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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有點討厭波娃——在一些無關緊要的小事上頭。比如波娃說,她此生的心,必要為某人跳動。這傻瓜!我大驚失色,不能讓心自己跳自己嗎?所謂我討厭波娃,大概像是,討厭她重感情到有點有點⋯⋯有點『妳以為妳是麥芽糖嗎!』」

——張亦絢《我討厭過的大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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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現在也不算晚,但對於在少女時代就可以認識進而喜歡張亦絢的人,我可是羨慕得不得了。

《幼獅文藝》《我討厭過的大人們》|金鼎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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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此書推坑的書單XD

.《在黑暗中閱讀》
2017Openbook 年度好書.翻譯書》在黑暗中閱讀 | Openbook閱讀誌

.《佛洛伊德自傳》

.《懷樹又懷人:我的父親莊垂勝、他的朋友及那個時代》

.關於樋口一葉(FYI日幣五千元上面的人)譜系的聯想超有趣,我平常也很愛這樣亂連連看(當然規模幼稚得多XD)所以讀的津津有味,可惜圖書館沒有他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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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年來,我都在十分矛盾的心情下,持續閱讀佛洛伊德以及他的後繼者。做為一個對女人、兒童、尤其是亂倫受害者相當認同與知悉的我,總覺得無法假裝他的一度軟弱或不智並不存在;但另方面,我又真實感覺,他在其他方面的嚴謹求知態度,不但鼓勵我,也對任何認真的靈魂,非常有幫助。於是我對佛洛伊德的討厭,一直不是件輕鬆的事。

我不因為記得一個可以說是致命的錯誤,就犧牲自己想要讚賞其他部分的那種人性,我也釋懷,我也計較。這個舉動暗含的慷慨意味令我百感交集,我的討厭多麼嚴肅,在人與人的關係中,在知識的生產與閱讀行為中,存在什麼樣的衝擊與責任。這份討厭是一條漫長的路,即便它有盡頭,曾經走在那條路上的意義,也不會消失。」

說的真好;也化解了我的一些無聊的糾結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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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著普拉斯的某些軌跡,我推測普拉斯明瞭了某事:她原有可能作為一個被女人愛慕的詩人(無關她是女同志否,只需詩寫得好即可),然而休斯出軌,將她貶為另一種,至少使她在危機中。關於通姦,有種說法謂,男人與女人通姦所造成的局勢,是在兩個女人之間,形成準女同志的架構。换言之,通姦多多少少總是種三人性愛,只是彼此關係不太對等,有人主動權高,有人則是未必同意而被『性到』,因為性愛並不是性行為而已。人經由藝術創造出的聯結,這實在可以看作主動性最強的女同志連續體;但另方面,透過配偶通姦形式而感受到的同性愛憎,則是光譜中被動性最強的一環——普拉斯身上,是最強與最弱的碰撞。」

不可能在這裡也讓我想到純愛克萊因瓶吧 (雖然梗概不盡相同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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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說我討厭過伍迪艾倫,大概有人會立刻道:這是想當然耳吧。——不過,其實並沒有那麼想當然耳的事喔。

我主要的關心,是一種比較沒有企圖心的關心。我想特別關注人們最一般的『預備心理』。大部分的人都不同意性侵幼女,這在觀念上沒有嚴重分歧,爭論只在於事情發生沒發生;所以我今天的重點,想擺在另一個醜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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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談這事,必須觸及一個困難的主題,就是亂倫。心理學提及過『情感性亂倫』這個概念,亦即沒有性行為,純粹作用在情感層面,雖然法律管不到,但對當事人的生活上仍有影響。當事人也是一個重要的觀念,在一樁事件中,被包括在其中的往往不只是行為者。從米亞的位置出發,養女變成戀人的女友,只要解除與伍迪艾倫的戀人關係,就可以解除曾是戀人又是女婿的尷尬。但是羅南的父子與姊弟關係卻不能解除——這個看起來好像沒有亂倫又好像有的事件,有一個特性,就是即使伍迪艾倫與宋宜都不覺得,甚至也不以亂倫的實行感在交往,其結合輻射至局外人的羅南身上,卻仍產生亂倫的見證效果。這很值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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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一般狀態下都偏愛體貼的人;然而戀愛在本質上就有不考慮某些人的暴力特質。伍迪艾倫與宋宜的結合是『特別考慮了自己,也特別不考慮他人』的戀情——如果說異常,戀愛多半異常。更異常的也還有,並不值得大驚小怪。

