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崎有一沿岸街區:船津町;這一街區以低價投宿聞名,日本商人、遊方匠人、水手都在這裡暫居。街區前方的海灘適合往來九州各地的小舟停靠,因此葡萄牙人之外的其他外國人,也都於此地投宿。一六一六年一位英國商館的業務人員威爾摩(Edward Wi lmott)與其日本僕役,受到船津口町附近唐館(China House)戶主歐陽華宇的招待,免費在那裡住宿了一個月。這位歐陽華宇,正是著名唐人甲必丹(即唐人僑民領袖)李旦的結拜兄弟。
一六六九年世藩(嗣封世子)鄭經與康熙帝談判,要求清廷冊封他為藩屬國國王再度碰壁後,大約在同時即廣發國書至東南亞各國。之後萬丹蘇丹與英國東印度公司人員都應此國書前往臺灣貿易。可以推測,英國檔案當中所載的「King of Taywan」其實指的就是「臺灣的明延平王嗣封世子」(日方則稱為「東寧國主」)鄭經。清政府選擇維持海禁,又不願冊封鄭經為藩屬國國王,鄭經只好繼續保留「嗣封世子」的稱號,以此名義繼續「代行」明帝國之朝貢貿易,並且打著永曆帝的舊旗號,順應日本出口黃金與棹銅的政策變革,前往東南亞重啟往昔朝貢貿易制度下的正式關係,尋找買家。」
十七世紀東亞海域的人們與臺灣
鄭維中/春山出版/出版日期: 2023/08/01
字數: 134,369
Jeany讀書 讀嘛讀嘛
終於!要來讀這本書啦!
cmt的心得
猶記得當初閱讀第一章十分吃力,開啟了我去讀了《海上傭兵》,從而讀了一連串的亞洲海洋史。
這次再重新讀書,竟然讀的飛快。一下就進展到第二章了!
第一章講大島與小島,談到小島才是好控制的航運轉運站。
第二章《要衝與飛地:小琉球與虎尾壠》,一開始講到1633年的小琉球事件(金獅子號事件),然後談到為何荷蘭要以此為藉口,將小琉球原住民滅族,將小琉球全面控制、以避風浪,作為補足大員港不足的戰略要地。
第二節談到台灣島西岸有大片甚至寬達十公里的寬闊潮間帶,反而是水路難達的地方。
我覺得這一段非常有意思,台灣島的東岸固然是直面太平洋、難以接近,西岸竟然也是如此。無怪乎台灣各部幾乎可以算是處於無政府狀態,外界影響難及,即便世界宗教印度教、佛教、伊斯蘭教都沒有影響到台灣。
這實在是很有趣的感覺!
如前所述,與當代的一般印象相反,小琉球這樣的離島,早從史前時代,就承擔了連繫海上「島嶼世界」的核心任務,乃是臺灣、澎湖、蘭嶼、巴丹、呂宋等島嶼網絡的一部分,持續受到外界的擾動。
而臺中、彰化、雲林的河流沖積扇平原,在其出海之處,因為形成了世界少見的廣闊潮間泥灘地,反而與外界隔絕。在沖積扇居住的原住民,可以輕鬆地在潮間帶拾取豐富的海產資源,想必不太有跨越十多公里到險惡的大海上去捕魚的動力。況且居住於沖積扇之上,土壤肥沃,地面、地下水源充足,野生動物豐富;既然自然環境本就優越自足,何需外求?
相對於上一節提到那些在大航海時代迅速「歐洲化」(同時也被「領土化」)的各個島嶼,臺灣島的量體較大,因此在思考這個問題時,並不適合以大西洋的加那利群島、印度洋的安達曼群島和恩加諾島作為比較對象。再加上臺灣並未如廣大的海洋東南亞區域受到印度教、大乘佛教、伊斯蘭教一波波的影響,因此最適切的比較對象應該是日本列島和朝鮮半島。」
而此處的臺灣平埔族群即使並未如同大和王權時代的倭人那樣,取得馬匹與製作鐵器的技術,卻也因為享受相對豐富的資源與維持了眾多人口,應該具備較其他地區原住民更大的競爭優勢。」
可見泥灘地對於部落居所能提供相當的保護力,對部落居民來說是顯而易見的常識,不需有高度的文明發展背景。」
儘管地形寬平,河川較淺無切割,但嘉南平原的先天條件並不足以造就其今日盛況。經過三個世紀的開墾,特別是日治時代開築嘉南大圳這樣系統化的水利工程,才解決其主要問題:缺水。
嘉南平原橫斷於北迴歸線上,承受沉降氣流,夏季特別長,雖因洋流經過,仍有降位雨,冬季卻常乾旱。又雨季長度僅一三一日,為本島最短。
由此推想可知,進行農業開發前的嘉南平原,應有大片草原,為野生動物良好棲息地。過去原住民賴以為生的鹿群,在這片草原上受自然滋養、繁衍生息,也是可以想見的事。」
(一)日本的大和與韓國的江華島,都在以長安為中心的亞洲絲路交通線上。
(二)日本的大和與韓國的江華島(連繫到漢城),都是全島(或半島)水陸兩種交通線上的節點。」
「由於臺灣遠離七世紀以來成形的絲路國際交通線,以致與日韓相比,臺灣原住民並未受到種種文化交流的刺激,也沒有佛教、鐵器、馬匹的傳入。這是一個關鍵性的差異。
即使到陳第所目擊的時代(十七世紀初),與唐人接觸較多的臺南一帶的平埔族,仍未大量使用鐵器與任何一種獸力。臺中—彰化平原的情況,應該不比臺南附近的情況要好。這說明了臺中—彰化平原與前述日韓王權核心的第一點差異(不在亞洲絲路交通線上)。」
「清季臺灣尚不能克服河流阻斷陸路的問題,所以此時島內此處情況便是:北有大甲溪、南有北港溪阻隔,東有綿延的中央山脈,西有闊的潮間帶泥灘地。這些不利於建立交通幹道的因素,說明了臺中—彰化平原與前述日韓王權核心的第二點差異(不是水陸交通線上的重要節點)。」
「與小琉球人相比,位於水路難及之處的虎尾壠人與大肚人,手中握有更多與荷蘭人對抗的籌碼。
荷軍四度出兵攻打虎尾壠,這是因為虎尾壠人四度違抗荷蘭當局保衛他們的獵場。當時從大員出征虎尾壠,由水路迫近到底有多困難?
