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ber〃長樂
@etude51
說
Mon, Sep 19, 2022 1:08 PM
Mon, Sep 19, 2022 1:12 PM
45
9
稍微做個總結,從7/14投訴到9/19兩個月,在二次申訴的協商會處理完畢,期間的心情起伏跟壓力不至於無法承受,偶爾會覺得很煩躁是真的,畢竟對造方就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擺爛狀態,但影響比較大的其實只有這次的協商會需要自己調班、耗費一下午去市政府,稍微delay我工作進度罷。
威向
萊茵河之戰
原耽
liber〃長樂
@etude51
說
Mon, Sep 19, 2022 1:10 PM
Mon, Sep 19, 2022 1:15 PM
消保官問我這本書多少錢時我還真的答不出來,然後被他調侃了一下,但誠如我最後跟他說的,這點錢我其實沒有很在意,就是心情很差才會忍耐麻煩地堅持走到這一步。
具體時序參照前噗:
@etude51 - 人生第一次投訴消保會,偉哉威向,呵呵
我本來確實如噗內所說,準備跟消保官解釋原耽這個畸形生態跟一般出版的差異,以及刪減的定義,來說明為何出版社對消費者有所虧欠,所以找了欠欠的原耽科普、威向當初公告下方的數則留言,希望能讓他稍微了解一下一般讀者的看法。
但等我看到消保官出現的時候我就直接放棄這個策略了XD
不要妄想中老年大叔會理解這些奇奇怪怪的東西跟名詞,他連無刪減、彩蛋都要人跟他解釋XD
liber〃長樂
@etude51
說
Mon, Sep 19, 2022 1:10 PM
協商會的流程我只能抓個大概,因為中間我有忍不住直接跟對方battle,所以不知道這算不算在正規流程裡w 以下一點概述~
1.申訴人陳述:
主要是以這本書原本是在網路平台上連載,出版社預售時在廣告上說明是「無刪減」,但讀者拿到書後卻發現實體書的內容並不完整,少了平台上的兩篇番外。而出版社雖然公告了可以退款,退款條件卻相當嚴苛且不合邏輯。因此提出申訴。
我的請求是對造方應無條件接受退款。
liber〃長樂
@etude51
說
Mon, Sep 19, 2022 1:10 PM
Mon, Sep 19, 2022 8:12 PM
2.對造人陳述:
威向直接是負責人林小姐來,我還滿驚訝的,以為只會委任個編輯之類的。
對造人先說明沒有收錄的不是番外,只是彩蛋(所以大叔才會問彩蛋是什麼),試圖表示彩蛋的不值得收錄(呵呵)然後說作者很可憐,只是想要讓實體書更有收藏價值才做去蕪存菁,一片好心卻被網路霸凌;然後出版社也是搞不清楚的那一方,是被讀者詢問後才去向平台編輯跟作者了解狀況,甚至也有跟作者提案補償讀者的方式(涉及出版規劃所以無法在公告上就說明),反正後來作者已經聯絡不上了,出版社於是做出無刪減說明並按照他們的出版規定給予退款條件=退款必須未拆封及提供出貨單。
liber〃長樂
@etude51
說
Mon, Sep 19, 2022 1:10 PM
Mon, Sep 19, 2022 8:12 PM
期間大叔對她講了好幾次「妳聽不懂我在說什麼」,因為大叔要聽的其實是出版社是否有跟作者做授權切結的正式文件,以智慧財產權來說,當然作者授權什麼妳就出版什麼,要把出版社摘出來就要有這些文件。對造人後來才說有通信的紀錄可以調出來。
liber〃長樂
@etude51
說
Mon, Sep 19, 2022 1:11 PM
Mon, Sep 19, 2022 8:13 PM
3.申訴人陳述:
我對作者或平台編輯如何、是誰忘記公告這些事都沒有興趣,在我認知中出版社既然要幫作者出書,自然就要負責內容的正確性及完整性,出版社現在無法做到這一點,也提供了退款方案,但既然是內容完整性的缺失,又怎麼要求讀者可以未拆封就察知此事?而我本人6/1收到書,看到7/13的公告後是要去哪裡找到早就不知道丟到哪裡的出貨單?
