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ja
@anjaxhedi
Wed, Mar 30, 2016 4:38 AM
81
116
李惠仁
:
衛福部說要修 精神衛生法…讓警消可以快速把人強制送醫。
請問,誰有權認定?誰有能力認定?用什麼方式認定?
新加坡Amos 批評前總理,被強制送到精神病院;中國武漢學生宣傳民主也被關在精神病院。
(下收不同切入點之意見)
Anja
@anjaxhedi
Wed, Mar 30, 2016 4:41 AM
劉宏恩
:
【停看聽:精神衛生法強制住院制度要走回頭路嗎?】
衛生福利部說要重修「精神衛生法」,讓精神病患或甚至在路上看起來晃神有危險的疑似病人,都能夠更迅速由警消人員抓去「強制送醫」。部份精神科醫師也出來表示:依據目前的精神衛生法,要讓病人強制住院除了精神科醫師診斷,還需要送專家組成的獨立審查會做審查,根本是「沒有必要」的「限制醫師專業裁量權」。
Anja
@anjaxhedi
Wed, Mar 30, 2016 4:41 AM
媒體記者和立法委員如果願意,可以去追查一下:從前在不需要專家組成的獨立審查會做審查,由醫院自己兩位精神科醫師診斷就可以把病人強制住院的時代(2007年之前),到底發生過哪些光怪離奇的事情,以致於需要設立獨立審查會。我只講兩點就好了:當時有很多精神科的專科醫院或療養院,整間醫院整年度超過一半的「營收」都來自病人「強制住院」,把病人強制住院越多越久,醫院就可以賺得越多越久----
Anja
@anjaxhedi
Wed, Mar 30, 2016 4:41 AM
因為強制住院是「依法」為之,所以「政府公費全額補助」,就算病人家屬繳不出醫藥費也不用怕。
Anja
@anjaxhedi
Wed, Mar 30, 2016 4:41 AM
當然不是所有的精神科都如此,可是大家可以去調閱之前的統計數據出來看,到底有多少家的數據曾經是如此。相信各位一定會有驚人的發現。
Anja
@anjaxhedi
Wed, Mar 30, 2016 4:41 AM
另外一點:當時發生過好幾件「同性戀被家人強制送醫,兩位醫師同意強制住院」的案子。我在底下第一則留言當中先轉貼一則舊新聞,大家可以參考。至於把根本沒病的街友遊民予以強制送醫的案例,那就更多了。
Anja
@anjaxhedi
Wed, Mar 30, 2016 4:41 AM
我具名以示負責,大家可以去調閱實證數據和資料出來檢驗。重新修法走回頭路是大事,要考慮很多不同面向,不能只用一時的情緒和直覺做出決定。
2003-05年衛生署精神衛生法研修委員
政大法學院副教授
劉宏恩
查德查德
@cehraidc
Wed, Mar 30, 2016 4:42 AM
::Plurk Frontpage Promotion::
Anja
@anjaxhedi
Wed, Mar 30, 2016 4:44 AM
====
老實說自己看到身心科的反應兩極,有部分說人力不足藥物健保吧啦吧增加負擔,也有一部份是非常贊成。
但貼這個的想法是,在做之前,我們是不是該想清楚這些事的風險和成效?
台灣國Dolphin
@Dolphinchien
說
Wed, Mar 30, 2016 4:50 AM
以後抗爭現場的都直接送精神病院
Anja
@anjaxhedi
Wed, Mar 30, 2016 4:51 AM
台灣國Dolphin
: 這就是風險所在之一。
馥格-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
@iamfugue
Wed, Mar 30, 2016 5:37 AM
Anja
: 其實已經有這種跡象了,我的一個朋友曾經在松德院區上過班,經常接到警察不想處理送去的人
馥格-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
@iamfugue
Wed, Mar 30, 2016 5:46 AM
噢對了,還有很多「父母講不聽」被送去的
Anja
@anjaxhedi
Wed, Mar 30, 2016 5:52 AM
馥格-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
: 如果真的只是這樣而沒有疾病狀態,那此般處置確實為警訊啊。
馥格-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
@iamfugue
Wed, Mar 30, 2016 5:56 AM
Anja
: 據他說是真的完全沒有精神方面的問題,朋友平常不太聊工作,這種比較扯的案例才會跟我們吐槽
Circle
@circleantivirus
想
Wed, Mar 30, 2016 7:08 AM
看一小段
陌生的孩子 Changeling
亞夢
@Meng_ru0611
Wed, Mar 30, 2016 8:52 AM
若是衛福部修法,讓政府更有權力將人強制送醫,不會違反憲法的人身自由嗎?應該會吧……
akura
@peracetate
Wed, Mar 30, 2016 9:11 AM
亞夢
: 看比例原則? 同樣傳染病防治法符合特定條件就可以強制隔離
Anja
@anjaxhedi
Wed, Mar 30, 2016 5:30 PM
約略統整一下這件事詭異的幾個點:
1. 在還沒確定犯嫌是否鑑定符合患者身分與當下的行為能力時,就貿然的順應群情激憤倡議修法,因果關係未必相當,也恐有使社會對其他患者徒增恐懼與歧見。
2. 為數不少的臨床人士意見表示資源及人力匱乏,僅是法條修改有何助益?
3. 藥酒癮的問題需長期投注,目前環境給予的資源和時間並不相當。
4. 若為疾病之外,邊緣化的人又該如何幫助?
5. 前開提及濫權與少數不適任的人士所作決斷之疑慮。
Anja
@anjaxhedi
Wed, Mar 30, 2016 5:36 PM
參酌閱讀特別推薦從和漾整理的心智障礙與刑事責任關係系列文章:
[和漾/論文奔走中] 【特輯:心智障礙與刑事責任之謎】 - (一):...
