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辦採購案涉收受賄賂 懲戒法院判撤職 | 社會 | 中央社 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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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北縣警局後勤科警務正張(火冏)德被控98年起辦理警局皮鞋等採購案協助有「總統鞋師傅」稱號,蔣經國、前總統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等人都曾經穿過「宋家鞋」。宋立文一審遭判刑2年得易科罰金新台幣72萬元不法所得新台幣346萬多元追繳沒收,張烱德原任職台北縣政府警察局改制更名為新北市後勤科警務正,為警局採購案件承辦人,分別於「98年度員警皮鞋7338雙採購案」、「100年度員警皮鞋7345雙採購案採購案」及「101年度巡守人員應勤裝備LED手電筒1420支採購案」,協助宋立文降低標金得標,又於採購案驗收後親自跑公文核章,使警局儘速撥款給宋立文,並收賄共10萬元。二審審酌在三起採購案分別收賄4萬元、4萬元及2萬元,各次犯行的不法所得均在5萬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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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收賄助總統鞋師傅得標 二審判前警官3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