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Peggy
同運團體推免術換證其實是因為那些整個職涯都靠同運吃穿的人在同婚通過之後要找下一個飯碗吧?
霸王Peggy
然後我就開始恐懼"再通過免術換證之後他們的下一個飯碗是什麼"?
一貧如洗月半子
社運團體不都是這樣,三接擋不住擋四接
Tristanoskar
永續社運
didi
其他同運團體好像至少還有其他營業項目 (比如說同志熱線可能就有一些心理諮商協助的業務),但伴侶盟真的就是靠著打議題官司活吧。免術換證 & 跨國同婚
A★ringo
永續社運+1
霸王Peggy
Tristanoskar : 跟永續社運不太一樣,永續社運一般是說希望自己力推的議題永遠不要成真。
體弱夏夏(大英帝國AZ騎士)
比較像是自助餐的概念?
不流汗
什麼性別研究所的就是在創造未來可以用來社運的議題吧
didi
BTW那時候說不納入民法就是歧視,and I buy it. 那時候推多元成家,這也是我個人希望的方向之一(除了婚姻,應該還有伴侶制度等等),結果他們現在都不推這些了.....
Rabi🐳
永續社運+3
Rabi🐳
霸王Peggy : 永續社運是永遠趨近於無限才叫永續阿...追求完美貼合個人需求的100%
Rabi🐳
搞永續社運的人很清楚,自己的推議題永遠不可能達到100%,這樣才能永續。
唯心💜好好生活,良辰遇君💜
永遠都不夠好,至於什麼叫夠好是他們說了算....
fhrop450215
這也算永續社運吧,他們東要西要無限擴張權利範圍,基本上跟沒達成的那套也是類似,就是喊著革命尚未成功,同志尚須努力在搞社運
霸王Peggy
不流汗 : 有些研究所就是用來養社運子弟兵用的,等到要退休再給大弟子接班,反正這個領域就我創的,招募和審核我說了算。
比寄生北市府還永續。
謎之女/四趴.宗教退散
didi : 是
快樂猹猹
代理孕母吧
Rabi🐳
而且靠議題賺到那麼錢,做了那麼多義賣小物,義賣小物在賣完前怎麼可能解散呢?
CCY
比較正向的例子類似像陽光基金會,最初是專注在燒傷造成的顏面損傷,後來又擴展到同樣會造成顏面損傷的口腔癌之治療和預防。
藤原⎝(ΦωΦ)⎠♧燒☆毀♤
醫學貢獻跟社運自助餐不能比啦,那是侮辱醫學
Rabi🐳
陽光基金會不算是社運團體~這類做實事的我就很佩服,我也會願意定期捐款給他們。
至於永續社運,只會抗議、告政府、辦演講和賣文創小物的那種,抱歉慢走不送。
Rabi🐳
之前空間類運動就台大城鄉所專門生產社運團體啊。台大社會系、輔大心理系,社運團體是一脈相承的。
天光已現 | pee
霸王Peggy : 台大城鄉所?輔大心理所?中央性學所? (以及其他雜魚所)
天光已現 | pee
Rabi🐳 : 陽光基金會好!我都請他們幫忙洗車打蠟
GREEN_TEE
找新的椅子坐
可以再多睡一下嗎?
其實再來計畫會是怎樣看國外就很清楚了,國外免術之後就是推小孩不需要父母同意就可以變性,然後同時間在學校教育裡從兩三歲就開始塞相關思想洗腦。然後現在看來正在為洗白戀童癖而準備,應該再來會要求拿掉不能跟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這類的法律這種方向發展吧。同時間打壓女人在社會上的地位讓他們連保護自己小孩的能力都沒有,只能當生小孩照顧小孩的人
Minip
永續社運就寄生蟲撈仔。
helen
還有平等法啊,商店機關不能拒絕他們。加拿大有家暴庇護所收容跨女,受害者感到害怕變成女人要出去,也有庇護所因為拒絕收容跨女而失去補助
Domo☆墨砂🦮
平等法把跨性別放進去就知道他們想幹嘛了
エオルゼアの冒険者
跟國際特赦組織一樣,人家一直消費政治難民吃血饅頭,這個組織挑錯議題了
可以再多睡一下嗎?
helen : 啊!對,還有這種反歧視法或是反仇恨言論法律,若這個入法成功他們就會開始吿所有跟他們意見不同的人直到大家都噤聲為止,我記得挪威還是哪國就是把批評跨性別言論納入他們的仇恨言論法的項目裡,所以有女權人士因為這樣被判罪受罰
可以再多睡一下嗎?
心理性別認同就跟宗教一樣,信不信都是大家的自由,不過現在因為某種神秘的原因,在世界各地跨權取得了超大的權力,而且還是在非常不正常的速度下,到底這個什麼力量是什麼我真的很好奇。但我想應該不是只有一個,而是至少有厭女和戀童兩種東西在裡面
可以再多睡一下嗎?
才在講反歧視法這種東西就看到我噗友說他因為批評跨性別的貼文被臉書關禁閉
加魯魯☆成為非垃圾食品
下一個是承認未成年人的性自主或者是反歧視入法
Domo☆墨砂🦮
他們不是在推平等法嗎
小螃蟹爪
成年人與未成年性交合法化→合法性交易區→未成年性自主→雛妓合法化,最終目標就是戀童癖合法找童妓買春
Domo☆墨砂🦮
小螃蟹爪 : 然後用平等法告舉證他們犯罪的人
John Smith
我對合法性交年齡的看法是國二、國三就可以了,畢竟現在小孩滿滿的性知識,當然會想實習性姿勢,有錯嗎 ? 大家可以參考一下各國初次性交平均年齡
Rabi🐳
主要是性交後產生的後果國二、國三就能承擔了嗎?
