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真的蠢材限定事實盛於雄辯 on Facebook翁曉玲:明定育孫假。銓敘部:立法技術上似乎可以不必增訂,侍親假,我們也不會去說侍什麼等級的親。吳宗憲:所以是可以接受翁委員的提案嗎?沈發惠:意思應該是說不要把育孫假單獨列出來,不是說同意。這樣的立法技術確實會有問題,育嬰假,是對嬰兒的養育,至於誰可以請育嬰假有規則,父母可以,祖父母也可以。原本就有育孫假在育嬰假裡面,單獨列出來在立法上很奇怪。例如刑法,對直系血親尊親屬傷害,加一個對直系血親尊親屬及阿公阿媽傷害,這樣變很奇怪。本來育嬰假以嬰兒為對象,你要育孫、育曾孫都可以,你育孫之後,曾孫就不行了,以後育曾孫就被排除掉了。你不能寫一個育孫,就包括曾孫、曾曾曾孫,法律用語要單獨列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