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arthur
魏廷朝與經常和大學同學謝聰敏、以及台大政治系主任彭明敏共同討論國際情勢與台灣前途。1964年三人決定發表《台灣人民自救宣言》,主張國會全面改選、台灣前途由人民自決,這份歷史文件出自魏廷朝手筆。1964年9月20日三人因此被捕並以叛亂罪嫌起訴。1965年4月8日謝聰敏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彭明敏和魏廷朝各判八年有期徒刑。1970年出獄之後,魏廷朝又於1971年因台北花旗銀行爆炸案被誣為台獨暴力事件,與李敖等一同被捕,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出獄後又於1979年美麗島事件遭逮捕。在臺灣解嚴之前,魏廷朝一共坐了十七年三個月又七日的政治牢。

1987年5月27日清晨五點,魏廷朝從仁愛教育所假釋出獄。8月27日經由江鵬堅之介紹加入黨魏廷朝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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