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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terogeneous
Sat, Aug 14, 2021 3:11 PM
Wed, Feb 23, 2022 7:07 AM
32
3
讀嘛讀嘛
書名:「色情就是不行!」這種想法真的不行
日文原書名:性表現規制の文化史
作者:白田秀彰
類型:社會科學
博客來
臺灣版的副標是:「猥褻」為什麼違法?從階級規範到帝國主義的擴張,權力如何以道德之名管制色情
由此可見這本書是在講色情如何被管制,
然後為了寫心得又回去博客來網站找連結,才發現哇原來這本書是限制級,好諷刺XDDDDD
這本書根本沒有限制級的內容啊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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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terogeneous
Sat, Aug 14, 2021 3:11 PM
Sat, Aug 14, 2021 3:20 PM
類科普的作品時常會帶有作者主觀的想法,所以稍微提一下作者本身的觀點:作者自己認為談論色情沒有不行,且他心目中最理想的婚姻形式為夫妻分居的「妻問婚」(華文圈亦譯作「訪妻婚」)。
作者本身是法學教授,專長是智慧財產權法與資訊法,之所以會進行此文化史研究,是因為他想知道為什麼在法學領域中,大眾多半支持規範有關「性」相關的描述,那麼色情到底是哪邊不行?
全書有六章,前五章是以歐美社會為探討主體,討論性規範相關之定義、性的定位與社會比較歷史、性與社會道德的近代史、色情表現的法制史以及色情表現規範如何被制度化,最後第六章則補述了日本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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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terogeneous
Sat, Aug 14, 2021 3:11 PM
作一些簡單的書摘、統整跟心得:
前三章應該可以被視為同一個主題,講的是「性」如何被認為是下流的(indecent)?
「下流」這種概念應對「上流」而生,
由於「性」的結果是子嗣,因此性會帶來財產上的糾紛,是以「性」在政治、階級、經濟上成為了上流人士鞏固地位的一種手段,除了用來避免糾紛外,更可以拿來區分階級,但同樣的,若是在挪去財產的考量外,上層階級可能生活得更加淫亂,然而這並不認為是「猥褻」,簡單來說上層階級的「性」是浪漫的,下層社會的「性」是猥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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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terogeneous
Sat, Aug 14, 2021 3:11 PM
Sun, Aug 15, 2021 1:37 PM
作者以日文、古日文的「猥褻」一詞原意開始討論,原本只是表示下流,最後卻變成與性有關的代稱,關於日本刑法學中「猥褻」與「下流」的關係可參考下圖:
(圖原載於本書第 31 頁,此處的圖是我用 powerpoint 重新拉過的,但內容無更動,與原書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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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terogeneous
Sat, Aug 14, 2021 3:12 PM
Sat, Aug 14, 2021 3:44 PM
在近代,「猥褻」一詞幾乎與「性」掛勾在一起,此概念在華文圈也通用,借用一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的一篇碩士論文「
猥褻概念的解構與性自主概念的重構─以性羞恥感為核心
」(2005 年 6 月,張必昇)中摘要的文字,或能一窺端倪。
「猥褻」,是一個充滿情緒評價,卻難以明確定義的字眼。雖然難以明確定義,但可以確定的是,「猥褻」在刑法規定中總是和「性」脫不了關係。而當人們將「性」評價為「猥褻」時,往往如釋字四○七號解釋和釋字第六一七號解釋所述,充滿「羞恥或厭惡感」。 這種「羞恥或厭惡感」支配著人們對性的評價,但是它始終隱身於其他詞彙的背後而被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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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terogeneous
Sat, Aug 14, 2021 3:12 PM
Sun, Aug 15, 2021 1:44 PM
關於「性」的節制概念,除了財產的考量外,也無法和宗教脫鉤。古羅馬時期並沒有如此嚴格的性規範,但猶太教、基督教皆認為性是不潔的,禁慾是神聖的。
(因為此書主要是講歐美,所以宗教上描述以基督教為主,第六章亦簡短提到東亞宗教觀)
在基督教傳入歐洲後,這個概念進入社會,之後基督教被列為國教,政教的分際逐漸模糊,「禁慾是神聖的」這樣的觀念便根深柢固地深植民眾心中,甚至「為達理想狀態(目的)而必須禁慾(手段)」的手段變成了目的。
即使經歷了啟蒙運動,「神性」不再被強調,「禁慾」概念卻被無縫接軌地轉變成了「理性」的表現,「上層階級男性的自我控制」代表著男性的魅力,由神聖性變成道德上的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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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terogeneous
Sat, Aug 14, 2021 3:12 PM
Sat, Aug 14, 2021 3:23 PM
這種關於「性」的強調依然帶著階級區分的目的,例如說講述女性比男性更容易受誘惑,例如說只有男性是成熟的,女性與孩童均是不成熟的(也就是為什麼以前的裸女作品不會畫上陰毛,非性成熟的描述即是非色情的描述)。
滿有趣的一點是,早期提高女性權利的其中一種戰術是批評性墮落,當男性的優勢地位因此受到動搖時,女性的地位就能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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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terogeneous
Sat, Aug 14, 2021 3:12 PM
第四五章討論的則是「性」的規範法如何被制定。
由於美國保障言論自由,什麼樣的內容才會被排除在言論自由外呢?
