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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以軍發了篇臉書,主要是他在小說《明朝》中擅自使用了近期要出新書《女神自助餐》的劉芷妤在過去駱舉辦的小說課裡分享的故事。昨晚在小道消息群組裡有群友分享這件事後展開了一些討論,下收事件的一些訊息和我個人在群裡的回應,最後是一些我個人的補充。
最重要的是,劉芷妤的《女神自助餐》4/1上市,大家一起來買書看書討論書吧。我要支持社區實體書店所以會等物流慢慢把書送到高雄再買,沒有類似考量的朋友可以預購!

金石堂-女神自助餐
@commaBOOKS - 夜深了,想談談《女神自助餐》的最後一篇故事,也就是入選《九歌108年小說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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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回應來自有群友提出的看法:「無論他(駱)的動機是什麼,他的確是推了劉一把」以及「我覺得如果是故事,那麼文壇這種事明著暗著也不少,故意的無意的也都有,我一直覺得重點不在於故事是什麼,而是怎麼寫。無論劉是否因此被更多人認識或銷售量增加,最後還是由作品說話。酸的人或許是有,她寫不好,大家最後也不會在意她,寫的好,大家也不會在意駱以軍怎麼看」
以下是我在群裡的回應

半夜醒來看到這個消息差點氣到睡不回去,這件事我最生氣的是,照之前駱對各種事件的反應來看,如果是他自己被做了這種事,我不認為他會輕易放過抄襲,或用他自己的話是「先他一步當作故事用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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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無法同意以「文壇不就是如此」來要求劉或任何一個人吞掉類似的事件的人。任何的前提,就算過去連續有99個人都真的百分之百同意被這樣做、事情按這個前提去進行也沒問題,但只有要一個人不同意,那這個前提就不可以強硬要在這個人身上也成立,不可以要求「因為其他人都可以,你怎麼會不行」。這是對於個體性的尊重,和彰顯個體的尊嚴,我以為,對於個體性的尊重和彰顯個體的尊嚴,是文學或藝術要做的事,也是這二者之所以好的原因。而且,駱自己很喜歡寫他和晚輩創作者之間的互動,對他們的喜愛與推廣,將那些熠熠生輝的個體性介紹給世界知道,那麼多環繞著個體性的友善、讚美和幫助,怎麼面對到這朵「蓓蕾」,就變成可以擅自摘取來挪為己用了。對比起來太令人心寒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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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另外也無法同意「無論如何都推了劉的書一把」這樣的描述,因為這樣的說法把「推了這本書一把」擺在劉的個體性之前,好像比起書的銷售,她的感受如何是其次的。甚至是,她的個體性反而會建立在「無論如何書都被推了一把」這個前提之上被想像(就是大家說的,劉已經被置入「被駱抄襲的女作家」這個位置上了),這對她非常不公平。(這裡原本有一段講駱沒提劉芷妤的名字,但我發現他有提,只是沒有與書名放在一起,是我的過錯,故刪掉)
我不是感受不到駱的困難和焦慮,彆扭和苦惱,人都會犯錯,但是我認為在這個事件中,他的選擇是多過劉的,他的處境很艱難,但是劉不會比他不艱難。他如果真的要當「前輩」,設法做出困難的選擇才是風範所在吧。(而我不認為他這樣算道歉了,道歉甚至只是他應該設法做的第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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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是一些補充:
「他的確是推了劉一把」這個描述,我更傾向是「駱這篇文對劉出了力」,而這份力量,為什麼會被認為是「推」,甚至為什麼會有人認為「希望劉能認為這是推,可能對她比較好」,我覺得是很值得好好思考的事。
我完全不排除有強壯之人可以在類似的事情上借力使力、一笑泯恩仇,並把重點放在怎麼把故事寫好。但是這不應該是人們預設面對到這件事的人要有的反應,更進一步地說,面對這種事,我不認為預設一個「比較好」和「比較正確」的反應會有助於這個情況。因為一旦有這樣的前提,其實都是在對人施加「你怎麼不這樣」的壓力,也就是在取消人的個體性。而面對這樣的事件,我認為就算無法即時找出有效保護個體性的方法,至少也需要留意不加強取消個體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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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當我們面對作品,最重要的是作品本身對我們透露的事物。也同意應該進入閱讀去做相對的施力。但這件事不是兩件作品在較勁,我甚至認為,這是文學倫理的思考。比起對錯,更重要的是有人受傷了。我們需要去辨認傷口,造成傷口的作用力,以及造成這份力量的原因。如果我們相信沒有人希望傷害另一個人,也就是沒有人應該無緣無故受傷,這件事情就是更應該做的,才能有效避免這個狀況。而不是因為使力的人不懷惡,因此受力的人就不會有傷。
(暫時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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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ialucy: 沒問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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