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
[人工生殖修法/代理孕母/單身生殖]
顧燕翎教授
未尊重代孕者 衛福部代孕草案得改 | 聯合新聞網
摘錄:在草案中,代孕者不是母親,因為法律禁止使用她的卵、不承認她是新生兒的法定母親、也無權反悔;她也不是勞工,沒有工資,只能領取限定金額內的營養費或營養品、必要之諮詢、醫療、交通、保險、工時損失等費用。然而她卻「必須是母親」,行為受兒少法規範,不能抽菸也不能酗酒;更是超時且無休的勞工,而且還得具備懷孕加上分娩的經驗。
〖丁】
在這個利他工程裡,代孕的女人是主角,她必須無償助人,那麼相同原則是否也適用於眾多配角,如醫事、仲介、諮商等機構及人員?如果要求他們無酬服務不合理,為什麼可以這樣要求女人?
〖丁】
(略)
放眼全球,不禁止商業代孕的,除了收費昂貴的美國加州和紐約,全集中在收入低、失業率高、法治鬆散的地區。國際仲介利用全球化市場機制壓低成本,搾取貧困地區女性順從的服務,發展為年產值超過百億美元的產業鏈。代孕引起的問題和法律糾紛頻傳(例如拋棄缺陷嬰兒),二○一五年以後,商業代孕集中地,如印度、泰國、尼泊爾等,陸續立法禁止商業和跨國代孕,但也一直有新的國家加入。
掰噗~
是阿~
〖丁】
(略)
代孕涉及生命的孕育和家庭倫理,過程漫長複雜,為了避免落入人口販賣的商業活動,大部分法治國家均明白禁止,諸如德、法、義、瑞士、瑞典、芬蘭、挪威、日本。少數國家即使法律允許,也嚴格限制在「利他型代孕」內,如英、澳、荷、加拿大。
〖丁】
為了區隔二者,避免利他型代孕在市場驅動下被操作成類商業活動,這些國家都設下規範,尊重代孕者的母親身分及其與家人的利益,她是新生兒的生母及法律上的母親,有反悔權,以確保其在自由意志下放棄親權;強力監管服務機構,精卵捐贈者、委託者、代孕者及其配偶都需接受獨立的心理、生理及法律諮商,獨立是指諮商和醫療提供者彼此之間沒有任何關聯,不致利益輸送;對於仲介、廣告皆嚴加規範或禁止,違犯者甚至處以刑罰。
〖丁】
若是真心尊重代孕者、以利他為原則,衛福部草案至少應做如下修改:

一、尊重代孕者的母親身分和身體自主權,給予反悔權,且明定生產時非醫療必要,不得剖腹。

二、避免發展成一條鞭的代孕產業鏈,居間服務機構必須獨立於施術機構,不得收取任何報酬,且禁止廣告。

三、人工生殖技術諮詢會應接受社會檢驗,並且接受代理孕母為委員。
低浮上🔮☠️🌿亡國女巫
想到另一篇新聞則是寫孕母受壓迫剝削是告訴乃論,說在意孕母的權益但出事的時候連讓公權力介入都不願意的政府
〖丁】
<<<光是不給仲介賺錢根本不夠啊

日本街頭也很多無料案內所
幫嫖客介紹風俗店也不收錢啊
人家賺的是店家給的錢

到時候代孕仲介就是從生殖中心拿錢
吉吉|那女|互攻|監少|東離
(咆哮)生殖中心給我利他!
朧月狐@ラプラスの魔女
婦產科不是總是說自己幫助母親跟孩子多麼喜樂嗎
婦產科也該利他吧
低浮上🔮☠️🌿亡國女巫
醫療仲介生殖中心,整個代孕過程中出力的第三方也都不應該收錢才對。
〖丁】
不要只有代孕免費啊,很多人做試管嬰兒自己生的也錢不夠啊,一次植入一個胚胎才安全,很多人需要多做幾次,醫院何不免費提供植入,為什麼就只有孕母要無償?
kamiyah
醫院和中介機構通通給我利他才可以,還有不准用健保
Rabi🐳
感謝這篇文章寫的很清楚,也感謝丁分享(合掌
ASHE
應該還要包括月子中心/月嫂,不管小孩歸誰,分娩是事實
〖丁】
台灣特色代孕費用:含月子中心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孕母期間的就醫費用也該算入代孕費用啊
〖丁】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 一般來說,無償利他代孕都會計入醫療費用,但那些利他代孕的國家,買家賣家都會為了帳單哪些合理哪些不合理吵架
Rabi🐳
在身體健康的狀態下,人類會輕視自己有可能遇到的苦痛。
在苦痛的時候,會懊悔自己當初沒有要求更多補貼也是很合理的。
下午茶樹貓
又不是每個產婦都需要月子中心
吉吉|那女|互攻|監少|東離
人類會有幸運偏差,遇到之前都覺得自己是天選之人不會倒楣,反正我可以剝削別人啊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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