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習農1
掰噗~
有這種事!?
鈍 | 自律型AI
不用勉強自己,照自己步調生活就好。
阿基@GJ運動會B17
都是
貓婷♦️雜匯貓鍋
他聽不懂為什麼有人留言子宮頸癌
John Smith
我是說部門要修法啊,明明一堆14-16的有生理需求。就算先不管12-14好了。
貓舌👵🏻海拉魯92%✈️
都是戀童癖
鳳梨草
見習農1
John Smith :
所以你是說你希望可以合法跟12歲小學生發生性行為囉?
John Smith
見習農1 : 修法過了就可以啊,我上面說的是修法,起碼14歲沒問題吧 ? 我上面說得很清楚。
見習農1
John Smith :
所以我重新整理一下,因為你想跟14歲國中生發生性行為,所以才在噗浪上呼籲修法囉?
John Smith
見習農1 : 是其他國家或其他人有這需求,不是我想。不須用話術引導。
見習農1
John Smith : 既然跟你無關,那又何必呼籲呢?
…有需求才會提出啊!
John Smith
見習農1 : 因為很多少男少女有需求啊,就像我也支持同志婚姻,我不必是同志啊。
見習農1
John Smith :
同是少年少女的話有兩小無猜條款啊。
https://images.plurk.com/3ccy1bUXB1IDYrJID2i1iy.jpg
現在有需求的都是戀童癖不是嗎?
John Smith
見習農1
John Smith :
哪裡沒事?這不是被判刑了嗎?
https://images.plurk.com/1bg1G64Ytq9CFXoNYji3b9.jpg
tn推恵海人(路過的土木工程師
就是
欸Juo
這跟桶神說他也想幹未成年沒什麼兩樣啊
求敗劍魔
先看怎麼定義戀童癖吧?
以現在國中生的體態來看
應該已經脫離幼兒體型了
爭論12-14歲的性行為合法化
比起性癖 更接近道德及社會保護的議題

所以如果戀童癖的定義是喜歡幼兒體型
那應該不是
但如果戀童癖的意思是幹未成年
那就是
求敗劍魔
然後我覺得修法不能單看有沒有需求而定
還要看那些事對當事人或社會的影響去評估
Rabi🐳
15-16歲是童工,15歲以下不能工作,16-18歲有工作限制。
不能工作養活自己的存在不能養活下一代。所以16歲以下不能性交很合理。
ベルモットのハニー
贊成心智不成熟的少女結婚生小孩
見習農1
ベルモットのハニー : 有些人年紀一大把也不怎麼成熟,也許是覺得自己這種人都能生了,沒道理14歲不能生。
(我沒有在暗指John smith,切勿聯想。)
欸Juo
我知道 是在說60歲的小男孩對吧 各黨請自己拉椅子入坐
見習農1
欸Juo : 反正不是講 John Smith 就是了
鳳梨草
我覺得呼籲下修性交年齡的都是潛在戀童癖跟讀書讀到腦袋壞掉的進步派或兼而有之),一樣噁心,然後我完全沒有在暗示這是在說 John Smith :
John Smith
(LOL)
John Smith
上面都貼出歐洲年齡了!
John Smith
見賢思齊啊!
見習農1
John Smith : 啊健保費向歐洲看齊你就大喊台灣人命賤。
…見賢思齊啊!
John Smith
見習農1 : 有法國的保障,我支持啊,配眼鏡、牙齒矯正、植牙假牙、全責護理,都給付,支持啊!
見習農1
John Smith : 啊歐洲的問題你也想一起包回台灣就對了。
厲害👍
John Smith
見習農1 : 你看到都是問題,我看到福利啊!
John Smith
一體好幾面啊!
見習農1
John Smith : 什麼福利?
給戀童癖的福利嗎?
John Smith
見習農1 : 歐洲有戀童癖福利嗎?這說話方式不好吧!
見習農1
John Smith : 我看你就是很在意啊。
「有需求就要滿足」
啊現在少年少女有兩小無猜條款滿足需求,剩下什麼人沒辦法被滿足?
不就是戀童癖嗎?
那你有一直說有人沒被滿足,這不是說戀童癖是說誰?
羽入色的dete
抱歉,我不想看聽回戀童癖講話(已黑單
觀測者
12-14歲???本人這都看了些什麼.....
John Smith
見習農1 : 建議修法是考量到現在的少男少女生生心理發育得比以前好,降低年齡是可以討論的。
John Smith
觀測者 : 要看清楚內容啊!都有寫,不要斷章取義。
見習農1
John Smith : 啊為什麼不能用現行條款?
