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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某個早晨,阿俊(化名)因2019年一宗案件突然被港警拘捕、起訴,隔天就被公司解聘,但正式審訊排在2023年,他的人生因此被迫按下暫停鍵,「你沒有了未來。因為你一天不肯定,一天未審,你都不知道將來會怎麼樣。」

過去兩年,司法「追殺」成為香港人的日常,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共10,270人因 反送中 運動被拘捕,至今2,760人被檢控,近半是學生,包含489名未成年,目前還有1,014人在等待庭審,已經排到2024年,但還有案件尚未排期……面對著《國安法》出台後、如今漫長而無定期的香港司法程序,身心受磨。

究竟我有沒有罪?明明沒有罪為什麼要認?已經沒有人討論這些問題了。《國安法》的被告就更加是另一個層次。」
遲來的審訊、思想的囚牢、暫停的人生:困在司法檢控巨輪的香港人 - 報導者 The Repor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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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自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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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時間的等待、未知何時完結的審訊,影響著人們對審判的理解,甚至認罪意向。

律師Michael表示,被正式起訴後,許多人會列出各種量刑起點,計算認罪、不認罪的最早出獄期,純粹計算自己多久後可以如期「放學」(指出獄),像是計算一道道數學題。

以暴動為例,若以6年為量刑起點計算,被告若第一時間認罪能獲三分之一刑期扣減,在獄中表現良好又能減刑三分之一,最終須監禁32個月,「假設你現在22歲,出獄那天你還可以過25歲生日。」若不認罪等待審訊,聽到判決結果那天被告可能已經24、25歲,就算在獄中表現良好獲得三分之一刑期扣減,出獄的那天也已經快30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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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這裡,大家都還在計算數字,沒有提到公義跟原則告訴我們,做過的事情就認,沒有做的事情就不要認,」他說,「公義和原則不知道為什麼,突然變成一個不可避免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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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尊重受訪者意願,文中Mia、Aaron、Michael、阿俊、小樹、Chris、Will皆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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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某程度上成為香港人的共同體驗。」

冗長審訊排程下,人們遭遇什麼樣的壓力?無罪的人與等待的人,他們各自有什麼改變?在這篇報導裡,《報導者》訪問多名被告與律師,有更多他們的處境和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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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eve_eee
謝謝
motoko
謝謝你們持續對香港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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