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arthur
刑事責任 根據香港法律,如果侵入者擅闖民居,但沒有意圖干犯其他罪行,擅闖本身並不構成刑事罪。意圖犯罪而擅闖的例子,例如是侵入者進入建築物內,意圖偷竊、破壞財物、傷人或強姦,則可犯《盜竊罪條例》 第11條的「入屋犯法罪」(burglary),最高可囚 14 年。就此罪而言,「建築物」包括有人居住的車輛或船隻。此外,如果以暴力方式進入不屬於自己管有的處所,或可犯《公安條例》第23條的「強行進入罪」(forcible entry),一旦罪成可罰最高 $5,000 及/或監禁 2 年。
法律101|聖誕老人入屋派禮物會否犯法? - 法庭線 The Witness
不來恩
所以如果以非暴力的方式執意進入他人住所,泡茶聊天睡覺休息都沒關係就是了....
Peterarthur
民事責任
雖然侵入者或未干犯刑事罪行,但如果處所的擁有人(如業主)或佔用人(如租客)因為相關侵佔行為蒙受損失,他能以「侵佔土地」(trespass to land) 為由提出民事索償。

「侵佔土地」的定義,是未獲授權,故意進入或停留屬他人的土地上,或放置任何物品在該土地上。「土地」包括物業(property),不只是地面的那種土地。

留意,「侵佔土地」的定義包含「未獲授權」這元素。所以,如果你掛起的紅襪子,邀請聖誕老人到你家派禮物,理論上聖誕老人是經你授權才進入你家,法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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