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 said they’d found a brothel on the dig he did last night I asked him how they know he sighed: a pit of babies’ bones a pit of newborn babies’ bones was how to spot a brothel
「去年,當我們在倫敦共進午餐,我提到這首詩時,作家兼律師海倫-戴爾(Helen Dale )說:"這是真的,你知道嗎?" 這首詩被我選作《反對性革命的案例 The Case Against the Sexual Revolution 》一書的題記之一。 海倫在成為律師之前是一位古典學家,年輕時曾參與古羅馬遺址的考古發掘工作。 "首先你會發現色情雕像,"她接著說,"然後你再多挖一點,你就會發現男嬰骸骨。" 當然是男嬰,因為男嬰對羅馬妓院的老闆來說沒有用處,而賣淫女生下的女嬰則被養大後賣淫(women were raised into prostitution themselves.)。
把墮胎和殺嬰混為一談是一種挑釁。 在英國和美國,大多數選民認為墮胎在某些情況下是允許的,而很少有人願意說殺嬰也是允許的(除了一些明顯的例外,我們將會看到)。 但並非所有民族在任何時候都能做出這種區分。 人類學家大衛-蘭西(David F. Lancy)描述了 "更為常見的模式(far more common pattern)":
「艾略特的二元論是法律史學家史蒂文-史密斯(Steven Smith)2018 年出版的一本名為《城市中的異教徒與基督徒》(Pagans and Christians in the City)一書的基礎。 人們可能有理由尋問,為什麼我們的選擇只限於做異教徒或基督徒這兩個選項? 世俗改革者說,如果我們完全放棄基督教,難道不應該為一些更新、更好的指導哲學(guiding philosophy)掃清道路嗎?
「不,史密斯說,因為異教從未真正消失過,這使得它的回歸變得更加容易。 忘掉古斯塔夫-多雷(Gustave Doré)的畫作《基督教戰勝異教》(The Triumph of Christianity Over Paganism)中對歷史的描述吧,在這幅畫中,基督和他的持劍天使從天而降, 驅散了舊神。 史密斯認為,即使在基督教皇帝開始認真迫害異教徒之後、
「我們應該以大致相同的方式來理解基督教對道德的影響--不是一個取代的過程,而是一個融合的過程。 從人類學的角度來看,基督教最奇怪的地方在於它對弱者和強者採取了一種顛倒黑白的態度。 粗略地說,大多數文化在看待強者和富人時,都會認為他們一定是做對了什麼,才能獲得如此強大的力量。 窮人之所以貧窮,是因為他們自己的某種失敗,無論是今生或來世。 婦女和兒童的渺小和孱弱說明他們必須聽從男人的指揮。 奴隸的苦難不是反對奴隸制的理由,而是反對讓自己成為奴隸的理由 (The suffering of slaves is not an argument against slavery, but an argument against allowing oneself to be enslaved.)。
「大多數文化--完全符合邏輯--都讚美戰士和國王,而不是那些最底層的人。 但基督教卻對地位採取一種反常的態度,並將這種反常性置於神學的核心。 『上帝揀選了世上的弱者,使強者蒙羞(“God chose the weak things of the world to shame the strong)』,這對於任何一個沒有受到耶穌運動之怪異影響的社會人士來說,都是一個令人費解和震驚的說法。
「這給女權主義帶來了一個問題,因為禁止墮胎給女性帶來了負擔,而沒有給男性帶來負擔。 即使在基督教文化中,墮胎和殺嬰的做法也很普遍,顯然,人們很難遵守一個會帶來巨大實際問題的道德原則。 基督教只是與異教融合,而不是完全取代異教,因為基督教教義確實為信徒帶來了巨大的實際問題。 要成為一個優秀的基督徒是很難的;然而這卻是應當的(It is difficult to be a good Christian; it is supposed to be.)。
「墮胎的法律地位是當代文化戰爭的中心,因為它代表去基督教化的邊緣。 當支持墮胎的人和支持墮胎的人在墮胎政策的細枝末節上爭論不休時,他們真正爭論的是我們的社會是否應該保持基督化。 大多數自稱支持墮胎的人並沒有真正思考過真正放棄基督教意味著什麼,也就是說,真正放棄基督徒歷來離奇的堅持,即 "上帝揀選了世上軟弱的,使強壯的蒙羞(God chose the weak things of the world to shame the strong.)"。 但是,也有一些異教化的先驅者願意自信地、令人恐懼地保持一致。
「麥克布萊德-約翰遜明確指出,辛格不是個惡棍。 他是一個善良、體貼的人,就個人而言,她喜歡他。 (碰巧的是,我已故的祖母也很喜歡辛格--他們是朋友)。 但是,辛格的想法很容易讓人反感。 他承認,嬰兒的 "自身存在感(sense of their own existence over time) "不是突然出現的,而是逐漸形成的。 在法律上區分允許和不允許殺戮兒童的情況下,這一事實帶來了一個實際問題。 當然,這是所有墮胎立法都必須面對的問題。 如果不在受孕時設定限制,那麼就必須在懷孕期間找到其他時間點。 辛格問道,為什麼不把它推得更遠一些呢?
