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悠☁️🔹
竹悠☁️🔹
就那個眾人在爬牆敲窗,然後有一個女生開窗很派地回應的圖
以下設計對白
眾人:「法白!」「法白你出來!」「法白你說說看這跟哪條法律有關!!!」
開窗的法白:「我只是要簡介(心理)跨性別而已啦!」(然後還都是似是而非、只有正方才在說的觀念
竹悠☁️🔹
笑死(4%常用語抱歉,但我覺得用在這邊真的很貼切
暱稱@刷噗要喝水
伊藤潤二那個吼xD
腦袋都有畫面了
竹悠☁️🔹
暱稱@刷噗要喝水 : 嘿對,我剛看幾則回覆就覺得超合的XDD
竹悠☁️🔹
正經一點來說,其實跨性別和免術換證這兩個議題在噗浪討論這麼久
到現在真的有點開始彈性疲乏以及兩方的論述好像也差不多都定型了
目前我大概是以一個旁觀者在看伴侶盟到底還有多少錢可以請KOL幫他們代言
還有順便收集一下只在意理想不考慮現實的進步派名單(
竹悠☁️🔹
希望當前政府腦袋清楚一點,不要直接被進步派帶走
走下去感覺有很大的可能會整艘船翻掉,然後被KMT整碗捧走
上次看到【丁】那邊幫匿名醫師代po的跟民代溝通的紀錄,真的有點剉
竹悠☁️🔹
ಠ_ಠ - 忍無可忍www希望貼出來能讓醫事團體跟醫療人員注意,看看伴侶盟對於生理性別揭露是什麼鬼心態 ...
每次都會被這種「OO你還是電死好了」的言論戳到笑點,我好政治不正確
竹悠☁️🔹
第三張那個邏輯到底是怎麼學的,法律人邏輯不好ㄇ
「P則Q」,所以「非Q則非P」
至於「非P則非Q」,這個會成立的情形是「Q則P」
竹悠☁️🔹
所以「男人不會有子宮,女人不會有陰莖」
會等於「有子宮的不是男人(不一定會是女人),有陰莖的不是女人(不一定是男人)」
那個「沒陰莖的不是男人,沒子宮的不是女人」的成立條件是
「男人有陰莖(不知道有沒有子宮),女人有子宮(不知道有沒有陰莖)」
竹悠☁️🔹
「沒有子宮也沒有陰莖的人到底算不算女人」
如果以反方的原則來看:女人不會有陰莖>是女人,沒有定義女人有無子宮,所以「沒有子宮」不會被看作是「不是女人」的條件
反之亦然,這個人同時也是男人(也沒有「不是男人」的條件)

正方的論點則是沒陰莖>不是男人,沒子宮>不是女人,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沒有是男或是女的絕對性條件)
貓婷♦️雜匯貓鍋
邏輯學的部分講的真好,請問能截圖貼在我自己的噗底下嗎
竹悠☁️🔹
貓婷♦️雜匯貓鍋 : 可以截下面那段,其他地方我怕可能會有講錯的地方XD(只確定前兩句是對的

「P則Q」,所以「非Q則非P」
至於「非P則非Q」,這個會成立的情形是「Q則P」
所以「男人不會有子宮,女人不會有陰莖」
會等於「有子宮的不是男人,有陰莖的不是女人」
而「沒陰莖的不是男人,沒子宮的不是女人」
會等於「男人有陰莖,女人有子宮」
上下兩段是不一樣的
貓婷♦️雜匯貓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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