在十八世紀以前,過於煽情的違法性規範判例是遵照普通法,後來才明文載於法條,但關於道德的判斷難以實際上給予明確定義,於是隨著時代變遷,不同的價值觀就顯示在法條上,不同的團體也進行著政治角力,一如上面那一問:「到底怎樣才算猥褻?」最後,目標被轉移至未成年人身上。
第六章以日本的狀況作為補述,我比較還好就先不提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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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terogeneous
Sat, Aug 14, 2021 3:12 PM
Sat, Aug 14, 2021 3:26 PM
換日線跟關鍵評論網分別能看到第三章以及第六章的部分內容,有興趣的人可以自行前往參考:
「性欲亢進是病」、「裸女畫沒陰毛就不算色情」?──從英國法律一窺性觀念的轉變|換日線
《「色情就是不行!」這種想法真的不行》:古代日本打從一開始就沒有「純潔」的概念 - The News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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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terogeneous
Sat, Aug 14, 2021 3:13 PM
Sat, Aug 14, 2021 3:24 PM
整體而言是還不錯的書,有達到科普的效果又不會寫得太深,而且每章都會作兩頁的總結,讀起來有學到新知又很輕鬆!
不排除是因為我接在沙特《嘔吐》後面閱讀,讀書速度跟吸收程度大增XDDDD
但可以感受到作者畢竟不是史學或文化領域的專家,所以有些內容點到為止,並且二、三章在編排上有些重複,雖然切入點不同,但仍稍微混亂
,不過齁我是覺得啦,瑕不掩瑜給過
。
作者自己也清楚上述缺點,後記的部分就有寫到,因為「性」並不是會公開描述的議題,參考資料比較難取得,或許會被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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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terogeneous
Sat, Aug 14, 2021 3:13 PM
Sat, Aug 14, 2021 3:25 PM
確實,作者常常一大段都引用同一本書XD
不過我因此被推銷了別的書,包含:傅柯《性意識史》、《英國十六至十八世紀的家庭、性與婚姻》、《古代ローマ人の愛と性》(古代羅馬人的愛與性)、《エロティックな大英帝国》(色情的大英帝國)、《純潔の近代》等等,先寫下來有機會找來看XD
另外一個問題是作者後面寫到自己的法律專業時,常常直接引用一個案子的名稱,但沒有針對法案內容加以描述,所以也不知道是什麼問題導致什麼法條的誕生,讀者有點難進入狀況,氣力放盡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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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terogeneous
Sat, Aug 14, 2021 3:16 PM
Sat, Aug 14, 2021 3:30 PM
翻譯的話有些翻譯腔,並且會直接使用日文的詞,像是書中稱「資訊法」為「情報法」,稱「訪妻婚」為「妻問婚」,英文用詞也沒有統一,像 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Decent Literature 一下翻成「全國良善文學組織」一下翻成「全國體面文學組織」,法律相關的用詞也翻得稍微不順,有時候要停下來想一下到底是在講什麼XD
不過法律領域真的很難翻譯,我懂我懂QQ
整體閱讀體驗算 ok,還是值得一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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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色情就是不行!」這種想法真的不行
日文原書名:性表現規制の文化史
作者:白田秀彰
類型:社會科學
博客來
臺灣版的副標是:「猥褻」為什麼違法?從階級規範到帝國主義的擴張,權力如何以道德之名管制色情
由此可見這本書是在講色情如何被管制,
然後為了寫心得又回去博客來網站找連結,才發現哇原來這本書是限制級,好諷刺XDDDDD
這本書根本沒有限制級的內容啊XDDDD
作者本身是法學教授,專長是智慧財產權法與資訊法,之所以會進行此文化史研究,是因為他想知道為什麼在法學領域中,大眾多半支持規範有關「性」相關的描述,那麼色情到底是哪邊不行?
