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口月
ಠ_ಠ - 會備份的旅人可以幫一下嗎
我想留言會將想要搭訕的原噗主評價為「噁男」,是將原噗主的行為放在整個社交環境、條件下,使對方產生「被強迫」的感受。
原噗主及贊成者或許會認為,「我只是問一下,也沒有強迫,為什麼就要被這樣負面看待?」,但這其實是忽略了其他判斷因素而產生的失誤判斷。
這種社交上的失誤判斷,通常是因為過於專注在表現自己上(聚焦在圖畫中的某個點),而無能放在更大的脈絡裡理解過程(遠觀整個圖畫)。
川口月
對原噗主來說,或許認為自己只是提出了一個能否交換連絡資訊的「請求」。
但這個「請求」,是否真為請求,或是被偽裝的要求,得看對方能否拒絕、有無負面結果。
川口月
首先,工作場合會讓人有盡量合作、不引起衝突的社交壓力,即使原噗主真心想要交朋友,對方處於該環境下,本來就難有拒絕的選項可以選。
因此,就對方的角度來說,原噗主選擇在工作場合上搭訕,即會讓對方產生「這個人趁我有難以拒絕的壓力時行動,不在乎我的意願」的被強迫感。
川口月
再來,原噗主在對方留言拒絕後,留言回覆「也沒多正,是跩什麼」,光是從字面上判斷,便是「貶低對方」的負面結果。由原噗主被拒絕後的反應回推,就會讓原噗主的行徑更難被理解為「請求」,而更像是「不關注對方意願的要求」。
川口月
兩因素加起來,原噗主的行動便會讓人解讀為「以社交壓力、負面回饋來進行軟硬兼施的全方位強迫」。
川口月
我可以理解被拒絕的失落感,但失落感不該以貶低他人的方式表達,同樣的,也不該以「一定是我很醜、很爛,才會被拒絕」的情緒勒索來表達。
另外,被拒絕後持續追求,更容易被對方解讀為「忽視對方意願」的強迫。
川口月
被拒絕就只是「雙方的想法不一致」而已,不代表「輸了」、「請求的一方沒有價值」。
川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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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request vs 要求demand:
@wyc513 - #讀嘛讀嘛 《非暴力溝通:愛的語言 Nonviolent Communication...

▶︎請求被拒絕時,自己可以理解、接受他人的選擇,不會因之改變對他人的態度;
要求被拒絕時,自己會開始責怪、處罰對方,或讓對方有罪惡感而不得不答應。

▶︎慣常的溝通方式讓我們經常提出實為要求的「請求」,他人的反應僅剩「順從」或「反抗」。此時就算提出真正的請求,仍容易讓人解讀成「要求」。
若要讓他人相信自己,可以明確表達「自己希望對方是出於自願而接受」,而「在對方拒絕請求時,同理對方」是最為關鍵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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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口月
以我的觀點來說,我覺得男生會更有這種「過於專注在表現自己上,而忽略遠觀整個社交條件」的問題。
而這來自父權加諸在男人身上的壓力,我稱之為「男子氣概競賽」。
川口月
一個男人不止是要有男子氣概的,還得是最有男子氣概的。所以他就會陷入一種無時無刻不在比賽的落敗壓力中。
當他的專注力放在檢查「我是不是最有男子氣概的」上,便容易產生隧道效應,無能關注此時其他人的意願為何、社交環境為何,最嚴重將導致「違反他人意願」的後果。
川口月
從此角度來說,我會覺得在論述中強調行為人的「惡意」不是有效的提醒,畢竟他的動機不如此,對於此提醒也會無動於衷,更會有被誤會了的委屈感。
將焦點放在「惡意」上,也會把防範重點過多比例的放在譴責「惡意」上,而忽略了「沒注意他人意願」的嚴重性。
川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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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口月
「女方留言也太沒禮貌了,是我也覺得她跩」的論點:

1. 就算對方真的沒禮貌,也不會構成自己貶低他人的正當理由。以此理由為原噗主行為解套,不妥。
川口月
2. 若是想延伸討論雙方行為是否符合「禮貌」,也因禮貌的標準偏主觀意見,很難有共識,放在原討論串下延伸討論更容易被他人解讀為「模糊焦點」。