所謂考慮他人,就是具有性愛迴避能力與迴避圈的人,越會考慮。想要不傷害的人很多,過分朝這方向發展,也會犧牲本身愛慾,或只好進修道院了。這未必最好。相反地,也有無論是他人伴侶,親友的戀人,都想一網打盡,完全不接受任何性愛迴避限制的人,只為性愛圈的極大化而活。如此我只能找到機會時就說,要永遠記得,世上至少存在上述兩大類的人喔——要學會敏銳察覺。我們無法根除人們被驚嚇的可能,我只希望你/妳被嚇到倒退走時,請不要走太急,請不要死——因為,我真的很在乎你/妳的那條命。比起來,我就不是那麼關心伍迪艾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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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把張亦絢拒絕為伍迪艾倫自傳寫推薦序的部分搬運過來——
「如果我們相信迪倫的清白(她不是說謊或做偽證的人)與受害,伍迪.艾倫的事業生涯或書寫,事實上,就成為他用自我宣傳來迫害或嫁禍倖存者的籌碼。這是為什麼這本油腔滑調的書的象徵意義遠遠大於其內容。」
【自由副刊】 張亦絢/有感而發:「文化偉人」與兒童倖存者的三十年對抗 - 自由藝文網

看到那篇想起這集
重磅一頁書/國際出版的「政治正確」陷阱?異見的自由還是壓迫的幫兇 | 轉角國際 udn Global

去年和漾整理的影評寫的序的集合 評影評寫的伍迪自傳書評 (借個TAG)
@cavale - #廢 07/02- 會心一擊! v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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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討厭過楊翠〉

「關於光榮,還有另一個面向,那就是慣性——某些歧視根深柢固,被歧視的人如果打破慣性,表現出自愛自重,也常會被不公平地說成『過分自負』。這在審視各種殖民與被殖民的問題時,也很容易發現。愛說被打壓過的母語的人,常被批評為『太驕傲』,仔細想想,那不過是一份『剛剛好的光榮』,可是因為打破了過去政權在文化中加諸的慣性,再加上人們不容易對自己的『光榮過敏』有所覺察,就會把本應微笑以待的自我肯定或是相互的、族群的支持,視為挑釁。假定發光的人『無往不利、刀槍不入且三千寵愛集一身』,這是很任意的幻想——別被幻想綁架。如果像我年少時有那『一分鐘被綁』,也沒關係,掙脫就是了:且讓我們放心地發光,放心地沾光——畢竟『討厭短而相愛長』,是很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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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我恨不長〉

「我自己對恨的第一個觀察與感受,來得很早。那時感到『最恨』的是,要長久保持恨意,總是力有未逮。就像要撐住不睡著一樣,讓恨意始終醒著,其實異常困難。發現這種事,對自己會很氣,為什麼不堅持?為什麼不執著?明明有理由恨,也確實恨了,但就像唱歌不換氣一樣,即使氣可以長到像莫札特的《夜后》那樣『哈哈哈哈』在喉嚨裡刀起刀落,那也只是幾分鐘一首歌的事而已。

恨這個字用四聲發,有股很勁,帶有一種『絕對性』——是恨就沒得商量,是恨就沒有轉圜——可這種堅定往往不像它字音字義上那麼飽滿——套用某天主教修士的說法,說我們討厭某人某事,只是我們更喜歡其他事物罷了。說我們恨,另個意思,也不外我們更喜歡其他事物。」

(這不也印證我很愛援引德雷莎修女說愛的反面不是恨而是冷漠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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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雖然恨就其情感狀態,會遇到時間敵人,因此也有人想到用人為的方式鞏固它。現在有說史實中的越王勾踐並沒有真的『臥薪嘗膽』,而是後來文學家添的想像——暫且不論此事多真多假,它反映的確實也是『恨會不長,要使它長』。所以長時間的恨,經常不是感情,而是意志的結果。

莎士比亞的《泰特斯.安特洛尼克斯》是我想到『恨』就會想到的劇作。泰特斯的恨,很深的觸動我。因為那種恨使一個不奸巧的人變得奸巧——比賭上性命更驚人,是一個人賭上天生的氣質與個性去恨——換句話說,如果原來的我,沒有足夠的恨,也要成為新的我,來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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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偶像破滅〉

「『崇拜』這種感情,它不是一開始就與欣賞或敬佩有差異嗎?崇拜難道不是一開始就帶有放棄理智的傾向嗎?