以一六三八年出征的情況為例,當初遠征共派出二百一十名士兵,乘坐在四十八艘舢飯上,也就是每艘舢飯約乘坐四到五人。在路途中尚須將舢舨拖行越過淤淺的水道,可見這是吃水非常淺、可能不足一公尺的小船。
同樣的,一六四二年那場遠征,出動三百一十人,乘坐三十三艘舢舨,亦即每艘約乘載九到十人,船型較上次征伐稍大但吃水仍很淺。兩次征伐都是從北港溪口上溯至水深無法航行的地區後,再走至少一天的行程。
至於後來一六四五年彭恩上尉率隊進入大肚人居地的路線,並非由大員北上,而是由淡水南下,走水路先進入大甲溪,才進入其領域。
倘若不考慮東岸的情況,就整個西海岸來說,大肚人的領域是最後才被荷蘭人所壓制。最重要的因素,仍然是水路難以接近此地。」
我沒想過虎尾竟然是個難打的地方!
「林鳳活躍於十六世紀晚期,大約是西班牙人建馬尼拉城(一五七一年)前後」,鄭芝龍則是活躍於十七世紀前半。
「一五八〇至一六二〇年代的東亞海域,自然環境無甚改變,海域內的貿易結構也大致相同。自十六世紀初葡萄牙人進入此地後,其文化、政治上對於東亞海域的衝擊至十六世紀晚期已告一段落。十七世紀初,雖英荷兩國跟隨而入,大抵多因襲西葡人的經驗,並未引起太大波瀾。
林鳳曾為躲避官兵追捕,踏入臺灣沿岸,鄭芝龍則曾於大員擔任荷蘭人通譯。
林鳳船團一度前往呂宋準備殖民拓墾,卻遭到西班牙人伏擊,隨後喪失生存空間而覆滅(一五七五年後不知所終)。
兩個脫離閩南原籍地、欲尋求建立海外貿易事業的人物,相隔僅五、六十年,人生發展卻截然相反。這樣的對比,所反映的不只是他們個人命運的好壞,更是臺灣與菲律賓兩地歷史在世界史上的重大分歧。」
「林鳳的活動軌跡與命運轉折,和一五七〇年代起戚繼光、俞大猷積極整飭海防,不容進行中日貿易走私者在中國沿岸逗留這一形勢變化,有很大的關係。從中國沿岸地帶被排擠出來的中日走私商人,必須尋找中國沿岸以外的地點,建立替代港灣。其中當然也有前往呂宋島試探可能性者。」
但到了一五八〇年代中期,利用安南、柬埔寨、暹羅、馬尼拉等地從事中日轉口貿易的管道(東西洋貿易體系),已相當穩定。在這些東南亞港市,四處都有唐人街與日本町比鄰發展起來,會合貿易興盛。臺灣雖然地理位置上較這些港市更適合進行中日會合貿易,卻未有唐人街與日本町出現。
其根本原因,是臺灣(當時主要是指西南沿海一帶)並不具備以上東南亞港灣的優越條件。
更不要說安南、暹羅、柬埔寨等王國,原先就有與中國合法貿易的管道(朝貢)。
而馬尼拉港闊水深,比臺灣條件優越,西班牙人由墨西哥輸入白銀,更造就此地榮景。
只有以下兩項條件獲得滿足時,建設臺灣為中日轉口港的企圖才能實現:(一)中國認為來自日本的威脅已徹底解除,故不在意他國人占領臺灣;(二)占領者具備相當的技術條件,得以克服臺灣天然港灣水淺的不利環境。
但這兩項在林鳳等人前往臺灣的時代,都還是遠遠不能克服的問題,直到荷蘭人來到臺灣——鄭芝龍的命運轉折也跟著來了。」
而鄭芝龍「棄明投清」的「劣化」過程,則牽涉到十七世紀中期中國朝代更迭和東亞貿易局勢改變,也是一種平行關係。
當時個別帝國、王國所控制的範圍,時有變化。所以在國家間的權力縫隙中求生的人群,其與國家的關係,也常因為東亞海域地緣政治有了變動,而不由自主地改變。
在這不斷重新改寫關係定義的過程中,他們不免被官方歷史書寫視為反覆無常、不聽號令的一群人。
林鳳與鄭芝龍,均被中國官方史冊視為「海盜」。不過究其實質,兩者之職志均在利用其身為濱海居民的優勢,尋求建立穩定的中日貿易管道。」
福建巡撫黃承玄設置的船隊協總職位。黃承玄破格任用民間人士趙炳鑒擔任協總(趙又被稱為「趙右翼」,而所謂「右翼軍」,實質上就是傭兵),可以說很符合當時歷史潮流:起用傭兵來提升海防效能。。
