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良猫
@renka
Fri, Jul 5, 2024 7:48 AM
Sat, Jul 13, 2024 3:06 AM
北高行合議庭認為,王姓受刑人是戶籍在台北監獄的
在籍選舉權人,投票權受法律保障
,但他無法在監或出監投票,選舉權確實受到行政權侵害。
桃選會依
選罷法
有為在籍選舉權人在適當處所設置投票所的義務,也做過沙盤推演,但
未加以考量王的請求,並將投票所設在王無法前往的地方,顯有行政怠惰,因此判處分違法
。
受刑人爭取在監投票勝訴 桃選會緊急開會確定上訴 | 聯合新聞網
掰噗~
@baipu
已經
Fri, Jul 5, 2024 7:48 AM
問倒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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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選會依 選罷法 有為在籍選舉權人在適當處所設置投票所的義務,也做過沙盤推演,但未加以考量王的請求,並將投票所設在王無法前往的地方,顯有行政怠惰,因此判處分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