呢。合法了難道就不想省錢了嗎?
《蘋果》調查,架設網站的「Babe-101優生代孕公司」正透過Yahoo!奇摩關鍵字等管道招攬業務,它自稱在泰國、柬埔寨為合法公司,已經營3年多,成功完成40個代孕案例,客戶來自台灣,也有各地華僑。
《蘋果》以不孕夫婦身分探詢代孕內容,該公司業務人員Andy透過MSN向記者表示,他們在泰國曼谷合法進行,泰國醫療水準不比台灣差,但因泰國法律規定分娩者為法律上生母,因此他們用越南人當孕母,越南孕母「身處異地、語言不通,不敢起異心。」
他說,越南孕母都是32歲以內、生產過,身體健康、沒有前科,若客戶有需求,也可挑選泰國華人或西歐、俄羅斯女性取卵,但西方女性較少,5千美元(約16.5萬元台幣)起跳,需議價。
他並提供照片表示,該公司在距曼谷市區20分鐘車程的高級住宅區有兩棟房子作為孕母宿舍,數名孕母共住且有3名傭人輪流照顧,孕母由該公司統一管理,「生活起居,我們看得到」。
不孕名醫李茂盛真的很努力在推代孕,記得同婚公投之前,他也到處開說明會,向老一輩掛保證說同性戀也可以生小孩,我那時候完全沒意識到他在推什麼,因為那時候大家都說他是試管嬰兒名醫。
2004年的文章
先天無子宮致不孕、長年爭取開放代孕的和信醫院藥劑部主任陳昭姿說,這次公民會議讓她刮目相看。她說,公民小組主張委託者資格除先、後天無子宮,甚至擴大到因病無法懷孕、曾數次進行人工生殖技術失敗的不孕者,比預期寬鬆許多,且同意不孕應與領養脫鉤,讓她感到欣慰。「過去十年來官員欺負百姓、有子宮欺負沒子宮的人,使代孕一議原地踏步十年,已經對不起許多不孕夫妻,希望衛生署能加快腳步,盡快實施。」
原來連戰的女兒也是找代理孕母
台灣同志還敢喊出一百萬呢
亞洲子宮比較便宜沒啦讓子宮人用的設備簡陋點價格就低啦
其次,胎兒的知覺係從媽媽肚子裡開始,所謂的「胎教」非常重要,當地生活環境與台灣不同,恐影響孩子日後生長。
他一直反覆說要在台灣找代理孕母,不然外國孕母可能都吸菸喝酒跑夜店wwww
鄭丞傑也說,代理孕母待遇不錯,懷胎十月可能有近三百萬元收入,但也有不少代理孕母不是為了錢,而是享受懷孕時荷爾蒙變化產生的幸福感,再次重溫當母親的感覺;也有的是不孕症門診的護理師,看到求子路艱辛的夫妻相當感動,自願擔任代理孕母助人。
看到這句馬上想到買品種貓狗或是外來種的人也可以花大錢之後不養直接扔
買賣人口有差嗎?都變商品了。人的大腦真的很容易輕易改變某些既定價值觀XDDDDDDDDDD
這些男人都應該在肝臟種一個胚胎再來講
幹
只有一個反對意見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認為,過去一直用需求來推動制度,但需求量有多大?是否凌駕代理孕母所受的風險?其正當性是個很大的問題。」
就這個
沒有人考量孕母的權利。
1.美國,商業代孕,最貴,可以挑選嬰孩性別,卵母長相學歷,應有盡有,但不能限制孕母的行動或飲食自由,孕母可能吸菸喝酒,孕母也可以自主挑選雇主,媒合時間較長,法規層面最難棄養嬰孩。
2.泰國,已修法禁止外國人尋求商業代孕,然而依然很多漏洞。收費便宜,醫療品質良莠不齊,但優於鄰近的寮國柬埔寨。法規上嬰孩生母就是孕母,需採領養方式,也因此成為中國洗國籍途徑。棄養事件與孩子歸屬糾紛層出不窮。
3.烏克蘭,疫情與戰爭期間,因為雇主無法到烏克蘭辦理收養手續,因而有許多新生兒「囤積」在烏克蘭。收費便宜,棄養亦層出不窮。
這個是今年的新聞
一名A先生透過仲介花200多萬,找了一位單身的代理孕母,因為必須是單身,孩子出生後辦理手續來台才OK,誰知他到泰國才知道,孕母結了4次婚,如今小朋友已經要3歲,還是沒辦法回台灣。
<<<跑去泰國犯罪非法代孕還要外交部出來?
