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發馬鈴薯☆
☆沙發馬鈴薯☆
一、以蔡政府上台(2016/5/20)時間為界, 之後「新增」的未登記工廠,停止供電、供水及拆除。

二、蔡政府上台(2016/5/20)以前的未登記工廠依污染業別分:
1. 中高污染工廠:輔導轉型、遷廠或關廠,否則停止供電、供水、拆除。
2. 低污染工廠:提出工廠改善計畫,進入「特定工廠登記」程序。此類為主要輔導對象。輔導期限20年(即落日條款)。
☆沙發馬鈴薯☆
一、第一階段:完成「特定工廠登記」
「既有」「低汙染」2年內申請納管、3年內提出「工廠改善計畫」。最晚10年內完成環保、消防、水利等改善設施,並取得「特定工廠登記」。
☆沙發馬鈴薯☆
2. 「特定工廠登記」的項制:不得變更隸屬的事業主體、不得變負責人、不得變更合夥人(繼承者不受此限)、不得增加廠地、廠房及建築物面積、不得增加或變更為非屬低污染的產業類別、不得將工廠土地及建築物轉供他人設廠等。
☆沙發馬鈴薯☆
一、 合法化標準再放寬, 2008年前擴大到2016年。
2010年政府修法規定2008年3月14日為以前既存的農地工廠才可合法化,以後的拆除。這次修法再度放寬標準,改以2016年5月20日為界,等於讓無視2010年修法而繼續興建的工廠也納入合法化範圍。
☆沙發馬鈴薯☆
話說有多少人知道,這個法案原本在2010年就修過一次了,那時候的大限是2020。
眼看著時間就要到了,輔導轉型的效率卻非常差,有轉型成功的不知道有沒有1%,所以才要延期。

你說為什麼輔導轉型效率那麼差?
看看2010到2016要做輔導轉型工作的是那個黨你就懂了......
☆沙發馬鈴薯☆
講好聽是歷史共業。
講直接點,就是國民黨閉上眼睛當作沒看到,民進黨想辦法在擦屁股!
☆沙發馬鈴薯☆
仔細看看修法內容,不要望文生義,五秒鐘就被帶風向成功,拜託。
你想到的問題,立法院可能已經討論過兩百遍了。
笨蛋的jo
請問;為何會有 繼續放寬 20年的說法 ??
☆沙發馬鈴薯☆
笨蛋的jo :
指的大概是落日條款20年吧。
也就是,出來自首後給你最多20年把自己弄到合法。
笨蛋的jo
我個人, 非常厭惡違章建築。 總是有敢於這樣做的人, 等待 就地合法。
☆沙發馬鈴薯☆
為什麼要再延期??
因為九成九的工廠都來不及在明年期限到之前轉成功。
工廠輔導的目標是,可以不要再增加新的違章工廠&盡量減少污染,
而不是把還沒轉型的工廠通通砍死,這樣解決不了問題。
笨蛋的jo
看到這篇 ,覺得慢慢可以理解一些狀況,。
邱丞正
笨蛋的jo
☆沙發馬鈴薯☆ : 怎麼感覺 ~~ 民進黨一直在為更好的台灣努力 ,卻 總是 砍到自己 ,又被國民黨佔了便宜 。
笨蛋的jo
不少 噗浪的大大, 好發火 ~~~
笨蛋的jo
這篇 ~~ 肺腑ㄚ ~~~
Jeffrey Wang
笨蛋的jo
(worship) 不好意思 。打擾了 。
☆沙發馬鈴薯☆
有句話說得好,
剛發生的問題是問題,存在二十年的問題就是歷史共業。

我晚上才跟別人說過,有的工廠已經存在五十年,搞不好他蓋工廠的時候,根本沒有農地和工業用地登記呢。
生產十年之後突然有政府跳出來說這是農地,工廠老闆一定莫名其妙,覺得你在說甚麼鬼話。
肥貓偷笑露得清
早安(p-nerd)
nightside
臉書Jeffrey Wang那篇論點「合法納管總比違章好」可以理解同意,但是綠營過半的議會就會編列充足的拆除預算嗎?
2015年的台南市議會,民進黨佔了28/57席,國民黨只有16席,但當年的拆除預算是40萬元。
☆沙發馬鈴薯☆
這就是下一個階段的問題了,
也就是,怎麼輔導到讓大部分人可以過關,剩下少部分真的要拆才有機會。
不是民進黨上台就能拆,而是要讓大部分2016年前蓋的低污染工廠可以合法,剩下少部分堅持不願意合法的,才有辦法拆。
☆沙發馬鈴薯☆
農地工廠問題的解決目標,應該是讓工廠污染控管和工安達標,降低對附近農地的影響,做不到的逐漸收掉
而不是登記地目跟用途不合就通通拆掉

有的工廠已經五六十年了,他可不是知法犯法,而是他蓋工廠的時候根本沒有用地劃分這件事。
就像你家住了三十年,政府突然跳出來說這裡是保留地你不能蓋房子喔,你一定覺得莫名其妙。
吉人自有天相|Q丸
(blush)我家工廠60年了,去年拿到臨時場登。
笨蛋的jo
nightside : 我也想知道 ,這是怎麼回事 ?
☆沙發馬鈴薯☆
當然是因為實際推下去後發現地方阻力太大,連自家議員都不敢支持(因為要顧選票)
現在才回頭來修工輔法,延長期限+提供誘因讓大部分工廠能通過啊
☆沙發馬鈴薯☆
拆除是手段,降低汙染才是目的
現在不敢拆,你是要放給他爛當作沒看到呢?還是要一部分納管降低阻力,等真的剩下死都不配合的再來考慮拆除呢?
笨蛋的jo
Gmoz: 什麼意思 ? 有看沒有懂 ??
☆沙發馬鈴薯☆
Gmoz:
對不起,我不是很確定你列這些產業項目想表達什麼。
我可以總結你的意見為,你懷疑納管後對於污染控管的執行力嗎?
☆沙發馬鈴薯☆
1. 讓工廠再展延十年,維持現狀污染繼續排,中央地方互踢皮球
2. 拆光,新增的幾十萬失業人口政府要負責解決,反正政府就是萬能的小叮噹
3. 用政策誘因引部分工廠出來自首,才能試著處理污染管控,處理不了的或堅決不自首的考慮罰款,罰款罰不怕的停工,被停工還偷生產的才考慮拆除

合理的選項是哪個??
我是覺得以騙票為前提應該選1.才對(攤手)
☆沙發馬鈴薯☆
實際上有選2.的例子,聽說就是去年大爆炸的彰化縣長和台中縣長。
他們用實際行動證明,比起在意環保的台灣人,在意工作的台灣人票比較多。
所以現在才出現了選項3.
☆沙發馬鈴薯☆
而且法條開頭就說了,輔導對象限2016之前,新蓋的不算。
就算不修法,這些污染始終都在啊,又不是修法瞬間噴出來的。
不修法,污染繼續排,跟想辦法管理,在不增加的前提下輔導減排
很明顯前者會污染越來越多,後者才有機會減少吧。
至於地方政府執行力,我覺得在意環保的我也要負一部分責任,至少要努力讓環保票更多,才能大聲說話。
有熊出沒
基本上台灣不可能立刻拆除這些違建,這事關100多萬人的生計跟家業,說時間到了不拆,就地合法是邪惡,大家就只能繼續監督政府,看能不能讓新政府好好整頓舊問題
Free Talk
地方政府/議會,超難監督的⋯⋯/-\
☆沙發馬鈴薯☆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