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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這是一段男性受到男同權勢性騷擾的自剖,騷擾對於每一個人的創傷,可大可小。最困難的地方通常都在於受害者後續要走的旅程。我從昨日看到以後,就為了當事人一定程度上希望「相忍為運動」的態度感到猶疑。而當事人對於看不到民主實驗室透明的懲處這件事,是我覺得最致命的。民主實驗室有必要、也應該用最誠實的態度去面對這個事件。如果民主實驗室打的招牌,是資訊的正確來對抗扭曲的資訊怪獸,那麼在誠信這件事情上,就不應該有任何減損。因為組織處理自己內部消息的誠實態度,決定人們應該不應該相信組織的公正性。如果組織都無法誠實的處理自己的事件,又如何可以讓人相信對於其他的事件不會有所偏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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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leryKid - 若是不曾泡在那個環境,一般人恐怕比較難搞懂酷兒信徒對其教義的理解,包括至高咒語...酷兒熱愛抨擊所謂「本質論者」,並把論點建立在性別就是社會所建構的。如果你不認知此一分類為女人,此一分類之下的人類,就不會受到女人的性別規範所束縛。而如果有人自稱為女人,就會自然而然地被其名所拘束。這種如果你不稱他為甲,它就不是甲的白馬非馬論,我也可以說,如果你將饑餓的「感受」認知為「飽」,陶淵明就不會及晨願烏遷,覺得很餓,反而會感覺他的腦子很滿足。酷兒們如果不要把性慾認知為存在,而是這個社會希望你擁有性慾,那麼就不會有性慾不滿足或受打壓的問題了。如果改變一個名詞,就能改變隨之而來的各種問題,這應該是最容易、而且最便宜的社會政策改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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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dWithUs - 1. 此一指引前面述及性別的定義是:性別(gender):是指在特定文化中...說真的,從整分指引的前後文來看,性別在這裡的解釋是什麼昭然若揭,根本沒有什麼好爭辯。如果有醫師覺得自己的專業被侮辱,醫師個人的醫德和整體行政政策是不是會往錯誤的方向奔馳一點關係也沒有。強力的否認,不就是因為你們也覺得這不合理嗎?不合理,所以認為臺灣政府就不會做?各國人民多數也覺得不合理,但這一套依然推展開來了。臺灣的跟風型法制向來落後數年,現在跟上有什麼好訝異?有家長同意就沒問題?John Money的雙胞胎Case難道不就是一個「專業人士」加上「家長」湊出來的?有多少家長在「你的孩子可能會自殺」這種威脅下就被諮商和醫師半強迫地簽了手術同意書?有多少家長將擁有一個「跨性別」的孩子當成潮流配件?#衛福部/LGBT+民眾醫療照護參考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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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准未成年做變性手術 - 生活新聞1. 此一指引前面述及性別的定義是:性別(gender):是指在特定文化中與一個人的生理性別相關聯的態度、感受和行為。符合文化期望的行為被稱為性別常規(gender normative);不符合這些期望的行為被稱為非性別常規(gender nonconformity)。 所以所謂的性別不明,只能是在這個定義底下的「非常規而不明」2. 同一分指引,中間性別(原稱雙性人)(intersex):在生理性別的構造上介於男性與女性之間,也偶稱陰陽人,在國際指引中現已捨棄陰陽人( hermaphrodite)的舊稱,並以中間性別(intersex)來取代。3.最後,未成年得手術的對象是「雙性或性別不明」,所以可以得知,這兩者必然是不一樣的事。前者生理後者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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