趙炳鑒等人此時計劃利用臺灣作為走私貿易基地的背景,則與造成林鳳與鄭芝龍命運大不同的第二個重要因素有關:荷蘭人於東亞海域現蹤。」
「荷蘭人當時劫奪這些商船的理由,即是本章第一節所說的:歐洲各國容許交戰國間的私掠行為。由於中國官府與荷蘭之間並沒有任何國家級交涉管道,也不具備遠洋海軍,無法干預這樣的掠奪行為。反觀日本方面,因幕府接納荷蘭人於日本貿易,荷蘭人也就尊重日本船隻所持合法證書「朱印狀」,不加干擾。
結果,此後前往東南亞港市交易的中國船隻完全落入了荷蘭船艦攔截的陰影之中。」
「一六二九至一六三三年間,鄭芝龍掃除了廈門區域的海盜,荷蘭大員當局則挺過了朱印船的強勢競爭(所謂「濱田彌兵衛事件」),廈門(鄭芝龍)與臺灣(荷蘭人)之間的合作貿易管道至此穩固下來。(5el與此同時,由於德川幕府顧忌九州天主教徒,而決定採取鎖國政策(一六三三年開始逐步進行,一六三九年徹底完成),這使得荷蘭人在商業上最大的競爭對手—澳門的葡萄牙人(天主教徒)—此後逐漸淡出中日貿易。鎖國政策一出,募府也不再發放朱印狀,並將海外日人召回。於是,鄭芝龍與荷蘭大員當局乃於一六三四年後,成為經營中日貿易的唯二兩大勢力,雙雙邁向事業頂峰。 直到一六四四年清兵入關前後,中國內部戰亂,雙方合作基礎才出現動搖。」
本章是海上傭兵1-8章。XD
「這是臺灣真正開始發生巨大變化的時期,島嶼歷史從此捲入任誰也難以預期的超展開劇情之中。
想要在臺灣建設中日轉口貿易港,必須:
(一)中國認為來自日本的威脅已解除,容許臺灣被占領;
(二)占領者具備優越技術條件有能力使用臺灣港灣。這兩個條件都在一六三〇年代因為歷史的偶然與巧合,得到滿足。
鄭芝龍也因此一歷史機遇,成為與荷蘭人一起瓜分中日貿易利潤、舉足輕重的「海上傭兵」領袖。」
「在中日海外會合貿易據點,唐人街往往與日本町比鄰,一個個安家落戶的海外唐人後代,自然是在跨文化的環境中成長起來。他們的一生,亦在此廣闊的唐人貿易網絡中穿梭,在複雜多元的族群之間周旋,伸展其拳腳。一些影響東亞海域世局的大變動:如中日韓壬辰戰爭、兩次馬尼拉屠殺唐人事件(一六〇三年、一六三九年)、日本禁教鎖國(一六三三至一六四一年)、中國明清鼎革(一六四四至一六八三年),以及西荷戰爭(一五六八至一六四八年)、葡荷戰爭(一六五三至一六六二年)等等,兩家均受到不等的衝擊。」
同一年,因日本採取禁教鎖國政策,排除天主教國家勢力,葡萄牙人從此不得其門而入,鄭芝龍與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貿易收入反倒因此受惠一飛衝天。鄭芝龍也積極培養鄭成功接受中國傳統教育(時名森,年十五,補弟子員),期望他未來能從科舉競爭中脫穎而出,加官進爵守護家族事業。
在這個歷史節點之後,兩人的命運分歧,分別和各自的政治盟友
—大明朝廷及荷蘭東印度公司——緊緊拴在一起,再也無法由急轉直下的政治局勢中抽身。」
鄭芝龍年少時投奔在澳門經商的舅舅,後來就是以澳門唐人的身分,透過當地葡人建立的合法貿易管道,開始經營中日貿易。
許多居住於馬尼拉的唐人,同樣也會利用這樣的身分優勢,流轉於西葡貿易網絡諸港市長崎、馬尼拉、澳門、麻六甲、摩鹿加—從事貿易活動。
此時,身分暧昧的葡屬/西屬/日屬唐人,便成為溝通兩方貿易城鎮的最佳代理人。
由於一五六七年開始,明朝官方容許福建海澄月港船隻合法前往南洋地區貿易,閩南人於海外出沒成為常態。他們之中有很多人前往澳門歸化定居,成為廣東官方難以依法管轄的對象,其貿易利潤與置產投資,也多分布於東亞海域屬於西葡兩國貿易網絡的貿易據點。」