男同志赴美尋求代孕
後續在親友介紹下,找到另一位孕母。伊森表示,帶著代理孕母到泰國進行胚胎植入時,礙於當地法規,得要先與代理孕母具有婚姻關係,植入胚胎後回到台灣生產。
國民黨負責推代理孕母
真的是合作得天衣無縫,創造廣大代理孕母市場。
沈柏洋2個小孩都領養的一樣很愛啊。
說到底,就是父權基因作祟,覬覦別人的子宮。(還要便宜的
印度代孕顧問公司 Wyzax 老闆 Vivek Kohli 表示,無法生育的家庭對嬰兒的要求越來越苛刻,不僅希望孩子長得像自己,甚至有人特別要求孩子有金頭髮、藍眼珠,或天資聰明、性格好動。
台灣女人準備好幫中國人生孩子了吧
另一個嚴重的問題是,代孕誕下的孩子不一定符合親生父母的期待,而代孕行為也會影響孩子的成長。為了擁有理想嬰兒,不僅代理服務遭到濫用,許多尋求代孕的夫婦甚至拋棄天生殘疾的嬰兒。性別挑選也是問題,澳洲曾有一對夫妻,因代理孕母生出一對龍鳳胎,而他們只想要女孩,便將男嬰遺棄在印度。
《每日郵報》記者 David Jones
為了保證「產出」,代孕中心有時會將胚胎植入2個以上的孕母體內,若有過多胚胎著床,則會強迫墮胎。同樣的,若將一個以上的胚胎放在同一個孕婦體內,最後不只一個胚胎著床,也以墮胎處理。這同樣引發對傷害孕婦健康及剝奪嬰兒生命權的批評。
事實上台灣現況做試管嬰兒就一直有植入過多胚胎造成風險的情況,所以婦產科醫師一直說政府多補助試管嬰兒,讓想生孩子的媽媽可以多做幾次,才能保護母親的健康。
哈哈。
真的是有錢自己賺,成本外部化。
我看中國報導,可能不盡正確,但2012年的印度代孕產值就有一百二十幾億美金了,我上面寫成十幾億真是太低了。
去印度代孕客戶要付一百多萬。
孕母:出了至少8成力吧,沒她們子宮,鐵定搞不起這產業,但收入只佔報價2成甚至更少
因為家屬通常也是鄉下的弱勢
面對有權有勢的財團代孕中心
他們根本不知道能怎麼辦
現在給我踹開老闆的辦公室門去要加班費
畢竟雙方講好就好了嘛
提供,任何人想拿去用請隨意不用問XDDD
希臘代孕也是合法的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副局長吳秀英表示,《代孕生殖法》草案仍在意見整合階段,衛生署積極在推動,未來一定會開放。衛生署醫事處科長周道君說,在《代孕生殖法》未通過前,若有國內醫師協助代孕,將違反《醫師法》規定,最重可吊銷執照並廢止醫師證書,招攬代理孕母業者則違反《醫療法》規定,可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這就是個要打臺灣前先打澎湖的概念。
先摘錄結論:代孕非出自己身卵子胚胎的母體,承擔的風險高於其他母體 (一般孕婦)。委託父母將自己的幸福建築在他人的高風險上,是否合理?人工生殖嬰兒的缺陷率已高於一般嬰兒,而代孕產出之嬰兒的缺陷率極有可能高於人工生殖嬰兒。
1.抗生素:減少感染機會,以及之後對植入胚胎的抗斥。
2.Lupron:抑制孕母的腦下垂體分泌內源性性腺激素(FSH & LH)分泌的作用,抑制孕母自己的週期;再施以避孕藥配合胚胎植入的時程。
3.雌激素及助孕素::增厚及維持子宮內膜,好讓植入胚胎能著床成功。
5.免疫抑制劑:因為植入的胚胎並不是來自孕母的卵子,會被排斥,因此,必須施以免疫抑制劑抑制孕母自己的免疫機能,不排斥被認為「異物」的胚胎,才能讓它順利著床。
前置胎盤或胎盤早期剝離的比例,在其中兩篇報告中為4.9%及7.9%,遠高於一般孕婦 (0.5%-1%)。
與同一產婦自己自然受孕的孩子相比,有較高的早產率(10.7%與3.1%)較高的低出生體重率(7.8%與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