另外還有回顧精神醫學簡史:
【週末副刊】誰來定義「正常」?─邊界上的精神醫學
隨選臨床看法:
只有強制,沒有治療
觀點投書:不要再出現這樣的人—制度上可以如何調整?-風傳媒
精神科基層實話:貿然強制就醫,能救誰?
Anja
@anjaxhedi
Wed, Mar 30, 2016 5:38 PM
很巧合的歐巴馬的對抗藥物成癮政策:
減少藥物成癮 歐巴馬:藥癮是健康問題,不是刑事問題-風傳媒
Anja
@anjaxhedi
Wed, Mar 30, 2016 5:43 PM
另外,違憲的事常常有啦。XDrz
傳染病和精神疾病epidemiology和診斷、治療都不盡相同,兩者類比不見得能相通...
===
站在疾病防治的角度當然是希望降低患病率和提高治癒率,但之中手法帶來的損益需審慎評估。
Anja
@anjaxhedi
Thu, Mar 31, 2016 9:14 AM
今日政大
Anja
@anjaxhedi
Thu, Mar 31, 2016 1:30 PM
房慧真《那是一個沒有精神病患的時代》
【劫難文學納粹篇】房慧真/草莓與灰燼 加害者的日常
https://www.facebook.com/transpoeman/posts/1145779705455059
Anja
@anjaxhedi
Thu, Mar 31, 2016 1:39 PM
【投書】「強制就醫」究竟幫了誰? |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Anja
@anjaxhedi
Thu, Mar 31, 2016 4:38 PM
Leon Huang律師
引述
王俸鋼醫師
的文章批判前日劉宏恩說法。 (有點長我就不全部貼了但值得細讀)
Anja
@anjaxhedi
Thu, Mar 31, 2016 4:38 PM
可我們的精神衛生法,偏偏要將類似強制住院這一類極為嚴重的人身自由判斷,也就是法官應該做的工作,交給精神專科醫師,後面再設審查會,再設法院做後續爭議時的審查。最後再脫了褲子放屁,再繞一大圈用提審法來「救」精神病友。
Anja
@anjaxhedi
Thu, Mar 31, 2016 4:56 PM
===
至此重新整理,上開提到的幾點仍須注意外,更應加強法條修正的方向在於權責區分(類似心智障礙與刑事責任系列文提到的)使臨床實務者能放心行事,真正有需求的患者也能得到妥善照護。
Anja
@anjaxhedi
Fri, Apr 1, 2016 3:49 AM
【聲明】人心惶惶時刻,別拿警消醫護權益祭旗 |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Anja
@anjaxhedi
Fri, Apr 1, 2016 5:59 AM
台灣精神醫學會公告五點聲明:
台灣精神醫學會
Anja
@anjaxhedi
Fri, Apr 1, 2016 9:32 AM
視訊提審搖搖哥後暫時進度。
https://www.facebook.com/pnnpts/posts/10154112358983833
載入新的回覆
衛福部說要修 精神衛生法…讓警消可以快速把人強制送醫。
請問,誰有權認定?誰有能力認定?用什麼方式認定?
新加坡Amos 批評前總理,被強制送到精神病院;中國武漢學生宣傳民主也被關在精神病院。
(下收不同切入點之意見)
【停看聽:精神衛生法強制住院制度要走回頭路嗎?】
衛生福利部說要重修「精神衛生法」,讓精神病患或甚至在路上看起來晃神有危險的疑似病人,都能夠更迅速由警消人員抓去「強制送醫」。部份精神科醫師也出來表示:依據目前的精神衛生法,要讓病人強制住院除了精神科醫師診斷,還需要送專家組成的獨立審查會做審查,根本是「沒有必要」的「限制醫師專業裁量權」。
2003-05年衛生署精神衛生法研修委員
政大法學院副教授
劉宏恩
老實說自己看到身心科的反應兩極,有部分說人力不足藥物健保吧啦吧增加負擔,也有一部份是非常贊成。
但貼這個的想法是,在做之前,我們是不是該想清楚這些事的風險和成效?
1. 在還沒確定犯嫌是否鑑定符合患者身分與當下的行為能力時,就貿然的順應群情激憤倡議修法,因果關係未必相當,也恐有使社會對其他患者徒增恐懼與歧見。
2. 為數不少的臨床人士意見表示資源及人力匱乏,僅是法條修改有何助益?
3. 藥酒癮的問題需長期投注,目前環境給予的資源和時間並不相當。
4. 若為疾病之外,邊緣化的人又該如何幫助?
5. 前開提及濫權與少數不適任的人士所作決斷之疑慮。
[和漾/論文奔走中] 【特輯:心智障礙與刑事責任之謎】 - (一):...
另外還有回顧精神醫學簡史:
【週末副刊】誰來定義「正常」?─邊界上的精神醫學
隨選臨床看法:
傳染病和精神疾病epidemiology和診斷、治療都不盡相同,兩者類比不見得能相通...
===
站在疾病防治的角度當然是希望降低患病率和提高治癒率,但之中手法帶來的損益需審慎評估。
【劫難文學納粹篇】房慧真/草莓與灰燼 加害者的日常
https://www.facebook.com/transpoeman/posts/1145779705455059
至此重新整理,上開提到的幾點仍須注意外,更應加強法條修正的方向在於權責區分(類似心智障礙與刑事責任系列文提到的)使臨床實務者能放心行事,真正有需求的患者也能得到妥善照護。
台灣精神醫學會
https://www.facebook.com/pnnpts/posts/10154112358983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