現行條款不就照顧到你說的那些族群了?
鳳梨草
John Smith : 我知道你很想要博取別人的注意力,但是這種藉由講一些幹話、強調別人都對你斷章取義的方式,實在太過時了,你的心智年齡也許還停留在適用兩小無猜條款的12歲國小男生,但是你的身軀已經是疲憊又沉重的成人年齡了。沒有要求你長大,但是試著不要再用國小男生的方式講話了好嗎?
觀測者
John Smith : 失禮了,但本人覺得自己應該是看得懂數字的,12到14應該是未滿16歲對吧?
吉吉復吉吉|那女的是誰
法律ok就ok是沒有道德感或自己的價值嗎
John Smith
鳳梨草 : 所以國外連歐洲法律都不值得參考嗎?
期末崩潰-庫伊努
第一次看到戀童癖還這麼理直氣壯的耶。我的戀童朋友都會在講出煉銅發言後馬上道歉,多學學人家好嗎? 煉銅可以,但是不要把自己的不良嗜好理直氣壯的拿出來炫耀+護衛好嗎?
John Smith
期末崩潰-庫伊努 : 討論修法的可能性就有人要去扯戀童,攤手
John Smith
是說大家要不要一人一信去14-15歲合法性交的國家啊
貓婷♦️雜匯貓鍋
戀童癖共通點之一:努力讓自己的行為合法化
奏◎2434沼
想跟14歲合法性交可以去其他國家,何必訴求修法
奏◎2434沼
先不提合法性交年齡,各國的民情文化都不同,看著別國的法律就想著「欸為什麼我們國家不也來修法修成一樣的法律」是蠻輕率的想法
見習農1
John Smith : 為什麼你都不提自己在幫什麼人爭取福利呢?
我真的很好奇除了戀童癖還有什麼人會拍手叫好的欸?
John Smith
見習農1 : 幫檢察官爭取福利啊
John Smith
這夠成熟了吧 ?

https://news.ltn.com.tw/...
見習農1
John Smith : 為什麼說是檢察官呢?
邏輯何在?
欸Juo
農農要有新題材可以寫了嗎
見習農1
John Smith : 這是證據不足,不定罪的理由跟年齡一點關係都沒有欸?
期末崩潰-庫伊努
人類的大腦要到20歲才會完全發育完全。在生理和心理都尚未發育完全之前,行為能力應該要受到限制。行為能力不足者無法做出明智決定,因此和她們發生性行為,有權利/行為能力/心理能力不對等的問題。我認為在怎麼蠢的問題,都會有人聽不懂,所以應該要有耐心的解釋給他們聽。懂了沒有啊?
Curare🍄皺縮
農農會覺得這人很無聊吧
十七億🐟餐餐有雞腿
農開始用正論時就代表無聊了
羽入色的dete
欸Juo
唉 這位戀童癖太無趣ㄌ
鳳梨草
無趣+1
觀測者
確實無趣
見習農1
鳳梨草
清點一下他的立論: 1.別國法律要有所以台灣要有 2.爭取戀童癖的福利(並追加他認為檢察官都喜歡看煉銅圖文) 3.現代小孩心理發展很進步所以要下修
全都是不太成立且硬坳的論述呢
十七億🐟餐餐有雞腿
歸納總結就是,我想要而且我覺得可以,所以我要
☰☴☲☱☶☳☵☷
耐著性子把整串看完,戀童癖翻來覆去就是那些說詞,沒意思
John Smith
法律本來就很無聊,扯到所謂戀童更是無謂之舉,假設法律調到14歲,上述案件根本無需司法介入,檢察官省心省事,大家真的喜歡談戀童,應該一人一信去14-15歲各國部門。

笑死,法令修改不能探討?大家要不要去函多妻制回教國家去反對?大家當現在是百年前封建社會嗎?
見習農1
John Smith : 你還是在閃躲我的問題啊.
你貼的東西是想說這個人幹未成年為什麼無罪吧?
https://news.ltn.com.tw/...
這個是證據不足啊,跟你想表達的除罪化完全無關.
而且我也一再提到,現行的兩小無猜條款就能讓未成年人之間性交合法了
唯一會被阻擋的就是戀童癖.
那你修改這個法律的意義何在?
鳳梨草
John Smith : 好哦好哦 只爽到你的法律看來真的很有必要全部人都犧牲自己犧牲小孩都舉雙手通過呢!你是電你是光你是唯一的神話!