(“He who believes in Me,” promises Christ, “out of his heart will flow rivers of living water.” Water baptizes, gives life, quenches thirst, purifies filth, expunges flames, transforms things for the better. If Christianity is water, then it is an unstoppable force: It will run down and seep up, no matter the impedi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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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翻 基督教信仰 女性主義 墮胎 殺嬰 安樂死 世界的趨勢 哲學
he said they’d found a brothel
on the dig he did last night
I asked him how they know
he sighed:
a pit of babies’ bones
a pit of newborn babies’ bones was how to spot a brothel
他說在他昨晚的挖掘工作中
他們發現了一個妓院
我問他他們怎麼知道的
他嘆了口氣 一坑地嬰兒的骨頭 一坑地新生嬰兒的骨頭就是發現妓院的方法
這首詩被我選作《反對性革命的案例 The Case Against the Sexual Revolution 》一書的題記之一。
海倫在成為律師之前是一位古典學家,年輕時曾參與古羅馬遺址的考古發掘工作。 "首先你會發現色情雕像,"她接著說,"然後你再多挖一點,你就會發現男嬰骸骨。" 當然是男嬰,因為男嬰對羅馬妓院的老闆來說沒有用處,而賣淫女生下的女嬰則被養大後賣淫(women were raised into prostitution themselves.)。
就我個人而言,我發現如果讓我的思緒在這些逝去的小生命身上多停留片刻、想想這個殘酷的社會、把他們的痛苦視為滿足男性慾望的一種可以接受的後果,我的胸口就會出現一種痛苦、擠壓、下墜的感覺,這種感覺是我在自己成為母親之後才發現的--這是我在懷孕三個月時第一次感受到的一種不自主的生理反應,當時我讀了一篇關於墮胎的文章,文章中生動地描述了墮胎過程的實際情況。
把墮胎和殺嬰混為一談是一種挑釁。 在英國和美國,大多數選民認為墮胎在某些情況下是允許的,而很少有人願意說殺嬰也是允許的(除了一些明顯的例外,我們將會看到)。 但並非所有民族在任何時候都能做出這種區分。 人類學家大衛-蘭西(David F. Lancy)描述了 "更為常見的模式(far more common pattern)":
因此,當基於歷史學和人類學的準確性、要求我們將墮胎和殺嬰行為按時間順序排列時,它們其實通常出於同樣的原因,並也根據相同的道德標準而被允許。
基督徒不再掌權,他們對墮胎的禁止:不同於他們對殺嬰的禁止,至少到目前為止--被大多數支持選擇權的世俗主義者認為這是過時的、不合邏輯的和厭惡女性的 。
我在情感上和理智上都被基督教所吸引,和其他人一樣、我也是在基督教道德和象徵主義逐漸消失的文化氛圍中長大的。
但我不相信,真的不相信。 缺乏真誠的信仰意味著我對墮胎法的立場不受任何宗教框架的約束。 我不希望看到墮胎本身被定罪,這不僅是因為定罪肯定會對絕望的婦女產生影響,而且還因為--如果我對自己完全誠實的話--在極少數情況下,我希望為自己墮胎, 而且我希望墮胎是合法的。
墮胎不僅僅是 "醫療保健(healthcare)",它與拔牙或切除扁桃體完全不同。
我對支持墮胎人士的譁眾取寵感到厭惡,他們堅持認為所有的墮胎都是好的墮胎,他們拒絕接受克林頓時代的口號 "安全、合法、罕見(safe, legal, and rare)",理由是它會助長了 "恥辱感(stigma)"。
這一口號之所以引起共鳴,是因為它大致表達了美國普通選民的觀點:墮胎有時是必要的,但總是令人悲傷的。
儘管 1624 年的一項法規要求對犯有殺嬰罪的婦女處以絞刑,但法院不太可能做出這樣的判決。 正如海倫-戴爾(Helen Dale)所寫的那樣,這種不情願依然存在:
1939 年,T. S. 艾略特(T. S. Eliot)在劍橋大學發表了一系列演講,他在演講中描述了一個岔路口。
他預言,西方文明可能繼續沿著基督教的道路前進,也可能採用 "現代異教(modern paganism)"。 皈依基督教的艾略特希望是前者,但他擔心我們已經一心嚮往後者。
從神學角度看,異教徒傾向於 "內在(immanent)"。 與亞伯拉罕信仰中超凡脫俗的上帝相比,異教諸神的美麗與恐怖都是這個世界的元素。 可以肯定的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基督教融入了內在的元素(immanent elements)。
從人類學的角度來看,基督教最奇怪的地方在於它對弱者和強者採取了一種顛倒黑白的態度。 粗略地說,大多數文化在看待強者和富人時,都會認為他們一定是做對了什麼,才能獲得如此強大的力量。 窮人之所以貧窮,是因為他們自己的某種失敗,無論是今生或來世。 婦女和兒童的渺小和孱弱說明他們必須聽從男人的指揮。 奴隸的苦難不是反對奴隸制的理由,而是反對讓自己成為奴隸的理由 (The suffering of slaves is not an argument against slavery, but an argument against allowing oneself to be enslaved.)。
為什麼[基督]使自己如此卑微和軟弱,以至於有可能既被人輕視,又受到懲罰? 為什麼祂要遭受那些軟弱人和凡人的暴力? 為什麼祂不以力量擊退或以神的知識來避開人類之手? 為什麼祂不至少在死時顯現出祂的威嚴?
