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parties will all have to agree on whether, in the event the surrogate becomes permanently unconscious (“brain dead”), the surrogate should be placed on life support for the sole purpose of continuing the pregnancy. 機翻:雙方都必須商定,如果代孕者永久失去知覺(“腦死亡”),代孕者是否應該被置於生命支援上,唯一目的是繼續懷孕。
在填這噗的代孕合法化問卷 時看到這題
為什麼委託者可以要求撤除呼吸器啊
用代孕 呼吸器下去找沒找到資料,求解答
不知道上什麼tag,上 karmago 好了
這整份問卷是以反代孕為立場設計的
但我覺得不太一樣…… (剛剛填到一半「蛤」地跳出來google)
這噗有人查出是外國的契約內容
事實代孕就是小孩從出生前就保證絕對是跟親生母親不會再有瓜葛,這跟不負責父母棄養或是被虐待安置是不同概念,因為代孕一旦合法這整件事就是被鼓勵的商業行為,所以去強調兒童有權被親生父母照顧來否定代孕的正當性,跟否定孤兒這種存在或是否認領養這個行為根本兩回事吧。
機翻:雙方都必須商定,如果代孕者永久失去知覺(“腦死亡”),代孕者是否應該被置於生命支援上,唯一目的是繼續懷孕。
https://media.npr.org/...
仿
但反對有斷了那些弱勢的生路
人間事好難...
現在公娼幾乎凋零,勵馨的業務也多元化,表示救雛妓已經不夠它獲得足以營運的經費了。雖然還是有人愛幹未成年,但是沒有過去那麼方便,受害者的規模其實是有在減少的。
法律沒有禁止,沒有罰則或罰很輕的,民眾就會便宜行事,帶來更大的禍患。
然後正方沒一個要簽賣身契喔wwww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