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花了很長很長的時間才領悟到,噢!我的作品不再只是跟同一個平台上的作品競爭,或是跟誠品上架的作品競爭——我的對手甚至不是書本。我的對手是人們在極大生活壓力下有限的工作時間,也就是說,我的對手是:一個人睡覺的時間、跟家人相處的時間、老闆半夜傳line來需要回覆的時間、對著電視傻笑的時間等等。一個讀者必須要願意犧牲這個機會成本去投入一個陌生作者寫的陌生作品,並且要能持之以恆的看下去直到我寫完為止——well that’s asking a lot from the readers.
但我覺得我們應該(as a society and as a culture)鼓勵多元的創作、去孕育原創——意思是說,不是只是大眾喜歡的東西存活下來,不是只是那些大片商、大串流用錢砸下去和用演算法塞爆你的視野的東西存活下來。如果我們真的在乎,我們應該留一點點耐心和寬容給那些創作者(要忍受一下他們從小菜鳥變成大作家中間需要時間,沒有人生下來就是莎士比亞)並且不吝於鼓勵他們(我不是指錢,我的意思是留言給他們,讓他覺得創作不只是孤軍奮鬥)
因為我記得我當年看到駭客任務的時候,那種整個人覺得oh my god this is mind-blowing的感覺。我記得當我看娥蘇拉那瑰恩的西岸三部曲,那種好像被電到——原來還有人可以做出這樣的創作的感受。這不是絕大多數在某個既有IP上作續集、或是spin-offs上能夠達到的,這是只有我們鼓勵不一樣的創作,然後當文化底蘊達到一定的累積之後,才偶爾能夠看到的奇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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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創作都說創作之路是孤獨的,現在也有人說創作是只有自己一個工作者的工作,也ˇ有人說除了你之外沒有人能寫出你想像的作品。不過這都是創作的本質,我們在談的其實是想讓創作被看到,現在被看到的方法和要素都變得很複雜。
我覺得每個人都只能看見自己在某個大的潮流下,見證的那一個小部分,所以不全然相同是很正常的。後來我也想了很多,我覺得這是很大的議題,而我的想法也只是零碎的一角。但確實現在創作想要被看到,是一件比以前更困難的事情。以前我會覺得網路理當是一個更迅速發達的媒介,它瓦解了以前曾經被某些人把關的高牆(文字的話就是出版社、音樂的話就是唱片公司、資訊的話就是報社媒體)讓每一個創作者可以直接面對消費者/觀眾
但真的很謝謝鶴大分享這篇,讓我有機會想一些平時沒有機會梳理的思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