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mo☆🦮
是蠻可惜的
https://images.plurk.com/5JIGj8q2MMVcFzQGpMB8Rk.png
台北市政府同意拆掉迪化街二段20棟19世紀的房子
初步了解這條巷子的屋主們已賣給建商。

文化局曾經有去現場看過,由於該處房舍已嚴重殘缺,僅剩立面,要列為歷史建築有困難。
掰噗~
說的真有道理 (p-wink)
Domo☆🦮
初步了解這條巷子的屋主們已賣給建商。
文化局曾經有去現場看過,由於該處房舍已嚴重殘缺,僅剩立面,要列為歷史建築有困難。
fhrop450215
可惜歸可惜,但私人產權就是這樣
Domo☆🦮
fhrop450215 : 對阿
K☆
也沒辦法,私人產權
GAWEIN@聖葛羅擲彈兵
屋主的意志不知道有沒有被財團控制啦,但肯定是不能被這位仁兄控制的吧?可惜是很可惜啦,可是看別人對本身名下的房子的處置方式而感到「想吐、難過、生氣」?這範圍也未免定義得太大了吧?
Finochio🍀
私人財產的確也不能怎麼辦,不過這事上臺北市政府也不想多做努力吧?
Rabi🐳
屋主自己都沒有愛及記憶的老屋,就只是單純的危老建築而已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你的房子不是你的房子!
Domo☆🦮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 就可惜 但沒辦法XD 那是私宅
八杯茶_02
屋況都那樣,而且已經賣了
就不要說可惜了
除非像三峽老街那樣
⊂彡☆))д`) 哭啊的米🦮
Finochio🍀 : 看完法規你會覺得不想努力是最好的選擇
⊂彡☆))д`) 哭啊的米🦮
因此要被認定前先拆成這樣最好
Finochio🍀
⊂彡☆))д`) 哭啊的米🦮 : 感謝臺南市政府大多狀況是願意努力的
⊂彡☆))д`) 哭啊的米🦮
除了台南彰化等地方,其他縣市想也是差不多的,覺得一直都要政府私人產業吃下的法規真的不太好
⊂彡☆))д`) 哭啊的米🦮
政府可以協調但這些看別人的產業指導的真的要讓他們負責一些難處才可以
沒有梗
只能說可惜,但這是別人的財產無從置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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