John Smith
Rabi🐳 : 教避孕、墮胎啊
John Smith
不然兩性別,輪流帶貞操帶 ?
John Smith
人手一機,多少都會看養眼的啦,都會想實作啦
Rabi🐳
避孕可以,墮胎的後果誰來承擔?社會付出成本?不墮胎的話誰要負責養?社會養?
Rabi🐳
如果是成年人與國二發生性關係,成年人是否需要付出刑責?
Rabi🐳
不是具備知識就能為自己負責,想爽就要能負責。
現在就是未成年仍無法為自己負責,所以法律禁止。
John Smith
Rabi🐳 : 還不是有兩小無猜條款 ?
Rabi🐳
現在是再討論兩小無猜條款嗎?立法院 -刑法有關未成年情侶性行為刑事責任之修法研析 兩小無猜條款並不是無罪,只是將裁決交給法官判定是否罰的輕或重,及行為能力人(家長)判定是否要告(告訴乃論)
Rabi🐳
那仍然指的是未成年人沒辦法為自己負責。
John Smith
其實我說的年齡大約14.5歲,比現在16歲少1.5歲,16歲也是如你說的這樣啊
Rabi🐳
John Smith : 那請問您是認為刑法第 227 條修法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全數修正為未滿14歲嗎?
Rabi🐳
認為應該要改,意思就是修法,請問你對修法的建議是全部修正為未滿14歲的意思嗎?
John Smith
Rabi🐳 : 現狀是一堆10多歲的小孩都在約砲,有些案例是無從辨識身分,甚至是無罪的,法官如果不累想辦這種案件,就別修法。
約砲13歲少女挨告 法院認證「難分辨是否成年」判無罪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新聞...
Rabi🐳
John Smith : 您剛剛說的是「我對合法性交年齡的看法是國二、國三就可以了,畢竟現在小孩滿滿的性知識,當然會想實習性姿勢,有錯嗎 ?」
意思不就是說修法將與未成年性交法規下調至13歲?
John Smith
Rabi🐳 : 我是贊成修法啊,但是這是立委職權了。
Rabi🐳
喔好,那就加油。雖然我不苟同您的立場,但是我尊重您的看法。
您可以去與您選區的立委告知您的立場,或是去公民參與平台撰寫您的觀點。
當然您甚麼都不做也可以。
Rabi🐳
不過有件事情可以提醒一下啦,法律的制定不是看很多人想做就要修改,當然也不是法官遇到很多類似的狀況,就可以修法除罪這麼簡單的邏輯。
回到刑法227條法意上「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全發展,因應未滿16歲男女欠缺性自主同意能力,而予特別保護。」這一點,我想「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全」故不應該與未成年人性交的法意應該是您應該認同的部分吧?
Rabi🐳
對您來說目前爭點只是「16歲和14歲和13歲有甚麼差別」這一點嗎?
John Smith
Rabi🐳 : 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全發展,因應未滿16歲男女欠缺性自主同意能力,而予特別保護。

這當初想限制的應該是所謂金錢性交易的部分,限制這部分沒問題,但是我贊成14歲以上雙方合意性交除罪化。
Rabi🐳
John Smith : 我還是想請教,14歲-16歲之未成年人,如何能為自己負責?
Rabi🐳
John Smith : 順帶一提兩小無猜條款,是告訴乃論,由未成年人之父母決定是否要告對方,簡單說,是由未成年人之監護人為未成年人負責的意思。
Domo☆墨砂🦮
Rabi🐳 : 你可以跟他解釋這麼久,好強
Rabi🐳
Domo☆墨砂🦮 : 我怎麼覺得常常被別人這麼說XD?
Tristanoskar
Rabi🐳 : 我已經把他黑了,難怪中間有一段看不太懂為什麼忽然談兩小無猜
Rabi🐳
Tristanoskar : 我可以幫你截圖 John Smith : 先生可以吧?我可以幫黑單您的噗友們截圖嗎?
John Smith
Rabi🐳 : 反問:未滿18歲之未成年人,如何能為自己負責?那上調18好了;我會主張14歲以上雙方合意性交除罪化,純粹是這類案件似乎還不少,浪費司法資源。
Tristanoskar
Rabi🐳 : 不用啦,我如果願意看他解釋就不會黑掉他XD
John Smith
Rabi🐳 : 我沒黑單啊,你請她把我解除黑單不就能看到了 ? 要截圖我沒意見啊
Rabi🐳
John Smith : 我個人理解法律應該是16歲可以打工,也就是可以為自己的經濟能力負責,當然所謂的法令年齡已經有很多法律見解了,有興趣可以去看學說。
順帶一提我個人是認為可以全部通通都調成18歲的那派。
立法院 -法定成年年齡之檢討
Rabi🐳
John Smith : 好的。那我就截圖了。
Rabi🐳
Tristanoskar : https://images.plurk.com/7EGcEtAMNbsF3WlCbYZnXY.png https://images.plurk.com/2S7K4cvOmT8VqjsYFoaBoB.png https://images.plurk.com/3b3ZMZdEVnariJHCbO4h8a.png 目前大概討論到這邊。 霸王Peggy 噗主抱歉我歪噗
Rabi🐳
John Smith : 我個人認為應該全數都上調至18歲,求一致。如果在這個部份我們有共識的話那就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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