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宮山 葵
John Smith
搬出去,直接找國稅局處理
貝哥哥_鍵鼠叔
一開始就要問清楚
John Smith
上法院,房東絕對吃大虧,本來有所得就要主動申報,契約違反法律精神也無效。
John Smith
如果真的能夠讓他損失4百萬,代表他財力驚人,何妨做做好事呢?
John Smith
我一直說,政府該做的是提供高額獎金檢舉制,這樣就會反相逼房東來主動申報所得。
John Smith
反向
園藝紅茶
這種房東都很摳門的
Kende(赤道企鵝)
John Smith : 國稅局處理???契約違反法律也無效??這二條都不成立阿
Kende(赤道企鵝)
4百萬的稅我是很懷疑就是了,因為這稅率那有這麼高,想想所得稅要達這金額是需要多少年?如果是追之前的的年份,但國稅局也無法証實前幾年他都有租出去阿,空屋或自用又不用補稅...所以這事後面還有很多不明的地方
Kende(赤道企鵝)
當然政府當初就是故意的,讓房客去做抓扒子阿,讓租客背鍋,政府收稅,雖然這方法是有點髒,說白了就是檢舉獎金,改個名字叫補助租,然後馬上就有人上當了,學生就是學生阿,不明白大人的手段
小宮山 葵
400萬可能是連帶一起查了其他房子XD
豆腐妄想≠D
不是逃漏稅的罰金嗎?
John Smith
Kende(赤道企鵝) : 有所得沒申報就是逃漏稅啊!把生活照片拍下來,請相關單位處理。一排空房不出租餵蚊子嗎?
John Smith
Kende(赤道企鵝) : 有的契約直接寫不能申報,這種都無效啦!告告看就知道。
豆腐妄想≠D
「房客包庇房東,仍然後上街控訴居住正義。」
別說加拿大人看不懂,我也看不懂。
Yao Zhang 張堯 🇨🇦🇹🇼🇺🇦 on Twitter
John Smith
豆腐妄想≠D : 政府怕得罪自己人及房東啊!
豆腐妄想≠D
政府無關乎得罪誰或包庇誰。
政府給的是一套系統,這套系統要有人按開關才會給結果。
房客一邊幫房東逃漏稅,一邊罵政府無作為。
shiangying
400萬應該是在說 自用住宅賣房時有免稅額400萬
John Smith
shiangying : 也沒要賣啊!
shiangying
John Smith : 房東覺得是他的損失啊 之前沒申報他想賣隨時都可以 申報後有記錄在 重新計算要6年
John Smith
shiangying : 想像中的400萬啊!
John Smith
豆腐妄想≠D : 提供高額檢舉系統,給獎金20萬,房客搶著當檢舉人,然後重罰逃漏稅,先給緩衝期再來就重罰。
John Smith
你覺得政府有那麼無能嗎?不想處理而已
John Smith
給緩衝期是讓房東自主申報所得
John Smith
提供高額檢舉系統(提供房屋內部生活照、契約、室友互相作證...,能證明的都可以),給獎金20萬,不夠就加碼到100萬,當然房東逃漏稅的金額就加重。
John Smith
讓房東知道有所得就要申報,很簡單啊,房東為何會想逃漏稅 ? 因為知道申報後,所得級距會增加啊...所以公務機關人員明擺著掩護自己,順道掩護所有房東啊。就像台灣怎麼打房都是廣告詞一樣。官僚深知如何不做實事。
shiangying
John Smith : 之前有人提議 可以將租賃所得分離課稅 避免因為跳級距而不申報 我覺得可行
John Smith
shiangying : 問題是如果太多種資產都要採取這種形式,國家實質上會無法課到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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