當我在寫這篇文章時NBA運動員Kobe墜機罹難與其曾被控強暴這兩事,正在網路上大打出手。這雖然是一個在刑事訴訟上,因為諸多因素沒有成案的強暴控訴案,輿論大致是認為確有強暴事件,只是在應該如何詮釋偶像與強暴案的關係上意見強烈相左,為了也尊重運動愛好者的感受,我也不將體育成就勾銷,將問題暫稱為『偉大運動員與被控強暴』。

此處我想聚焦的是强暴與偶像破滅的緊張關係,所以我選了一個可以代表這個切點的陳述來討論。『我可以大聲說Kobe是個強暴犯,但他還是我最喜愛的籃球員。』——這是我從別人臉書上看到的一句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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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立即想到的即是:『那是因為你可以大量看到他作為籃球員的一面,你卻不可能看到強暴轉播。』

在此我無意嘲諷任何人對偶像的感情,但我想點出來的是:偶像與群眾的關係,存在高度不對等,我們以為的『認識偶像』,可能一開始,就脫離現實。那是『選擇性認識』——而『選擇性認識』的另一個說法,其實就是『選擇性不認識』。

在我引述的那句留言中,我認為存在著力圖不讓偶像完全破滅的努力,但是只要細讀,表面是接受了强暴的真實性,但又淡化了它的嚴重性。

有些人會要發言者將自己的母親,妻子或女兒代入進去,這是一種萬不得已的權宜之計。我更建議讓發話者將句子改成『即使某人強暴我,但他還是我最喜愛的運動員。』——你不用時時都這樣想,但至少想一下。試著了解為什麼有些人會覺得這類陳述,很難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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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愛情,『愛不對人』的感情消退是需要時間的。粉絲描述自己感情狀態是一回事,評論事件是另一回事:粉絲最感興趣的往往是自己的愛,不是對公共事務採取立場。最糟的,當然是認為私人狂熱有權排擠公共議論。

在『偶像對上強暴控訴者』的情境中,對偶像有大規模的移情,本來未必是問題,但是因為大移情,就導致對不知名另一人,漠不關心或仇視,這就值得想想是否偏頗。如果世界如此簡單,我們都會容易過得多。然而,那畢竟是一個極度簡化的世界。也許在自己的房間裡這樣偏激無所謂,但社會並不是某一個人的房間。

在偶像崇拜的過程中,人們對自己編故事。故事的基礎固然來自一部分的真實,但有一部分卻是摻雜了自己的需求在編織,當抵觸故事的事例發生時,只有忽略或否認這些破滅元素,才能編下去。恨偶像破滅,也是恨自己失去長期打造出來的想像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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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妹看到這篇真的是各種膝蓋中箭
(尤其Kobe也是我曾經最喜歡的球員

可以跟前面佛洛伊德那篇對照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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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母親〉

「在聖母與嬰以壓倒性的質量佔據美術史的狀態裡,難得一見,成功偷渡並轉化『母與子』的主題,隱藏了被遺忘的『母與女』。」
https://images.plurk.com/1Htx4kJGdbKFoRUSA8W6DX.png 聖母子與聖安妮

「對於那些鼓勵母女和解與修復的言語與做法,必須謹慎對待。在不知道實情時,我們很容易認為存在一個『母親的標準值』,就連女兒也會傾向『自欺欺人』,對自己或他人,呈現一個美化的母女關係。

如果妳還有可以接受的母女關係,要好好讚美它,要想到,在漫長不給予母女關係肯定與祝福的歷史中,它是多麼得來不易且美麗。但如果妳沒有,妳也要好好讚美這事上的其他事物;妳恨母親,妳了解自己,這件事沒有那麼羞恥與孤寂,不要自暴自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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