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person shall be deprived of life, liberty or property without due process. -- Former Associate Justice Antonin Scalia Scalia 是保守派大法官,他這段錄影是接受 CNN 訪問在討論他對於墮胎權的看法。我們在最近事件上可以劃的重點就是上面這段話。 Donald Trump 被 Facebook, Twitter 禁言的最大問題就在這段話所揭示的精神。接下來禁言是他的 liberty 被限制,過去發言被刪除是 property 被剝奪。 有些人說「中天被關台跟川普被禁言沒什麼兩樣」,這個對比在 Scalia 這段話之下來看其實是不恰當的。」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了言論自由。可是,正如最高法院在1942年於Chaplinsky v State ofNew Hampshire-案中所言,言論自由並非絕對A3 ("the right of free speech is not absolute at all times and under allcircumstances")。 美國的高中課程提及言論自由時,往往會用「劇院中亂叫火災」(falsely shouting fire in a theater)作為例子去表達出對公眾構成恐慌的言論並不為憲法第一修正案所保障。
補充一下Parler的後續 所有的伺服器供應商都在同一天拒絕與Parler繼續合作 "We’re going to try our best to get back online as quickly as possible. But we’re having a lot of trouble because every vendor we talk to says they won’t work with us. Because if Apple doesn’t approve and Google doesn’t approve, they won’t." Google、Apple跟Amazon聯手抵制的東西,沒有人敢收留
世界警察終究是個幌子
不然川粉幹嘛進攻國會
如果不是他搞煽動群眾衝國會這招 也不會弄到現在眾叛親離的狀況
就像台灣有一群人「以中國利益為優先」,因為他們的國家認同就是中國
我們沒有寄土製炸藥給人家啊現在衝撞國會就事情很大條
笑
抗爭者都已經在武裝集結了
現任國家元首還在社群表示支持
怎麼看很不妙吧
綠衛兵這個概念真的很吸引人
只有一組密碼
加減看看~
我沒加滾動眾朋友
只是都忘了
但撇開政治立場不談,推特做到這樣是太過分了,更別說Google跟蘋果以下架要脅其他平台跟進,已經踩到言論自由的底線
支持第一個就要支持第二個呀,反對第二個就要反對第一個呀。
拿言論自由說嘴,支持第一個反對第二個,或支持第二個反對第一個,錯亂吧。
第二個是私人企業依據該企業私自的規範與企業私自的判斷進行能與新聞轉播權同等級的撥出限制。
能把這兩種混為一談要不是無知要不就是邪惡吧。
預防性放一張
請問你看到了FB決定封鎖的會議記錄與開會錄影了嗎?
然後不慎重的私領域在資訊傳播的力度比公領域更強,搞混這兩者...(ry
你今天商品不好用可以換用別家讓市場淘汰企業
今天政府不好你幫我變其他國籍出來啊
而且私人企業要給監察院糾正是什麼中國式腦殘發言 馬雲消失到現在出來了嗎
中天使用的【廣播頻道】與FB的【帳號與相關演算法】在本質上同樣都是影響人民知的權力、也同樣是有限度的資源(前者是物理上的數量限制、後者是使用者能接受的資訊具備上限)。
這種資源的使用遭業者襲斷...上次是各大科技公司抗議政府特許的ISP業者不能因為"ISP業者自己的營業判斷"而進行流量(使用者獲得的資料量)管理。
現在則是科技公司直接用自己的營業判斷來刪號調整言論,同樣影響的是使用者獲得的資料量)。
作為絕對的市場襲斷企業,由政府用明暗示的方式下達言論管制的指令並由各平台"依據自身的使用者規範"來進行言論與輿論控制。
如果不認同這種控制...那麼難道中國以外的社交平台在非政府指示下,各公司為了自身利益而"依據自身的使用者規範進行的言論與輿論控制"是能夠被允許的嗎?
這才是我要說的,整件事情荒謬所在
覺得可以參考一下這篇
-- Former Associate Justice Antonin Scalia
Scalia 是保守派大法官,他這段錄影是接受 CNN 訪問在討論他對於墮胎權的看法。我們在最近事件上可以劃的重點就是上面這段話。
Donald Trump 被 Facebook, Twitter 禁言的最大問題就在這段話所揭示的精神。接下來禁言是他的 liberty 被限制,過去發言被刪除是 property 被剝奪。
有些人說「中天被關台跟川普被禁言沒什麼兩樣」,這個對比在 Scalia 這段話之下來看其實是不恰當的。」
Trump 被禁言的法律依據是他先前要求廢除的 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 Section 230,不過這部分法律只有要求服務提供者 "act in good faith",沒有真正的 due process。
最起碼,我們應該要看到 FB 跟 Twitter 裡面內部會議告訴大家他們是怎麼做出這個決定的,但是這部分的程序完全付之闕如。」
而且川普被懷疑煽動暴動的發言只有在推特,結果FB跟IG也跟進鎖帳,這就只是在跟風而已了
更別說後續霸凌拒絕跟進的Parler(蘋果估狗下架,亞馬遜關伺服器,APP跟網頁版都不讓他活),正當性到底在哪裡
all times and under allcircumstances")。
美國的高中課程提及言論自由時,往往會用「劇院中亂叫火災」(falsely shouting fire in a theater)作為例子去表達出對公眾構成恐慌的言論並不為憲法第一修正案所保障。
知識產權作品等。當然,某些言論不受言論自由保護,不代表發言者就應從此失去言論自由。
問題是,憲法第一修正案一般只針對政府,而非私人企業。
一個適切的案例是Freedom Watch, Inc. VGoogle Inc., 816 Fed Appx 497, 499 (DC Cir2020] 。在該案中,原告保守派組織FreedomWatch te Google Facebook Twitter
Apple,聲稱被告共謀去壓制保守派的政治觀點,所以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聯邦地區法院撤銷該案、上訴法院維持原判。上訴庭認為,「一般而言,憲法第一修正案只是禁止政府對言論的限制
所有的伺服器供應商都在同一天拒絕與Parler繼續合作
"We’re going to try our best to get back online as quickly as possible. But we’re having a lot of trouble because every vendor we talk to says they won’t work with us. Because if Apple doesn’t approve and Google doesn’t approve, they won’t."
Google、Apple跟Amazon聯手抵制的東西,沒有人敢收留
但這種現象的存在真的是合理的嗎
我不懂法學,所以在法學層面上我說不出什麼高見
但我對這種現象感到很不安
那Parler呢?
Parler根本不是為了川粉開的,只是因為川粉在推特待不下去流去Parler,而Parler不願跟進封殺川粉的動作,就被聯手霸凌到要倒閉
這樣也是合理的嗎?