4.對造人陳述:
她大概跳針了兩三次他們公司的退款規定就是未拆封,出版社經營了二十年一直都是這樣。
liber〃長樂
@etude51
說
Mon, Sep 19, 2022 1:11 PM
說到未拆封怎麼驗證內容不完整的邏輯問題她就是無法正面回答,所以我才忍不住氣噗噗地質疑,我真的不懂這個邏輯啊~我覺得她的立場就是出版社本身也是受害者,未收錄的部分也是作者跟平台編輯(那個提油救火的米國度?)說而已,威向是完全不知情的,校稿後也有再給作者確認,但直到讀者找上門問才知道有這件事。但當然他們又不可能去找作者算帳(而且作者也消失了呵呵),所以沒有道歉,給退款也給得心不甘情不願。
liber〃長樂
@etude51
說
Mon, Sep 19, 2022 1:11 PM
5.消保官協商:
陳述大概來回兩次,期間大叔偶爾插話確認一下我們是在說什麼,最後才由他來總結。
以消保官的立場來說當然是希望在這次協商會就把案件處理完畢,所以他從消保法來向兩邊說明,我覺得意圖是告知清楚如果走到法律途徑你可能站不住腳的部分,讓雙方願意達成和解。
liber〃長樂
@etude51
說
Mon, Sep 19, 2022 1:11 PM
Mon, Sep 19, 2022 1:19 PM
對申訴人:
以消保法來說只有個人衛生用品才是拆封不可退,除非例外沒有硬性規定,但同時網路購物也仍保有七天鑑賞期,我的書是在6/1收到,無條件退貨只到6/7,所以其實以這本書來說已經過了這七天,出版社要求有條件退款是可以的,但要求「因為內容不完整而要求退款的商品」未拆封顯然不合常理,所以出版社本身也必須考量現實情況。
對對造人:
預售的廣告上確實寫了「無刪減」這幾個字,而讀者又是先在網路平台上先看過文章,自然會默認收錄的內容是平台全文,預售也未清楚標明收錄的目錄,所以就產生了爭議。
liber〃長樂
@etude51
說
Mon, Sep 19, 2022 1:11 PM
Mon, Sep 19, 2022 8:14 PM
消保官就說出版社自己多此一舉標「無刪減」XD (對造人解釋因為不標會被讀者一直問www 經過這次以後都不標了,她還說消保官教了她不少眉角呢,呵呵)以後只要目錄列清楚就好;出貨單的部分因為是網路購物,肯定有金流紀錄可以查證,要求出貨單實屬不必要。至於未拆封部分,消保官覺得過了鑑賞期,要出版社直接吃下也不太對,畢竟無法保證商品的保存情況,所以要出版社提供書店門市,讓買家直接到現場由員工檢查書況後進行退款,對造方有說可以到展櫃或樹林的公司。
我的訂單是跟《桔梗》那本一起的,今天是直接帶著《萊茵河》跟周邊去協商會,所以現場她確認東西都有後就直接退款了,沒再多討論合單不給退這件事。
liber〃長樂
@etude51
說
Mon, Sep 19, 2022 1:12 PM
Mon, Sep 19, 2022 6:28 PM
這場協商會大概四十分鐘左右,我本來還想要求出版社再出退款公告,但畢竟是第一次,雖然沒怎麼覺得有壓力,也不算太有餘裕,確定和解後只想趕快結束,而且我覺得大叔也不想再繼續了,畢竟有太多他無法理解的名詞跟狀況(我感覺他在聽我們battle時就是整個放任自流的狀態w),期間他還問了對造人這本書的內容,看了書名後就說是寫二戰歷史?跟netflix的《異鄉人》一樣嗎XD
看著對造人支支吾吾的我在口罩後偷偷笑了XD
liber〃長樂
@etude51
說
Mon, Sep 19, 2022 1:12 PM
另外,消保官離開位子的時候我們也有聊一下,因為真的很不爽做原耽這麼多年還要拿無刪減定義來做文章,所以我講話也是滿直接,然後就收穫了一些跳針跟mur。我覺得林姓負責人本身也很苦惱原耽市場的現狀,她真的碎念滿多書籍收錄問題,還擔心對岸作者可能會被檢舉然後請去喝茶的危險(我沒去作者SNS罵過,所以也不清楚到底是被罵多凶要整個消失,反正林小姐反覆強調了作者被網路霸凌。我也直接說了會那樣罵的肯定都是對岸,台灣讀者根本不會這樣做),又說到通路上架費抽得太可怕,原耽讀者對品相要求又高,常常覺得吃力不討好,但她又覺得文章都只在網路上很沒意思,所以才想做出實體來給讀者收藏,這大概是她的初心吧,但威向的公關我是真的敬謝不敏啦,如果負責人都能這樣輕聲細語了,我就不懂公告是在大聲什麼耶?
