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otsukiRyuka
最近一堆性騷新聞讓我想到

很多YT留言(例如雅婷姐)或是FB留言評論VTuber、youtuber身材、聲音跟經歷,甚至有到開黃腔,這樣應該也算吧?
(如果依照現行法規規範的性騷擾定義)
掰噗~
真是一個富有哲理的問題
塔馬
先決是要當事人感受到不舒服吧
塔馬
然後就是能不能跟本人做到連結
機器狼🐺毛毛VLOG公開
(豎起耳朵聽)
AotsukiRyuka
塔馬 : 因為突然看到有人提到過去有youtuber把手伸進去之類的(女對女,且對方不舒服)
以及千森的FB發過的文
AotsukiRyuka
第一個當事人有在YT頻道重現(O知道)
塔馬
然後講算不算..有什麼意義嗎?
當事人沒提告就只是輿論風向而已(morning)
AotsukiRyuka
塔馬 : 不是,是看到偷偷說有人提到,包含討論到"事後想想不舒服",就想到會不會後續會有youtuber、vtuber跳出來說曾經也有
AotsukiRyuka
只是那噗討論的...讓我不是很想在哪留言www
無声透明Vtuber|強化人間
我沒有
AotsukiRyuka
無声透明Vtuber|強化人間 : 你也...wwww
沒說有啊www
yt是除了那個之外還有多米(包含他下面留言的對方露奶沒紅的觀眾)
豆腐妄想≠D
你要指著特定的對象,
然後講的內容讓該對象不舒服。
豆腐妄想≠D
你公然在大庭廣眾露出下體,只會被送妨害風化。
旁邊閒雜人等覺得不舒服要舉證他是針對你性騷擾。
AotsukiRyuka
豆腐妄想≠D :
特定對象...
不過以前是有搭訕被送性騷的新聞

公眾裸露要看耶...我最近看幾個律師他們寫的,有的說是妨害風化,有的則說看到的人不舒服算性騷
火焰貓咪
沒記錯的話性騷擾防治法是告訴乃論,這就需要原告提出直接間接證據了
火焰貓咪
刻意的公眾裸露本身就是妨害風化,旁人覺得不舒服的話會有猥褻罪跟性騷擾的罪嫌
AotsukiRyuka
火焰貓咪 : 回歸證據吶,不過這就到以前有人過馬路不小心擦撞到被告
AotsukiRyuka
我是覺得除了證據之外,還要看法官到底怎麼判斷的(意外事件的話,或是沒接觸到身體的話)
AotsukiRyuka
就會回到我中間說過的那噗有人說的,想想事後覺得不舒服這點
AotsukiRyuka
例如上面提到的多米那個,事主在留言說對方正人君子,但事後提告(先不看其他觀眾留什麼)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