他指出,儘管早期的基督徒可能會做十字架的手勢,或用風格化的十字架來描繪福音書,但在許多世紀裡,他們不會把受難視為生動藝術表現的合適主題。 在羅馬人看來,救世主的受難方式是如此淫穢和屈辱,不值一提。 直到五世紀,人們才開始描繪基督受難時的樣子,而且從來沒有表現出痛苦的樣子: 這些基督在人們的想像中表情平靜,就像一個健美運動員--或者更貼切地說,一個羅馬神- -那樣雕塑出來的。
"重點不是他的勝利,而是他受苦的人性。"
新的耶穌受難場景展現了基督受難的真實面--一個被定罪的罪犯的受難,而不是一個國王的受難。
在接下來的一千年裡,基督徒在新舊世界都是勝利者,經常扮演暴力迫害者。 但在宗教的結構中卻包含著對弱者的愛,這種愛會(緩慢地、蹣跚地)影響強者。 例如,基督徒在擁有奴隸方面並不是獨一無二的,但他們在最終禁止奴隸制方面卻是獨一無二的,這是其他文明從未做到的。 現代世俗女權主義者只熟悉瑪格麗特-阿特伍德的《使女的故事》中對清教徒的諷刺,她們完全低估了基督教對女性解放的影響。
但強姦罪通常只能針對某些類別的女性--通常是那些男性親屬傾向於反對這種罪行,並有能力懲罰犯罪者的女性。窮人和沒有朋友的人沒有這樣的求助途徑,因此她們被定義為不可強姦者(unrape-able)。
保羅禁止(使用希臘文)porneia--即包括賣淫在內的非法性活動:顛覆了男性進入女性身體是不容置疑的道德體系。
羅馬人認為男性的貞操是極不健康的,而基督徒則珍惜並堅持這一點。 早期的皈依者中女性佔了很大比例,因為基督教對弱者的重視為弱者帶來了明顯的好處,她們第一次可以要求男性保持性貞潔。 女性主義並不反對基督教: 它是基督教的後裔。
這個體系可能包含不同的觀念:比如說,女性主義是件好事、或者奴隸制是錯誤的--但所有這些珠子都是用一根繩子穿在一起的。 他認為,"如果不拎起整條項鍊,就無法拎起單個的珠子"。恐怕你沒有挑選的權利。
奴隸制變得不可接受,強姦地位低下的婦女也是如此。 指出婦女、兒童、窮人、被奴役者和殘疾人士的脆弱性,就是支持保護他們,而不是迫害他們。 如果你願意,可以用世俗的語言來裝扮它,談論 "人權 "或 "人道主義",但這種道德體系遠非普世。霍蘭問道:
換句話說,世俗人文主義不過是樓上無一物的基督教而已。
"他堅持說他不想殺我。" 約翰遜開始說:
麥克布 萊德-約翰遜(McBryde Johnson)寫道,在這一論點中蘊含著一種"可怕的純潔性(terrible purity)"。
在法律上區分允許和不允許殺戮兒童的情況下,這一事實帶來了一個實際問題。 當然,這是所有墮胎立法都必須面對的問題。 如果不在受孕時設定限制,那麼就必須在懷孕期間找到其他時間點。 辛格問道,為什麼不把它推得更遠一些呢?
"信我的人",基督應許說,"從他的心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 水能洗禮、賜予生命、解渴、淨化污穢、去除火焰、使事物變得更好。 如果基督教是水,那麼它就是一股不可阻擋的力量: 無論遇到什麼阻礙,它都會流淌下來,滲入上來。
由於無人照看花園,森林正在開墾自己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