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uii[N61@cwt]
@amuii
Sun, Jul 14, 2024 1:20 AM
1311
655
排少only遺憾取消的事情,我也一直關注著,也因此和大家一樣擔心未來的同人活動會不會大受打擊
最近因為工作關係認識了在medialink工作的朋友,昨晚我就詢問了一下關於他們對於有版權疑慮的事物一般是怎樣處理,也想在這邊分享
Amuii[N61@cwt]
@amuii
Sun, Jul 14, 2024 1:48 AM
Sun, Jul 14, 2024 2:31 AM
背景資料:
關於這一家公司的業務範圍 在他的
財報中期報告
可以看到:
年收入純利在3千6百萬港元(=1.44億台幣,木棉花是2.7億左右),代理了600多個品牌、擁有300多個可以發行商品的版權。
代理商雖然不是本家,但他們花了大錢跟本家購買了日本以外地區的發行權=他們要了解及營運海外市場、也有權捍衛自己權益。日本國內的做法是有著40多年的同人展累積而成的人民文化;而日本把權利及義務轉售給了其他公司(不是出版社、是品牌推廣公司),那就是一個全新的關係、去平衡和合作也是需要時間調適,應該保持尊重(看到有人用"區區一個代理商"是不妥的)
Amuii[N61@cwt]
@amuii
Sun, Jul 14, 2024 1:53 AM
Sun, Jul 14, 2024 7:20 AM
日本comiket 1975年開始 ~40年
香港及台灣均是2000年開始 ~24年
不過,我的朋友表示
1)平常很少會主動approach/聯絡/檢舉 疑似有侵權行為的商品,因為每一條team都有自己負責的品牌,而且每個版權洽談的
授權範圍
不一樣。
(eg有機會是其他代理商購買了像限定快閃店有時間限制的版權,或者不同種類的商品授權,也有可能是外國其他地區的授權商品、轉賣入口到本地)
在他的工作經驗裡,即使有些他們紀錄在案通知相關單位,很少有後續行動。
我的理解:即使看到非官方商品,要每一件都去聯繫下架的時間成本太高、沒有誘因去增加人手成本去逐一跟進。(對迪士尼而言則是權衡之下覺得花錢告的結果更好,就有最強法務部了。)
Amuii[N61@cwt]
@amuii
Sun, Jul 14, 2024 2:23 AM
2)【二次創作】 跟 【販售印刷品】 跟 【辦綜合類活動】 跟【直接使用IP名稱辦活動】 是不同的概念
大部分,對原作出版社來說,有免費流量宣傳IP的好處,所以他們不會禁止甚至鼓勵;但對購買了商品出版權的代理商而言,會有重疊的部分。
我們要認知到,日方出版社跟海外地區代理商的利益是不一樣的。
Amuii[N61@cwt]
@amuii
Sun, Jul 14, 2024 2:25 AM
Sun, Jul 14, 2024 2:28 AM
我們也不能要求代理商跟日本的做法,因為日本把這個
海外IP管理權及營利模式賣掉了
。
Amuii[N61@cwt]
@amuii
Sun, Jul 14, 2024 2:44 AM
(其實當下看到發生這樣停辦的事情,即使我不是排民也非常的難過,因為這麼多年二創真的帶給我很多的快樂,有種被狠狠的摑巴掌回到現實的痛楚。
確實在非同人女的世界來說,二創是很難理解的愛好。「為什麼不畫自己的角色,要花那麼多心力去改寫別人已經寫好的故事呢?」很常聽到地球人這樣的回應。可能是近幾年二創變得盛大又主流,越來越多官方態度也變得正面起來,有些官方還會轉發同人作品,有種太舒適的感覺。畢竟和當初初進同人圈的時代隔了很久;當時還要猜對角色密碼才能看日本的同人畫師圖。)
Amuii[N61@cwt]
@amuii
Sun, Jul 14, 2024 3:22 AM
Sun, Jul 14, 2024 7:00 AM
個人認為,同好活動還是低調保守為主大家也可以玩得安心
畢竟代理商營運能力那麼強,才年中財報已經賺1.4億了,他真的不是缺一個半個同人活動的報名攤費和那麼少量製作的收入
我個人超級不負責任的推論(不是真實的!!只是我以工作的經驗推理):比較大可能是CS部門同事收到投訴,下屬要跟上司請判斷,大家也是按程序走最合理,不想額外增加工作量去跟不同層級解釋辯論為什麼這個活動能不能辦之類的。
(更正用詞,因為確實二創就是沒有授權的粉絲自發行為、而且本來就不可能授權給大量未有日方審核通過的角色圖片)
Amuii[N61@cwt]
@amuii
Sun, Jul 14, 2024 3:48 AM
Sun, Jul 14, 2024 3:50 AM
補充:此噗只是想以排少only事件 討論 日方原作本家-代理商-粉絲組織活動 之間的關係
我不太了解這家公司的業務和歷史(也是剛剛才上網查的)。利益申報一下
Amuii[N61@cwt]
@amuii
Sun, Jul 14, 2024 4:09 AM
看到河道有很多更清晰的業界人士分享:
@yui710401 - 看了一堆噗發現很多人似乎無法理解為什麼代理商有權利取消翁哩 代理商都有作品在該...
