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在公路旅行聽的專輯:最簡單的旋律、短小精悍、自由自在。傳統的英式龐克樂團,現在大概很難在想要反抗的青少年耳中勝出;至少在我聽慣兩千年噪音之後,他們最具標誌性的特色就是悶悶的貝斯,和被音質很差的錄音覆蓋的胡言亂語(甚至會在早上七點起來走路,印象中The Damned是這樣唱的)。它可能要在聽眾被各種歷史事件投擲,神入警察、戰爭、低迷經濟的困境,才能理解七零年代年輕人的煩惱。但在1977年The Clash的出道作《The Clash》或許可以更簡單地理解:鄙視一份需要在BBC倒茶的工作、打爛吵死人的電視、叫那些在講廢話的人閉嘴。尤其是在意識到他們其實是一群做出看似有問題人生選擇的藝術學院學生,「你管我」的態度加倍令人感到親切。#TheC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