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ಠ_ಠ - 想問有在寫文看文的旅人們標點符號的用法 有時候小說裡面會有在角色說一句話的同時中間穿插動作的...
看到這噗想到一個困擾我許久的問題,想請問各位作者與讀者在寫作時會使用/喜歡看上帝視角嗎?
例如「天氣真差。他今天還要上班呢,A心想。」這種句子(下收,打字較慢請愛用只看作者Qu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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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A皺了皺眉頭,天氣這麼差還要上班,真是倒霉。」這種也算是上帝視角的
bagel4653
算第三人稱?某些文這樣寫挺適合的
bagel4653
設定越複雜的文越需要這樣寫吧,第一人稱能寫的長度跟視角有限
dove9793
滿常見的吧 媽佛版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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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時候寫文視點明明在A身上,但還是會寫到B,例:
「今天天氣真差。他今天還要上班呢。A心想。
這時B朝他走來,心情看似十分愉快。今天是B升遷的大日子,他當然高興了。
B清了清嗓子,裝模作樣地朝A搭話。B需要先發制人,畢竟在自己的好日子裡可不能被A壓下鋒頭呀。」
剛隨便想到的,大概是這種敘述(?)
eagle2673
這種很常見,沒什麼想法
hen806
前兩個例子看不出全知視角,寫到B才看得出來
作為讀者還是習慣有限第三人稱視角,比較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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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主角是A,故事也著重在描寫A,所以我會陷入一種「描寫A以外的角色還描寫到對方的思想的話很像上帝視角,照理來說要描寫B只能描寫B的動作舉止」這樣的想法,所以一直很煩惱
dove9793
噗主說的還好吧,一般小說也有這種描述,只是會主要著重在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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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字比較慢請見諒嗚嗚嗚
hen806
可以視角切換,可是要小心,這部分噗主還是去看一些寫作工具書比較好
durian5350
感覺普通(?),就是多描述了情緒的第三視角。

可能適合相對讀不懂情緒的客群(?),或是難以用不直述情緒的方式描述情緒的寫手(繞口令)

但相對來說就少了點讀者自己體會(?)的樂趣
mars3374
噗主的例子還好,
基本這類寫作都是第三人稱視角我覺得讀者不會太在意。
就像看電影的鏡頭聚焦在哪個角色身上而已。

就算是用第一人稱視角寫作,有時候也是會換角色作為視角切入點的。

只要邏輯不要相斥基本上維持順暢度讀者應該都是ok的
到最後還是要回歸到作者這段表現手法要強調的目的性是什麼。

如果是鎖定在A對於B是未知的,就會重點是從A視角去看B。

但如果是要強調兩方的個性認知的話,跳到B視角鋪陳也是很正常的。
ant4426
這就普通的第三人稱視角切換啊 不要切太亂都還好
ant4426
看起來就是兩段的主體是不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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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實際上在寫文的時候是會使用
.
「A皺了皺眉頭,今天天氣這麼差還要上班,他只覺得自己真是倒霉。
放下手中的咖啡後,A看到他討厭許久的同事朝他走來。對方神色之間帶著他最厭惡的那種表情,又要來炫耀了嗎?A默默地低頭,裝作若無其事地打開電腦。
B此時已經來到A身旁了,看見A埋頭做事的樣子,B清了清嗓子:「(大概是討人厭的話)」」
.
這種寫法,但寫到B的時候總會想著「寫B的時候能不能用『看見A沒有搭理自己,B清了清嗓子~』語中帶著笑意。」的寫法
hen806
娥蘇拉‧勒瑰恩的小說工作坊:十種技巧掌握敘事
推薦這本(前半部分因為原作是英文寫作比較無用,但敘事視角部分寫得蠻清楚)
fries1978
感覺就常見第三人稱…
waffle3630
我喜歡第三人稱但固定視角,像噗主最下面舉例的那樣。讀者知道A的心理活動,但對於其他人的情緒只能經由A的觀察推測,我覺得這樣代入感比較強,也最有趣,「透過A的雙眼體驗這個故事」的感覺。如果真的很想描寫B的心理,我的做法是轉換章節的時候再轉換視角,例如下一章的時候

B回想著今早A厭煩的神情,嘆了口氣,想不透是不是自己又做了什麼是激怒他了?還是說錯了什麼話?原本故作輕鬆想讓A開心起來,沒想到卻是反效果。

類似這樣。個人沒那麼喜歡上帝視角(就是一下A覺得xx,下一句B想著oo這種),不過這是個人偏好,不要太頻繁切換,切換在劇情的段落之間(例如AB吵架的時候集中在A視角,等A甩門出去之後換成B視角敘述)這種我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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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806: 原來還有專門講解人稱轉換的工具書!謝謝您!馬上加進書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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