以下說明禮貌標準的主觀性:
看持相同論點者有認為列點顯得過於強硬、有些內容有說教意味
(1)列點過於強硬:列點對該人來說,或許會顯得過於正式而有強硬感;但對我來說,列點是為了更清楚說明論點,與強硬無關。

(2)內容有說教意味:持該論點者可能是覺得女方留言是在教導男方怎麼做或不該怎麼做,顯得有說教意味;對我來說,這段話比較偏向說明自己不想被搭訕的點(被盯著看感到不舒服、不覺得雙方有共通點、不喜歡身材衣著被評論、不喜歡工作場合被搭訕)
川口月
至於「女方講話那麼嗆,小心激怒男方而受害」論點:
「講話很嗆」沒有說明標準,過於主觀。
「避免激怒對方」的判斷方式過於仰賴對方的主觀想法,很難提供客觀有效的準則以供執行,顯得建議不切實際。
川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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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口月
偷偷說是一個公共、匿名的討論空間,有很多意圖混雜、交錯,常有討論對不上而引起誤解、紛爭的狀況。
當誤解產生時,可以停下來檢視一下自己與對方的表達意圖是否一致(抒發心情、交流想法、評價等等)、內容是否正確傳達。
意圖是「抒發心情」,表達的重點在「闡述己方情緒、想法」,此時容易忽略溝通中「提出請求」所必要的「尊重對方意願」而顯得沒有誠意,只是想要強迫其他人認同、接受己方論點。這樣的「溝通」,便容易被解讀為「壓迫、攻擊」、不受信任。
川口月
意圖在「交流想法」,表達的重點更需放在「理解對方的情緒、想法」,若發現對方的表達引起自己的負面感受,有想多加說明己方看法的慾望,通常表示自己目前處於同理心不足的狀態。
由於自己的經驗、感受未能受到足夠的同理,因此也沒有充分的同理能量可以向外給出。
此時,最有同理心的反應是停下來,先向內關注自己的狀態、給自己足夠的同理之後,再去理解對方(也才會有能力可以同理對方)。
川口月
也能再次看到「他人的意願」在我們慣常的溝通文化中有多麼容易被忽視吧。
我們預期自己把話丟出來而他人給予回應,卻沒注意到對方是否有意願照自己的請求做。
我自己剛寫這一段的時候也忘了這一點,所以寫得很混亂。
川口月
需求、需求的表達、請求、對方有否意願依請求執行
這些都是要分開來看的事情,如果混在一起就容易有自己不被重視、自己的權利不受保障的委屈感。
川口月
有社交需求是合理的,但自己的表達方式能否有效傳達?
若混淆需求與需求的表達,就可能將「對方對自己的表達方式感到不悅」誤解為「對方否定我的需求」。
有社交需求是合理的,也好好表達了,但自己是真心希望對方出於自願而接受,或不論對方的意願,只想遂行自己的慾望?
社交需求的合理,不等同於「別人有義務按照我的方式滿足我的需求」。若將兩者混淆,就容易將「他人意願的展現」,誤解為「自己的需求被否定」。
川口月
當然,「不能預期他人會滿足自己的需求」聽起來很孤獨、很受制,似乎自己毫無價值可言。
但這個想法要成立,需建立在「他人的給予是滿足自己需求的唯一方式」的預設上。
(他人給予才能滿足自己需求,但自己又不能期待他人給予,顯得自己只能等著被施捨)

抱持著此種預設,既會在他人給予時擔心失去,也會強迫他人給予:
擔心失去而緊抓著不放,就越沒有能力去看見與練習其他可能方式,最終落入「真的只能靠他人給予來滿足自己需求」的受制狀態。
擔心「他人可能不會給予」的失控感,就會試圖透過強迫的方式找回控制感,但強迫反而會讓他人更不願給予,自證「失去」的預言。
川口月
去釐清自己的需求、練習表達、去找尋多種可有效滿足自己需求的方式,才能建立健康的控制感,解消對於未知回應(對方不一定會答應請求)的恐懼。
當自己手邊的工具越多、技術越好,未知就不再是失控,而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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