在澳門與馬尼拉,唐人改宗天主教或學習西葡語者(兩種語言極為相近)所在多有,唐人、日人、歐洲人、馬來人及種種混血人士間的生活交織,異常密切。」
「義大利人達瓦羅(Marcus d' Avalo),曾於十七世紀前期遊歷澳門,也陳述了他所目擊的唐人生活景象:
【在澳門市內,有些體面的店鋪,還有許多唐人,帶著絲貨、一包包的貨物繞著房舍行走,來叫賣。當前述唐人聽聞,有外國船隻從海上抵達且載有白銀,他們當天會立刻跑來銷售他們的貨物。〔他們〕人數
頗多、充滿熱忱,〔澳門〕當局必須使用武力,〔才有辦法〕把他們從商館前攆走。他們〔這些唐人〕是非常渴求金錢、白銀,又自私自利的民族。】
【居民(按:多半是唐人)乘著季風航行到馬尼拉
去,而不只是前往日本。葡萄牙人由此處出口絲織品、白生絲線、棉與麻布、瓷器、各種珠寶,還有硃砂、水銀、錫、蘆薈,以及其他的物質與礦產。他們在四月以三到四艘西洋快艇或是中式帆船,乘著向南吹的季風出發,然後通常會在十月歸返。】
可見馬尼拉與澳門雖然分處西葡官署統治之下,但對於澳門與馬尼拉市唐人而言,根本屬於同一個語言與制度環境,很容易在兩邊流動經商。」
「更為重要的還有一五七一年由大村家支持建立的長崎市,設立時即成為與西葡兩國「南蠻人」貿易的港市。此一港市由信仰天主教的大名、武士管轄,主要居民則是往來於澳門、馬尼拉等地的天主教貿易商人。」
他還講說日本街和唐人街通常都在一起,日本人和唐人的海外唐人/日人第二代,在跨文化背景下、互相挺熟的。
讀的時候讓我突然想到《比較的幽靈》第九章裡面談到,馬尼拉的華人和西班牙人不覺得自己是華人,用 Shanley「生理人(生意人)」稱呼他們。(《比較的幽靈》第九章)
在海外唐人世界中穿梭的唐人海商,不但具備多語能力,也有豐富的跨文化交流經驗,更不拘要於哪個城市累積資產。但與他們相關的漢文史料記載卻相當稀少。
因此當我們提到李旦這樣的日本僑民領袖,或許不該將其興起當成是中國沿海歷來海盜勢力的延續或表現,而應當成是十六世紀晚期東亞海域各處會合貿易,所產生的跨文化社群孕育出來之碩果。
這樣特別具備「普世主義(cosmopolitan)」屬性的一群人,在面對十七世紀以來急遽變化的世局時,也採取了多元紛呈、令人目不暇給的戲劇化應變方式。」
所以淡水有荷蘭的貢獻,雞籠看起來就拆掉了。而且阻止唐人和原住民接觸這句話感覺也很有意思!
一六四四年荷蘭當局發現,何金定利用通事身分促成荷蘭人與客商的交易後,會抽取一筆佣金。
當局認為這樣一來,仲介交易有可能造成漫天喊價的詐欺行為,必須加以規範,設立合理的佣金範圍。
就這樣,何金定家族隨著荷蘭當局發展臺灣的各項規畫,逐步深入當地各種新興事業。」
而且1645年竟然台灣已經大量出口蔗糖到波斯了!
我不知道為何總覺得荷治時代只是剛剛引入甘蔗種植而已。
但其實1635年第一批樣品,1645年已經量產了。
1636年的明欽斯基 aka 那個要去長崎但被荷蘭擄到台灣的耶穌會波蘭傳教士,已經有甘蔗吃了。1635年才有第一批樣品!他賺到了!
「糖類發展的確立,真正一直是到荷治時期,荷蘭人於1624年佔領台灣後,從巴達維亞城日記中,提到「蕭壠社產甘蔗」,(蕭壠社為今台南佳里一帶)便可知當地的原住民,也就是平埔族人已經開始懂得種植與利用甘蔗。但當時的原住民生活還是以狩獵為主,並不需要高度商業貿易,因此精緻「糖」的技術,並沒有像漢人運用的相當純熟與廣泛。」
咦,什麼,是台灣自己就產甘蔗了嗎!
我怎麼不知道在哪裡留下了荷蘭引進來印象
而且我還有連水牛也是荷蘭人引進來的印象。
http://www.sciencehistory.url.tw/...
