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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嘛讀嘛
書名:夜未央 Tender Is the Night
作者:費茲傑羅
類型:美國文學

夜未央 - 史考特.費茲傑羅 | Readmoo 讀墨電子書

費茲傑羅的作品中,臺灣讀者最熟悉的應該是《大亨小傳》和《班傑明的奇幻旅程》。
我在讀這本《夜未央》之前對費茲傑羅生平沒有特別研究(只記得紙醉金迷的部分),加上沒有特別去看書訊介紹,只隨著劇情的推進抽絲剝繭,體驗角色們的各種人生動盪與起伏,意外地享受閱讀的過程。

話雖如此,這本書沒寫劇情還真的不知道怎麼寫心得,所以還是要補一下劇透下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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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四、五月的時候有嘗試讀一次,但第一章 (Book 1) 前兩段描寫海灘場景時,作者直接把整個海灘的人都寫進去(誇飾),登場人物有夠多,有人名的至少十個(沒有誇飾),光記人名跟彼此關係就飽了,看到頭昏眼花撐不到 30 頁就關掉了。
(大概很多人也是基於類似的理由至今沒讀完百年孤寂吧XDD)

這次捲土重來前面還是折騰,卻看得欲罷不能。

這本書的主角是迪克‧戴佛與妮可‧戴佛夫妻,雖然雙方都是美國人,但旅居歐洲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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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有劇透透透透透透,現在關掉還來得及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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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第一章主要是從外人——蘿絲瑪莉——作為敘事角度寫起的,蘿絲瑪莉是新竄起的女星,偕同母親一同到法國,她在蔚藍海岸遇到了戴佛夫妻,並對迪克‧戴佛一見鍾情。

透過蘿絲瑪莉的眼,讀者可以感受到戴佛夫妻是趨近於完美的存在,有著特別的吸引力讓人想和他們親近,並且永遠能帶動群眾的氣氛,也從不犯錯,蘿絲瑪莉雖然愛上迪克,卻同時喜歡妮可。

迪克一向享受著這種崇拜的眼光,這次卻不一樣,他在蘿絲瑪莉的刻意追求上對她產生了興趣,雖然沒有真的在性方面外遇,他仍在精神上動搖了,並開始審視自己的人生。

第一章尾聲結束在這邊:一個人意外死在蘿絲瑪莉的旅館房間,迪克為了維護蘿絲瑪莉的名聲,選擇將沾了血的床單移到自己的房裡,妮可看見後突然精神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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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從頭講了迪克跟妮可的故事。

迪克是精神科醫生,妮可‧戴佛其實是精神病患,而妮可發瘋的原因是她曾遭自己的父親性侵。

(是以她才會看著那床沾血的床單,喃喃自語地道著:「我從沒指望你愛我——已經太遲了——只求別跑進浴室來,闖入我這唯一能保有隱私的地方,還拖著沾了鮮血的床單來要我清乾淨。」)

迪克某次到瑞士走訪朋友的醫院時遇到了妮可,即使知道她是病患,仍在幾經思考後選擇娶她。

妮可家非常的富裕,因此這對夫妻並沒有太多的生活壓力,迪克選擇帶著妮可一邊遊歷各地一邊寫書,並靠著這種從容的魅力交了許多朋友。

直到兩人婚後五年,在法國遇到了蘿絲瑪莉,迪克發現自己的生活逐漸失序,對生病的妻子更顯冷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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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一兩天迪克會試著排除蘿絲瑪莉的倩影,免得在他們之間夾纏不去,但眼下他沒有力氣這麼做。有時讓自己擺脫痛苦比揮棄快樂還難,如今他整個人被回憶所占據,無能為力,只能裝作若無其事。」

「……他不得不對她硬起心腸,將生病的妮可和健康的妮可截然一分為二。這使得他現在難以辨別專業上自我保護的超然態度和自己內心心生的冷漠。人不論是懷抱冷漠,或任令情感萎縮,都會慢慢變得空虛,到了這個程度他已學會對妮可視而不見,帶著消極的態度及情感上的忽視,違心地去伺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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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本書的第二章後半跟第三章,大致上就是看迪克為了填補空虛而使盡全力,他接了瑞士的診所重新執業、他讓自己的生活按照一樣的規律、他重新見到蘿絲瑪莉、他想要重新被人需要被人崇拜被人信任、他想要放妮可獨立,但面對自己的這種中年危機,他從容不再,努力的過程顯得左支右絀,那個永不犯錯的自己已然遠去,他變成了個無法自律甚至開始酗酒的人。

最後夫妻兩人雙雙外遇——作為「自己是自由人、能自由控制人生」的證明——互相控訴對方摧毀了自己的人生。兩個人都毀了。
於是結縭十載後,兩人離婚,妮可與外遇對象再婚,尼克離開了旅居十數年的歐洲,回去美國,此後人生載浮載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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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是費茲傑羅真實人生的投射:有錢卻精神崩潰的妻子、少年意氣風發又中年失意,迪克的奮力一搏彷彿是作者的縮影。

中年之後閱讀感觸應該會更深。

扣除故事本身以外,這本書可以討論的還有太多了,作者的文字運用即是一點,而敘事手法、書中角色的價值觀(包含:種族、不想被說妻子娘家財產度日等等),都有許多值得探究的地方,同時也反映了 1920 年代在歐洲的美國資本家們如何生活(雖然覺得這群人在法國、瑞士、德國、義大利甚至美國都遇得到真的太不可思議XD),那種美國人的傲慢近似於去年看《遮蔽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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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許多的討論,甚至有多篇論文,探討妮可父親對女兒的性侵、黑人在小說中的地位等等,然而就算不站在文本分析的嚴肅立場來看,我還是相當主觀地很喜歡這本書,每個角色都有錯、有軟弱,卻在繁華世界繼續扮演著自己的戲。

一開頭讓我撐下去的理由是想看 33 歲的迪克到底會不會外遇 18 歲的蘿絲瑪莉 (到底在期待什麼???),後來發現主軸不是蘿絲瑪莉而是妮可時,我也慢慢看著這對夫妻逐漸沉淪,直到故事停在迪克在 38 歲時離婚返回美國時,我完完全全被那種必然地無能為力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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