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該作品必須具備足夠的創造力。僅需要一定程度的創造力,但最高法院已經裁定,某些作品——如 Feist 案中的字母排序電話簿——甚至無法滿足這個低門檻。該法院觀察到,“作為憲法問題,版權僅保護那些具有超過微不足道的創造力的作品的組成部分。” Id. at 363。它發現,在一個“創造性火花完全缺乏或微不足道到幾乎不存在”的作品中,不能有版權。Id. at 359。
Midjourney不是Ms. Kashtanova控制和引導以達到她期望的圖像的工具,而是以不可預測的方式生成圖像。因此,Midjourney使用者對技術生成的圖像並非版權用途下的“作者”。正如最高法院所解釋的那樣,版權作品的“作者”是實際“形成圖像”的人,是“具有創造性或主導思想”的人。 Burrow-Giles, 111 U.S. at 61。向Midjourney提供文本提示的人並未“實際形成”所生成的圖像,也不是其背後的“主導思想”。如上所述,Midjourney從視覺“噪聲”開始生成圖像,該“噪聲”基於與Midjourney訓練數據庫有關的用戶提示創建的指令而進一步精煉。提示中的信息可能會“影響”生成的圖像,但提示文本並不能決定特定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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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官方回應證實了AI軟體的最終受益者,將不會是那些不具圖像編輯能力的人,而是能夠賦予AI生成圖像足夠創意與意義的圖像創作者
1.只有擁有足夠的PS技巧與美術內涵去修改AI圖,賦予畫面創意與意義的圖像創作者才可能成為使用AI並且保留版權的創作者,要具備這樣的技能,跟現有的使用照片為主的概念設計師差距不會很大。
2.單純的清稿與修圖不被承認能保留版權,意思是需要商稿的甲方不會傾向只聘請清稿工
3.漫畫家及其他的創作者還是能利用AI生成不具備創意與商業魅力的背景,墊底圖之類的雜工,增加效率。但無法為AI算圖增加任何創意與意義的使用者將無法順利將AI用於商業用途。
4.只是修圖,把手指修掉之類的調整無法構成版權獨享的要件,於是完全使用AI生成作品卻只會修掉有問題的部分的太低階的修圖工也無法順利使用AI作為輔助工具。當個修圖工不會讓你就此享有AI產圖的版權。
意思就是若是法律不承認,就是什麼都沒有啦~
um. 它們這個term of service, 起碼在給予你ownership這部分在法律上應該是OK. 只是就算你拿到ownership, 但也還是沒有著作權. 所以你當然可以把你擁有的圖片拿去賣, 只是別人也可以抄就是了
(簡單的來說 - 大家都可以抄)
AI對AI圖片模型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