Amuii[N61@cwt]
@amuii
Sun, Jul 14, 2024 4:22 AM
我這邊是一直都有心理準備隨時沒法去參與同人販售活動。
即使我花了多少心血時間也好,製作不擁有IP授權的設計,在同人交流的領域之外,一般人眼中就是盜版。(實例:我媽每次看到我做的畫冊或新品,好多年了,都會問:「這是你原創的嗎?還是抄人家的呀?」其他同事、不在同人圈的人都會有類似的問題,這是一般大眾社會人的看法。)
雖然說我的看法是悲觀的,但我覺得每一次去場內跟同好交流是快樂而滿足;同好交流的文化理應是自我約束的,因為我們是透過作品來分享感受、認識朋友,在不會打擾到原作及代理商的範圍下,是人之常情(eg 幫人製作版權IP蛋糕送朋友、在helloween會打扮成IP角色去玩)但我們從來都沒有擁有版權的使用權,一切解釋和實行權利的在公司方。
Amuii[N61@cwt]
@amuii
Sun, Jul 14, 2024 4:56 AM
有關匿名文化及偷偷說的討論,我很認同:
ಠ_ಠ - 排球事件觀察偷偷說河道有感。 之前有看過一個街頭行為藝術,實驗名稱為《Rhythm 0》,行...
這也是我一直用本名發言的原因(我沒有小號acc),我覺得這樣大家能面對事情去討論和反思,對圈子是很有正面作用的
Amuii[N61@cwt]
@amuii
Sun, Jul 14, 2024 5:40 AM
Sun, Jul 14, 2024 5:43 AM
沒想到那麼多人轉發,我有點害怕
希望幫助到迷茫的二創愛好者們
只要調整自己心態接受這個事實就可以了(扭曲的Fi盲平常都是這樣跟自己對話
另一個問題反而是,未來究竟要怎樣辦同人交流活動才能順利進行呢?是大家可以一起討論的、不觸及到商業模式的做法(甚至同人寄賣書店也會有被檢舉的擔憂嗎?)。
最近看這個日本同人場資訊網站,實在很羨慕:
https://www.youyou.co.jp/...