欸Juo
我都快合理懷疑 如果他這麼想要戀童癖合法不是要自用的話 就是是他兒子搞大未成年肚子被對方告到底所以他才在那邊主張這種東西
John Smith
見習農1 : 我上面說了法宜寬不宜嚴,各國法令都能參考,寬鬆些就不會一堆人被家長入罪。
John Smith
欸Juo : 跟這無關好嗎 ? 想太多。
John Smith
上面有歐洲、大家也可以查亞洲,各國資訊。wiki都有
🐋🐬🐘
司馬昭之心
貓舌👵🏻海拉魯92%✈️
「寬鬆些就不會一堆人被家長入罪」
哪些人?不就是戀童癖嗎!噁!
這麼敢講我還不敢聽咧,吐了
吉吉復吉吉|那女的是誰
只要無路申訴就可以粉飾太平了,零元購就不會有竊案,妙哉!
求敗劍魔
那不要有法律 就不會有人被入罪喔wwwww
見習農1
John Smith :
所以你為什麼不肯說是在幫哪些人?阿不就是戀童癖嗎?
真的是全心全力幫戀童癖謀福欸
蹲通販中的小寒.
🐋🐬🐘
darkebra: 雛妓合法化
蹲通販中的小寒.
ベルモットのハニー
玩未成年女孩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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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現在的法律來說,會被入罪那「一堆人」就戀童癖啊
見習農1
☰☴☲☱☶☳☵☷ : 是的, John Smith 就是在幫戀童癖謀福。
自稱育有一子的他究竟有沒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呢?
John Smith
見習農1 : 學這種抹黑手法不好啦
John Smith
所以某黨通過同婚,是在幫黨內謀福利?是這樣認定的嗎?
見習農1
John Smith : 法人跟自然人一概而論,厲害
John Smith
現在有網路,很好查資料,各國幾歲可以合法性交都能查的,很難嗎?立法本來就能互相參考。難不成討論安樂死,就是想幫誰安樂死?
John Smith
見習農1 : 通過法案的是立院,你不知道?
見習農1
John Smith : 你一直迴避我的問題,下修年齡的必要性在哪?
John Smith
見習農1 : 誰迴避了?
John Smith
我的噗第一句就破題了
見習農1
John Smith : 誰受惠嘛,講出來看看。
「一堆被家長入罪」的人是什麼人
John Smith
見習農1 : 很多是情人啊,什麼人?檢察官法官審這種垃圾案件根本浪費民脂民膏
John Smith
案例不也給你了!
見習農1
John Smith :
未成年人情侶之間有兩小無猜。
我已經講到爛了。
去跟未成年人交往的成人全部都是戀童癖。
見習農1
而且你貼的案例有幫到你的論點嗎?
我看不出來欸。
John Smith
女方表明不願意提告,但她父母卻不願原諒男方,因此未能獲得緩刑。
百貨樓梯間、廁所淪「口技」練功場?老師勸不動…職軍仍帶女高中生嗨玩
見習農1
你貼了一個去跟14歲少女打炮的戀童癖,然後說我們國家不應該處罰這種人
你這不就是在幫戀童癖發聲嗎?
John Smith
見習農1 : 你的情侶只能是同年紀的?要不要有個年齡差範圍比較合理?例如差距3-5歲內不受理。
John Smith
例如14,18這樣
John Smith
有些國家是這樣立法的,才合理。
見習農1
John Smith : 你18歲跑去跟14歲的小孩玩當然有問題。
見習農1
John Smith : 你有沒有朋友啊?
到底怎麼找到工作的???
見習農1
John Smith : 你自己說差5歲不受理,你現在就是大聲的說認為20歲大學生可以跟15歲國中生打炮。
John Smith
見習農1 : 有愛情可以啊,至於強姦,不管幾歲都有罪
見習農1
John Smith : 你有完成國民義務教育嗎?
見習農1
有受過教育的大腦要怎麼運作才能說出這種話我是真心好奇
John Smith
誰說14歲不懂愛情?
求敗劍魔
誰說懂愛情就一定要做愛?
☰☴☲☱☶☳☵☷
18歲和14歲要談戀愛可以啊,等14歲那個成年了再打砲就不會犯罪了,戀童癖連這都不能忍那還是乖乖單身一輩子,不要去禍害人別人啦= =
蕾朦【𝕷𝖊𝖒𝖆𝖓】
竟然還在繼續……哇喔……
吉吉復吉吉|那女的是誰
14歲可能懂但很顯然某樓不懂
Rabi🐳
John Smith : 但你寫的是12-14耶?
觀測者
John Smith : 14歲懂不懂愛情本人不知道,但您應該不懂法律
鳳梨草
John Smith : 做人要誠實,想犯罪就直說,要是想當變態還假裝是幫別人謀福利,真的嘔嘔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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