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 | 台灣公民
[公民漫談255 - 關於農地工廠與土地分區]
個人基本贊同工廠輔導管理法的修法,但以2016/05/20作為時間點來劃分不同的處理方式,恐怕是搬石頭砸DPP自己的腳。

除了有明確『外部成本』的部分以外(例如敏感性山坡地、水源地等等),個人以為土地應該盡量開放自由交易與使用,盡量解除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由市場機制或或下放讓地方自發協調決定!

關於經濟事務,政府管得越少越好!
(續回應處)

建地大解放
農舍與工廠的就地合法
解決閒置工業土地之壟斷
管制之所在、弊端與尋租之所在
農地工廠就地合法是選舉考量?農委會:重大污染者須遷離|蘋果新聞網|蘋果日報
政院拍板「工輔法」 農地工廠將可就地合法|蘋果新聞網|蘋果日報

《同場加映》
@james6604 - [公民漫談249 - 關於產業用地政策白皮書]經濟部工業局二月公告的「產業用地...
掰噗~
唉唉唉 (p-sad)
Mr.Zombie
啊...啊...
機器狼🎸吉他生活第1課
有時候除了早午晚三安噗之外,機器狼也想聽到您叫機器狼的名字呢 oxo
機器狼🎸吉他生活第1課
機器狼等不及了汪 (`・ω・´)
James | 台灣公民
另外說明一下,我並不是說政府應該解除所有環保法規 or 完全不考慮糧食自給率的意思。但若實際上管不了,就應該好好檢討原因才是。

糧食政策可以考慮以稅率優惠與釋放國有地等手法,學習以色列引導產業走向高科技農業園區的方式去進行,會更有生產力與競爭力,而不是用管制土地的方式。

而且,土地分區開放自由化,有相對競爭力的農地與農業,還是會在市場競爭下勝出的。
James | 台灣公民
若有熟『土地使用分區』相關研究的朋友,請不吝指導,感恩喔

臺灣、美國、日本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制度架構與歷史演進之比較研究
James | 台灣公民
關於美國的案例簡介,供參
http://www.chinado.cn/?p=3071
肥貓偷笑露得清
午安
James | 台灣公民
James | 台灣公民
不過,現有農地與工廠相鄰可能發生的農產污染問題,雖然這次修法宣示要加強污染管理,但只能說再觀察了。
allen2772
傍晚好 :-)
James | 台灣公民
allen2772 : 晚安
素大餅 1974
(wave)大家晚安!
James | 台灣公民
轉順~
James | 台灣公民
轉順~ : 晚安
James | 台灣公民
a0956762174: 早安
James | 台灣公民
農地工廠在與環保、食安的適當衡平下,個人雖然贊成,但林岱樺等人的要求,看是吃緊弄破碗!對大選反而不利!

農地最黑暗的一天!《工輔法》修正案,違章工廠永世佔用農地,架空其他法律│上下游
James | 台灣公民
James | 台灣公民
所以說管制之所在,弊端與尋租之所在...
地球公民基金會
James | 台灣公民
James | 台灣公民
目前至少守住了岱樺講幹話的版本...

地球公民基金會
James | 台灣公民
三讀通過
地球公民基金會
James | 台灣公民
經濟部的說法
經濟部
James | 台灣公民
James | 台灣公民
看到沒,教你如何農地與工業區土地變建地獲取暴利

再次重申,管制之所在,流弊之所在!

台北班課程資訊
James | 台灣公民
計劃經濟下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思維早已過時,配合地方民粹與官商勾結的裙帶資本主義,更讓守法者成為了笑話!既然無法落實法治,不如交給市場機制處理吧!

Re: [新聞] 航照圖曝「豪華農舍」演化 買地後農舍
James | 台灣公民
言必稱公共利益,實則不盡然,在台灣脈絡下的事實就是如此,這正是個人一向呼籲停止對土地的計畫經濟管制,除了有明顯外部成本者以外,放寬土地使用分區,以市場機制或地方自發秩序,來取代半調子法治的緣由。

彭揚凱
James | 台灣公民
James | 台灣公民
我理解並非光靠放寬土地分區管制一招就能解決所有問題,但土地分區「管制」本就是一種對於財產權的限制,是對市場的干預,甚至是一種計畫經濟下刻意造成的區域壟斷,而有趣的是,這種官商共通的「計畫」,反而是更加有利于寡占炒作的。

這牽扯了市場的「資訊不對稱」,簡單說,只有少數建商清楚哪些工業區何時會變成建地並增加交通建設,與整體大幅開放土地分區管制,並強化各項建設的政府資訊公開,這二種情形下,何者有利于寡占炒作,其實應該是明顯的。
James | 台灣公民
此研究提及了美國的"彈性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興起"

我國合理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與使用管理制度之研究
James | 台灣公民
前文第二章第三節談及"因應產業發展需求之課題", 值得一讀
James | 台灣公民
土地分區管制基本源於德國,台灣則起源於日治時代,美國雖然也有但彈性比較多,法治實踐程度也相對高。

台灣則是一堆僵化的計畫與管制法規,但實際的法治實踐大打折扣,其結果就成為滿嘴公共利益,實際上卻是企業勾串大政府左左的胡搞尋租。

與其如此,在台灣的脈絡下,個人傾向除了明確的外部成本土地外(如水源地),盡量放寬計畫與管制,改以市場競爭或小共同體自治方式為之。
James | 台灣公民
土地分區這種計畫經濟管制,不但是對產權的侵害,而且還助長了少數建地玩家的壟斷與權貴玩家的尋租,在沒有明確外部成本的情形下,早該開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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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 台灣公民
依據這篇20170904的報導,平地及山坡地上更有將近10萬公頃的面積為「農地非農用」,那是被誰拿來做啥了呢?為何不直接開放?

找回失落農地!農地生產僅剩57萬公頃│農地非農用10萬公頃│9月上網全民揪違規 │上下游
James | 台灣公民
嘴了半天不就是市場機制?
有違法弊端的具體事證嗎?
農漁與工業爭地算新聞嗎?
綠電是RE100所需不是嗎?
【?】有人說台南七股要被光電吃掉了?! 怎是回事 |《好!我來告訴你》|公視我們的島解釋性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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