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君SF🧩流浪謎境
悖論 邏輯 哲學 paradox logic
突然好奇,有沒有哪個歐陸哲學傳統(例如現象學、詮釋學、存在主義、後現代主義等)裡的歐陸哲學家是有寫作或關注跟悖論(paradox)有關的問題的?
狼狗傑
卡謬透過薛西佛斯神話表達的荒謬派看法算悖論嗎?
狼狗傑
如果卡謬對荒謬的討論算是關注悖論問題的話……
哲學君SF🧩流浪謎境
狼狗傑 : 荒謬(absurd)或許可以算是廣義的悖論?廣義我指的是任何兩個主張、意見、觀點,甚至命題之間的不一致。可是卡繆的荒謬概念應該還包含無意義(meaninglessness)的生命,不知道這跟non-sense是不是一樣的意思?
米格兔
我記得齊克果在《恐懼與顫慄》和《哲學碎屑》中,有討論到與信仰有關的悖論。
哲學君SF🧩流浪謎境
米格兔 : 太棒了,謝謝!
的確,隨便估狗Kierkegaard跟paradox這兩個關鍵字,就跑出很多研究資料。像是:
Kierkegaardian Paradox
跟這篇米店的文章:
The Absolute Paradox: A Kierkegaardian Consideration...

TAMU有哲學家的網頁(我猜授課用的)引用了齊克果在Philosophy Fragments裡談the absolute paradox的段落。
Norte Dame Reviews這篇針對The Paradoxical Rationality of Søren Kierkegaard這本書寫的書評也不錯:
The Paradoxical Rationality of Søren Kierkegaard // ...
開水◎無世界漫遊中
我之前上課讀到一個關於沙特的期刊論文,是Daniel O’Shiel寫的‘Public egos: constructing a Sartrean theory of (inter)personal relations’,我朋友們覺得那篇好像有提到一種悖論。沙特在對自我的理解上有類似於胡賽爾的超驗自我和經驗自我的區分,而在沙特那似於超驗自我的概念叫「前反思的自我意識」(pre-reflective consciousness),它跟超驗自我一樣被認為是思維主體真正能作為主體活動的依據,這個能動的主體起初是自由的,但它卻在進行觀看或注視(the look)過程中,意識到自己也可能是一個被當作客體觀看的對象,一旦這個作為‘I’的主體把自己當成對象去進行自我認識,那麼這個自我認識所認識到的不是I,而是作為客體的me。
開水◎無世界漫遊中
至此,「自我」被I認為是me,而這個能被客體化的me是在被注視的過程中被客體化的,同時在此時失去作為主體的I的自由。注視對於沙特而言並不需要肉體的眼睛,門縫或樹叢都可能成為「眼睛」去注視,也因此,任何一個具有主體性的個體只要將自己認作是me便無法逃脫被注視進而失去自由的命運,因為思維主體總是能設想自己是一個客體,me的本質也會在被客體化的同時固定下來。那麼在此前提下寫日記這類的「私人行動」便會造成悖論;因為私人行動具有不願被注視、公開的意圖,但思維主體總是知道任何一個行動都會以某種方式被注視、公開,因而私人行動劇總是具有公開的意圖,但它又不是大喇喇地公開,因而它可能會形成這樣的循環:我能自由的行動>我注意到行動會導致自由被剝奪>我選擇私人行動>私人行動也是一種行動>我彷彿失去了行動的自由>但我能自由的行動。
開水◎無世界漫遊中
其實我有猶豫了一下你這邊所要談的paradox會涉及多廣,是要像羅素悖論或說謊者悖論那樣,命題的真值要處於浮動的狀態才算悖論,或是說像矛盾(contradiction)、二律背反(antinomy)或辯證(dialectic)這類不能同時為真或可能無涉於真值的概念也算在悖論之中?以及你所想得到的回覆要更傾向於討論「悖論」這個概念本身;或是任何具有悖論特質的議題都可以?
開水◎無世界漫遊中
如果是後者,我還有想到一個可能可以算是悖論的例子,「西耶斯制憲循環」,引述劉擎的〈現代政治的正當性論證:施密特與鄂蘭的競爭性闡釋〉一文:
那麼制定憲法的權威又來自何處?如果沒有來自神聖或形而上學的依據,制憲者如何可能具有正當的制憲權?這不是需要一個「高於人的大法」嗎?如果不依據這個更高的律法,這些制憲者本身不是「違憲」(unconstitutional)的嗎?
我自己會如此理解這種循環,在世俗化的框架下,制定、維持與修改憲法所需的權力永遠是違憲的,但反過來說,這個違憲的權力若不存在,則憲法也會因此失去效力與效果,因為提供憲法法效力與合法性的正是違憲的權力。
哲學君SF🧩流浪謎境
開水◎無世界漫遊中 : 不用像羅素悖論或者是說謊者悖論那樣涉及邏輯或是語意類型的悖論——的確,雖然怎樣算悖論基本上還是個爭議——只需要是像康德式的二律背反,或者是從某個主張或宣稱可以推導出它的否定之類的即可,所以希望是最廣義、最寬鬆的形式去理解悖論。
所以我覺得你提到的沙特跟後面的西耶斯制憲循環都可以算!沙特那個我特別有興趣,看起來這個悖論似乎是在說,自由的I一旦客體化I而成了ME,ME就失去自由,因此如果I=ME,I應該也會失去自由。因此I是自由也是不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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