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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外遇證據多半藏在手機裡,如果以自己的手機翻拍對方的通訊紀錄、鹹濕照片存證,會不會也違法?在大眾認知裡,我們都清楚偷拍他人裙底、裸照屬於犯罪行為,然而,在討論抓姦、抓外遇時,卻時常會自行把這些侵犯另一半隱私的行為「除罪」,將竊錄來的證據「合理化」。其實,按照《刑法》中妨害電腦使用罪、妨害祕密罪等規定,只要未經對方同意,都不能「無故」破解密碼、擅入他人的電腦或手機,或是翻拍、截圖來竊錄他人間非公開的對話。這些行為都是在侵犯他人隱私權,涉及刑事責任,最高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蒐證抓外遇先諮詢律師,手機翻拍訊息也可能觸法在愛情裡,守好你的法律陣線:結婚、離婚、不婚、再婚,感情裡的法律幸福指南 - 蘇家宏 | Readm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