liber〃長樂
@etude51
說
Mon, Sep 19, 2022 1:12 PM
大致上就是這樣,不知道對還想退書的人有沒有用,但對我自己來說,讓那本書回去它該存在的地方(並且拿回了我的錢)而不是放在我的書櫃上讓我看了心梗我就覺得很夠了,總算可以少一件煩人的事了呼~
神鑒預售中 再不看書我就是狗
@dmbooks_rf
Mon, Sep 19, 2022 2:21 PM
辛苦您了!!
liber〃長樂
@etude51
說
Mon, Sep 19, 2022 2:29 PM
神鑒預售中 再不看書我就是狗
: 可惜欠寫得那麼好的科普沒用上,我好想跟大叔分享的說
只想找個地方躺著
@ikiyatta
Wed, Sep 21, 2022 12:28 PM
謝謝分享~請問是否方便借引用至個人頁面闡訴心情呢?
liber〃長樂
@etude51
說
Wed, Sep 21, 2022 3:02 PM
只想找個地方躺著
: 可以喔
只想找個地方躺著
@ikiyatta
Wed, Sep 21, 2022 3:23 PM
liber〃長樂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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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做個總結,從7/14投訴到9/19兩個月,在二次申訴的協商會處理完畢,期間的心情起伏跟壓力不至於無法承受,偶爾會覺得很煩躁是真的,畢竟對造方就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擺爛狀態,但影響比較大的其實只有這次的協商會需要自己調班、耗費一下午去市政府,稍微delay我工作進度罷。
威向 萊茵河之戰 原耽
具體時序參照前噗:
但等我看到消保官出現的時候我就直接放棄這個策略了XD
不要妄想中老年大叔會理解這些奇奇怪怪的東西跟名詞,他連無刪減、彩蛋都要人跟他解釋XD
1.申訴人陳述:
主要是以這本書原本是在網路平台上連載,出版社預售時在廣告上說明是「無刪減」,但讀者拿到書後卻發現實體書的內容並不完整,少了平台上的兩篇番外。而出版社雖然公告了可以退款,退款條件卻相當嚴苛且不合邏輯。因此提出申訴。
我的請求是對造方應無條件接受退款。
威向直接是負責人林小姐來,我還滿驚訝的,以為只會委任個編輯之類的。
對造人先說明沒有收錄的不是番外,只是彩蛋(所以大叔才會問彩蛋是什麼),試圖表示彩蛋的不值得收錄(呵呵)然後說作者很可憐,只是想要讓實體書更有收藏價值才做去蕪存菁,一片好心卻被網路霸凌;然後出版社也是搞不清楚的那一方,是被讀者詢問後才去向平台編輯跟作者了解狀況,甚至也有跟作者提案補償讀者的方式(涉及出版規劃所以無法在公告上就說明),反正後來作者已經聯絡不上了,出版社於是做出無刪減說明並按照他們的出版規定給予退款條件=退款必須未拆封及提供出貨單。
我對作者或平台編輯如何、是誰忘記公告這些事都沒有興趣,在我認知中出版社既然要幫作者出書,自然就要負責內容的正確性及完整性,出版社現在無法做到這一點,也提供了退款方案,但既然是內容完整性的缺失,又怎麼要求讀者可以未拆封就察知此事?而我本人6/1收到書,看到7/13的公告後是要去哪裡找到早就不知道丟到哪裡的出貨單?
4.對造人陳述:
她大概跳針了兩三次他們公司的退款規定就是未拆封,出版社經營了二十年一直都是這樣。
陳述大概來回兩次,期間大叔偶爾插話確認一下我們是在說什麼,最後才由他來總結。
以消保官的立場來說當然是希望在這次協商會就把案件處理完畢,所以他從消保法來向兩邊說明,我覺得意圖是告知清楚如果走到法律途徑你可能站不住腳的部分,讓雙方願意達成和解。
以消保法來說只有個人衛生用品才是拆封不可退,除非例外沒有硬性規定,但同時網路購物也仍保有七天鑑賞期,我的書是在6/1收到,無條件退貨只到6/7,所以其實以這本書來說已經過了這七天,出版社要求有條件退款是可以的,但要求「因為內容不完整而要求退款的商品」未拆封顯然不合常理,所以出版社本身也必須考量現實情況。
對對造人:
預售的廣告上確實寫了「無刪減」這幾個字,而讀者又是先在網路平台上先看過文章,自然會默認收錄的內容是平台全文,預售也未清楚標明收錄的目錄,所以就產生了爭議。
我的訂單是跟《桔梗》那本一起的,今天是直接帶著《萊茵河》跟周邊去協商會,所以現場她確認東西都有後就直接退款了,沒再多討論合單不給退這件事。
看著對造人支支吾吾的我在口罩後偷偷笑了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