荷蘭人與西葡兩國人敵對,當然也難以向他們收購蔗糖。一六二三年,荷蘭西印度公司開始大舉進攻巴西,並於一六三〇年攻下了伯南布哥。但與荷蘭人的設想相反,巴西成為戰場的這幾年(一六二四至一六三七年),蔗糖價格因為戰爭,反而抬升了一倍。
為了取得廉價的蔗糖,荷蘭東印度公司先是從臺灣向中國大量收購蔗糖。隨著中國蔗糖價格上漲,荷蘭當局很自然地從一六三三年起嘗試利用臺灣的土地與人力自行生產蔗糖。
「與此同時,為了開墾田園,耕牛也被輸入臺灣。一六三二年,由於荷蘭東印度公司臺灣長官普特曼斯與鄭芝龍合力擊敗海盜鍾斌,荷蘭人一度獲准可至福建沿海購物,當時即曾派船前去收購牛馬等牲口,以為建設城城堡及島內交通之用。
此外,一六三三年普特曼斯長官與鄭芝龍發生衝突,荷蘭艦隊也在中國沿岸掠奪了二一四頭牛。
因為巴西戰事的影響,巴西蔗糖要到一六四二年左右才恢復供應歐洲,在一六三七至一六四二年間,荷蘭當局因此在臺灣大舉推動植蔗事業。
除了如前述招募農工之外,也鼓勵收購、繁殖耕牛。至一六四〇年臺灣本地已有一千二百至一千三百頭牛。一六四六年起,已有餘力由臺灣送交牲口運補停留菲律賓海域的荷蘭艦隊。荷蘭當局引進獸力,當對開墾臺灣土地有所助益。」
鄭成功的姊妹烏蘇拉(Ursola de Bargas)原先嫁給澳門的葡萄牙人,鄭芝龍為了將她迎接回安海,還特別興建了一座天主教小教堂,以為彌撒之用。
原先活躍於西班牙人、葡萄牙人所治理的各個港市中從事轉運獲利的何金定、何斌父子,在日本排除天主教徒(因此也驅逐不少唐人)、馬尼拉對唐人不友善、澳門貿易已無前景的情況下,才選擇逐步投入雞籠、廣南與日本間的貿易,以求取新的出路。
稍後於一六四三年左右,鄭芝龍因中國內亂被調派到南京附近協防時,鄭成功也曾短暫進入南京國子監為太學生。
當一六四六年何金定選定熱蘭遮市鎮為家族未來發展的基地時,鄭芝龍也確立擁護隆武帝(1602-1646),在福州設置大明朝廷,以保障其海上貿易正當性(代表官方進行貿易),甚至讓隆武帝為自己的兒子賜姓改名(「鄭森」改名「朱成功」,「鄭成功」為後世俗稱)。
兩位父親都很清楚,時代發生巨變,個人與家族的興衰榮辱,端視此時此刻能否洞燭機先。」
在釐清鄭氏集團貿易活動與其合作者、競爭者的關係後,可以發現,鄭成功作為「唐人二代目」的特質,清楚地表現在他對於官營貿易操作方式的認知上。
他的日本、暹羅外交活動,表面上是軍事結盟,實質上卻是官方經濟交流。他也很瞭解國際關係的變動基於實力的原則,選擇攻打臺灣才能延續以海外貿易養兵的路線。為了正當地運用武力,傳統的權威不可偏廢,況且想要爭取日本、暹羅等國的支持,使用朝貢貿易之類外交辭令必不可免,這些都是他始終高舉大明旗號的現實原因。」
「本章探討十七世紀前五百年來中國沿岸居民與臺灣原住民少有接觸的原因,並說明十七世紀中期忽有大量唐人移住臺灣的契機。
宋元以後中國沿岸居民出海貿易、沿岸捕魚活動日漸興盛,然而唐人並未大量跨海移居臺灣。其原因是地球進入中世紀溫暖期時,臺灣沿岸漁場偏北,落入西岸泥灘海岸的範圍。
此一情況從十六世紀未小冰期起逆轉,造成唐人漁民開始進入高屏沿岸潟湖地帶,與原住民之間的接觸與衝突驟然擴大。而荷蘭人創設市鎮,隨後引進農業移民,致使定住唐人增加。市鎮人口消費又回頭支持了漁民來臺定住。
結果,雖然熱蘭遮港市興起,是出於東亞海域的地緣政白銀流通之偶然際遇,但附隨此一港市發展而帶入臺灣的唐人農民與漁民,卻意外成為下一階段改變臺灣人口組成的主要誘因。」
作者推測宋元時期熟悉航海路線的可能是馬來人。
這也導致烏魚洄游的潮境移動到臺南、高屏沿海的機會大增。
漁民航行到臺灣西南沿海的河口、潟湖地帶,一方面能取得飲水,一方面能與原住民保持距離,並守望等待烏魚群洄游南下。船隊集體出現時,唐人的勢力足以與原住民抗衡。尤其是在高屏沿海海岸附近,或許由於捕烏船隊規模較大,而且是全體進入潟湖、河口停泊過夜,自我防禦能力大增,引起了原住民的不安,而逐漸向內陸移居。
因此在十七世紀前期荷蘭人抵達時,由臺南至高雄沿岸的潟湖附近,幾乎都沒有原住民的聚落存在。
——
15世紀的小冰河期,可以自己做一個書展🤣
