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樂猹猹
Bev Jackson on X
機翻:最近出版的《跨性別包容文化:博物館、美術館、檔案館和遺產組織推進跨性別包容指南》將“性別不合規者”定義為“跨性別者”。這包括我和我認識的大多數人。我拒絕這種分類。
這份文件由萊斯特大學 RCMG 製作,在許多其他方面都令人震驚。它顯然試圖透過提出所謂的「道德框架」來逃避或顛覆法律。不言而喻,女同性戀在這個框架中不佔任何地位。閱讀它。
越來越明顯的是,「跨性別包容性」意味著「女同性戀排斥性」——事實上,排斥所有拒絕性別認同教條的人。這些語言技巧不再起作用了。
--
意外台灣在上次CEDAW相關會議不停使用的「只要性別氣質不合刻板印象、又不到性別不安的人就是跨性別」這種規範,在國外有人近日才注意到
Hey Man BOT
掰噗~
對呀 我也這麼覺得
人狼君
嗷~~~嗚~~~

你好棒
貓婷♦️雜匯貓鍋
咦,我以為他們早就有認知到只要不符合刻板印象就是跨性別的這件事
快樂猹猹
我也蠻意外的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