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踢踢實業坊 - Gossiping今年9月時憲法法庭已宣判,大法官要求判死刑須經各級法院合議庭一致決所謂的「一致決」指的是所有法官都要同意判死刑,以前的判決是採「多數決」,最高法院5位法官投票決定最後判決,如果有法官有不同意見,可以把意見寫在「評議簿」裡面,表達自己不贊成判決結果今天去考察的立委得知...目前37個死刑案件中,有30個案件的「評議簿」已經銷毀,也就是說現在有30個案件,已經不曉得當初判死刑時是不是一致決而司法院的代表還說既然檢方已無法證明當初是一致決,那就代表不是一致決,因此根據憲法法庭的判決,檢察總長需要為這30個死刑犯提起非常上訴也就是說這30個死刑犯在可預期的未來將會重啟審理程序#被判死刑最後還是可以重新審理 #實質廢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