「一六二七至一六三三年間,荷蘭東印度公司人員陷入與鄭芝龍、明帝國官方勢力、日本朱印船商、諸海盜的纏鬥中,加上忙於籌設貿易管道,無暇管控魍港。在這亂局逐漸收束,而漁民再度來訪後,可能有零星漁民在上述北線尾沙本地漁業的發展洲(大員)和麻荳溪口沙洲(魍港)兩地,於公司城堡的監視與保護之下,得以短暫上岸居留。這些漁民的數目,應該比當時居住於熱蘭遮城的商人及辦事人員要少許多。
這樣的漁業存在的前提是足夠的城鎮消費人口。而隨著熱蘭遮市鎮人口的增加,定住下來的漁業人口,自然也會跟著增加。」
但此後不久,大員當局意識到一旦阻止原住民任意殺害唐人,可能會造成唐人迅速擴展移民活動,而決定將唐人與原住民的生活領域隔絕開來。
竟然連媽祖廟都和烏魚有關!廟的分布和烏魚巡遊的區域有關。
這也是雖然漁民早於農民在臺灣活動,卻無法形成連續不斷殖民活動的根本原因。
隨著農墾殖民地持續擴展,本地漁業也持續擴大,但漁民在臺灣近海能夠自由活動,西岸漁村與港口愈趨開放,其結果是反而造成一片難以管制的偷渡地帶。
在內陸原住民已被禁止殺害唐人後,臺灣西海岸開始面臨十八世紀前期中國因內部長期和平以致人口暴增而帶來的移民潮壓力,更何況那些原有的自然阻礙如黑水溝、潮灘溼地,已先由荷蘭人建造的大員港設施化解,後又透過沿岸漁村漁民的接引,讓偷渡者安全穿越廣闊溼地的機會大增,使地理因素不再能夠攔阻跨海滲透的人潮。
這並非荷鄭統治集團的初衷,卻成為改變臺灣歷史走向的巨大力量。」
一方面是原先活躍於東亞海域、競爭激烈的西葡荷諸國,因三十年戰爭(一六一八至一六四八年)的平息,日益脫離衝突的軌道;另一方面是明清王朝交替的塵埃漸趨落定,清廷於東亞海域重新恢復朝貢秩序,在這個過程中,原先不被明朝接受的荷蘭,被納入了清朝的朝貢體系中;至於代理覆滅的明朝持續與西葡荷諸國交手的鄭氏政權,則因清朝的海禁遷界政策,被「擱置」在清朝的朝貢體系之外。臺灣島則先是因荷人的領有,被納入清廷朝貢秩序的視野之內,後又因鄭氏的占領,而被清廷的朝貢秩序排除在外。」
「鄭經於一六六三年繼任鄭氏集團的領袖時,原在鄭成功手下負責管理海上貿易的戶官鄭泰(1612-1663)已有五十一歲,被鄭經視為政敵,於同年自殺。鄭成功手下大將兵官洪旭(1605-1670)這時則年屆五十八歲。可以推測,那些在一六五〇年代為鄭成功立下汗馬功勞的軍事將領,恐怕也都上了年紀,無法繼續兵馬倥傯的生活。
鄭成功所權宜設置、輔佐民政的六官制度,是鄭經一生當中僅能接觸到的「明朝」機關,但此一機關的組成與治理範圍,實在無法代表控制全中國的朝廷。
鄭經手下的鄭氏集團統治階層,大致與他一同成長,都是北京崇禎朝廷覆滅前後,所誕生的一代人。簡言之,他們可以說是生於明末、長於抗清,卻不曾真正具備「明朝體驗」的一群遺民。」
而且從一六二四至一六六四年,不只中國改朝換代,荷、鄭的地位也對調了,由原本的鄭氏集團代表明廷抗擊荷蘭,轉變為荷蘭與清廷聯手打擊東寧政權。」
荷蘭方面在已取得清朝承認、又於福州設立商館開展貿易的情況下,當然不願意接受鄭經的提案。
既然荷蘭人不願撤出也不願合作,一六六六年鄭經遂發兵圍攻荷軍基地雞籠北荷蘭城。鄭軍的數波攻勢均占不到上風,只能撤退。不過,鄭經於一六六七年派遣到柬埔寨的遠征軍,則燒毀了荷蘭人商館,殺死並俘虜數名人員。
「在一六七〇年代左右感到前途徬徨,甚至不惜鋌而走險的人,還有一位「灣生」威廉•培德(Willem Pedel,以下簡稱小培德c.1635-1672)。
這位自由市民小培德,即是曾在臺灣熱蘭遮城擔任上尉之湯瑪士.培德(Thomas Pedel,漢籍記載為「拔鬼仔」,c.1610-1661)的次子(上有二姊一兄,下有三個妹妹、四個弟弟)。小培德的母親,有一半暹羅血統、一半蘇格蘭血統,所以他也算是一位歐亞混血兒。
小培德生於大員,一六四五年以海軍見習生的身分加入荷蘭東印度公司。一六五四年升任助理。因為生長於大員,他能嫻熟地使用閩南語與唐人交談。」
他的姊妹們,多與公司駐臺牧師或軍官結婚。老培德身為高階軍官,應該對他也有很深的期望,想必希望培養他進入荷蘭東印度公司領導階歷,成為高薪的商務員。