全書有六章,前五章是以歐美社會為探討主體,討論性規範相關之定義、性的定位與社會比較歷史、性與社會道德的近代史、色情表現的法制史以及色情表現規範如何被制度化,最後第六章則補述了日本的情況。
前三章應該可以被視為同一個主題,講的是「性」如何被認為是下流的(indecent)?
「下流」這種概念應對「上流」而生,
由於「性」的結果是子嗣,因此性會帶來財產上的糾紛,是以「性」在政治、階級、經濟上成為了上流人士鞏固地位的一種手段,除了用來避免糾紛外,更可以拿來區分階級,但同樣的,若是在挪去財產的考量外,上層階級可能生活得更加淫亂,然而這並不認為是「猥褻」,簡單來說上層階級的「性」是浪漫的,下層社會的「性」是猥褻的。
(圖原載於本書第 31 頁,此處的圖是我用 powerpoint 重新拉過的,但內容無更動,與原書相同)
「猥褻」,是一個充滿情緒評價,卻難以明確定義的字眼。雖然難以明確定義,但可以確定的是,「猥褻」在刑法規定中總是和「性」脫不了關係。而當人們將「性」評價為「猥褻」時,往往如釋字四○七號解釋和釋字第六一七號解釋所述,充滿「羞恥或厭惡感」。 這種「羞恥或厭惡感」支配著人們對性的評價,但是它始終隱身於其他詞彙的背後而被忽略。
(因為此書主要是講歐美,所以宗教上描述以基督教為主,第六章亦簡短提到東亞宗教觀)
在基督教傳入歐洲後,這個概念進入社會,之後基督教被列為國教,政教的分際逐漸模糊,「禁慾是神聖的」這樣的觀念便根深柢固地深植民眾心中,甚至「為達理想狀態(目的)而必須禁慾(手段)」的手段變成了目的。
即使經歷了啟蒙運動,「神性」不再被強調,「禁慾」概念卻被無縫接軌地轉變成了「理性」的表現,「上層階級男性的自我控制」代表著男性的魅力,由神聖性變成道德上的理性。
滿有趣的一點是,早期提高女性權利的其中一種戰術是批評性墮落,當男性的優勢地位因此受到動搖時,女性的地位就能得到提升。
由於美國保障言論自由,什麼樣的內容才會被排除在言論自由外呢?
在十八世紀以前,過於煽情的違法性規範判例是遵照普通法,後來才明文載於法條,但關於道德的判斷難以實際上給予明確定義,於是隨著時代變遷,不同的價值觀就顯示在法條上,不同的團體也進行著政治角力,一如上面那一問:「到底怎樣才算猥褻?」最後,目標被轉移至未成年人身上。
第六章以日本的狀況作為補述,我比較還好就先不提XD
「性欲亢進是病」、「裸女畫沒陰毛就不算色情」?──從英國法律一窺性觀念的轉變|換日線
不排除是因為我接在沙特《嘔吐》後面閱讀,讀書速度跟吸收程度大增XDDDD但可以感受到作者畢竟不是史學或文化領域的專家,所以有些內容點到為止,並且二、三章在編排上有些重複,雖然切入點不同,但仍稍微混亂
,不過齁我是覺得啦,瑕不掩瑜給過。作者自己也清楚上述缺點,後記的部分就有寫到,因為「性」並不是會公開描述的議題,參考資料比較難取得,或許會被詬病。
不過我因此被推銷了別的書,包含:傅柯《性意識史》、《英國十六至十八世紀的家庭、性與婚姻》、《古代ローマ人の愛と性》(古代羅馬人的愛與性)、《エロティックな大英帝国》(色情的大英帝國)、《純潔の近代》等等,先寫下來有機會找來看XD
另外一個問題是作者後面寫到自己的法律專業時,常常直接引用一個案子的名稱,但沒有針對法案內容加以描述,所以也不知道是什麼問題導致什麼法條的誕生,讀者有點難進入狀況,氣力放盡XD
不過法律領域真的很難翻譯,我懂我懂QQ
整體閱讀體驗算 ok,還是值得一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