Amuii[N61@cwt]
@amuii
Sun, Jul 14, 2024 10:01 AM
Sun, Jul 14, 2024 10:11 AM
在這個日本only場的網站,他們很取巧的是改了一個作品的名字(eg: Magi變成千夜一夜、APH變成世界會議)有些作品名還打碼;我覺得可能是 讓圈外人不會誤以為這是官方的製作、讓這個保留在同好交流範圍?我猜
在同人制品、同人場上使用官方Logo 是超級大雷NG 千萬不能 真的拜託要有點常識。
二三
@yisu3305
Sat, Jul 20, 2024 7:09 AM
Amuii[N61@cwt]
: 這些場名稱取的會心一笑😂
載入新的回覆
最近因為工作關係認識了在medialink工作的朋友,昨晚我就詢問了一下關於他們對於有版權疑慮的事物一般是怎樣處理,也想在這邊分享
關於這一家公司的業務範圍 在他的 財報中期報告 可以看到:
年收入純利在3千6百萬港元(=1.44億台幣,木棉花是2.7億左右),代理了600多個品牌、擁有300多個可以發行商品的版權。
代理商雖然不是本家,但他們花了大錢跟本家購買了日本以外地區的發行權=他們要了解及營運海外市場、也有權捍衛自己權益。日本國內的做法是有著40多年的同人展累積而成的人民文化;而日本把權利及義務轉售給了其他公司(不是出版社、是品牌推廣公司),那就是一個全新的關係、去平衡和合作也是需要時間調適,應該保持尊重(看到有人用"區區一個代理商"是不妥的)
香港及台灣均是2000年開始 ~24年
不過,我的朋友表示
1)平常很少會主動approach/聯絡/檢舉 疑似有侵權行為的商品,因為每一條team都有自己負責的品牌,而且每個版權洽談的授權範圍不一樣。
(eg有機會是其他代理商購買了像限定快閃店有時間限制的版權,或者不同種類的商品授權,也有可能是外國其他地區的授權商品、轉賣入口到本地)
在他的工作經驗裡,即使有些他們紀錄在案通知相關單位,很少有後續行動。
我的理解:即使看到非官方商品,要每一件都去聯繫下架的時間成本太高、沒有誘因去增加人手成本去逐一跟進。(對迪士尼而言則是權衡之下覺得花錢告的結果更好,就有最強法務部了。)
大部分,對原作出版社來說,有免費流量宣傳IP的好處,所以他們不會禁止甚至鼓勵;但對購買了商品出版權的代理商而言,會有重疊的部分。
我們要認知到,日方出版社跟海外地區代理商的利益是不一樣的。
確實在非同人女的世界來說,二創是很難理解的愛好。「為什麼不畫自己的角色,要花那麼多心力去改寫別人已經寫好的故事呢?」很常聽到地球人這樣的回應。可能是近幾年二創變得盛大又主流,越來越多官方態度也變得正面起來,有些官方還會轉發同人作品,有種太舒適的感覺。畢竟和當初初進同人圈的時代隔了很久;當時還要猜對角色密碼才能看日本的同人畫師圖。)
畢竟代理商營運能力那麼強,才年中財報已經賺1.4億了,他真的不是缺一個半個同人活動的報名攤費和那麼少量製作的收入
我個人超級不負責任的推論(不是真實的!!只是我以工作的經驗推理):比較大可能是CS部門同事收到投訴,下屬要跟上司請判斷,大家也是按程序走最合理,不想額外增加工作量去跟不同層級解釋辯論為什麼這個活動能不能辦之類的。 (更正用詞,因為確實二創就是沒有授權的粉絲自發行為、而且本來就不可能授權給大量未有日方審核通過的角色圖片)
我不太了解這家公司的業務和歷史(也是剛剛才上網查的)。利益申報一下
即使我花了多少心血時間也好,製作不擁有IP授權的設計,在同人交流的領域之外,一般人眼中就是盜版。(實例:我媽每次看到我做的畫冊或新品,好多年了,都會問:「這是你原創的嗎?還是抄人家的呀?」其他同事、不在同人圈的人都會有類似的問題,這是一般大眾社會人的看法。)
雖然說我的看法是悲觀的,但我覺得每一次去場內跟同好交流是快樂而滿足;同好交流的文化理應是自我約束的,因為我們是透過作品來分享感受、認識朋友,在不會打擾到原作及代理商的範圍下,是人之常情(eg 幫人製作版權IP蛋糕送朋友、在helloween會打扮成IP角色去玩)但我們從來都沒有擁有版權的使用權,一切解釋和實行權利的在公司方。
這也是我一直用本名發言的原因(我沒有小號acc),我覺得這樣大家能面對事情去討論和反思,對圈子是很有正面作用的
希望幫助到迷茫的二創愛好者們
只要調整自己心態接受這個事實就可以了(扭曲的Fi盲平常都是這樣跟自己對話另一個問題反而是,未來究竟要怎樣辦同人交流活動才能順利進行呢?是大家可以一起討論的、不觸及到商業模式的做法(甚至同人寄賣書店也會有被檢舉的擔憂嗎?)。
最近看這個日本同人場資訊網站,實在很羨慕:
https://www.youyou.co.jp/...
在這個日本only場的網站,他們很取巧的是改了一個作品的名字(eg: Magi變成千夜一夜、APH變成世界會議)有些作品名還打碼;我覺得可能是 讓圈外人不會誤以為這是官方的製作、讓這個保留在同好交流範圍?我猜
在同人制品、同人場上使用官方Logo 是超級大雷NG 千萬不能 真的拜託要有點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