小培德在一六五四年,被公司任用為助理,六年後,幾乎是預備就要升任商務員時,其父卻在鄭成功登陸當天,就為國捐驅。小培德則從此擔任第一線的翻譯人員,為公司重用,參與荷清聯盟與之後的商務談判。一六六二年荷蘭人撤離大員,於是他全家也搬遷到巴達維亞。
小培德一生到此刻所擁有或培養的技能、人脈,如閩南語能力、歐亞混血身分、公司內的親族網絡等,也失去了用處。兩人命運的轉折點,都在一六六一至一六六二年荷鄭於大員的戰爭前後。因為鄭成功攻臺及後來一連串的演變,導致一六六八年後,荷蘭東印度公司從中國治岸撤離。
小培德不只職業展望黯淡,在喪父之際,還要協助流亡至巴達維亞的眾多家人維持生活。這種困局在他心中激起的煩悶感,可能與同時刻的鄭經不相上下。
「說到底,這是因為東亞海域的海上貿易已經無法如同十七世紀中期那樣獲利了。鄭經也好、小培德也好,都在經濟暢旺的年代受到極佳的栽培,也在經濟下行的時代被迫手足無措地應變。」
「對於荷蘭東印度公司來說,既然此時福州與廣州都開放貿易,自不應該放過這個獲利機會。結果三藩商人、鄭經的臺灣船隊、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商人,在三藩之亂期間,一齊湧入華南的各口岸進行貿易。相互間惡性競爭的結果,僧多粥少,沒有任何一方得以賺取大量的利益。
更何況如前面所說,東亞海域流通的白銀從一六六〇年代已開始走下坡,利潤空間本就大幅縮減。
此外,靖南王在聞北-浙江一帶與清軍開戰,阻斷了江南生絲運往閩廣出海口的道路,實際上也無法提供日本更多的生絲。
靖南王除了開放福州通商之外,還派人向英國、荷蘭東印度公司招商,這樣的做法一旦成功,鄭經所控制的廈門將無法與之匹敵。兩者競爭日趨白熱化的結果是最後在一六七六年走上兵戎相見的結局。」
「曾留駐於福州的荷蘭商務員范霍根虎克,他早在一六四八年就進公司任職,在日本商館擔任助理,後來於一六五三年升任下級商務員。但在一六六二年,因為被發現利用公職從事私人貿易,所以公司將他由日本召回巴達維亞。一六六三年,范霍根虎克擔任博特艦隊中的後衛指揮官(schout-bij-nacht),並且直到一六六四年,都被派駐在福州擔任商務員,負責說服清政府開放與荷蘭東印度公司直接貿易。次年(一六六五年)回返巴達維亞後,即行解職脫離公司。此時看來他與東亞的緣分已盡,諷刺的是,最終卻於十年後(一六七五年)死於爪哇萬丹海域,時為丹麥東印度公司人員,也是親自設計並推行丹麥東印度公司東亞海域商務的要角。」
「丹麥於一六六三年和法國簽訂了二十年的聯盟條約,兩國在亞洲展開合作。有大國為靠山,丹麥能保持中立不需事事被荷蘭人掣肘。(“早在一六二〇年時,丹麥人已於印度科羅曼德爾海岸的特蘭奎巴(Tranquebar)設立城堡,但由於丹麥本國與世仇瑞典爭奪松德海峽控制權失利,無暇經營亞洲貿易,以致在一六三九年至一六六九年間都沒有任何丹麥船隻前來。反而是英荷葡三國在印度洋交戰時,會各自借用丹麥的旗號,假借其名義來輸運貨物。再加上英荷兩國人於印度所設立的城堡遭受圍攻時,有時也需要丹麥人的支援,特蘭奎巴的丹麥人因此獲得了相對中立的地位,不受歐洲各國間混亂戰爭的影響。
一六七二年,在荷法交戰的亂局中,丹麥同樣取得相對中立的地位,並且趁著荷蘭無暇顧及波羅的海貿易,介入此一市場來累積財富。藉此經濟發展的勢頭,丹麥也在一六七四年前後,開始積極經營印度貿易。
同年公司的兩艘商船幸運號(Fortuna)與麥格魯斯號(Maglos),即由范霍根虎克擔任指揮官,從哥本哈根出航,預定先前往印度的科羅曼德爾海岸,隨後轉往爪哇萬丹,再進一步嘗試與中國和日本進行貿易。」
虎克去世了,然後繼任的丹麥人員放棄去日本,嘗試在福州做生意,但因為戰禍沒拿到貨款,血本無歸。後來又試了一次,從爪哇收購木料到福州交易,還是不如人意。丹麥放棄。
根據李文良教授的研究,施琅登陸臺灣後(一六八三年),清廷內部討論了十一個月之久,終於決定要將臺灣納入統治,並在決定了軍事兵員的配置、行政區劃後,才交由文官來處理接收事宜。當時從東寧政府手上所接收的土地徵稅登記簿冊,僅有屬於東寧政府官方之「官佃田園」以及官員自行招佃開墾之「文武官田園」的資料。
