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君SF🧩流浪謎境
自由意志論者(libertarianism)拒絕承認一個被稱為是自由的行動是完全沒有原因的(uncaused),因為這表示所有行動的解釋都是隨機的,而隨機則表示行動的來源(the author of action)不是行為者本身。所以他們勢必得解釋要如何在一方面避免決定論的情況下,又能夠讓行為與意志之間保有因果關係。而agent causation(簡稱AC)通常是一個大多數自由意志論者所能接受的特殊因果關係。
根據AC,一個行為如果是自由的,則它的行為者是導致該行為的原因(也是來源),且該行為可以在因果上被解釋。
然而這裡有一個有趣的點:說一個自由的行為可以在因果上被解釋,或被歸因於行為者,不表示該行為是被governed by一組自然律則(laws of nature)。
自由意志 行動哲學 形上學
哲學君SF🧩流浪謎境
這裡的概念不少。首先,顯然一個事物如果不遵守自然律則運行,我們很難認為該事物是「自然的」。當然,如果有一組「心理律則」(laws of psychology)也罷,問題是,該怎麼理解心理律則?若有所謂的「推理律則」那還好理解,就是邏輯,但心理律則則不是很清楚指的是什麼。
再者,如何理解「行動者」(agency)的概念?而且這種概念與自由意志和決定論的相容論(compatbilism)會不會collapsed?
turtlecarryrabbit
libertarianism最大的敵人始終是目前因果解釋仍然是傾向廣義上的物理主義居多。就算轉進laws of psychology,psychology應該也是物理主義佔上風......
哲學君SF🧩流浪謎境
turtlecarryrabbit : 的確,物理主義當道的現下,或許物理主義者還是會堅持laws of psychology就是自然律則。但我想如果真的有人要堅持一種non-reductive的觀點的話,應該還是有空間,只是我現在也想不到會往什麼方向發展就是了...
A眠泥Z
出了物理學law基本上就被invariance/ stability之類的,關於全稱句的模態性質取代了,要是C cause E (概念上/形上學上)不需要governed by law,說agent causation是自然的好像也不是甚麼大問題
哲學君SF🧩流浪謎境
A眠泥Z : 完全同意。即使agent本身不是被自然律則governed,也不妨礙agent可以提供一個合理的因果解釋,
但是要說agent is something natural,如果不是透過governed by laws of nature而是其他偏向invariance這類regularity進路的話,又太過Humean…
加上我自己比較同情anti-Humean,認為lawhood比較基本,所以認為判定事物自然與否也應該要透過lawhood。
總之,一開始提出,只是覺得AC這裡有滿多可以討論的點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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