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any|來非虛構小火堆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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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毛賊
一樁由執念、貪婪、欲望所引發,博物史上最不尋常的竊案
The Feather Thief: Beauty, Obsession, and the Natural History Heist of the Century
羽毛賊:一樁由執念、貪婪、欲望所引發,博物史上最不尋常的竊案 - 柯克.華萊士.強森 | Readmoo...

其實我還蠻佩服看完書會整理心得的人,因為我不是⋯所以我就是一邊看一遍隨便寫幾句留下紀錄的自由風XDDDD

這本書之前是讀墨自然科普馬拉松的書之一,所以有很多很好的心得了。

總之呢,大英博物館的鳥類標本失竊了。為什麼?

據說比倒敘的偵探小說還好看,所以我也蠻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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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是在講一個人,去大英自然科學博物館偷了很多鳥類標本來做釣鮭魚用的毛鉤,然後上網賣的故事。

毛鉤本來用羽毛綁成,在釣魚的時候讓來模擬昆蟲的樣子。

話說我第一次聽說這個事情是小時候看天才小釣手(釣りキチ三平),那是當然是以日本70-80年代的一貫手法,把釣魚這件事畫得如何的熱血沸騰,河裡的各種魚像王者一樣怎麼怎麼了不起,釣隻魚和屠龍沒什麼兩樣 😂

總之,就是這個背景下,介紹了 fly fishing 飛蠅釣:要怎麼樣利用技巧把毛鉤模擬得像飛蟲一樣,而且不同河段、不同季節,不同魚會吃不同的昆蟲,所以如何掌握要用哪種毛鉤、什麼樣的技巧,才能模擬適合的昆蟲讓魚上鉤,征服河裡的王者 😂

所以啦,也會順便介紹一下毛鉤的種類,當然我已經都不記得了,但「這件事情蠻酷的」印象就留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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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呢,因為飛蠅釣很酷很挑戰技術,一般是釣鱒魚,但鮭魚是王者中的王者。

有個江湖傳說就是用稀有珍禽的羽毛,鮭魚就比較會上鉤。

所以就像高爾夫球球打的不好就怪桿子不好的概念一樣,自己釣不到魚就賴說普通的毛鉤不夠罩,於是後來產生了江湖傳說以及搜集狂,到最後甚至也不是真的要釣魚,只是想收藏珍稀羽毛做成的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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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很多心得,看完這本書,都對這個竊賊義憤填膺,覺得他太可惡了。但同時間很佩服達爾文和華萊士,為了科學深入叢林,終而研究出演化論。

但是說真的啦,一開始去搜集鳥類的華萊士(以及達爾文、林奈、以及各個早年的博物家),幹的事情,本質上和這個埃德溫有什麼不同呢?

不是為了要滿足人類自己私人的好奇心、研究癖、觀賞欲、收藏癖、發表欲,才到處上山下海深入叢林來蒐集這些標本的嗎?

天堂鳥好好的在他的新幾內亞叢林裡蹲著,就被華萊士雇了原住民抓來變標本了。

難道天堂鳥會覺得華萊士比較可敬,兩百年後拔它死後標本羽毛的埃德溫比較可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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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去逛自然科學史博館,現在都會有個告示牌告訴大家,這些標本都是很久以前的標本?或是交換購買而來的啦,現在咱們不做跑去野外獵殺動物做標本這麼不文明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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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紀羽毛裝飾的風潮:

帽子上流行放一隻死鳥,像是天堂鳥、鸚鵡、蜂鳥等等。一件披肩由八千隻蜂鳥製成。

⋯會不會太重了啊!無數冤魂環繞,感覺好陰啊!

1912年鐵達尼號沈沒時,貨艙裡最有價值、購買的保險金額最高的貨物是40箱的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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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紀末、20世紀初,開始有許多名女性倡議,不再戴羽毛帽為時尚。20世紀初有許多的保育運動,到1973的華盛頓公約,有181國簽署,目前有35000種動植物受到保護。其中1500種為鳥類。

21世紀鳥類保護協會蓬勃發展,鳥類受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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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鱒魚和釣鮭魚的差別,就是釣鱒魚的飛蠅釣是要模擬昆蟲的行為,所以要對河流生態很了解,技巧要求很高。

釣鮭魚,鮭魚是因為產卵才回到河流的,洄游間停止進食,但會驅逐入侵者。所以不是因為毛鉤像昆蟲,而是因為毛鉤入侵了產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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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末,綁毛鉤的技藝怎麼復興,尤其是古典毛鉤。後續講到埃德溫的成長,他和弟弟在家自學,怎麼變成執著的綁毛鉤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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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啦!

第二部講這個故事的始末,沒想到還有個第三部講作者的追查過程。果然是還蠻好看的。

犯案者埃德溫因為診斷為亞斯伯格症而被認為不是出於經濟因素。

作者不相信,覺得那只是一個辯護手法而已。不過我是覺得感覺就其中敘述來說,是還蠻像的。

但是就算是亞斯伯格症,也不代表沒有能力認知到他的行為是犯罪吧!這兩回事啊。所以專家作證他有亞斯伯格症,這沒什麼問題;至於法官裁量亞斯伯格的這件事,那是另一回事。

另外他一直很執著於這些買家是共犯結構的一部分。雖然這話也沒有錯,不過不知情第三方(善意第三人)買到贓物,對原所有人是否有所侵害這件事,幾乎是一個各國法律都同意的事。這是個出於社會價值判斷,算是普世共同價值了吧,大部分國家的法律應該都是這樣的。

所以其實他去糾纏這件事,的確也不會有什麼結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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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這整件事,最慘的就是博物館,失去了一批館藏之外、被媒體大量報導。

牽涉的這些人,以及毛鉤社群,應該很不高興被污名化吧。把保育類鳥類羽毛來當創作藝術品,也很不可取就是了。

倒是本書作者完成一本暢銷書,還可以有各國翻譯的版權,對他個人也算是一件好事?

可能對於讓大眾產生對於毛鉤這種不可取的審美品味產生反感,也算是有利於人類社會吧!

不過呢,本書作者有一種不討喜的英雄主義幻想的氣息,簡單說就是有種想當蝙蝠俠的性格,所以我其實也沒有很喜歡啦,而且他有一種只想看到自己認定解釋的感覺。雖說他極力想要把這件事變成一件罪惡滔天的大事,但本質上還真不是吧⋯

雖然也是因為這樣才會鍥而不捨地追查下去吧。
Clare
有個教授跟我說他老婆有蒐集羽毛,但是是違反的(有可能是只有華州法律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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