但即使是原屬於官府與由官員自行招佃開墾的田園,也在清廷民政官員來臺之前,即遭到攻臺官兵之圈占。至於那些未被圈占、原來的所有人(業主)又被遣送回中國的剩餘田地,則變成了「無主之佃」:即有佃農卻無地主的田園。清廷的民政官員基於增加本地財稅收入(即作物稅,稱為「賦」)的立場,逐漸透過法律程序,讓佃農擁有這些土地,成為業主。
此外,前述未曾造冊移交資訊的「營盤田」,則透過清朝入關後於一六四九年已頒布的上諭條例,由縣官發給墾照,轉化為登記在案、可以課稅的「民田」(「地方無主荒田,州縣官給以印信執照,開墾耕種,永准為業」)。
但在臺灣營盤田「人去業荒」的情況下,從一六八四年十月起,居然「移花接木」發揮了作用。有了這樣的法律工具,一六八九年臺灣的人口與生產,就大致恢復了東寧時代的水準。而且移民入臺開墾的聲勢規模也持續不墜。」
但到了一六九二年,已有將米穀出口至福州的消息,顯示這時候臺灣水田的數目應該不少了。一六九三年,施秉做了一個不太尋常的決定,即投入家族資本,發展下淡水溪(今高屏溪、東港溪)中游的土地開墾事業。施秉這個決定或許與一六九一年任臺廈道的高拱乾,擔憂植蔗熱潮太過強烈,力推開墾水田有關。」
一七二三年,一艘船籍為臺灣的商船,拿著分給福建的信牌,當年由日本返航後,並未回臺,而是直接前往上海買賣,等到下一季再駛向長崎繼續貿易。根據船頭的說明,當時廈門供給的貨物(還有臺灣貨物),在上海已能取得,所以不需先回臺灣,再從廈門出發赴日(當時臺灣屬於福建,所以之前商船通常會從臺灣到廈門多採購一些貨物再出發赴日)。
這就表示,各式各樣船隻從臺灣販運到華中的商品種類數量已非常豐富,故由臺灣直航日本的船班,便沒什麼存在的必要了。
從後見之明看來,施秉擴大投資土地開墾的事業,正符合臺灣轉口貿易利潤下滑、農產出口事業利潤上升的趨勢。此外,臺灣不只因為肥沃的米糧生產環境而成為農產出口重地,更因為湧入移民日增,躍升成為高速成長的中國日用品消費市場。
臺灣作為世界史的「場所」
(一)島噢的自然地理:黑水溝阻隔,良港少,沙洲多。這是長久以來島內人群未曾受到海域文化網絡(佛教、印度教、伊斯蘭教)浸潤,亦未有跨地域國家組織受外界刺激成立的主要原因。
(二)地球氣候由溫暖期轉向小冰期的變化。此時亞洲大陸饑荒頻率增加,而捕烏魚潮境的頻繁南移,構成十七世紀福建難民前往臺灣的前提條件。
(三)臺灣島的政治地理位置,位於東南亞與東北亞交界。
十六世紀後,日本與東南亞連結網絡確立,此一地點逐漸被捲入東亞地緣政治開展的過程中。
但是,以整體眼光從當代回顧過去,無疑影響臺灣歷史最大的變動,為十八世紀後華南移民持續進入臺灣定居的此一現象。
此一移民浪潮雖非由歐洲人因素直接導致,但十七世紀荷蘭人建造了大員(安平)港務設施,又以武力馴服平埔族人兩種劃時代的改變,確實大有利於其他國家勢力進入臺灣,從而為華南移民創造了大有利的定居條件。隨後,十八至十九世紀臺灣歷史的發展,即以中華世界的人、事、物輸入為主調。其背後,則是清帝國治理機器的介入與支撐。
在這樣的變局中,島民的共同節奏也在一波波地緣政治、工業文明的衝擊中逐漸浮現並進入意識層面當中。」
奇妙的是,從二十世紀末的情況來追溯回去,島民非意識層面的社會生活步調,卻似乎有一個逐漸趨近一致的連續性過程。
與那些「被發明的傳統」不同,臺灣島民生活步調從清治中期起,似已有種種穩定趨同的傾向。
我認為此即所謂的「土著化」與「內地化」同時發展的矛盾表象下所埋藏的實質發展。
島民間相互認可,多不是以積極規範資格的方式提出,感覺反而比較常以否定的方式,根據被排除的對象來劃分我者與他者的疆界。」
我覺得他最後講到大陸和海島,海島在很多重要歷史文化傳播的漣漪裡顯得不同步,會有快一拍、或慢一拍的的不協調,這個觀點還蠻有趣的。
竟然是鄭維中譯的!
這本是的參考書目蠻多的,感覺還蠻有趣的。
之前和之後,都有比臺灣更合適貿易的地方。
可能是因為大島的關係,綜合影響下,感覺台灣的農業民族的氣質可能還是大過於貿易商業民族氣質吧!也有可能是因為隔壁的中國,就是會把東亞海域變成政治之海,而不是經濟之海的關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